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逆回購
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
債券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國債、政府債券或企業債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說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與債券逆回購相對應的是債券正回購,指的是被動借出資金。
債券逆回購的風險較低,安全性較高。所謂債券回購(又稱債券逆回購),其實是一種短期貸款,就是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別人用債券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上海證券交易所有1、2、3、4、7、14、28、91、182天9個品種。
傳統借款方式為客戶通過存款將資金借給銀行,由銀行貸款給需求方,收益為銀行定期基準利率。而債券逆回購則是向資本市場提供資金,直接提供給需求方,不但能按時回本,還可以獲得較高的利息,而且對方有債券作抵押。也許有人會擔心,對方不按時還本付息怎麼辦?抵押的債券跌了怎麼辦?別擔心,時間一到,交易所會自動把本錢、利息劃到你的賬戶上,資金絕對安全。
嚴格來說,債券逆回購有以下幾種極低的風險:
1. 機會成本風險。如果其他投資收益率更高,則債券逆回購存在機會成本損失;
註:回購交易的規則是“一次交易,兩次結算”。當你做了逆回購借出資金后,到期資金就自動回到你的賬戶上,期間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購,當日晚上資金就顯示可用,但實際上是資金T+1日晚上返回到你的賬戶(我們在後面會對交易規則做深度分析)。
T+1日是指交易日期,故若周五做一日正回購,則下周一資金才可用,但實際上你仍然只獲得了一天的年化利率。
注意:有的券商是T+2日資金才可用,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7日回購是指7個自然日,比如周一做7日回購,則下周一資金就可用。其他品種類推。
其一,年末、月末或市場資金吃緊時,下午的年化收益率往往比上午要高,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有時收益率還會突然飆升,如2011年末的最後一周就是如此,因此這時可以持幣等待高收益率出現後下單。
其二,在市場銀根稍微鬆動時,上午的年化收益率往往比下午要高,這時,如果當天沒有其他的投資計劃,可以趁早市收益率走高時下單。
其三,目前滬深交易所都有債券回購,一個是國債回購,一個是企業債回購,但收益率上會有差別,因此,在做回購的天數確定后,要根據自己的資金實力和收益率情況來做。
其四,打新股收益高時就不做逆回購。
其五,如果計劃資金超過一周時間不做其他投資,那麼,要計算一下連續做1日和做一個7日逆回購哪個收益更大、更方便。
其六,長假前一定要計算一下,購買其他投資產品和做債券逆回購哪個更有利。如2011年12月26日做7天逆回購,收益率是4.8%,這筆資金應在2012年1月1日到期回賬,但因遇元旦假期,交易所不結算,因此,這筆資金直到1月4日開市前才回到賬戶,但計算收益時只算7天而不會算9天。
每到季末、月末和歲末,債券逆回購的收益率就會脈衝式上漲。以2013年3月4日為例,4天期限的年化收益率最高達到12.995%,7天期限也超過10%,14天期限最高可達4.53%。這幾種期限逆回購基本能滿足春節短期理財需求。
所謂債券逆回購,其實是一種短期貸款,就是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別人用債券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其中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質押而獲得資金使用權,到約定的時間還本並支付一定的利息,從而“贖回”債券,而資金持有人(逆回購方)就是正回購方的交易對手,在實際交易中債券是質押給了第三方即中國結算公司。
在實際操作中,債券逆回購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在申報時,是以手為單位的,最少100手,而1手等於1000元標準券,也就是起點最少10萬元,每10萬元遞增,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在報價時省略百分號的,價格變動是0.005或其整數倍。
一般來說,很多券商允許逆回購而不用單獨簽協議,只要有股票賬戶就可以操作。在操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而非“買入”,輸入代碼(比如204001),融資價格就是年化利率。如果是一天回購,則下一交易日(T+1日)資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買入任何證券,可取指可以轉入銀行賬戶。
以2013年3月4日4天期限品種為例,當日以年化8.00%開盤,也是全天的最低點,最高沖至12.995%。投資者如果在12.00%的價位將100萬元借出,4天即有1333.3元(100萬×12.00%×4/360)。如果存活期,按銀行上浮到頂0.385%利率計算,4天活期利息僅為42.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