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正義

《詩經》的研究著作

《毛詩正義》是《詩經》的研究著作,又作《孔疏》。是唐貞觀十六年 (642)孔穎達等奉唐太宗詔命所作《五經正義》之一,為當時政府頒布的官書。

最初是摘字本,即將需要解釋的《毛詩》正文、毛《傳》、鄭《箋》的字句用硃筆摘出來羅列,再在後面用墨筆加以疏解,因此《毛詩》原文及毛《傳》鄭《箋》在這一版本系統中並非完璧,故而又稱“單疏本”。今存單疏本以敦煌藏經洞出土及日藏唐寫本為最古。

內容介紹


毛詩正義
毛詩正義
《詩經》研究著作,簡稱《孔疏》,共40卷。唐貞觀十六年 (642),孔穎達、王德昭、齊威等奉唐太宗詔命所作《五經正義》之一,為當時由政府頒布的官書。孔穎達(574~648),字仲達,冀州衡水(今屬河北)人,歷任國子博士、司業、祭酒等職。其時撰《五經正義》,孔穎達以年輩在先,名位獨重,受命主持其事,諸儒分治一經。《毛詩正義》出於王德韶、齊威等人之手,而孔穎達總其成。《毛詩正義》是對於《毛傳》及《鄭箋》的疏解,合稱《毛詩註疏》。“傳”“箋”被稱為“注”。毛傳、鄭箋的“傳”和“箋”,當時都各有特定的意義,“傳”指闡明經義,“箋”有補充與修訂毛傳的意思,一方面對毛傳簡略隱晦的地方加以闡明,另一方面把不同於毛傳的意見提出,使可識別。“正義”被稱為“疏”,指在前人的註解上作註解。《四庫全書總目》說:“其書以劉焯《毛詩義疏》、劉炫《毛詩述義》為稿本,故能融貫群言,包羅古義,終唐之世,人無異詞。”說明此書內容取材之廣和在唐代影響之大。其中包括了漢魏時期學者對《詩經》的各種解釋,彙集了兩晉南北朝學者研究《詩經》的成果,有的地方並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對於《史記·孔子世家》所載孔子刪《詩》之說表示懷疑等,但其書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則,未能越出《毛傳》、《鄭箋》的範圍,對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斷,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襲了《毛傳》、《鄭箋》的某些錯誤;在疏解方面此書頗多煩言贅語,這是唐人義疏的共同缺點。

作者簡介


孔穎達(574年—648年),字沖遠(一作仲達、沖澹),冀州衡水(今屬河北)人,唐初十八學士之一,唐朝經學家,孔子的第31世孫。生於北齊後主武平五年(574年),八歲就學,曾從劉焯問學,日誦千言,熟讀經傳,善於詞章,隋大業初,選為“明經”,授河內郡博士,補太學助教。
隋末大亂,避地虎牢(今河南省滎陽汜水鎮西北)。入唐,任國子監祭酒。曾奉唐太宗命編纂《五經正義》,融合了南北諸多經學家的見解,是集魏晉南北朝以來經學大成的著作。卒於貞觀二十二年(648年),終年75歲。

書目提要


〖解題〗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案《漢書·藝文志》、《毛詩》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然但稱毛公,不著其名。
《後漢書·儒林傳》始云:“趙人毛長傳《詩》,是為《毛詩》。”其長字不從“[A061]”。《隋書·經籍志》載《毛詩》二十卷,漢河間太守毛萇傳,鄭氏箋。於是《詩傳》始稱毛萇。然鄭玄《詩譜》曰:“魯人大毛公為訓詁,傳於其家,河間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陸璣《毛詩草木蟲魚疏》亦云:“孔子刪《詩》授卜商,商為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訓詁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據是二書,則作《傳》者乃毛亨,非毛萇,故孔氏《正義》亦云大毛公為其《傳》,由小毛公而題毛也。《隋志》所云,殊為舛誤。而流俗沿襲,莫之能更。
朱彝尊《經義考》乃以《毛詩》二十九卷題毛亨撰,注曰“佚”。《毛詩訓故傳》三十卷題毛萇撰,注曰“存”。意主調停,尤為於古無據。
今參稽眾說,定作《傳》者為毛亨。以鄭氏後漢人,陸氏三國吳人,並傳授《毛詩》,淵源有自,所言必不誣也。
鄭氏發明毛義,自命曰《箋》。《博物志》曰:“毛公嘗為北海郡守,康成是此郡人,故以為敬。”推張華所言,蓋以為公府用記,郡將用箋之意。然康成生於漢末,乃修敬於四百年前之太守,殊無所取。
案《說文》曰:“箋,表識書也。”鄭氏《六藝論》云:“注《詩》宗毛為主。毛義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別(案此論今佚,此據《正義》所引)。”然則康成特因《毛傳》而表識其傍,如今人之簽記,積而成帙,故謂之《箋》,無庸別曲說也。
自鄭《箋》既行,齊、魯、韓三家遂廢(案此陸德明《經典釋文》之說)。然《箋》與《傳》義亦時有異同。
魏王肅作《毛詩注》、《毛詩義駁》、《毛詩奏事》、《毛詩問難》諸書,以申毛難鄭。歐陽修引其釋《衛風·擊鼓》五章,謂“鄭不如王”(見《詩本義》)。王基又作《毛詩駁》,以申鄭難王。王應麟引其駁《芣苡》一條,謂“王不及鄭”(見《困學紀聞》,亦載《經典釋文》)。晉孫毓作《毛詩異同評》,復申王說。陳統作《難孫氏毛詩評》,又明鄭義(並見《經典釋文》)。袒分左右,垂數百年。
至唐貞觀十六年,命孔穎達等因鄭箋為正義,乃論歸一定,無復歧途。
毛傳二十九卷,《隋志》附以鄭箋作二十卷,疑為康成所並。穎達等以疏文繁重,又析為四十卷。其書以劉焯《毛詩義疏》、劉炫《毛詩述義》為稿本,故能融貫群言,包羅古義,終唐之世,人無異詞。
惟王讜《唐語林》記劉禹錫聽施士モ講《毛詩》所說“維鵜在梁”、“陟彼岵兮”、“勿翦勿拜”、“維北有斗”四義,稱毛未注,然未嘗有所詆排也。
至宋鄭樵,恃其才辨,無故而發難端,南渡諸儒始以掊擊毛、鄭為能事。
元延科舉條制,《詩》雖兼用古註疏,其時門戶已成,講學者迄不遵用。
沿及明代,胡廣等竊劉瑾之書作《詩經大全》,著為令典,於是專宗朱《傳》,漢學遂亡。
朱子從鄭樵之說,不過攻《小序》耳。至於《詩》中訓詁,用毛、鄭者居多。
後儒不考古書,不知《小序》自《小序》,《傳》、《箋》自《傳》、《箋》,哄然佐斗,遂並毛鄭而棄之。是非惟不知毛、鄭為何語,殆並朱子之《傳》亦不辨為何語矣。
我國家經學昌明,一洗前明之固陋。乾隆四年皇上特命校刊《十三經註疏》,頒布學宮,鼓篋之儒,皆乎研求古學。
今特錄其書與《小序》同冠《詩類》之首,以昭六義淵源,其來有自;孔門師授,端緒炳然,終不能以他說掩也。

