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民政局

社會行政事務職能部門

咸寧市民政局是咸寧市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起著維護社會穩定發展、促進社會公平公正、推動社會和諧進步的作用。

政府介紹


咸寧市民政局從事著五個方面的職能工作:一是開展救災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二是開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三是開展服務軍隊和國防現代化建設;四是開展社會養老等社會福利方面工作;五是開展婚姻等專項事務管理。按《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咸寧市民政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咸政辦發[2010]77號)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內設機構11個,機關行政編製32名,工勤編製4名。市民政局二級單位兩個,分別是“咸寧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所”、“咸寧市社會福利院”。

科室設置


市民政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綜合治理、依法治市、文明創建和信訪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和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承擔機關制度擬訂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科(對外使用“咸寧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名稱)。
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性民間組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負責全市性民間組織的年度檢查,負責民間組織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民間組織活動,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全市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單位所屬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對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或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監督、檢查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
(三)優撫科(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督促對全市撫恤優待政策的落實;承辦對全市在編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受銜人民警察、退役軍人等人員傷殘評審上報及傷殘等級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部隊退役的殘疾軍人傷殘證件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承辦烈士的審核和烈士的褒揚工作;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辦擁軍優屬日常工作,指導基層開展雙擁工作;參與協調、調研復退軍人的有關工作。
(四)複員退伍軍人安置科。
承擔國家、省有關複員退伍軍人安置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管理退伍義務兵、複員士官、轉業士官、複員幹部、1-6級傷殘軍人(含精神病)的接收安置工作;擬訂地方性複員退伍軍人安置實施細則;指導和開展軍地兩用人才培訓;負責協調處理複員退伍軍人上訪問題;指導赤壁軍供站正規化建設,並監督做好過往部隊的保障工作。
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的職能合併入安置科。
(五)救災科(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組織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申請、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落實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指導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辦國內外對市政府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擬訂減災規劃,承辦市減災委員會、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指導全市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自治組織建設。按時指導對屆滿的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進行換屆選舉;協調、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幹部業務培訓;擬訂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文件;指導做好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的村(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做好村(居)委會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工作。
(七)區劃地名科。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規劃;承辦市內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市區主要街道名稱及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等審核、報批事宜;監督檢查全市地名的使用;組織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區劃界線的維護、管理及縣級邊界界線爭議的調處;負責行政區劃與地名信息的發布以及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檔案的管理。
(八)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護工作;落實檢查社會福利機構暫行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研究全市福利彩票發行和本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城市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管理工作;落實好上級慈善促進事業發展政策、法規;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九)社會事務科。
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和婚姻習俗改革服務以及承擔婚姻登記信息的管理工作;指導涉外送養和國內收養以及港澳台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管理和負責協調周邊地區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殯葬管理,積極推進殯葬改革,加大殯葬機構服務和管理的力度,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和殯葬設備的更新工作。
(十)規劃財務科。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本級部門預算編製和預算執行工作;指導全市民政財務和民政事業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審工作;監督民政事業經費使用。
(十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組織、人事勞資、機構編製、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指導全市民政幹部隊伍建設和全市民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社工人才隊伍建設。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志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鄔傳來
黨組成員、副局長:葉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鍾道梁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志敏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柱清

辦事指南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辦理對象
具有當地農業戶口居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主要是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
申辦手續
(一)申請書或當地民政部門印製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
(二)居民戶口簿
(三)居民身份證;
(四)家庭成員有外地戶籍的,提供戶籍地有關收入證明;
(五)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以及有關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協議書等;
(六)家庭收入狀況證明。
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享受低保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常住地(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低保經辦機構或受委託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報個人及家庭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鄉、鎮(街道)經辦機構審核。鄉、鎮(街道)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和證明材料逐一認真審核,並組織入戶調查。基本符合條件的,提交所在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評議。不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退回村(居)民委員會,委託村(居)民委員會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根據鄉、鎮(街道)經辦機構提交的申請和審核材料,組織民主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並以無記名方式表決。民主評議無異議後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30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街道)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填寫《最低生活保障呈報審批表》,連同入戶調查、民主評議情況和其他證明材料報縣級低保工作機構。
(四)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低保工作機構接到上報資料后開展初審,需要再次入戶核查的,要迅速組織人員入戶核查。初審符合條件的,定期提交民政部門評審委員會(小組)評審。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對象,通知鄉、鎮(街道)經辦機構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街道)經辦機構代發《社會救助證》及銀行存摺;沒有批准的對象,通過鄉、鎮(街道)經辦機構通知申請人。
辦理時限
管理審批機關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審批。
具有城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居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申辦手續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會保障卡
(二)職工工資單或工資領取憑證;
(三)養老金領取憑證;
(四)職工收入情況證明(單位勞動工資、人事部門出具);
(五)失業保險金領取情況證明(街道、鄉鎮勞動服務部門出具);
(六)協保人員和再就業特困人員生活補助情況證明(同上);
(七)就業或職業培訓介紹證明(同上);
(八)接受就業服務承諾書或就業雙向承諾書(同上);
(九)失業人員喪勞鑒定書(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
(十)殘疾人員登記、評定表(區縣殘聯出具);
(十一)離異家庭子女撫養費證明(區縣民政部門或區縣法院出具);
(十二)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享受低保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常住地(或戶籍)所在街道(鄉、鎮)低保經辦機構或受委託的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報個人或者家庭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街道(鄉、鎮)經辦機構審核。街道(鄉、鎮)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和證明材料逐一認真審核,並組織入戶調查。基本符合條件的,提交所在居民委員會(社區)開展民主評議。不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退回居民委員會(社區),委託居民委員會(社區)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居民委員會(社區)民主評議。居民委員會(社區)根據街道(鄉、鎮)經辦機構提交的申請和審核材料,組織民主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並以無記名方式表決。民主評議無異議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街道(鄉、鎮)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填寫《最低生活保障呈報審批表》,連同入戶調查情況和其他證明材料報縣級低保工作機構。

工作動態


咸寧市民政局督導組來到赤壁市民政局檢查指導民政系統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當天,督導組一行先後來到市低保局、婚姻登記處、救助站,實地查看基層民政服務窗口單位日常管理與行評工作開展情況,並前往赤馬港辦事處社區民政服務對象家中,詳細了解其家庭情況、民政政策落實情況,聽取服務對象對民政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他們發放了咸寧市民政局政風行風民主評議資料。隨後,督導組還與赤壁市民政局行評監督員、鄉鎮民政辦主任、社區民政專干、城鄉低保對象、優撫對象代表進行座談。座談中,督導組對赤壁市民政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赤壁市民政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紮實、有效,主要表現在組織領導到位、惠民政策宣傳到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檔案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