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紹庄
侯紹庄
侯紹庄 男,1934年出生,貴州省清鎮市人,貴州史學會會長。195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歷史系,教授。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貴陽市警備司令部參謀處、清鎮縣人民政府稅務局、秘書室見習參謀、工作員,貴州大學歷史系任教,後晉升講師,1984年調貴州民族學院任歷史系主任。兼任雲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封建經濟史專業兼職博士生副導師。
侯紹庄長期從事中國古代史、西南民族史和貴州地方史的教學和研究,對中國古代土地關係和社會經濟形態尤有心得。他一貫主張用馬列主義基本原理作指導,透過錯綜複雜的歷史表象,揭示社會歷史本質。讀書期間,就在《光明日報·史學》上發表了《試論我國封建主義時期自耕農與國家佃農的區別》一文,受到國內好評,引起學術界重視。在省內外報刊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其中如發表在《歷史研究》上的《怎樣理解郭沫若同志的古代史分期學說》,發表在《社會科學》上的《‘自田’考釋》等文章,都在國內引起一定的反響。此外,他還參與了國家重點課題《布衣族簡史》、《水族簡史》、《仡佬族簡史》的編寫,併合作出版了《貴州古代民族關係史》、《中國封建社會結構研究》,最近又獨著出版了《中國古代土地關係史》、《社會歷史發展規律研究》專著。目前他正參與貴州省政府組織的大型地方史《貴州通史》的編寫。現正在整理撰寫《夜郎研究》專著。
侯紹庄出生在一個舊式的書香門第。少年時聰慈過人,記憶力好,十歲左右,已經懂得很多生僻詞語,讀了許多演義小說和文史資料,初中時即能用淺顯文言撰寫文章,其《梅花園花說》的論說體作文曾受到國文老師吳兆熊的賞識。1949年初,侯紹庄升入清鎮中學高中部,10月因臨近解放,學校停辦,他輟學在家,於是就鑽進了四書五經里,靠了他較好的古文根底和悟性,小小年紀就受了一次中國古老傳統文化和倫理道德的洗禮。
1950年底,侯紹庄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貴陽軍分區政治訓練隊學習,半年後,分在貴陽市警備司令部參謀處軍訓科任見習參謀。1953年初,其家庭被劃為地主成分,大哥侯紹康又去了台灣,他在部隊就很不適宜了。於是19歲的侯紹庄被安排轉業,回清鎮工作。
1957年1月3日,剛跨入大學二年級的侯紹庄,在《光明日報》的“史學”副刊上發表了他的第一篇重要的史學論文:《試論我國封建主義時期自耕農與國家佃農的區別——和胡如雷先生商榷》。此文一發,立刻引起了中國史學界的關注。該文成為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研究中的四大代表作之一,在史學界產生了強烈影響。侯紹庄立即成為與著名史學家侯外廬、李埏、胡如雷等齊名的四大史學派別的代表人物之一,成為五十年代雲貴高原學術上的一隻報春燕子。1957年夏,侯紹庄被做為當時昆明高校學生中走“白專道路”的典型遭公開批判,還被內定為“中右分子”。
1959年,侯紹庄畢業時,李埏教授想把他留下來作自己的助手,但遭到了學校的否定。於是,侯紹庄以貴州人回家鄉的名義,被分配到了貴州大學歷史系。
1961年9月,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輯出版了《敦煌資料》第一輯,共內容主要是唐代在敦煌地區實行均田制的授田登記冊。不久廈門大學韓國磐教授在《歷史研究》上發表專文,對殘卷中不少戶受田四至中出現的“自田”性質,考訂為該戶國家授地間彼此挨鄰、相互反映的關係,侯紹庄通過對《敦煌資料》中各戶的情況認真深入核算並結合其它文獻進行研究后,又坐不住了,他撰寫了《“自田”考釋》一文,針對韓先生意見,提出“自田”反映的不是國家授地之間彼此反映的關係,而是夾在國家投地中的歸私人所有的私田,並計算了當時公私土地在全國耕地中的比重。文章投往《歷史研究》后,編輯部同意發表。貴大歷史系知悉,即向編輯部提出“此人文章,不宜發表”。編輯部遂以另有同類文章為由,將原件退回。(此文壓了近20年,直到1981年才在陝西省社科院主辦刊物《社會科學》第二期《敦煌學研究》專欄中原文刊出。此文一發表,武漢大學敦煌、吐魯番文書研究中心即收入該中心論文集中。)自此至文革結束,侯紹庄沒有發表過一篇文章,由於人為的封殺和控制,他在學術上的潛力根本無法發揮。
1973年春,侯紹庄所住的一中宿舍被鄰居一精神病患者縱火,燒得一片精光,書籍更全部損毀,災后衣服、被子由國家救濟,數年之中家庭經濟十分困難。面對政治上的壓抑和經濟上的拮据,侯紹庄沒有灰心喪氣。他應邀參加了省民族研究所承擔的國家課題《布依族簡史》、《水族簡史》、《仡佬族簡史》古代部分的編寫工作。在編寫水族簡史中,通過認真研究,侯紹庄將水族先民遷入貴州的時間,從過去只能追述到唐宋,上溯到了秦代,使貴州民族研究取得了一個突破。
1976年夏,四人幫加緊篡黨奪權之時,侯紹庄為了躲避派性活動,又應省博物館邀請,到安順寧谷參加考古發掘,直到毛主席逝世,才回到單位。不久,四人幫垮台,侯紹庄才從政治上喘了一口氣。
