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安

東漢名臣

袁安(?-92年4月9日),字邵公(一作召公)。汝南郡汝陽縣(今河南商水西南)人。東漢名臣。出身於儒學世家,其祖父袁良。

袁安自少承襲家學,研習《孟氏易》。初任汝陽縣功曹,后以孝廉獲舉,升為陰平縣長、任城縣令。他御下極嚴,能使官民畏愛。漢明帝時,屢遷為楚郡太守、河南尹,政號嚴明,斷獄公平。在京畿十餘年,京師肅然,名重朝廷。后歷任太僕、司空、司徒等職。漢和帝時,竇太后臨朝,外戚竇憲兄弟掌權,民怨沸騰,袁安不畏權貴,守正不移,多次直言上書,彈劾竇氏種種不法行為,為竇太后忌恨。在是否出擊北匈奴的辯論中,袁安與司空任隗力主懷柔,反對勞師遠涉、徼功萬里。為此問題,他免冠上朝力爭達十餘次。永元四年(92年),袁安逝世。

袁安的後代(汝南袁氏)繁榮興盛,與弘農楊氏並為東漢“四世三公”的世家大族。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受人畏愛

袁安的祖父袁良,學習《孟氏易》,在漢平帝時以明經被舉薦,后官至成武縣令。袁安年輕時繼承祖父的學問,為人很莊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最初擔任縣裡的功曹,有一次,袁安帶著檄文到州從事那裡辦公,從事托袁安捎封信給縣令,袁安說:“您是為公事,自有郵驛替您傳送;如果是私事,就不應找我功曹。”便辭謝不肯接信,從事有些害怕,就沒有拜託他。後來,袁安被舉薦為孝廉,先後擔任陰平縣長和任城縣令。他所任職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既畏敬又愛戴他。

治理楚獄

永平十二年(70年),楚王劉英謀反案交給楚郡核實。次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推薦袁安辦理此案,認為他能處理複雜的案件,明帝任命袁安為楚郡太守。當時受劉英供辭牽連被關押的有幾千人,明帝大發脾氣,而辦案人急於定案,嚴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誤判死罪的很多。袁安到郡里后,先不進衙門,而到監獄去,審理那些無沒有明顯證據的,逐一上報,讓他們出獄。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頭力爭,認為但凡是附和劉英的,按法律都與劉英同罪,袁安不同意。他說:“如果不合律例,我負全責,不連累你們。”於是分別一一上報。明帝感動之下覺悟,當即同意袁安的請求,因此被釋放出獄的人有四百多家。

名重朝廷

永平十四年(72年),袁安被徵召任河南尹。袁安任河南尹時,政令非常嚴明,但他從來沒有因賄賂罪來審訊人。他常常說:“但凡做官的人,高一些就希望擔任宰相,下低一些也希望能擔任州牧太守,在聖明之世禁錮人才,這是我不忍心去作的事。”聽到這話的人,都很感動,並勉勵自己要廉潔奉公。袁安在職十年,京師雒陽的政紀很整飭,他的名聲深得朝廷看重。
建初八年(83年),袁安升任太僕。

議論朝政

元和二年(85年),武威太守孟雲上書說:“北匈奴已與我們和親,可是南匈奴又去搶劫他們,北單於說大漢欺騙他們,想進犯邊疆。臣認為應該將俘虜發還北匈奴,藉此來安慰他們。”章帝下詔召集百官到朝廷商議,公卿們都認為夷狄狡詐,貪心不足,得到俘虜以後,還會妄自誇大,不能開這個例。袁安卻說:“北匈奴派使者進貢請求和親,還把被擄去的人歸還大漢,這說明他們害怕大漢聲威,而不是先違背條約。孟雲以大臣的身份守衛邊疆,不應對夷狄不講信用。讓俘虜回去,足以表明中國對他們的寬大,而使邊境百姓得到安寧,這真是太好了。”司徒桓虞也改變主意聽從袁安,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等人都恨袁安。鄭弘還大聲激怒桓虞說:“但凡是主張釋放俘虜的,都是對陛下不忠。”桓虞當場叱責他。第五倫和大鴻臚韋彪都惱怒得臉上變了顏色,司隸校尉把所有情況奏明章帝,袁安等都把印綬交給章帝請罪。章帝下詔道:“議政時間很長,說明各人看法不同。朝廷大事應該多聽議論,計策靠大家商定。說話時態度中正和稅,符合禮節,固然很好;但遇事不敢吱聲,絕對不是朝廷的福氣,你們有何過錯值得引咎自責的呢?還是把帽子戴上,鞋子穿上吧!”最後章帝還是聽從了袁安的建議。
元和三年(86年)五月,袁安接替告老致仕的第五倫擔任司空。
章和元年(87年)六月,袁安又代替桓虞擔任司徒。