流傳版本


單疏本
毛詩正義
毛詩正義
《毛詩正義》最初是摘字本,日藏本僅存《秦風》中《小戎》《蒹葭》兩篇及斷簡一段。敦煌出土者所存較多,其中卷一、二兩卷今在法國國家圖書館;《大雅·民勞》一段今在大英博物館
單疏本印刷版本有宋紹興九年紹興府刊四十卷本,存卷8-卷40,今在日本杏雨書屋。此本日本已影印出版。
在此之後再無新的單疏本刊行。
繆荃孫托島田翰影錄單疏本,民國時劉承干曾重刻於《嘉業堂叢書》,中國書店后復有刷本,但其書既非影印也非影刻,不尊舊式,校勘荒疏,內藤湖南謂其中多妄改,且殘缺處俱補錄完整。懷疑補錄的地方又是根據的另一版本。書後所附《毛詩單疏校勘記》三卷,遺漏舛訛亦多。今有日本影印本行世,此本則不足貴。
註疏本及附釋文註疏本
到了南宋紹熙年間,兩浙東路茶鹽司將單疏本的《正義》部分散入帶有毛傳鄭箋的《毛詩詁訓傳》的相應位置,遂編成所謂“註疏本”,即正文、毛傳、鄭箋、孔疏俱全的本子,因此本半葉八行,故又稱“八行註疏本”,但此本已不存,略言一二於此。
此後,福建建陽書坊在八行本基礎上再在相應位置插入陸德明《經典釋文·毛詩音義》的相關內容,遂成“附釋文註疏本”,因這一系統宋元各本均為半葉十行,又稱“十行本”。
在南宋時,十行附釋文註疏本在福建刊刻出版應該不止一次,但今存宋十行本僅建陽劉叔剛“一經堂”所刊二十卷本,今在日本足利學校遺址圖書館,已影印出版。其餘前人奢稱宋十行本者多為元明刻本。
十行本問世之後,單疏本、八行註疏本均廢而不行。
元大德年間,又依據“一經堂本”重新刊刻,這部元刻本一直到明嘉靖年間還在修補刷印,前代國內學者所說的“宋十行本”均為此元刻明修本,無一有宋版書葉。
明嘉靖年間,李遠陽在福建又根據元明遞修本重刻,改半葉十行為半葉九行,世稱“李元陽本”或“閩本”、“九行本”。
明萬曆年間,北京國子監又據李元陽本重刻,世稱:北監本。
崇禎年間毛晉汲古閣據北監本重刻,世稱“汲古閣本”。
乾隆年間北京武英殿據北監本翻刻,世稱“武英殿本”。
嘉慶年間,阮元在江西用元刻明修十行本重刻,並附《校勘記》,世稱阮本、江西本。阮本十三經是於嘉慶二十一年,阮元根據“宋十行本”所刊十一經及《儀禮》、《爾雅》二經的北宋單行本重刊,又作《十三經註疏校勘記》以唐石經、宋注本校宋註疏十行本,又以宋註疏十行本校明刻諸本,並以清盧文弨等所校本為藍本,正明刻諸本之訛。
版本簡評
總的來說,單疏本文字最佳,綜合敦煌寫卷及日藏宋本,保存孔穎達原貌的單疏本達全書87.5%。
而元代以後各版本均出自元刻十行本,就“附釋文註疏本”而言,北監本、汲古閣本、武英殿本最差,元刻本、李元陽本稍好,宋刻十行本和阮刻本略佳,但均不如單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