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
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
為推動和加強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聯合與協作,促進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可持續發展,由區域內的上海、無錫、寧波、舟山、蘇州、揚州、杭州、紹興、南京、南通、泰州、常州、湖州、嘉興、鎮江(按城市筆畫為序)等15個城市,經過溝通協商,於1997年升格為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是以經濟為紐帶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其脫胎於上世紀80年代初的上海經濟區,始獲雛形於1985年國務院劃定滬蘇浙三省市內的15座地級以上城市,是一個以上海河口為起點、半徑300公里以內的扇形區域。至而今,長三角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正式成員擴大至16個。
長期演進之下,長三角地區的經濟合作主要有三個層面:一是副省(市)長級別的“滬蘇浙經濟合作與發展座談會”;二是長三角15城市市長級別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三是長三角各城市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會。其中,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是最具實質性的一個工作會議。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的前身是1992年建立的長江三角洲15個城市協作部門主任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會按城市筆畫每兩年在執行主席方城市舉行一次市長會議,由市長或分管市長參加,一次工作會議。常務主席方是上海市,企業由長江經濟帶企業聯合會聯絡,政府常設聯絡處設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
1992年由上海、無錫、寧波、舟山、蘇州、揚州、杭州、紹興、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興、鎮江14個市經協委(辦)發起、組織,成立長江三角洲十四城市協作辦(委)主任聯席會,至1996年共召開五次會議。
1997年,上述14個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個城市通過平等協商,自願組成新的經濟協調組織――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協調會設常務主席方和執行主席方。常務主席方由上海市擔任,執行主席方由除上海市外的其他成員市輪流擔任。協調會每兩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協調會在常務主席方設聯絡處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市的協作辦(委)作為協調會具體的聯絡、辦事部門。在2004年11月的第五次會議上,常設聯絡處改建為協調會辦公室,常設聯絡處設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負責協調會日常工作;協調會的市長會議由兩年一次改為一年一次。
在2003年8月第四次會議上,台州市被接納為正式成員。
2010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嘉興市舉行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十次市長聯席會議上,合肥、鹽城、馬鞍山、金華、淮安、衢州等6個城市正式成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會員。此次擴容后,協調會成員城市達22個。
2013年4月13日,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十三次市長聯席會議召開,正式吸收徐州、蕪湖、滁州、淮南、麗水、溫州、宿遷、連雲港等8座城市成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成員,至此,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會員城市擴容至30個。至此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成員城市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全境以及安徽省的合肥、馬鞍山、蕪湖等5地市。
第一次會議於1997年4月28-30日在揚州召開。會議確定了由杭州市牽頭的旅遊專題和由上海市牽頭的商貿專題為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合作的突破口。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章程》,配合會議召開,15個城市共同編輯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簡介》。
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5月6-7日在杭州召開。會議確定重點開展的專題:加強區域科技合作、推進國企改革和資產重組、研究籌建國內合作信息網和旅遊商貿專題進一步深化。
第三次會議於2001年4月26-28日在紹興召開。會議提出工作重點為深化專題合作活動,完善運作機制;研究區域發展課題,引導合作方向;加強溝通協調,擴大聯合與協作。會議期間組織了專題報告會和旅遊研討會。
第四次會議於2003年8月15-16日在南京舉行。會議以“世博經濟與長江三角洲聯動發展”為主題,通過了《關於以承辦世博會為契機,加快長江三角洲城市聯動發展的意見》。會議期間,組織了“世博經濟與長江三角洲經濟聯動發展”的專題報告會;還舉行了長江三角洲合作項目的簽約儀式,簽約項目30個,投資總額近172億元。會議還通過了《關於接納台州市加入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的決定》。
第五次會議於2004年11月2日在上海舉行。會議以“完善協調機制,深化區域合作”為主題,討論並通過了《關於修改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章程的提案》、《關於設立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專項資金的提案》、《關於充實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常設機構的提案》、《關於設立信息、規劃、科技、產權、旅遊、協作專題工作的提案》。會議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章程修正案》;簽署《城市合作協議》。會議聽取了南京市副市長蔣裕德作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四次會議以來工作情況的報告》。與會城市領導圍繞會議主題和城市合作協議的有關事項發表了意見。
議第六次會議於2005年10月22日在南通舉行。會議以“促進區域物流一體化,提升長三角綜合競爭力”為主題。第一階段會議審議確定了長三角協調會會徽,第二階段會議聽取並審議通過了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劉紅薇《關於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一年來的工作報告》、南通市市長丁大衛《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今後一年的建議》,並通過了章程修正案等多項提案。會議期間,長三角協調會成員城市共同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南通)協議》。
第七次會議於2006年11月24日在泰州舉行。會議以“研究區域發展規劃,提升長三角國際競爭力”為主題。會議聽取了國家發改委地區司副司長陳宣慶關於《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編製工作情況介紹和規劃專家關於《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綱要》思路的介紹。會議聽取了南通市政府常務副市長藍紹敏所作《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六次會議以來工作情況的報告》、泰州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周乃翔提出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今後一年的工作建議》。會上,長三角協調會成員城市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泰州)協議》。