不畏權貴

章和二年(88年)二月,漢和帝劉肇即位,因和帝年幼,便由竇太后臨朝聽政。太后的兄長車騎將軍竇憲上疏請求北擊匈奴,袁安與太尉宋由、司空任隗以及九卿一起到朝廷上書勸阻,認為匈奴沒有進犯邊塞,無故出兵遠征,耗費國家錢財,邀功於萬里之外,這不是應有的國策。眾人連上幾封書都被扣住沒有上報。宋由有些害怕,不敢聯連名上書了,而那些卿相也漸漸不吱聲了。只有袁安與任隗仍堅持正道,毫不退讓,甚至摘掉帽子到朝廷力爭十次以上。竇太后還是不聽,大家都替袁安捏了一把汗,但袁安還是鎮定自如。
竇憲已經出兵,他的弟弟衛尉竇篤、執金吾竇景各仗自己的權勢,公然在京師放縱其爪牙攔路搶劫財物。竇景又擅自派人乘驛馬散發檄文到邊境各郡,調集騎兵突擊隊和射手有本領的,命令漁陽、雁門、上谷三郡各派官吏將他們送到竇景住地。有關官員害怕,沒敢說半個不字。袁安就彈劾竇景擅自調集邊防軍,驚擾官吏百姓,府尹不待符信而聽從竇景安排,應該殺頭示眾。又上奏彈劾司隸校尉鄭據、河南尹蔡嵩討好依附貴戚,沒有堅持正義,請求將他們罷免,並依法治罪。這些奏摺都被扣住沒有上報。而竇憲、竇景更加專橫,在各名都大邑布置他們的親信,都向官吏百姓徵收賦稅,收取賄賂,其餘州郡也都望風仿效。袁安與任隗一道檢舉那些二千石府尹,以及與之牽連降級罷官的有四十多人,竇氏黨羽懷恨在心。但袁安、任隗一向品行高尚,竇氏也沒有辦法加害他們。
當時竇憲又出兵駐武威。永元元年(89年),北單於被耿夔所攻破遠逃,塞北一時間無人管轄,匈奴余部不知歸誰統領。竇憲每天誇耀自己的功績,想用恩惠與北匈奴余部搞好關係,於是上書請求立投降的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於,設中郎將領護,像過去立南單於那樣。和帝將此事交給公卿討論,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光祿勛耿秉等十人同意。袁安與任隗上奏認為“光武帝招守南匈奴,並不是讓他永遠安居內地,而是一個權宜之計,是出於想讓他們去抵抗北匈奴的緣故。如今北方已經安定,應該讓南單於回到北邊去,一起領導投降的群眾,不必再立阿佟來增加國家的負擔。”宗正劉方、大司農尹睦贊同袁安的意見。事情上奏,沒有及時決定。袁安害怕竇憲一意孤行,於是單獨上密封奏章認為立阿佟失信於南單於,會進而失信於其他的外族。而且會使烏桓鮮卑懷恨在心。而如果再立阿佟的話,那支出的費用必須加倍,就會讓國庫空虛,而不是處理國家大計的好辦法。”和帝下詔讓群臣討論。袁安又與竇憲展開針鋒相對的辯論,竇憲仗恃自己的權勢,言詞驕傲,揭人之短,甚至惡言罵袁安,提出光武帝誅殺大司徒韓歆、戴涉的例子來威逼袁安,袁安始終寸步不讓。最後竇憲還是立了匈奴降將右鹿蠡王於除健做了單於,他不久就反叛了,正像袁安預計的那樣。

