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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文
明代吏部尚書
韓文(1441年—1526年3月27日),字貫道。洪洞(山西洪洞)人。明代中期大臣,北宋宰相韓琦的後代。成化二年(1466年)進士,曾任吏部尚書,因得罪劉瑾而被迫致仕,並被“罰米法”罰至家境敗落,劉瑾被誅后官復原職,終年八十五歲,謚號“忠定”。
韓文是北宋宰相韓琦的後代,於明憲宗成化二年(1466年)登進士第,授職工科給事中。
弘治十六年(1503年),韓文擔任南京吏部尚書。
弘治十七徠年(1504年),韓文升任吏部尚書。因正直得罪權宦劉瑾而被罰至“家業蕩然”。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被誅殺,韓文被複職致仕。
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世宗朱厚熜即位,派使者攜璽書慰問韓文,並賜他羊、酒。世宗又下詔,命有關官員每月送給韓文家米四石。在他生前,每年派役夫六人供其差使。其後,世宗加授韓文為太子太保,蔭補其孫子一人為光祿寺署丞。
嘉靖五年(1526年),韓文逝世,享年八十六歲。朝廷追贈太傅,謚號“忠定”。
劉健:國家養士百五十年,當其時只養得個韓貫道者。
周宣:尚書韓文、祭酒章懋,年力雖衰,儀刑足尚。宜徵備顧問,使天下知廉靖恬退之士,雖當遲暮,尚蒙優老之恩。
朱厚熜:比權奸之竊柄,痛朝政之紛更。卿守正不阿,抱忠自誓。倡言扣闕,山嶽難搖。甘禍忘家,氷霜不變。天下仰其風采,神明相其壽康。起文彥博九襄之餘,人心攸屬;繼韓魏公(韓琦)百代之後,家慶彌彰。
費宏:士有正氣,懷直道,憤世嫉邪,以身犯難,攖龍鱗,撩虎尾,不少顧恤,雖阽危瀕死,得奇禍於一時,然高風大節,天下仰之,後世頌之。
唐樞:風骨玉屹,奮厲充養,夙夜黽黽,以忠愛為主。向初在科,劾都御史王越釁邊,逮訊幾死。後為戶書,剗積弊,均會汁。時宣大聲息,又值國恤大婚,供費不貲,公悉心經畫,緩急以濟。公劾太監苗達,征費無功,追究羽流妖術,抑戚畹,中恣奪,正窩占引鹽,沮乞討織造。逆瑾熾毒,公首抗章死論,得黜罷,復捏旨逮獄,罰米三千石。
邵經邦:韓忠定公文風骨王屹,舉止凝重,雍粹若天成,加以奮勵,充養自給,舍迄藩岳部院四十餘年,歷事三朝。受知列聖,夙夜圖報,甩勉忠益……及蘗堅劉瑾依憑宿愛,蒙蔽聖聰,蠱惑百出。每以夜為日,荒湛無度,因而盜弄威福,虐焰橫空。縉紳凜凜,率自顧以避。公追痛孝皇,探以宗社為憂。首倡府部科道等官,伏闕抗章,暴露罪狀。繼之以泣,乞置諸法,守正被害。直道勁節,丕振中外。
項篤壽:余讀史,至石顯殺望之、王甫誅陳竇,豈不信哉。忠佞不兩立哉。蓋奸人之窺伺神器者,必先誅戮以立威,而務去其異已者,庶幾可得志也。華容、洪洞非逆瑾之素所畏憚者哉?故其得禍最烈而先去之,固知其必不附已。不如是,不足以逞其圖也。噫!有天下者,其無使小人去其所畏,以成其勢哉。
王世懋:韓忠定蓋實創之事,成為首功,不成當受首禍。
徐咸:國朝名臣,久任享耆壽者,魏文靖公驥(魏驥)九十八,王端毅公恕(王恕)九十三,胡忠安公濙(胡濙)八十九,馬端肅公文升(馬文升)、韓忠定公文、吳文恪公訥(吳訥)、章文懿公懋(章懋),俱八十六。王文端公直(王直)、王忠肅公翱(王翱)、王忠毅公驥(王驥)、林文安公瀚(林瀚)、劉忠宣公大夏(劉大夏)、謝文正公遷(謝遷),俱八十四。茲數公者,名位祿壽兼而有之,豈易得哉?
