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中興
明孝宗治理下出現的治世
弘治中興指的是明朝在明孝宗朱佑樘治理下出現了的短暫而輝煌的“治世”。明孝宗明代中期的一位仁君,由於他寬厚仁和的政治品行使得弘治一朝出現了君子眾多、君臣關係融洽等政治特色,為這一朝帶來了美譽,明孝宗在位期間“更新庶政,言路大開” ,使成化朝以來奸佞當道的局面得以改觀。
明孝宗即位初期對於明王朝來說是一個多難之年,黃河發大水,陝西鬧地震,外加遇到國喪,件件都是麻煩事。而明孝宗位期間推行了一套明智的政治措施:凡是明憲宗親信的佞幸之臣一律斥逐。於是吏部尚書萬安、禮部侍郎李孜省、僧人繼曉等,或殺、或貶,或逐出京師;獲罪較輕的或貶官放逐、或流放邊地、或孝陵司香。大量起用正直賢能之士。同時,更定律制,複議鹽法,革廢一應弊政,政治清明,朝野稱頌。
明孝宗在內政治道上最主要的措施是大力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繁榮經濟。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開封處黃河決口,明孝宗命戶部左侍郎白昂領5萬人修治。弘治五年(1492年),蘇松河道淤塞,泛濫成災。明孝宗命工部侍郎徐貫主持治理,歷時近三年方告完成。從此,蘇松消除了水患,再度成為魚米之鄉。
徠由於明孝宗勵精圖治,使明朝再度中興盛世,國家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百姓富裕、天下小康,是明代歷史上經濟繁榮、人民安居樂業的和平時期之一。所以後世史學家稱其為弘治中興。他本人也被譽為“中興之令主”。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憲宗駕崩。太子朱祐樘於九月壬寅日繼位。第二年改年號為“弘治”,是為明孝宗,又稱弘治皇帝。
事實上,明憲宗留給兒子的朝政局面並不樂觀。首先就是財政的虧空,為了鎮壓成化年間,聲勢浩大的荊襄流民起義和大藤峽地區瑤族和壯族起義,財政支出日益增加,國庫儲蓄減少。內亂同時,且有外憂。自成化初年起,蒙古韃靼部首領孛來與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後進入河套地區,並以此為基礎,不斷騷擾延綏、大同等地。明廷派兵征伐,韃靼各部則去而復來,迄無寧歲。還有就是行政效率差,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都是混日子。最後就是自然災害多,四川、河南、陝西等地相繼鬧災,各類問題成堆。
對於這些情況,明孝宗在宮中為太子時應該是已經有所了解的。
明孝宗即位之初,就著手改革弊政。先著手人事安排,后改革政策。他力改成化弊政,其目的還在於解決這些危及統治的社會矛盾問題。不過,起初他的精力主要放在了朝廷要員的人事安排上,待到這些問題基本解決之後,他便開始注重於對內憂外患的治理。
• 清除佞臣
成化時期,許多佞幸小人混入朝中,李孜省以方術、房中術進獻皇帝得到寵幸,然後與太監梁芳狼狽為奸禍亂朝政,打擊忠臣,扶植朋黨。明孝宗即位之後立即逮捕了兩人,使文武百官皆感高興。
接著,明孝宗開始整頓吏制,將成化朝通過賄賂,溜須拍馬發跡的官員一律撤換,改革首先從內閣開始,罷免了以外戚萬安為首的“紙糊三閣老”。萬安遇事除了喊“萬歲”,沒有半點主張,明孝宗罷免他不久后,和萬安一起混日子的尹直也黯然離職回鄉,只留下了劉吉。明孝宗看的出來劉吉除了混事,也會幹事,接替內閣首輔的劉吉,在弘治年間一反常態,不但時常建言國事,更是對工作極其負責出力。特別是西北的哈密戰事,正是在他的統籌下得以圓滿解決的。