從1957年以後到文革前的十年間,整整20年,侯紹庄是在坎坷和壓抑中度過的。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侯紹庄窮且亦堅,不墜青雲之志,仍然堅持了他獨立不依的學術猜神、學術品格和人格精神。這段時間,他雜念排空,心無旁鶩,潛心研讀馬列經典著作和名家著述,追蹤科研前沿,潛心歷史哲學,對貴州民族史、經濟史、地方志也廣泛關注和悉心研究。坎坷壓抑的20年,成為他積累奮搏的20年。20年內,他沒有多少可見成果,但豐富的學識,已把他悄悄地推到一個即將噴薄而出的境地。
1978年6月郭沫若逝世不久,東北吉林師大教授金景芳在《歷史研究》上發表《中國古代分期商榷》一文,對郭沫若的古代史分期觀點,從理論指導、史料應用到具體論證,全面進行否定,甚至說其研究歷史如胡適,把歷史當成百依百順的女孩子,任其梳妝打扮。這不但關係學術研究的是非,也關係到對郭沫若一生的評價。侯紹庄針對該文提出的問題,在《歷史研究》1979年第8期上發表了《怎樣理解郭沫若同志的古代史分期學說——兼評金景芳先生的〈中國古代史分期商榷〉》,文章發表后,由於其觀點準確、全面、公正,受到國內好評。
《新華月報》1979年11期摘發其中要點。因此文,侯紹庄1983年受中國社會科學院邀請,赴北京參加由李一氓主持,有全國著名史學家、文學家、考古學家參與的“郭沫若學術研究討論會”。該文還獲貴州省1978~1985年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從此,侯紹庄開始了他後來被人們稱為“商榷專家”的一系列史學論文寫作的旺盛期。
粉碎“四人幫”以後的一段時期,極左思想路線和思潮的影響沒有受到徹底衝擊和掃蕩,前蘇聯學術上的教條主義影響也嚴重地存在著,它們在思想界、學術界都還有很大的影響,人們還自覺不自覺地習慣於過去的思維模式和思維習慣,並在一系列學術問題上表現出來,這幾乎是當時不可避免的客觀現實,如何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使學術研究和學術批評回歸到馬克思主義實事求是的正確軌道上來,便成為當時學術界、思想文化界的一項重要任務。無論侯紹庄當時意識到這一點沒有,但他自此以後的一系列文章和行動,都說明了他對時代要求的正確回應。
比如,自50年代以來,史學界對漢民族的形成問題就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甚至否定漢民族是真正的民族。1982年,侯紹庄在《民族學研究》上發表了他的《民族是怎樣形成的——讀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的體會》一文,他根據馬克思的論述,從理論上論證了民族形成於階級社會之初,不過處於不同歷史時期的民族,在構成民族要素的程度上有所不同,即有著不同的時代特點和內涵,因而可以分為古代民族、資產階級民族、社會主義民族等類型,從而澄清了長期來不少學者根據斯大林對資產階級民族所作的界定去看待中國歷史,從而懷疑此前是否有民族存在的狹隘觀念,對澄清前蘇聯學術界這類教條主義的錯誤觀點,起到正本清源作用。
80年代初期,前蘇聯莫斯科外文出版局和前蘇聯學者洛森塔爾和尤金合著的《簡明哲學辭典》中,對恩格斯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所說的兩種生產——即物質資料的生產和人類自身繁衍的註釋中,認為“種的繁衍”是指“人口數量的增加”。因而公開指責恩格斯的論述是“不確切的”,甚至說恩格斯“犯了一個錯誤”,引起了對恩格斯關於兩種生產理論的錯誤理解。1984年,侯紹庄發表了《怎樣理解恩格斯關於兩種生產的學說》一文,引經據典,從理論上批評了前蘇聯專家和前蘇聯出版物中的錯誤解釋,指出:恩格斯在具體論述中,說明了這一命題中所講的兩種生產,實際是指的社會生產方式的變化和家庭婚姻形態的演進。正確地解釋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糾正了前蘇聯學術界的某些教條主義。
1983年,他發表了《論我國奴隸社會的特點——種族奴隸制》一文,從理論和史實上批駁了自30年代以來史學界有人認為中國奴隸社會是“早期的”、“不成熱的”、“不發達的”,甚至從根本上否定中國歷史上曾經經歷過奴隸社會的種種模糊認識,認為只有以古希臘、羅馬為代表的奴隸社會才是典型的、惟一的奴隸制社會的錯誤觀點。這篇文章發表后,中國社科院研究員王貴民在他的《一九八三年先秦史研究概況》一文中,評介說:該文“繼郭沫若之後,再次提出‘種族奴隸制’說,並做了新的較為集中的論證。”對候紹庄的文章做了肯定,並認為“中國的種族奴隸制,是與古典奴隸制(希臘、羅馬)相對,它是古代奴隸制社會中并行發展的兩大類型之一”。
為了系統探討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特點,1984年侯紹庄又針對史學界對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原因的討論,撰寫發表了《論中國封建社會的特點及其長期延續的原因》一文。文章在對東西方封建社會中的土地所有制形式、階級構成、剝削方式、國家政權結構及皇權與教權的關係等方面,進行詳細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指出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的根本原因,在於中國封建的政治、經濟、文化結構,具有較強的自我調劑能力。它一方面使中國封建的物質和精神文明,都達到了極高的發展程度,但另一方面又阻滯和延續了歷史的進程。這對正確認識中國古代歷史,具有較為全面、深刻的價值。