何喬遠:文廓大邃永,庄簡凝重,歷官四十餘年,歷事三朝,詢諮猷,根本彝憲,天下陰受其福。家居行義,多可稱述,鄉里化之……老而形神堅壯,面沃有光,吟詩作楷行不廢,與劉大夏、張敷華並稱弘治中大君子。
王夫之:劉瑾一導淫之小豎耳,非有熒惑宮闈、動搖神器之危機也。韓文倡之,李夢陽成之,九卿隨聲而和之,劉(劉健)、謝(謝遷)居中而應之;李東陽、王鏊俯仰其閑,亦非素結瑾以徼榮者;而參差(巨柄)[互持],竟以空朝廷而長宵人之氣。
張廷玉:武宗初,劉、謝受遺輔政,韓文、張敷華等為列卿長,當路多正人,國事有賴。“八虎”潛伏左右,雖未敢顯與朝士為難,固腹心之蠹也。夫以外攻內,勢所甚難。況相權之輕,遠異前代,雖抱韓琦之忠,初無書敕之柄。區區爭勝於筆舌間,此難必之剛明之主,而以望之武宗,庸有濟乎?一擊不勝,反噬必毒,消長之機,間不容髮。宦豎之貽禍烈也,吁可畏哉!
據傳,韓文出生時,其父夢到有位身穿紫衣的人把文彥博抱送到他家中,所以其父為他取名為“文”。
有《韓忠定公集》四卷,《皇明經世文編》輯有《韓忠定公奏疏》。
《明史·卷一百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
韓文,字貫道,洪洞人,宋宰相琦后也。生時,父夢紫衣人抱送文彥博至其家,故名之曰文。成化二年舉進士,除工科給事中。核韋州軍功,劾寧晉伯劉聚,都御史王越、馬文升等濫殺妄報。尋劾越薦李秉、王竑。語頗涉兩宮,帝怒,撻之文華殿庭。已,進右給事中,出為湖廣右參議。中貴督太和山,乾沒公費。文力遏之,以其羨易粟萬石,備振貸。九溪土酋與鄰境爭地相攻,文往諭,皆服。閱七年,轉左。
弘治改元,王恕以文久淹,用為山東左參政。居二年,用倪岳薦,擢雲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移撫河南,召為戶部右侍郎。母喪除,起改吏部,進左。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書。歲侵,米價翔踴。文請預發軍餉三月,戶部難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當之。”乃發廩十六萬石,米價為平。明年召拜戶部尚書。
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臨大事,剛斷無所撓。武宗即位,賞賚及山陵、大婚諸費,需銀百八十萬兩有奇,部帑不給。文請先發承運庫,詔不許。文言:“帑藏虛,賞賚自京邊軍士外,請分別給銀鈔,稍益以內庫及內府錢,並暫借勛戚賜莊田稅,而敕承運庫內官核所積金銀,著之籍。且盡罷諸不急費。”帝不欲發內帑,命文以漸經畫。文持大體,務為國惜財。真人陳應(衤盾)、大國師那卜堅參等落職,文請沒其資實國帑。舊制,監局、倉庫內官不過二三人,后漸添注,或一倉十餘人,上林苑、林衡署至三十二人,文力請裁汰。淳安公主賜田三百頃,復欲奪任丘民業,文力爭乃止。
孝宗時,外戚慶雲、壽寧侯家人及商人譚景清等奏請買補殘鹽至百八十萬引。文條鹽政夙弊七事,論殘鹽尤切。孝宗嘉納,未及行而崩,即入武宗登極詔中,罷之。侯家復奏乞,下部更議,文等再三執奏,弗從,竟如侯請。正德元年,內閣及言官復論之,詔下廷議。文言:“鹽法之設,專以備邊。今山、陝飢,寇方大入,度支匱絀,飛挽甚難。奈何壞祖宗法,忽邊防之重。”景清復陳乞如故。文等劾其桀悍,請執付法官。帝不得已,始寢前令。
榮王乞霸州莊田,崇王請自征莊田租,勿令有司與,文皆持卻之。保定巡撫王璟請革皇莊,廷議從之,帝命再議。文請命巡撫官召民佃,畝征銀三分輸內庫,而盡撤中官管庄者,大學士劉健等亦力言內臣管庄擾民。乃命留中官各一人、校尉十人,余如文議。中旨索寶石、西珠,文請屏絕珍奇,以養儉德。報可。帝將大婚,取戶部銀四十萬兩,文連疏請,得免四之一。