明孝宗還罷免了大批的“傳奉官”,明憲宗時期的得寵的諸多僧道門,也都被趕走,少數罪大惡極的,依法懲治。比如成化年間的和尚繼曉,由於仗著明憲宗的寵信,作惡多端,於弘治元年被斬首示眾。
• 重用賢能
在清洗了諸多混日子的大臣同時,明孝宗大量起用正直賢能 之士。象王恕、懷恩、馬文升等在成化朝由於直言被貶的官吏;徐溥、劉健、謝遷、李東陽等賢臣。為于謙建旌功祠,使得無論是朝中還是宮中都為之一新,時稱朝序清寧。
明孝宗登基后馬上召回了王恕,王恕上任后沒有辜負明孝宗的期望,在他的主持下開展了官場考察,考察的標準也極其嚴格:不但經濟有問題的要被追查,就連身體不健康不能勝任工作的,也要一概被罷免。僅弘治元年(1488年)從中央到地方經過吏部考察被罷免的官員就多達一百多人。和王恕一樣,馬文升在部隊裡面也開展了整頓。除了罷免大批不合格的武館外,還清理屯田,整頓地方武備,明軍的戰鬥力,一度煥然振作。
正是在王恕和馬文升的強力行動下,基層的一批慵懶官員被清除,諸多的才俊良臣得以提拔。
而治水有功的劉大夏於是成為明孝宗身邊最受倚重之臣。弘治十五年(1502年),劉大夏被拜為兵部尚書,代替了原任兵部尚書馬文升。從此以後,明孝宗幾乎事事都不能離開劉大夏了。這過度的寵任頗遭物議,有些大臣不平於劉大夏獨蒙眷顧,私下裡講些“偏聽生奸,獨任成亂”之類的話,也傳到皇帝耳中,但他只是對劉大夏更為回護。
劉大夏是正直而傳統化的官員,他的得以重用固然出於本人極強的辦事能力,同時也得之於朝臣們的交薦,當時他是頗具清望的。也正因為如此,劉大夏對弘治後期之治起到了主要作用。劉大夏更被認為是“弘治三傑”之一。
儘管許多官員都有直言上諫,但是劉大夏更能具體細緻地道出種種弊端,恐不 多見。明孝宗不由嘆息道:“朕在位久不能知,何稱為人主!”之後,在朝中掀起了一個揭露弊端、斟酌而行的運動,其結果涉及的不僅有反貪倡廉,而且提出裁革傳奉官、控制捐納等等主張。
當時人稱:“上優禮大臣,無大故未嘗斥辱。如尚書劉大夏、都御史戴珊輩,往往召至幄中,從容講論,天顏和悅,真如家人父子。內閣諸臣,皆稱為先生。李西涯有詩云:‘近臣嘗造膝,閣老不呼名。’蓋實錄也。”劉大夏、戴珊以及內閣諸臣均為正人,明孝宗身邊多正人,佞幸小人便難以得逞。這也使弘治後期政治顯得十分謹嚴有度。
這一年冬天,明孝宗採納劉大夏建議,將保定班軍萬人發回原衛團操,引起以私役班軍為利的內臣不滿,於是有人製造流言蜚語,貼於宮門,誣陷劉大夏。明孝宗對此中因由是非常清楚的,也知內臣貪弊之甚。而劉大夏提及鎮守太監一事,也使他想到宮中弊端,此後明孝宗命兵部侍郎同給事中、御史清理裁革,歲省光祿寺金錢八十餘萬。但是內臣們從此對劉大夏心懷忌恨,這便為他到正德中遭受迫害埋下了伏筆。
• 限制宦官
鑒於前朝宦官專權亂政的教訓,明孝宗對宦官嚴加管束,東廠、錦衣衛再不敢任意行事,只能奉守本職,因而幾任錦衣衛指揮大致都能持法公允,用刑寬鬆。這是明中後期其他朝代所罕見的現象。
對於宦官的限制,執之最厲者並不止劉大夏。謝遷亦曾言內府宦官索賄之事,明孝宗令撰旨禁約時,謝遷道:“虛言設禁,無益也。須令曹司搜剔弊端,明白開奏,而後嚴立條禁,有犯必誅,庶民困可蘇。”由此諸內府宿弊,多有革除。故嫉之者少。劉大夏雖非閣臣,明孝宗對他的倚靠則不僅限於兵部,至有密帖之諭。
在弘治中興時期,還留下了一系列忠臣,直臣。例如李東陽,謝遷等等。對於明武宗時期劉瑾亂政在前期起到了一定的遏製作用。
• 官員考核
明朝官員考核分兩種,一種是京察,考核在京的五品一下各級官吏,六年一次;一種是外察,三年一次,考核各地的地方官吏,也被成為“大計”。“大計”期初是由各省的按察司負責,但後來御史權力大增,在永樂時期就逐步變為巡按御史和按察司一起負責考核。但是巡按御史畢竟是中央官員,按察司是地方官員,一點地方上相互勾結,巡按御史也是捉襟見肘。弘治八年(1495年)這條規矩被改了,變為各省的巡按御史和巡撫一起來主持考核,以往有地方司法大權的按察司,徹底靠邊站。