病逝敗前

永元三年(91年)正月,和帝加元服,竇太后命袁安為賓,賜他束帛、乘馬。
袁安認為天子幼弱,外戚當權,每次上朝,和公卿談到國家大事,沒有不痛哭流涕的。從天子到大臣都依仗他。永元四年(92年)三月十四日(4月19日),袁安去世,群臣都感到非常痛惜。數月後,竇氏垮台,和帝開始親政,回想以前議論國事的正反兩派的情況,於是拜袁安的兒子袁賞為郎。

個人作品


袁安作品
《夜酣賦》《上書諫伐匈奴》《奏劾執金吾竇景》
《奏劾司隸鄭據河南尹蔡嵩》《奏議立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於》《又上封事諫立北單於》
《還北匈奴生口議》《勞中牟令魯恭檄》《臨終遺令》
(袁安作品來源)

家族成員


祖父

袁良學習《孟氏易》,漢平帝時任太子舍人,東漢初年官至成武縣令。

父親

袁昌,從陳郡陽夏移居汝南郡汝陽縣,為汝南袁氏始祖。

後代

• 兒子
袁裳,袁安長子,竇氏倒台後被漢和帝任命為郎官,後任車騎都尉
袁京,袁安次子,字仲譽,官至蜀郡太守。
袁敞,袁安三子,字叔平,官至司空。
• 孫子
袁著,袁裳之子,曾為郎中。
袁彭,袁京長子,字伯楚,少傳父業,官至光祿勛、議郎。
袁湯,袁京次子,安仲河,官至司徒、太尉,封安國亭侯,卒謚號康。
• 曾孫
袁盱,袁彭之子,官至光祿勛。
袁賀,袁彭之子,官至彭城國相。
袁成,袁湯長子,字文開,官至左中郎將,早卒。
袁逢,袁湯次子,字周陽,世襲袁湯爵位,官至司空、執金吾,卒贈車騎將軍、特進,謚號宣文。
袁隗,袁湯三子,字次陽,官至太傅。
• 玄孫
袁遺,袁盱之子,字伯業,官至山陽太守。
袁閎,袁賀長子,字夏甫,隱居不仕。
袁忠,袁賀次子,字正甫,曾任沛國相,東漢末年避亂交趾,后被征為衛尉,為還未到任即去世。
袁弘,袁賀三子,字邵甫,不應徵辟。
袁基,袁逢之子,世襲父親爵位,官至太僕。
袁術,袁逢嫡長子,字公路,漢末群雄之一,后稱帝,建號仲氏。
袁紹,袁逢庶齣子,過繼於袁成,漢末群雄之一,官至大將軍、冀州牧,封鄴侯。

軼事典故


袁安困雪

袁安困雪
袁安困雪
袁安沒作官的時候,客居洛陽,很有賢名。一年冬天,洛陽令冒雪去訪他。他院子里的雪很深,洛陽令叫隨從掃出一條路才進到袁安屋裡。袁安正凍得蜷縮在床上發抖。洛陽令問:“你為什麼不求親戚幫助一下?”袁安說:“大家都沒好日子過,大雪天我怎麼好去打擾人家?”洛陽令佩服他的賢德,舉他為孝廉。
“袁安困雪”后指高士生活清貧但有操守。

葬地興族

袁安父親去世時,他的母親讓袁安去訪求葬地,在路上碰見三個書生,問他去哪裡,袁安把事情告訴他們,書生於是指一處地方,說:“把你父親葬在此地,你的家族會世代任上公”。一會三人就不見了,袁安感到很奇異。就把父親葬在那個地方,其家族也從此興盛。

不徙墳壟

袁安的妻子早逝,葬於家鄉。袁安臨終時,遺令說:“我充任宰相,應當配葬山陵,不能歸葬家鄉的墳墓。你們的母親已先葬於祖輩的墳墓中,如果鬼神有知,應該留下她奉養先人。如果鬼神無知,那就不用麻煩地遷徙她的墳墓。”他的幾個兒子都不敢違背。

