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政府機關

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2018年汕頭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汕頭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宣傳、旅遊和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政策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重點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和基層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指導本市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及全省性體育比賽,負責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在本市舉辦的國內外大型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負責汕頭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相關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指導、管理公共文化、旅遊設施、體育場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協調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布局。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利用,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負責對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等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
十、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置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管理工作。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推進區域文化、旅遊、體育交流與合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科技創新發展。
十三、負責金平區龍湖區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指導和監督除金平區、龍湖區外地其他區(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市場的違法行為。協調處理涉外版權事宜,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指導區(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逐步擴大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分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對涉及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字化、社會化,扶持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與市新聞出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新聞出版局按許可權承擔出版環節的動漫、遊戲出版物網上出版發行相關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統籌協調政務信息化和宣傳報道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活動;統籌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類社會組織管理和全市節慶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審核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版權、旅遊、體育執法立案和處理意見;組織行政處罰聽證;承擔行政訴訟及協助行政複議有關工作;負責規範、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規範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管理保障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市級文化、旅遊、體育重大項目建設任務;指導、監督下屬單位文化、體育場館的維修、運營;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管理,以及市級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監督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政府採購和招投標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對口支援扶貧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四)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場地設施建設和開放;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惠民和志願服務;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旅遊活動。
(五)藝術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市水準及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場館及旅遊場所演藝工作;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擬制定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文物科。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利用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不可移動及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承擔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協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指導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工作,推動、落實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依法承擔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相關審核報批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博物館間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文物拍賣、文物進出境和鑒定管理工作。
(七)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協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八)廣播電視管理科。擬訂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督管理;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機構開展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協調重大問題節目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九)產業與資源科。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市區域、特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培育文化、旅遊、體育骨幹企業;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裝備技術提升;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產業評估、開發、統計工作;擬訂文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濱海旅遊、生態旅遊、休閑度假旅遊、體育旅遊發展;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推動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推動旅遊扶貧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協調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和跨地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活動;參與管理文化會展活動;承擔市旅遊業發展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十)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指導規範演出、藝術品、文化娛樂、網路文化、上網服務、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文化市場經營項目與活動、旅行社業務的備案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局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和發證管理服務工作,規範優化行政審批事項管理;負責局行政審批窗口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下級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統計工作;負責受理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的諮詢、投訴工作;指導和實施旅行社、A級景區和星級旅遊飯店的質量規範及管理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旅遊市場綜合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電話:88640197
(十一)競技訓練科。擬訂全市競技體育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運動會項目設置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優秀運動隊隊伍建設、訓練備戰和參加國家、省級以上比賽等;指導本市由國家體育總局省體育局命名的訓練基地建設;負責本市業餘訓練的指導和協調;指導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競賽工作和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業餘體校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組織、協調青少年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監督射擊競技運動;指導本市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及全省性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在本市舉辦的國內外大型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指導、監督裁判員、運動員等級評定工作;指導、組織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
(十二)群眾體育科。擬訂全市群眾體育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民健身計劃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承擔汕頭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建設;指導國民體質監測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和培訓;指導開展健身氣功等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隊伍參加省級以上各項群眾體育競賽和培訓;指導、監督舉辦跨區(縣)臨時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競賽、表演活動。
(十三)交流合作與推廣科。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汕頭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區域文化、旅遊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調辦理文化、體育出訪團體及個人的審核、報批和簽證手續;對境外來汕的文化、體育交流項目實行監督、管理。
(十四)執法一科(執法一支隊)。負責金平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並承擔金平區域內“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五)執法二科(執法二支隊)。負責龍湖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並承擔龍湖區域內“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六)執法監督科。擬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落實上級交辦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監督除金平區、龍湖區外的其他區(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涉外版權事宜。 
(十七)人事科。擬訂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文化、體育、檔案等系列的專業職稱評審;組織實施並指導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做好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1.汕頭市圖書館
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921年3月29日創建,現有65人。國家一級圖書館,於2006年12月16日落成,總建築面積2.87萬平方米,是粵東地區規模最大的公共圖書館。文獻資源近70萬冊,有潮汕美食多媒體、潮汕海內外名人、潮汕民俗多媒體、館藏潮汕文獻書目等多個資料庫,是比較全面的潮汕地方文獻館藏體系。
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加掛汕頭市考古隊牌子。國家三級博物館。1960年建館,現有人員編製23名。目前收藏有自新石器時代以來歷代陶瓷器、書畫、銅器、玉器、金漆木雕等各類文物及藏品逾萬件,其中三級以上珍貴文物3,000餘件(其中一級16件,二級157件)。
1983年12月由汕頭地區群眾藝術館和汕頭市文化館合併而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人員33人。內設行政辦公室,創作調研部,活動策劃部,培訓輔導部等部室。l993年,被廣東省評定為一級館。
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8人。主要負責文物的維護、保護、展示、教育。管轄東征軍紀念館、八一南昌起義紀念館、桂園舊址、北回歸線標誌塔等4個單位。該館現有各類館藏文物502(件套),歷史資料及相關圖片近2萬(件/套)。現有的常設陳列有:《東征歷史陳列》、《第一次國共合作》、《南昌起義潮汕七日紅》等展覽.學術研究有《東征軍》、《七日紅》兩套館刊學術資料.該博物館是一個集愛國主義教育、展覽、收藏、研究、學術交流為一體的平台。
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戲劇、潮樂的藝術研究和創作,藝術檔案保管,開展藝術研討活動。
6.汕頭潮樂團(汕頭市曲藝團)
正科級事業單位,是廣東省粵東地區唯一國辦潮州音樂演奏團體,成立於1958年。是國家級非遺項目潮樂的傳承單位。
7.汕頭市體育發展中心(市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承擔體育運動訓練、比賽和運動員管理等工作,為上級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運動後備人才,代表汕頭市參加各級賽事;負責為群眾體育活動提供體育訓練場地和技術諮詢等工作;承擔社會體育指導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8.汕頭市水上運動中心
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承接海門基地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賽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大帆船等項目的訓練與競賽;指導開展水上項目的群眾性運動及業餘訓練的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9.汕頭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承擔全市體育彩票發行和銷售管理工作。
10.汕頭市體育場館管理中心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製中心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制定中心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二)承擔體育場館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為國內外體育賽事、體育訓練、群眾體育活動提供服務。(三)承辦體育項目的輔導、培訓工作;引進高水平體育競賽、體育表演等活動。(四)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汕頭市歌舞團、汕頭市話劇團汕頭市雜技魔術團2012年6月完成改制,從原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改制國有獨資企業

現任領導


陳泳雙,男,漢族,1977年8月出生,學歷大學,經濟學學士,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局長、黨組書記。
黃炳壯,男,漢族,1973年11月生,學歷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陳耿楠,男,漢族,1970年12月生,學歷大學,歷史學學士,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陳挺,男,漢族,1965年4月生,學歷省委黨校研究生,國際商務師,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黃麗鳳,女,漢族,1975年9月生,學歷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磊,男,漢族,1965年1月生,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江勇,男,漢族,1969年2月生,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紀俊傑,男,漢族,1970年5月生,學歷大學,工學學士,中共黨員,現任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汕頭市文物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入選2018至2020年度“廣東省文明單位”。
2021年9月,國家體育總局公布2017—2020年度全國群眾體育先進單位名單,汕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