這樣一來,加強的中央集權,防止地方官員勾結徇私舞弊,而“大計”制度也有變革,一是巡按的考察內容經吏部判定后,方可允許科道言官進行彈劾。二是考核中不合格的官員,可以上書自辯陳述。這樣確保中央威權,也防止冤假錯案,官員管理審查力度大大加強。
明孝宗還出現了類似今天“內退”的規定,凡主動提出退休的官員,沒有年齡限制,即使40歲提出退休也會被批准。
• 提高辦公效率
明孝宗在位期間還大大加強了辦公效率,明孝宗規定,凡是交給大臣討論的奏章,普通內容的,復奏處理不能超過兩天;如果事關多個部門,不能超過十天;如果是涉及戰爭等重大事務的,最多不能超過十五天。也就是說十五天里,一件奏章必須處理完畢。
這個規矩定下后,明朝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同時期的幾個重要經濟決策和改革,也從此快速完成。
明孝宗勤於政事,同時,他又重開了經筵侍講,向群臣諮詢治國之道。他還開闢了文華殿議政,利用早朝與午朝之餘的時間,與內閣共同切磋、商議政事。
弘治元年(1488年),他採納大臣的建議,開設大小經筵,向群臣諮詢治國之道。這一制度是在正統初年制定的,大經筵,每月逢二、十二、廿二日舉行,主要是一種禮儀;小經筵又稱日講,君臣之間不拘禮節,從容問答,是重要的輔政方式。大小經筵制度,在明憲宗朝時一度廢置。明孝宗開始堅持日講,不僅早朝每天必到,又在早朝之外,另設午朝,每天兩次視朝,接受百官面陳國事。使得大臣有更多的機會協助皇帝辦理政務。孝宗還開闢了文華殿議政,其作用是在早朝與午朝之餘的時間,與內閣共同切磋治國之道,商議政事。
明孝宗每日清晨視朝,遇雨免朝,仍令有事衙門堂上官由廊廡至奉天門奏事,可以說是無日不視朝。據說他有一首詩,常於病中自誦:自身有病自心知,身病還將心自醫。心若病時身亦病,心生元是病生時。
由於明孝宗銳意求治,朝廷上下,文武百官紛紛上言,或痛陳時弊,或廣進方略。馬文升上時政十五事,包括選賢能、禁貪污、正刑獄、廣儲積、恤士人、節費用、撫四裔、整武備等諸多方面,明孝宗無不大為讚賞,一一付諸實施,這對弘治朝興利除弊起了積極的作用。
明孝宗
明孝宗在生活上也注意節儉,弘治元年(1488年),出使明朝的朝鮮使臣曾對朝鮮的國王說: “先皇帝(憲宗)或於用人,間以私意,今皇帝(明孝宗)則銓注登庸一出於正。又性不喜寶玩之物,雖風雪不廢朝會,臨群臣皆以喪服,惟祀天祭用黃袍,臣等慰宴時不奏樂,不設雜戲,勸花置於床上而不簪。大抵先皇帝弊政一切更張矣。”
明憲宗生前愛穿用松江府所造大紅細布裁製的衣,每年要向那裡加派上千匹。而這種織品,用工繁浩,名雖為布,實際卻用細絨織成。明孝宗當時還是太子,內侍給他送來新裁製的衣服。他說:“用這種布縫製的衣服,抵得上幾件錦鍛衣服。穿它,太浪費了。”遂謝而不用。他當了皇帝后,下令停止為皇宮織造此布。
明孝宗“恭儉有制,勤政愛民”,其中可能有溢美之詞,不過,與前後幾朝相比,弘治時期的朝政的確算是清明的。
明孝宗重視司法,他令天下諸司審錄重囚,慎重處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年),制定《問刑條例》。弘治十五年(1502年),編成《大明會典》。刪除了原《大明律》中多項殘暴的法令,倡導寬仁治國,減輕刑罰。他命內外慎刑獄,任用的執法官吏比較賢明公正。
《問刑條例》正對《大明律》中與現實不符的狀態,增補二百七十多條條例。作為大明法律的重要補充,從此律例并行更成為中國古代法律由明至清的一個重要特點。
內閣 | 劉吉、徐溥、劉健、丘濬、李東陽、謝遷 | |
文臣 | 吏部尚書 | 王恕、耿裕、屠滽、倪岳、馬文升 |