1985年,侯紹庄針對前蘇聯《歷史問題》編輯部《論游牧民族的宗法封建關係》討論總結中認為:在游牧民族中,牧主佔有的牧場並不構成剝削壓迫貧苦牧民的經濟根源,只有他們佔有的大量牲畜才是他們佔有巨額財富的表現形式,只有向貧苦牧民貸放牲畜才構成他們剝削壓迫的手段這一錯誤觀點,發表了《論康巴牧區的宗法封建制》一文,后又於1987年經增補為《“康巴”牧區的宗法封建制研究》,根據四川民主改革中對甘孜藏族自治州牧區的具體調查資料,從理論上論證了在游牧民族中,草場同樣是牧主剝削壓迫貧苦牧民的エ具,並深入論證了它與農業地區在剝削壓迫形式上的不同特點,從理論上澄清了對游牧封建制的一些錯誤看法。該文於1989年10月獲國家民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1990年,侯紹庄針對當時有人乘我們黨糾正“以階級鬥爭為綱”之機,全盤否定歷史上的階級鬥爭;甚至認為中國封建社會之所以延續二千多年,根本原因就是農民戰爭次數太多,規模太大,每次農民戰爭都使現代的社會物質成就遭到巨大破壞的錯誤觀點,發表了《怎樣理解階級鬥爭在歷史進程中的作用》。該文從理論上和史實上論證了在階級社會中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是一種既矛盾又統一的關係。在一定的生產方式下,當剝削壓迫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內時,矛盾就處於相對緩和狀態,其生產關係能促進當時生產力的發展,但剝削壓迫一旦超過這個限度,被壓迫剝削者就會“揭竿而起”,奮起反抗,只有通過暴力鬥爭,推翻暴政,迫使統治者調整生產關係的某些環節,讓人民群眾能夠生存下去,社會才得以繼續前進。
20世紀90年代,侯紹庄迎來了他學術上的黃金季節。除了上述論著之外,他先後出版了《中國古代土地關係史》、《社會歷史發展規律研究》等專著,還與史繼忠等人合作出版了《貴州古代民族關係史》、《中國封建社會結構研究》、《布依族簡史》、《水族簡史》、《仡佬族簡史》等,參與了《二十四史貴州資料輯錄》、《貴州通史》、《中國南方少數民族社會形態研究》、《貴州歷史文化名人》等項工作。幾十年來,他和他的合作者們,殫精褐慮,遨遊於浩瀚汪洋的歷史大海中,精研銳思,條分縷析,把中國和貴州數千年歷史的各個方面,清晰地呈現在人們的面前,讓廣大讀者懂得中國和貴州數千年歷史是怎樣走過來的,我們未來將走向何處,實現了李埏教授的“是什麼,為什麼,做什麼”的教導,完成了一個史學家的光榮任務。侯紹庄先後獲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2項,1992年被雲南大學歷史系聘為兼職教授、博士生副導師,1993年被批准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4年受聘為社科研究員職務高級評審委員,1995年被省人事廳聘為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1998年受聘為省社會科學“七五”規劃重點課題學科組成員,2000年受聘為貴州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
侯紹庄在一篇學術心得中說:“我在歷史研究上的主要心得,集中到一點,這是對馬克思主義關於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即五種社會形態循序漸進——的理解,突破了教條主義的束縛,有了比較符合實際的辯證認識。”正是基於侯紹庄對馬克思義這一真理性規律的理解,他在一本著作的“緒論”中說:因此,繼續深入學習和體會這一規律的精神,並以之作為理論指導,結合各個國家、氏族和地區社會歷史的實際,深入探求其社會本質的一致性和各個國家、民族、地區在具體表現形式上的多樣性,仍然是我們馬克思主義理論和史學工作者,為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並應用理論和歷史科學為各國人民革命鬥爭服務所義不容辭的歷史使命。他在他和史繼忠合著的另一本重要著作——《中國封建社會結構研究》的“導言”中說:本書編寫的目的有三;首先,力圖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從我國各民族的歷史買際出發,闡明各民族歷史進程中,各個社會形態之間在本質上的一致性和表現形式的多樣性,……以此,揭示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的特殊表現形式,加深對馬列主義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和理解,防止教條主義和實用主義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