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環境保護局

溫州市環境保護局

機構名稱:溫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地址:溫州市學院中路299號(郵政編碼325027)。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市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貫徹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負責起草本市環境保護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市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制訂和監督實施本市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編製環境功能區劃;審核各縣(市、區)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參與制訂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開發區、城區改造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監督管理本市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雜訊、振動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本市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及污染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公布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名錄;負責本市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參與處理涉及市外環境污染糾紛,協調本市地域間環境污染糾紛,對本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四)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本市生態農業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和市、縣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查工作;監督本市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五)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
(六)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技術規範;負責環境管理體系(IS0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初審、環保產品認定和鑒定的基礎工作;負責環境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本市制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本市限額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審核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
(七)負責組織制訂本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本市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工作;參與制訂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八)負責本市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管理、指導本市環境監測網、環境信息網的建設和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與質量保證工作;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製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發布本市環境質量公報;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九)管理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協調本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國內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繫;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行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負責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聯繫工作;開展國內外的有關環保技術合作、學術交流活動。
(十)監督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物質(含廢物)、光污染;對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一)協助各縣(市、區)組織部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負責本市環境保護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本市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管理市本級環境保護系統勞動工資工作。
(十二)負責對市區環境實行統一監測和對市區環境違法行為統一處罰。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環境保護局設11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領導公務活動;承辦文電、會務、機要、保密、計劃生育、檔案、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和修改重要綜合性材料;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建議、提案、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市政府部門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及溫瑞塘保護管理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緊急、重大信訪事件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及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環境保護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協助各縣(市、區)組織部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負責組織環保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的生態環保教育培訓;組織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處室、直屬單位和縣(市、區)環保部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或審核環境保護行政獎勵表彰;負責機關效能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勞動工資管理;管理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指導環境科技人員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及直屬單位班子成員因公出國政審。
(三)規劃財務處。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根據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溫瑞塘河保護管理的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參與擬訂本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和審核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參與宏觀經濟形勢分析。負責編製提出環境保護和溫瑞塘河有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保、溫瑞塘河保護和建設專項資金並監督實施;審核環境保護系統收費項目及標準;組織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考核和內部審計;負責局系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預算和決算;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管理。
(四)政策法規處。
監督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和溫瑞塘河保護、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組織擬訂環境保護有關地方性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調研和環保制度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和督促環境管理、環境經濟政策研究;參與重大環境保護問題研究。參與處理重大環境違法行為;承辦環境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案件;組織應對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供環境保護法律諮詢;牽頭負責普法工作。
(五)自然生態保護處。
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製生態保護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協調並監督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並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農業建設。指導、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建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組織、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參與循環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環境保護實績評價。承擔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污染防治處。
負責水體、大氣、雜訊、光、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污染防治的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創建省及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組織實施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公布企業環保信用信息情況;組織創建市級綠色企業並負責實施綠色系列(信貸、保險、證券和採購等)相關制度;組織開展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組織實施與污染防治有關的環境經濟政策;組織實施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考核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海岸工程、陸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七)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