戶部尚書 | 周洪謨、韓文、周經、佀鍾、葉淇 | |
禮部尚書 | 傅瀚、徐瓊、張升 | |
兵部尚書 | 餘子俊、馬文升、劉大夏 | |
刑部尚書 | 閔珪、白昂、彭韶、何喬新 | |
工部尚書 | 徐貫、劉璋、曾鑒 | |
兩都御史 | 史琳、戴珊、李蕙、王宗彝 | |
宦官 | 何鼎、蔣琮、李廣 |
在武功方面,明孝宗也有所建樹。此時期擊敗吐魯番,收復嘉峪關以西的土地,經營哈密。明孝宗還修繕長城,抵禦蒙古。
明孝宗重視軍事,極力維護國家統一。他在位時期,明軍先後三次收復哈密,其中第三次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武力收復。羽奴思統治國吐魯番地區后,開始與明朝爭奪對哈密地區的控制權。1488年,明孝宗令罕慎襲封哈密忠順王,“給金印,冠服”,對新疆的實際控制。同年,羽奴思之子阿黑麻躬至哈密城下,誘罕慎盟,執殺之,復據其城,而遣使到明朝入貢。明朝識破其詭計,只得獻還哈密金印。1493年,阿黑麻再次攻佔哈密,令其尊長牙蘭守護哈密,並不時搶掠沙州等地威脅各衛歸順,為患不已。1497年,馬文升前往平撫,匯同河西諸衛及諸部落族數千人,襲哈密城,牙蘭等人逃跑,哈密收復。當時朝廷中有人主張放棄哈密,但明孝宗主張堅決出兵收復哈密,並立即委派馬文升為元帥,大敗吐魯番軍,收復了哈密。
他愛護武將,如馬文升在兵部尚書任上,一次就罷免了三十多名不合格的軍將,得罪了許多人,明孝宗堅定地支持馬文升整軍,甚至還特地派一些大內侍衛保護馬文升。他下令命任何人不得役使團營軍士。對韃靼小王子、火篩的反覆多次入侵,均進行有效打擊,使其敗走。最著名的戰役有:1488年都指揮廖冰擊敗小王子於蘭州。1497年甘肅總兵官劉寧敗小王子於涼州、1500年甘肅參將楊翥敗小王子於黑山、1503年朱暉襲小王子於河套。
弘治七年(1494年)明朝頒布《僉民壯法》。正統、景泰年間,曾召募丁壯訓練,以備戰事,但未定僉法。弘治七年(1494)十月,應禮科給事中孫鼐之奏定僉民壯法,今州縣七八百里以上里僉二人,五百里以上里三人,三百里以上里四人,百里以下里五人,俱於丁眾糧多之家選年力強者,加以訓練,遇有調撥給糧以行。富民不願者,納銀於官,官府如募。
這部法律規定,各州縣要徵發民兵,這些民兵平時有官府進行訓練,戰時補充到軍隊。這個民兵制度的最大影響就是,為明朝中後期大規模的募兵準備了充足的兵源,後來明朝幾個戰鬥力強大的募兵部隊,都是以“民壯”為單位。
明孝宗體恤民生,善待百姓,他常常減免地方的賦稅。地方官奏報因災情免賦的要求,他都無一例外地下旨同意。免稅糧之外,他還給貧民麥種、牛種。他還禁止宗室、勛戚奏請田土及受人投獻,禁止勢力人家侵奪民利。有一次,明孝宗特地派遣手下人送羊送酒到黃河工地上,犒勞治理黃河的劉大夏及河工人員。
• 實征冊制
經濟方面的第一個改革就是徵收制度。明朝開國以來,賦稅徵收的一個難題就是欠稅的太多。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來自明朝的一個福利政策:如果一個地區出現欠稅,那麼欠到第二年,就可以酌情打折,甚至大大減免。當初定下這個政策是為了回顧百姓。
但是到了後來,貪官污吏從中作梗,能交上稅的,故意拖欠不交,到了第二年可以申請打折和減免,免出的這部分都被貪官拿走了。面對這種局面,明孝宗實施實征冊制。
實征制度就是計劃手冊,每年秋糧徵收,地方上八月出預算九月造花戶實征冊,填寫通知單,十一月起開始征糧,十二月徵收結束。對照實征冊一分出入,只好等著追責。
這樣一來,貪官的漏洞就被堵上了,以往那種鑽空子的發財招數,徹底沒用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大大增加。
