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
藥物
紫杉醇別名紅豆杉醇,泰素,紫素,特素,是目前已發現的最優秀的天然抗癌藥物,在臨床上已經廣泛用於乳腺癌、卵巢癌和部分頭頸癌和肺癌的治療。紫杉醇作為一個具有抗癌活性的二萜生物鹼類化合物,其新穎複雜的化學結構、廣泛而顯著的生物活性、全新獨特的作用機制、奇缺的自然資源使其受到了植物學家、化學家、藥理學家、分子生物學家的極大青睞,使其成為20 世紀下半葉舉世矚目的抗癌明星和研究重點。
● 通用名:紫杉醇
● 英文名稱:Paclitaxel
● 紫杉醇是從太平洋紫杉屬樹的樹皮中提取而得,為新型的抗微管藥物,可促進微管雙聚體裝配成微管,並通過干擾去多聚化過程而使微管穩定,從而抑制微管網正常動力學重組,導致細胞分裂受阻,達到抗腫瘤效果。
● 紫杉醇用於卵巢癌、乳腺癌、肺癌、頭頸部腫瘤、食管癌和胃癌及軟組織肉瘤等的治療。
● 紫杉醇有多種製劑和規格,它們的給藥方法、途徑和吸收速度、穩定性都不一樣,各有特點。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2020年3月25日,國家葯監局發布公告(2020年 第44號),暫停進口、銷售和使用美國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 紫杉醇注射液:30毫克/5毫升。
● 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30毫克。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100毫克。
● 對紫杉醇或其賦形劑有過敏反應者禁用。
● 嚴重骨髓抑制者禁用。
● 妊娠期婦女禁用。
● 心臟傳導功能異常患者慎用。
● 血液病患者慎用。
● 癲癇患者慎用。
● 育齡婦女慎用。
● 哺乳期婦女應權衡本品對其的重要性,選擇停葯或停止哺乳。
● 紫杉醇用於兒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確立,兒童應慎重使用。
● 紫杉醇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紫杉醇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紫杉醇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紫杉醇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品說明書自行用藥。
● 為了防止發生嚴重的過敏反應,接受本品治療的所有患者應事先進行預防用藥,通常在用本品治療之前12及6小時左右給予地塞米松20mg口服,或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鐘左右靜脈滴注地塞米松20mg;苯海拉明(或其同類葯)50mg,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鐘靜注或深部肌肉注射,以及在注射本品之前30∼60分鐘給予靜脈滴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 靜脈滴注。單葯治療一次每平方米體表面積135~175毫克,聯合用藥一次每平方米體表面積135~300毫克,每3~4周1次;或一次每平方米體表面積60~90毫克,每周1次,連用2周停1周,或連用6周停2周。
● 靜脈滴注紫杉醇時,應採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輸液瓶和輸液管,並通過所連接的過濾器,過濾器微孔膜的孔徑應小於0.22微米。
● 本品應在專業使用細胞毒化療藥物的醫療機構進行,並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生指導下使用。患者必須住院,注射紫杉醇前須備有抗過敏反應的藥物以及相應搶救器械。
● ● 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和心電圖。
● ● 靜脈注射時一旦藥液漏至血管外應立即停止注入,局部冷敷和以1%鹽酸普魯卡因注射液局封等相應措施。
● 紫杉醇靜脈滴注開始后1小時內,每15分鐘測血壓、心率和呼吸1次,注意過敏反應。
● 紫杉醇濃縮注射液在靜脈滴注前必須加以稀釋,可稀釋於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中,最後稀釋濃度為0.3~1.2毫克/毫升。
● 與鉑化合物聯合使用時,應當先用紫杉醇。
● 如果皮膚接觸紫杉醇溶液,應立即用肥皂和水徹底地清洗皮膚,一旦紫杉醇接觸粘膜,立即用水徹底沖洗。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如果不良反應較大,需要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使用紫杉醇1小時內出現急性過敏反應表現,如蕁麻疹,呼吸困難,臉部、嘴唇、舌頭或者咽喉腫脹,甚至休克等,請立即尋求急救處理。
● 紫杉醇藥品應該遮光,密閉,在25℃以下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骨髓抑制:是本品主要的劑量限制毒性,表現為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降低少見,一般發生在用藥后8~10天。
● 過敏反應:輕度可表現為潮紅、瘙癢和皮疹。嚴重的過敏反應以呼吸困難、蕁麻疹、低血壓和胸痛為主,一旦發生,應立即中斷治療並給用抗過敏藥物。
● 一過性心動過速和低血壓較為常見,不必給予處理。但有可能發生心律失常(包括心動過緩),嚴重者甚至出現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應考慮停葯並及時對症處理。
● 周圍神經毒性:常見輕度四肢麻木,偶見肌無力,罕見癲癇樣大發作。
● 其他:脫髮、關節肌肉酸痛、噁心、嘔吐,黏膜炎、輕度胃腸道不良反應、一過性肝功能損害及心電圖異常改變等。
● 注射部位藥液外漏可致靜脈炎或蜂窩織炎。
● 膽紅素升高,轉氨酶升高,ALP升高,肝壞死已有報道。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紫杉醇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中藥等。這些藥物與紫杉醇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倘若先給予順鉑,之後再給予紫杉醇時可產生更為嚴重的骨髓抑制,因為順鉑使紫杉醇的清除率降低約1/3;因此,兩葯合用時,應先使用紫杉醇。
● 對接受酮康唑治療的患者,紫杉醇的代謝有可能受到抑制。
● 紫杉醇與其他細胞毒藥物聯合應用時,應酌情減量。
● 由於奎奴普丁/達福普汀是細胞色素P450-3A4酶抑製劑,同時給葯可增加本葯血葯濃度。
● 與特拉珠瑪合用,特拉珠瑪的血清谷濃度水平增加約1.5倍。臨床試驗證明二者合用效果較好。
● 與阿黴素合用,研究表明先給本葯24小時持續滴注,再給阿黴素48小時持續滴注,可明顯降低阿黴素的清除率,加重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口腔炎。
● 使用本葯后立即給予表阿黴素,可加重本葯毒性。
● 磷苯妥英、苯妥英可通過誘導細胞色素P450而降低本葯作用。
● 妊娠期婦女禁用紫杉醇;哺乳期婦女應權衡利弊,使用前請諮詢醫生並停止哺乳。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紫杉醇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在完全了解藥物的用法用量、用藥禁忌以及不良反應的情況下,合理用藥。藥量過少,達不到治療效果,藥物過量,可能會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
● 紫杉醇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病情反覆或再次加重。
● [1] 合理用藥專家委員會。中國醫師藥師臨床用藥指南。第2版。重慶:重慶出版社,2014.
● [2]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3]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