承擔落實國家、省和本市減排目標責任。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環境統計制度與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檢查、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排污總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和減排工程運行情況;組織實施污染減排責任制考核;組織指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製併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污染減排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塘河管理處。
組織擬訂溫瑞塘河保護、建設、管理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督促落實;負責組織溫瑞塘河流域各區(市)、各功能區河道建設、保護、管理責任制執行和工作績效綜合考評;協調、監督相關涉河執法單位做好溫瑞塘河執法管理工作;指導做好溫瑞塘河河面保潔工作;協助做好溫瑞塘河水質監測工作;承擔市溫瑞塘河綜合整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行政審批處。
負責指導全市環保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環境准入,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組織擬訂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工作;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審核和管理。指導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化建設與改造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試生產、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驗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交換轉移、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申領、污染防治設施的拆除和閑置等許可事項的審批;負責環境影響后評價、區域限批制度的執行;負責ISO14000、環境標誌等認證環境守法情況審查、環保上市核查、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單位年度預考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預認可等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
(十)輻射環境管理處。
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電離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擬訂輻射環境保護規劃、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和重點輻射源的監督性監測;承擔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產、使用、銷售單位的輻射安全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
(十一)建設與科技處。
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溫瑞塘河建設項目;參與監督溫瑞塘河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工作;指導、監督溫瑞塘河保護區範圍內重要建設工程設計、監理、招投標等技術管理工作;參與溫瑞塘河保護區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前期工作;提出溫瑞塘河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的審查意見並參與驗收;組織、指導溫瑞塘河文化的研究、建設和管理工作。
負責環境保護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環境保護與溫瑞塘河綜合治理科技攻關和技術工程示範;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和溫瑞塘河綜合整治科技成果有關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參與組織和指導環境保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開展環境保護國際技術合作和交流。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
負責人:趙力平
地址:溫州市魚鱗浹路40弄9號(塘河大樓)
工作職責: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法對轄區內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市本級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雜訊等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的徵收工作,並對縣(市、區)排污費徵收開展稽查;負責排污費徵收的財務管理及統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負責對生態破壞事件和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和處理;負責群眾有關環境保護的來信、來訪和12369投訴電話的受理,並對環境污染投訴件進行批辦、督辦或直接調處;負責市本級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監督檢查,參與竣工驗收;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電磁輻射的申報登記;負責對輻射單位的日常現場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自然生態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環境安全監察,督促、指導縣(市、區)環境監察工作,組織全市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溫州市環保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李慶德
地址:溫州市黎明西路238弄8號
工作職責:定期對溫州市環境質量各要素進行例行監測,包括地表水、飲用水源、環境空氣、降塵、降水、土壤、底質、生物、雜訊等;負責市區各類污染源的監督監測如排污收費監測、排污申報監測、重點污染源監測,及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污染治理項目環保設施效果測試等;負責轄區內並輻射周邊地區的化學反恐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污染事故仲裁監測;作為國家環境監測網路成員單位,負責全市各類環境監測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對我市八個縣(市)環境監測站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以及部分縣級站尚不具備能力項目的監測工作;編製本市年度和五年環境質量報告書,以及環境要素的年報、季報、月報和環境監測異常情況快報;管理全市各類環境要素的監測數據,向環境管理部門提供各類環境狀況分析報告;向社會提供環境監測、科技諮詢服務;開展與環境監測分析方法、環境質量狀況、環境污染狀況及污染治理等有關的科學研究。承擔溫州市環保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溫州市環境信息宣傳教育中心
地址:溫州市學院中路299號
信息中心
負責人:陳險峰
工作職責:根據我市環境保護規劃,制定我市環境信息化發展規劃與計劃;開展全市環保系統信息化建設,指導和協調縣級環保部門信息化的業務工作;負責局系統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市環境信息網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應用系統及政府網站的建設、維護與管理工作;做好省局下發在線監控系統、排污收費系統的運行工作。做好視頻會議系統正常運行;開展市級環境資料庫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市環保系統有關信息和數據的存儲、分析和共享;完成市環保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教中心
負責人:王乾榮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宣傳黨和國家各項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環境科學知識;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的日常新聞報道,協調組織新聞媒體利用廣播、電視和報刊等方式及時宣傳報道環保工作,引導輿論監督活動;負責環保宣傳教育資料的編輯、環境報刊的發行和環保宣教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紀念“6.5”世界環境日等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承擔《溫州環境》的編輯發行工作;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市環境宣傳教育計劃,協調指導全市各級環保部門開展環境宣教工作;負責制定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綠色系列創建規劃,組織開展環境教育培訓活動,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網路,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溫州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負責人:郭永東
地址:大自然水景苑阿爾凡大廈10樓
工作職責:負責起草我市固體廢物管理有關規範性文件;編製全市固體廢物管理規劃、計劃以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對全市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全市固體廢物管理資料庫;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工作;負責實施全市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參與處理有關固體廢物引發的信訪和事故糾紛事件;組織對固體廢物污染開展專項調查、檢查和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現場檢查;對不按國家規定處置固體廢物的,依法進行現場調查,並會同環境監察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組織開展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推廣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集中處置的先進工藝和技術;開展固體廢物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指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產業建設,促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產業的發展;建立全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網路,配合市環保局相關職能處(室)指導各縣(市、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並負責組織業務培訓;參與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或集中處理以及產生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的審查;承辦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溫州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負責人:麻素挺
地址:車站大道神力大廈7樓
工作職責:開展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探索環境保護學科的理論與技術;編製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編製生態環境、污染整治等各項環境保護規劃;開展環境污染防治技術開發、推廣與應用,開展環境污染防治工程方案設計和樣板工程建設;開展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環境保護限期治理項目工程環境監理;開展ISO14000體系認證和清潔生產等環境諮詢服務。承擔溫州市環保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有關信息


