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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
明朝中期政治家
朱英(1417年-1485年8月21日),字時傑,號澹庵,又號誠庵、任真子。郴州桂陽縣(今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人。明朝中期政治家、詩人。正德十三年(1519年),追謚“恭簡”。著有《認真子集》、《澹庵紀年》、《誠庵奏稿》等。
目錄
早年經歷
朱英生於明成祖永樂十五年(1417年),他五歲喪父,由母親潛心教養。九歲就學於本村香明寺中,十五歲考取為縣學生員,主習《毛詩》、《尚書》二經。十九歲補廩生,二十二歲,到本村白石書齋修業,專習《易》。明英宗正統九年(1444年),朱英於湖廣鄉試中舉人。
討平盜亂
正統十二年(1447年),授浙江道監察御史。浙江、福州府閩縣大規模的貧民暴亂,朝廷選拔御史十三人與宦官分守各府,朱英分守處州,而葉宗留一夥四齣劫掠,處州道路阻塞。朱英從小路趕到,按撫招降甚多,斬殺叛軍首領周明松等人,叛軍四處竄逃,朱英才班師回營。
正直敢諫
明代宗景泰(1450年-1457年)初年,御史王豪曾經因為調查內閣首輔陳循爭地之事,得罪了陳循,遭其彈劾。此時,陳循起草詔書,暗示說凡是受到揭發的御史,雖經赦免,但全都外調地方任職。這樣王豪應當改任知縣,朱英上奏說:“如果像詔書這要處理,那麼凡是遭到御史抨擊的人都將懷著私仇誣陷攻擊,而御史愈來愈緘默不敢直言。”奏章下達到法司,也都請求按照朱英的意見來辦,朝廷於是恢復王豪御史之職。
安撫亂局
景泰三年(1452年),朱英被調任廣東右參議,他路過家鄉探望母親,口袋裡只有賜金十兩。朱英到任后,撫慰流亡百姓,關心百姓疾苦。創立均徭法,十年一換,便利百姓。
天順(1457年-1464年)初年,兩廣局勢愈發動蕩,諸將多濫殺無辜百姓冒領功勞,兩廣巡撫葉盛委託朱英督察。參將范信誣稱宋泰、永平二鄉的百姓是叛賊,幾乎將村民全部屠殺,又要血洗城鄉。朱英趕去查訊實情后,將被虜的百姓全部釋放。范信十分怨恨,屯兵不還。朱英暗中向葉盛求援,葉盛命范信班師,此地才獲得安定。潮州叛亂分子羅劉寧等流竄搶掠,屢次挫敗官兵,朱英匯合軍隊將其消滅,奪回所掠人口數千,單獨置一營安置婦女,無人敢侵犯。
天順六年(1462年),朱英升任布政司參政。后因母親去世而離職,回鄉守喪。
成化五年(1469年),升福建右布政使。成化七年(1471年),遷陝西左布政使。他在兩地都推行均徭法。
總督兩廣
成化十一年(1475年)冬,兩廣總督吳琛去世,朱英因之前在廣東頗有威信,被朝臣舉薦為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
自從韓雍在大藤峽之戰取勝后,將帥喜好邀功,以俘掠為利,稱為“雕剿”。朱英到任后,以安定清靜為原則,約束告誡將士,不得為叛亂者誇大聲勢,胡亂出兵。他招撫瑤族、僮族歸順者,定為編戶,免除三年徭役。馬平、陽朔、蒼梧諸縣的少數民族因而望風歸附。而且荔波叛軍李公主有數萬人馬,長期憑恃地勢險固,至此也派其子為質,以表歸順之意。朱英將他們安置在永安州居住,使他的子孫世代擔任吏目。以此,歸附的少數民族日益增多,有四萬三千多戶,總計十五萬多人,憲宗十分讚賞。
按例,鎮守太監與督撫、總兵官的坐次排列為宦官居中,總督居於總兵官之左(以示地位在其之上)。當時的總兵官、平鄉伯陳政因自己為世襲勛臣而想位居朱英之上,朱英不答應,奏請朝廷裁定,朝廷下令解除朱英總督職務,以巡撫職,居於陳政之下。兵部尚書餘子俊認為朱英招之來歸附者眾多,本應當增加俸祿給予獎賞,卻反而削減其權力,只怕無法控制各少數民族。憲宗於是升朱英為右都御史,仍任總督,坐次如前。
朱英質樸、敦厚,然而執法從不寬容。他與管理市舶貿易的太監韋眷相抵觸,韋眷彈劾朱英專權輕視賊人;潯州知府史芳因犯事曾被朱英責備,他也在彈劾中誣陷朱英奸詐、貪婪、欺騙蒙蔽。朝廷經過調查發現二人的彈劾都無證據,就將史芳降官二級,並告誡韋眷與朱英融洽共事。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交趾進攻寮國,朝臣擔心交趾會藉機入侵,憲宗問朱英詢問處置方法,朱英回答說:“那不過是為爭邊界而已,警告他們,他們就一定會恐懼、改悔。”憲宗接受朱英的意見,交趾果然上表致歉。同年,潯州、梧州、高州、廉州發生叛亂,朱英與陳政等分兵進討,經兩次交戰,俘斬頗多。
成化十九年(1483年),桂林平樂蠻攻城殺將,朱英、陳政又分兵十二路將其擊敗。共擒斬二千一百二十四人,奪回被俘虜的男女三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