• 開中法
讓明朝財政好轉的還有另一個改革:開中法。
開中法是明朝初期建立的舊制度,主要是商人們只要在邊境屯田,給國家輸入糧食,就可以換取食鹽貿易資格,即“鹽引”。這個辦法長期以來,即充實了邊境糧食儲備,又活躍了經濟。
但是到了明中期,由於土地兼并嚴重,外加糧食價格和食鹽價格的比價早已改變,正規的商人拿糧食換食鹽,成本已經虧損了。外交腐敗加劇,鹽引流失,不法商販反而大肆利用鹽引,謀取暴利。這樣一來,願意送糧的商人越來越少,食鹽業更混亂不堪。
弘治五年(1492年)起,在戶部尚書葉琪的主持下,明朝又重新調整開中法。最大的改變就是:商人如果要拿鹽引,不必再辛苦的運量,只要按照比價繳納白銀就好。這樣一來,利潤也變,原先輸送糧食,成本本身就高,這下換成白銀,成本大減,食鹽貿易利潤大漲,商人的積極性大大提高,爭相前來送錢。如果摺合成貨幣收入的話,開中法這一項收益,弘治年間每年是之前永樂年間的八倍。
弘治通寶
但是,從《明孝宗實錄》中看到這明顯的階梯狀的增長數字時,不由產生一點疑問:像弘治朝這樣一個災害頗多的時期,在生產與人口增殖上卻表現得如此穩定繁榮,甚至包括黃河水患及數年的治理,居然並未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不良影響,這不能不感到疑惑。主要原因事實上造成這種“弘治現象”有兩個原因:一是社會的穩定。弘治年間除河套、哈密等地區與少數民族有小規模軍事衝突外,全國主要地區均無大的動亂。二是大規模的水利工程起到了以工代賑的作用。從弘治二年(1489)至弘治八年(1495),以治黃為主,兼及蘇、松水利,先後用民工近六十萬人,歷時六七年。調動力量固然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解決了災區人戶的失業與救濟。
弘治八年水利工程告竣后,弘治九年的賦稅米麥合計增至二千八百八十四萬餘石,較前增加一百餘萬石。這個數字已經接近明初洪武朝的平均歲入。
自洪武建國以來,對黃河曾有兩次大規模治理,一在永樂間,一在景泰間。成化中,河患又厲,屢決於開封,河南頗受其害。
治理水患是弘治朝的一項最重要的內容,黃河、運河與蘇、松水利的治理關係到防止沿河郡縣災害、南糧北調的運輸和財賦重地的生產,這實際構成了當時國家經濟的主體。
明弘治時期的青花嬰戲圖罐
弘治六年(1493年),淮河又鬧災,這次黃河又於張秋決堤,由汶水入海,漕運中絕,明代漕運,自永樂浚通后,一直為南糧北運的倚靠,黃河水患往往危及運河,也就阻斷了明朝南北運輸的生命線。朝廷下詔命百官薦選才臣治水。吏部尚書王恕等人便推薦了浙江左布政使劉大夏。劉大夏在聽取水利專家建議之後,先於決口處西岸開挖一條月河,以通漕運,在保證通漕情況下,經兩年時間,完成張秋決口的堵塞工程,又疏浚數處河道,以分水勢,於昨城(治今河南汲縣東南)經東明、長垣到徐州,此後漕河上下無大患者二十餘年。不過,經這次治理后,黃河自開封往東,不再向東北入山東流入渤海,而是向東南,經徐州,由洪澤湖北匯入淮河,奪淮河河道入黃海。張秋決口堵塞后,更名為安平鎮,明孝宗特地派遣行人送羊酒犒勞劉大夏及河工人員,而劉大夏從此成為朝廷倚重之臣。
弘治五年(1492年),蘇松河道淤塞,泛濫成災,,明孝宗派遣徐貫前去治理江南的蘇松河。河工大約完成於弘治八年(1495),這一年二月,明孝宗親命敕建黃河神祠,賜額“昭應”。到四月間,蘇、松各府治水工程亦告竣。這也是一項役夫二十餘萬的大工程,共修浚河涇、港瀆、湖塘、斗門、堤岸、堤壩、河道二百五十多所,徹底解決了江南水運的淤泥堵塞,經過此次治理后,以往水患多發的江南大地,從此水災頓漸,在之後的二百多年裡,幾乎是旱澇保收的魚米之鄉。
• 穆斯林