因不滿河道嚴重污染,溫州下屬多個縣市網友發帖“懸賞”當地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偏在此時,溫州市環保局19日在當地報紙刊發整版廣告,“盤點2012年度七大成就”。
廣告一出即引發質疑,不少網友認為“環保局此時登廣告,就是回應網民對河道污染的聲討。這個時候還有臉來宣揚其功績”,還有網民質疑“環保局是政府機關,應該調查這筆錢的來源,如果是納稅人的錢,應該有個說法”。
昨天,溫州市環保局相關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溫州晚報》‘建刊20周年系列祝賀專刊活動’的公益版面,版面在2月7日就定稿了,17日起陸續刊發,我們這個版被排到19日,並不是針對網友質疑的,刊發時間純屬巧合。”至於費用,他表示,這是報社的商業秘密,“你可以去問他們。”
最早由市委書記提出
16日,微博認證為“杭州毛源昌眼鏡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增敏”的網友發帖,稱“瑞安市仙降街道橡膠鞋廠基地工業污染非常嚴重,污水直接排入,旁邊居民癌症患者人數高得離譜。如果環保局長敢在這河裡游泳20分鐘就拿出20萬”,並附多張污染河道照片。次日,瑞安市環保局長包振明回應“是受生活垃圾污染,並非工業垃圾”,並對河道漂浮垃圾進行了清理。
19日,實名認證為“中國龍港政府網站編輯”的網友“CHUAN-慶”在微博中轉發當地論壇一篇網帖。發帖網友稱:“據蒼南縣龍港鎮市民反映,龍港鎮內所有河道都污水橫流,臭氣熏天,市民健康大受威脅。今天本人路過龍港龍躍路,拍了幾張照片,供網民一睹為快,共同評價蘇中傑局長領銜管理的縣環保局的‘豐功偉績’。本人決定:懸賞30萬元盛情邀請蘇中傑搶先下河游泳30分鐘。”
同時,樂清市也有網友提議“5000個100元,請市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已有100餘人次認捐;平陽縣蕭江鎮網友也在發動大家請縣環保局長下河游泳。
事實上,在溫州最先“喊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並非來自民間,而是市委書記陳德榮。去年5月,他在調研城市污水治理時說,“檢驗溫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門報上來的數據為準,要以環保局長、公用集團董事長帶頭下河游泳作為河水治理好的標準。在哪條河道游泳,要由大家說了算。”這番言論,當時也曾引起網路熱議。
“網友喊話是對整治河水污染最通俗的訴求,整治也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天做不到,從認真履職角度講就是不達標。在網上反映河道污染情況后,我們立刻組織核查,查清污染源主要來自河邊餐飲、生活污染后,要求餐飲企業限期整改,如不達標一律關停。”蒼南縣環保局長蘇中傑告訴早報記者。

地理位置


地址:學院中路2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