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折
多發性骨折
從臨床骨科角度,將人體分為24部分:頭面、胸、骨盆、脊柱各為一個部分,其他如肩括鎖骨及肩胛骨在內、肱骨幹、肘、尺橈骨、腕手部、髖、股骨幹、膝、脛腓骨及踝足部等皆為雙側,每一側為一個獨立的部分。凡兩個或兩個以上部位發生骨折者.均稱多發性骨折。同一部位內多處骨折如多根肋骨骨折、恥骨骨折、坐骨骨折等,或由同一外力機製造成損傷如距小腿關節骨摺合並腓骨近端骨折(MaisOn一neuve骨折)、孟氏骨折(Monteggia骨折)、蓋氏骨折(Galeazzi骨折)等,均按單一損傷計算。對腦、肺、腹腔臟器、神經、血管等其他系統損傷,均列為合併傷。
按骨折的部位,可將多發性骨折分為3類,即軀幹骨折加肢體骨折、同一肢體的多發性骨折和不同肢體的多發性骨折。
1.交通事故傷:是由於各種車輛撞擊或急剎車等原因致傷,見於所有年齡。隨著現代交通事業的發展,致傷率明顯增加,成為首要病因。其損傷機制複雜,直接暴力作用於局部可造成局部擠壓傷,損傷部位以下肢最多,多為股骨幹或脛腓骨幹骨折;其次由於病人跌倒或撞擊於另一物體上,可發生頭顱,上肢、胸部及骨盆等多處損傷。其臨床特點為該類病人多數傷情嚴重,休克發生率及死亡率高,最常見的合併傷為胸及顱腦損傷。
2.壓砸損傷:多因勞動中不慎或意外塌方等外力致傷。傷員多為青壯年勞動者。致傷部位多見於下肢,以足踝部、脛腓骨和股骨幹骨折為主;其次為脊柱骨折、肋骨骨折和骨盆骨折。其臨床特點為截癱發生率高,最常見的合併傷為胸部及脊髓損傷。
3.高處墜落傷:多因高空作業失足墜落或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當由高處墜落時,多數為足踝部先著地,地面的反作用力向上傳導,造成典型的足踝一下肢脊柱一顱腦傳導性連鎖損傷。墜落點越高,墜落時速度越大,所引起的損傷部位也越多,傷勢也越嚴重;若墜落時用雙手支撐著地,則導致雙上肢骨折和頜面部損傷;若頭顱或胸腹部直接著地,則多當場死亡。最常見的損傷部位依次為足踝、脊柱和股骨,最常見的合併傷為顱腦和脊髓傷。
4.機器損傷:主要致傷原因為肢體被捲入運轉機器的滾軸、齒輪和傳送帶中,多為青年工人或農民,最容易造成多發性骨關節損傷。損傷部位主要為上肢,當手、手套或衣袖被機器絞入后,隨即將前臂、上臂絞入,造成典型的同一肢體多發性骨折,其中以尺橈骨和肱骨骨折最常見,偶可傷及胸部。一般軟組織損傷非常嚴重,最常見的合併傷為周圍神經和血管損傷,而且都合併有較為嚴重的皮膚撕脫傷。
1.加壓鋼板內固定
適應證:股骨上、中下1/3橫行骨折,短斜行骨折。AO方法自60年代起逐漸普及,可分為加壓器鋼板和自身加壓鋼板兩種。手術在側卧位進行,大腿外側切口,在外側肌間隔前顯露股骨幹外側面,推開骨膜后,鋼板置於股骨幹外側。
2.帶鎖髓內針內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