第八次會議於2007年12月11日在常州舉行。會議重點圍繞“落實滬蘇浙主要領導座談會精神,推進長三角協調發展”的主題和完善區域合作機制等問題進行了研討,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常州)協議》,商定了明年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的工作重點。
第九次會議於2009年3月27日在湖州舉行。這次會議的主題是“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動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務實推進長三角城市合作”。與會代表緊緊圍繞主題,共同商討進一步加強合作應對危機、加快發展大計。會議審議通過了2008年工作報告和2009年工作計劃,審議通過了修改協調會章程的提案,與會市長還共同簽署了《長三角城市合作(湖州)協議》。
第十次會議於2010年3月26日在嘉興舉行。會議以“用好世博機遇、放大世博效應,推進長三角城市群科學發展”為主題。會議聽取了第十次市長聯席會議工作報告。同意吸收合肥市、鹽城市、馬鞍山市、金華市、淮安市、衢州市6個城市為協調會會員。同時大會正式更名為“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市長聯席會議”。會議批准繼續深化“長三角醫療保險合作”、“長三角金融合作”、“長三角會展合作”等3個合作專題,新設“長三角園區共建”專題和“長三角異地養老合作”、“長三角現代物流業整合和提升”2個課題。 22個成員城市領導共同簽署並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嘉興)協議》。
第十一次會議於2011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鎮江舉行。會議以“高鐵時代的長三角城市合作”為主題。會議審議通過了長三角協調會2010年度工作報告、財務決算和《長三角城市合作(鎮江)協議》。批准繼續深化“長三角園區共建合作”專題,新設“長三角農業合作”專題,新設“長三角高端商務旅遊產品開發”、“以長三角網際網路終端應用推動前沿技術開發”、“上海‘兩個中心’建設背景下長三角港口發展”、“構建長三角城市生活幸福圈”、“長三角中心城市治理交通擁堵”、“長三角進滬客運大巴快捷通行”、“長三角城市知識產權協作機制”、“探索建立長三角地區產業轉移與承接利益分享機制”、“高速交通發展中長三角經濟區域空間結構塑構研究”等九個課題。會議聽取了長三角協調會辦公室主任胡雅龍所做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2010年度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辦公室關於對2010年度城市合作專(課)題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的決定》。22個成員城市領導共同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鎮江)協議》。
長三角協調會第十三次會議
長三角協調會第十四次會議
第十四次會議於2014年3月29日至30日在江蘇鹽城舉行,本次會議以“新起點、新征程、新機遇——共推長三角城市轉型升級”為議題。本次會議批准成立了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新型城鎮化建設、品牌建設等專業委員會,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2013年度工作報告》。各成員城市市長圍繞會議主題作交流發言,共同簽署《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鹽城)協議》。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以下簡稱“長三角協調會”)第十五次市長聯席會議於2015年3月26日至27日在安徽省馬鞍山市召開。會議以“適應新常態、把握新機遇——共推長三角城市新型城鎮化”為主題,協調會30個成員城市政府領導出席了會議。
會議認為,一年來,長三角協調會各成員城市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三角合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積極主動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和長江經濟帶戰略,按照長三角地區主要領導座談會決策部署,主動策應中國(上海)自貿區建設,加強重點領域合作,不斷推動長三角經濟轉型升級,城市合作得到了務實推進。
會議指出,當前要積極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不斷加強在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合作,促進區域合作水平進一步提升。為推進城市合作和專課題成果轉化,會議批准成立長三角協調會健康服務業專業委員會,設立長三角城市群實施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研究,長三角環太湖城市帶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生態文明建設研究,都市圈經濟融入長三角城市群經濟研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合作比較分析,長三角運河國際旅遊產品聯動開發與營銷的對策與思考,長三角建設科技創新型城市群研究,長三角地區家庭農場發展模式與趨勢研究等7個課題。
會議強調,面對當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長三角協調會圍繞“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以建設世界級城市群為目標,深化區域合作,強化創新驅動,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建設,在制度創新、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綠色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不斷提升區域協同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會議審議通過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2014年度工作報告》、《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2014年度經費決算報告》、《關於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秘書長調整的建議方案》、《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章程及制度》。圍繞會議主題,各成員城市市長進行了深入討論交流,並共同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馬鞍山)協議》。同濟大學唐子來教授應邀作了“新型城鎮化視角下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專題報告。會議對2014年度優秀專(課)題和《長三角城市合作》信息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信息員進行了表彰。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十六次市長聯席會議在浙江省金華市召開。
由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主辦、淮安市人民政府承辦,以“加速互聯互通,促進帶狀發展——共推長三角城市一體化”為主題的2017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17次市長聯席會議在淮召開。來自滬、蘇、浙、皖30個成員城市的市長齊聚一堂,共商區域發展大計,共慶協調會成立20周年。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18次市長聯席會議在浙江省衢州市召開。來自滬蘇浙皖30個成員城市的領導出席會議,就積極對接、參與“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深化實施《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加速推進長三角一體化進程,加快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等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並共同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合作(衢州)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