明孝宗實行積極的民族政策。在弘治年間,他對回族聚居區進行開明的扶持政策,興建了不少的寺廟,將其命名為“清真寺”,以供回族人士進行宗教活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對北京廣安門內牛街清真寺禮拜堂的重新裝修,使其成為北京地區回族人士進行宗教活動的重要場所。
“清真”一詞在明孝宗的推動下,很快影響全國,對回族文化的形成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甫一開始時,“清真”一詞的內涵時常被人混淆,如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開封猶太教堂也被命名為“清真寺”,但這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弘治中興”對回族文化的形成意義。
• 西藩
明孝宗時期還加強了對西藏的管理。
明孝宗奉行和平的外交政策,採取積極防禦抗戰的戰略。特別是韃靼小王子,時戰時和,不時侵擾明境。明孝宗統治期間,對韃靼小王子、火篩等的多次入侵只是採取抗戰驅趕之策,沒有勞師遠征,沒有深入沙漠主動出攻擊小王子、火篩老巢,更沒有主動對鄰國發動大規模征戰。但其他鄰邦或屬國如安南、暹羅、琉球、占城、撒馬兒罕、火剌札、爪哇、日本等,則不定期來明朝入貢。
參見:明弘治青花瓷、明弘治黃釉碗(大明弘治年制款)、大明弘治年制
明孝宗個人生活節儉,忙於政事,似乎在器用方面並無特殊嗜好,也沒有什麼閒情逸緻去欣賞陶瓷,更無暇顧及孰好孰壞。據史籍記載,景德鎮御窯廠曾數度停止燒制或減產瓷器,因此,這個時間雖不算短暫的王朝,官窯傳世品的品種和數量卻都很少。弘治青花延續成化的工藝和風貌,因此有“成弘不分”之說。近來,海內外考古成果和傳世品陸續有新發現,特別是民窯青花瓷,品種多樣,裝飾新穎,反映出在此時官窯處於低谷時期,民窯卻十分興盛,對此古陶瓷界和收藏界逐漸都有了新的認識。
有跡象表明,明孝宗喜愛素色,反映於瓷器上是傳世實物絕大多數色澤素凈,宮中的器用主要以皇帝的活動為軸心,任何事物必須以皇帝的需要為第一需要;因皇帝嗜素,嗜素之結果導致對素凈器皿的廣泛使用的需求,這是弘治朝瓷器色澤普遍較素的重大原因。
明孝宗在位十八年,他重用李東陽,謝遷,劉建等名臣,採取種種措施減輕老百姓的徭役賦稅,把本已經衰敗的明朝再度復興起來。
由於明孝宗一朝,削弱了太監亂政的現象,採取了一些發展經濟、挽救危機的治國措施,緩和了社會矛盾,出現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時期,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政治清明。
杜雨露飾演的明孝宗
這是一個被歷史所遺忘的時代,卻最符合對於盛世評判的所有公共標準。可以把一切屬於盛世的公共定語都套用在關於這個時代的評價上,雖然那樣顯得有些枯燥。但卻足夠說明這個時代讓人神往之處。弘治十八年的故事,並不僅僅簡單的是一個好皇帝開創一個盛世的故事,它更多的是屬於一個群體的力量,這是一個中國儒家文化傳統生命力重新勃興的繁榮景象。
清朝的學者對弘治中興一直爭論不休,褒揚者有之,懷疑者亦有之。弘治朝的功過是非,有人認為所謂的弘治中興名不副實,它只是一個短暫、勉強的"治世"。
但受傳統思想及自身經歷的影響,明孝宗仍有一些弊政:如寵信權臣、宦官,偏袒外戚、宗親,沉迷佛道、宮廷娛樂等。而這些弊政,不僅對當朝產生了不利影響,也為後來明武宗的腐敗埋下了伏筆。
儘管徠存在諸多弊政,但是明孝宗寬厚仁和的政治品行、弘治朝君子眾多、君臣關係融洽等政治特色卻為這一朝帶來了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