文司國計二年,力遏權幸,權幸深疾之。而是時青宮舊奄劉瑾等八人號“八虎”,日導帝狗馬、鷹兔、歌舞、角牴,不親萬幾。文每退朝,對僚屬語及,輒泣下。郎中李夢陽進曰:“公大臣,義共國休戚,徒泣何為。諫官疏劾諸奄,執政持甚力。公誠及此時率大臣固爭,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須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縱事勿濟,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報國。”即偕諸大臣伏闕上疏,略曰:“人主辨奸為明,人臣犯顏為忠。況群小作朋,逼近君側,安危治亂胥此焉關。臣等伏睹近歲朝政日非,號令失當。自入秋來,視朝漸晚。仰窺聖容,日漸清削。皆言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丘聚、劉瑾、高鳳等造作巧偽,淫蕩上心。擊球走馬,放鷹逐犬,俳優雜劇,錯陳於前。至導萬乘與外人交易,狎昵媟褻,無復禮體。日游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志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氣靡寧。雷異星變,桃李秋華。考厥占候,咸非吉征。此輩細人,惟知蠱惑君上以便己私,而不思赫赫天命。皇皇帝業,在陛下一身。今大婚雖畢,儲嗣未建。萬一游宴損神,起居失節,雖齏粉若輩,何補於事。高皇帝艱難百戰,取有四海。列聖繼承,以至陛下。先帝臨崩顧命之語,陛下所聞也。奈何姑息群小,置之左右,以累聖德?竊觀前古奄宦誤國,為禍尤烈,漢十常侍、唐甘露之變,其明驗也。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不治,將來益無忌憚,必患在社稷。伏望陛下奮乾剛,割私愛,上告兩宮,下諭百僚,明正典刑,以回天地之變,泄神人之憤,潛削禍亂之階,永保靈長之業。”疏入,帝驚泣不食。瑾等大懼。
時內閣劉健、謝遷等方持言官章不肯下,文疏復入。帝遣司禮太監李榮、王岳等詣閣議。一日三至,健等持益堅。岳素剛直,獨曰:“閣議是。”是夜,八人者環泣帝前。帝怒,立收岳下詔獄,而外廷固未之知也。明日,文倡九卿科道再詣闕固爭。俄有旨,宥八人不問。健、遷倉皇致仕去。八人各分據要地,瑾掌司禮,時事遂大變。
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過。逾月,有以偽銀輸內庫者,遂以為文罪。詔降一級致仕,郎中陳仁謫鈞州同知。給事中徐昂乞留文原官。中旨謂顯有囑託,落文職,以顧佐代,併除昂名。二年三月榜奸黨姓名,自劉健、謝遷外,尚書則文為首,余若張敷華、楊守隨、林瀚等凡五十三人,列於朝堂。文子高唐知州士聰,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文出都門,乘一藍輿,行李一車而已。瑾恨未已,坐以遺失部籍,逮文及侍郎張縉下詔獄。數月始釋,罰米千石輸大同。尋復罰米者再,家業蕩然。
瑾誅,復官,致仕。世宗即位,遣行人齎璽書存問,賚羊酒。令有司月給廩四石,歲給役夫六人終其身。復加太子太保,廕一孫光祿寺署丞。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贈太傅,謚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