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三李

李公佐、李朝威、李復言的合稱

中國文學史上的“隴西三李”都是今天的隴西縣人,李公佐、李朝威、李復言這三人留下了不少膾炙人口的作品。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稱“唐人傳奇留遺不少。而後來煊赫如是者,唯《鶯鶯傳》及李朝威《柳毅傳書》而已”。

簡介


從寫作風格看三個人各有特點。李朝威寫的《柳毅傳》給人們講述了一個完美的愛情故事。千百年來這個故事被改編成了各種雜曲話本。這個誕生於中唐時期的傳奇小說,代表了我國唐代傳奇小說的最高成就。它同《李娃傳》、《霍小玉傳》、《鶯鶯傳》、《枕中記》等流傳不衰。
中國民間傳說中主管男女婚姻的神,稱為月下老、月老。傳說他有赤繩,若把它系在男女兩方的腳上,雖仇人或相隔千里,終會結成姻緣。李復言的《續玄怪錄·定婚店》中就曾提到這件事情:唐代韋固在宋城南店遇一老人,這位老者在月光下翻書。他問老人,回答說,婚書,老人同時帶有紅色的繩子,用來拴住有情人,管宋城的人聽說了這件事後,題其店曰“定婚店”。這就是俗稱媒妁為月下老人的來歷。
以諷世小說著稱的作家又有李公佐,也是隴西人。元和中曾任江西從事。他撰有傳奇:《南柯太守傳》、《廬江馮媼傳》、《謝小娥傳》等。其中《南柯太守傳》記述了遊俠之士淳于棼醉后被邀入“槐安國”,招為駙馬,出任南柯郡太守,守郡二十年,境內大治。不料與鄰國發生戰爭,緊接著公主去世,國王將他遣返故鄉。這時他被驚醒,方知是“南柯一夢”,人生原來不過如此而已。

李公佐


隴西三李
隴西三李
李公佐(約公元770—850),字顓蒙。隴西人。進士。唐貞元十三年(公元797年)泛瀟湘蒼梧(《古》)。十八年(公元 802年)秋,自梧之洛,暫泊淮浦(《南》)。元和六年(公元811年)五月受使至京,回次漢南(《馮》)。八年(公元813年)春,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謝》)。冬,在常州(《古》)。九年(公元814年)春,訪古東吳,泛洞庭,登包山(《古》)。會昌初(公元841年)為楊府錄事參軍。大中二年(公元848年),坐累,以不能守正,曲附權臣,削兩任官。所寫傳奇,今存《古岳瀆經》、《南柯太守傳》、《廬江馮媼傳》、《謝小娥傳》四種傳世。
魯迅《唐宋詩奇集·稗邊小綴》:“李公佐所作小說,今有四篇在《太平廣記》中,其影響於後來者甚巨,而作者之生平顧不易祥。從文中所自述,得以考見者如次。”“《唐書·宣宗紀》載有李公佐,會昌初,為楊府錄事,大中二年,坐累,削兩任官,卻似顓蒙。然則此李公佐蓋生於代宗時,至宣宗初猶在,年幾八十矣。惟所見僅孤證單文,亦未可遽定。”

李朝威


隴西三李
隴西三李
(約766—820),字不詳,隴西人,唐代著名傳奇作家,平生亦不可考。他的作品僅存《柳毅傳》和《柳參軍傳》兩篇。其 《柳毅傳》被魯迅先生與元稹的《鶯鶯傳》相提並論,後代戲曲家多取為題材。他本人也被後來的一些學者譽之為傳奇小說的開山鼻祖。
李朝威,隴西人。大約生活於唐德宗貞元至憲宗元和年間,其生卒年月亦應生代宗至憲宗之時,與李公佐為同時代人。著有《柳毅傳》、《柳參軍傳》兩文。猶以《柳毅傳》為唐代傳奇中之奇花異葩,千餘年來,膾炙人口。對我國古代戲曲、小說創作之發展,產生深遠之影響。
《柳毅傳》早見唐陳翰輯入《異聞錄》(已佚),宋曾慥編入《類說》,改題《洞庭靈姻傳》。《太平廣記》即據《異聞錄》著錄。《柳參軍傳》早見唐常沂《靈鬼志》(收入《唐人說薈》第十九冊)。唐溫庭筠《乾月巽 子》亦著錄。

李復言


隴西三李
隴西三李
李復言(公元775—833),名諒,字復言。隴西人。貞元十六年進士。為唐代著名傳奇作家,著名詩人。初任同州澄城縣 尉,後於柳宗元王叔文相交甚篤,柳有《為王戶部薦李諒表》。順宗時,王曾薦其為諫官,推許甚至。元和六年任徐州彭城令,后升為壽州刺使。長慶二年調為蘇州刺使,並先後任汝州刺使、泗州刺使等職。與杭州刺使白居易越州刺使元稹相友善,有詩酬答唱和。大和三年七月“以大理卿李諒為京兆尹”,四年為桂管觀察使,與巴南進士沈田相遇於蓬州,得聞許多異聞佚事,為復言提供其創作素材。四年為桂管觀察使,五年升為嶺南節度使,七年,卒於任,終年五十九歲。所著傳奇,今存《續玄怪錄》五卷,輯故事三十四則。其中以《尼妙寂》、《楊恭敬》、《張逢》、《定婚店》、《薛偉》、《李衛公靖》、《杜子春》、《張老》、《辛公平》、《刁俊期》等為最著名。所著對後世白話小說、重要史料、詩歌等影響均大。馮夢龍《醒世恆言》中《杜子春三入長安》,即取材於《續玄怪錄·杜子春》;《辛公平》,對唐順宗被弒一事,的是一篇歷史史料;《定婚店》對詩歌亦有較大影響,成為詩中常見之典故。其詩作大多散佚,今僅存《蘇州元日,郡齋感懷。寄越州元相公 杭州白舍人》一首。另傳,曾在鄉應舉時,以繳納“省卷”中,有小說《纂異》一書,被斥為“事非經濟,動涉虛妄”,因此罷舉。
據汪辟疆校錄《唐人小說》中《續玄怪錄》云:“傳至宋初,遂有兩本:其一,為五卷本。《唐藝文志》及宋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著錄者是已。(《宋志》小說類既收李復言《續玄怪錄》五卷,同類又收李復言《搜古異錄》十卷。《搜古異錄》十卷,不載唐志,或即《續玄怪錄》五卷本之談。《宋志》一書異稱,多兩載。)至南宋臨安書棚本《續玄怪錄》四卷,凡二十三事。當為書賈掇拾,已非完帙。故《廣記》所引,多為此本所不載。清《四庫存目》所著錄,及黃蕘圃所得於鄭敷教者,即此本也。今臨安本《續玄怪錄》,清胡珽《琳琅密室叢書》既已收入,又輯《廣記》所載,為《拾遺》二卷。近涵芬樓又復影印黃氏所藏本人《續古逸叢書》。則是此書雖未能頓復舊觀,而治唐人小說者,取而覽觀,大略固具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