四世三公

袁安在漢章帝劉炟時任司徒,其子袁敞任司空、孫袁湯為太尉、曾孫袁逢、袁隗分別擔任司空及太傅,“汝南袁氏”四世居三公位,因而被稱為“四世三公”,與“弘農楊氏”齊名。《三國志·袁紹傳》稱“(袁紹)高祖父安,為漢司徒。自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由是勢傾天下。”《後漢書·楊彪傳》亦稱:“自震(楊震)至彪,四世太尉,德業相繼,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雲。”
“四世三公”后指世代官居高位。

史書記載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五·漢紀三十七》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七·漢紀三十九》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八·漢紀四十》

人物評價


袁安半身像
袁安半身像
《東觀漢記》:①袁安為尹十餘年,政令公平,未嘗以贓罪鞠人。②袁安為司徒,每朝會,憂念王室,未嘗不流涕也。
范曄:①袁公竇氏之間,乃情帝室,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及其理楚獄,未嘗鞫人於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后昆。子孫之盛,不亦宜乎?②袁公持重,誠單所奉。惟德不忘,延世承寵。
司馬光:三代既亡,風化之美,未有若東漢之盛者也。及孝和以降,貴戚擅權,嬖倖用事,賞罰無章,賄賂公行,賢愚渾餚,是非顛倒,可謂亂矣。然猶綿綿不至於亡者,上則有公卿、大夫袁安、楊震、李固杜喬陳蕃、李膺之徒面引廷爭,用公義以扶其危,下則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范滂、許邵之流,立私論以救其敗。是以政治雖濁而風俗不衰,至有觸冒斧鉞,僵仆於前,而忠義奮發,繼起於後,隨踵就戮,視死如歸。
周必大:按安理楚獄之連繫,還匈奴之生口,臨事如此,平時用心仁恕可知矣。神物兆祥使之昌熾,此豈人力所能至哉?
劉祁:及桓、靈之世,朝政淆亂,奸臣擅權,士風激厲,以敢為敢言相尚,故爭樹名節,袁安、楊震、李固、杜喬、陳蕃之徒抗於朝,郭泰、范滂、岑晊、張儉之徒議於野,國勢雖亡,而公議具存,猶能使亂臣賊子有所畏忌。
王夫之《讀通鑒論》:①南單於降漢,光武置之西河塞內,迨和帝之世,竇憲出塞五千里,大破北匈奴,北單於逃亡,其餘種於除健請立,袁安、任隗欲乘朔漠之定,令南單於反北庭,驅逐於除鞬,而安其故廬,此萬世之長策也。於除鞬不得立,而漢亡一敵。送南匈奴反北庭,統一匈奴,而南單於抑且以為恩。乃若陽以施大德於南虜,而陰以除中國腹心之蠹,戎心不啟,戎氣不驕,袁風不淫於諸夏,判然內外之防,無改於頭曼以前之舊,劉淵、石勒之禍,惡從而起哉……於是而知袁安、任隗之識遠矣。②孝和之世,袁安、任隗、丁鴻為三公,何敞、韓稜為尚書,皆智勇深沈,可與安國家者也……當其始也,大臣與宦寺猶相與為二也,朝綱立而士節未墮,則習尚猶端,而邪正不相為借。若袁安、任隗、丁鴻者,雖憂時莫能自效,而必不攀鄭眾以有為。
蔡東藩《後漢演義》:徒知掃虜已非謀,況復興戎更啟憂;盡有危言終不用,老臣遺恨幾時休?

後世紀念


袁安碑,全稱《漢司徒袁安碑》,為篆書極品,原石地點不明,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被移置於河南省偃師縣西南辛村東牛王廟中作案,因碑文向下,無人知其為碑刻;1930年始被發現,方為人知。1938年以後又失落,1961年8月再次發現於河南偃師縣扒頭鄉政府院內,並由河南省博物館收藏。該碑為東漢永元(90-105年)以後刻立,具體年月無考。碑身上下兩端皆稍殘,現高139厘米,寬37厘米,厚21厘米。中間有穿。無撰書人姓名。碑文為小篆,10行,除第8、10行兩行為不滿行外,其他行下均缺1字。碑文所記事迹與傳記基本相同,但有個別文字可補傳記之缺。該碑刻文字刻工精良,字體結構寬博,線條柔中寓剛,如同手書一般,為漢代碑刻珍品之一。與1923年河南洛陽出土的《袁敞(袁安第三子)碑》如出一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