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法學院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二級學院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法學院成立於2009年2月15日,前身為2004年成立的法學系,現設有法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三個專業,一個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點。以本科教育為主,學生分佈在環境優美的龍子湖新校區。
法學院擁有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已經建立起由專職教師、客座教授、兼職教授組成的教師隊伍和學科團隊,現有專職教師47人,實驗室管理員1人。其中博士17人。他們主要從事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水法、訴訟法、刑法、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等學科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法學院擁有濃厚的學習氛圍。現有全日制本科生、專升本學生750人。2009年畢業生195人,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者70人,讀研率達35.89%,與2008年相比,錄取人數、讀研率均取得重大突破。2008年國家第一次允許在校大四生參加統一司法考試,70人報考,14人順利通過,占報考人數的20%,遠遠高於國家平均過關率。法學院鼓勵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 “12.4普法宣傳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重要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積極倡導“樹立法律意識,普及法律知識,維護合法權益”,已經在我校掀起一股股“知法、學法、用法”的浪潮。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法學院
行政管理專業培養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專門人才。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發展需要的,具備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從事勞動與社會保障以及在教學、科研崗位工作的公共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該專業的學生主要學習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以及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市場經濟知識,了解國內外勞動與社會保障理論及實踐的歷史與現狀、掌握從事勞動關係、勞動就業、社會福利與救濟、社會保險和社會優撫的法規政策,受到現代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調查、分析和解決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基本能力。
現任領導及分工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法學院
李偉 | 法學院黨委書記 | 主持黨委、工會全面工作 |
馮飛䶮 | 法學院黨委副書記 | 分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
饒明奇 | 法學院院長 | 主持法學院行政全面工作 |
王國永 | 法學院副院長 | 分管科研、學科建設工作 |
吳禮明 | 法學院副院長 | 分管本科教學、專業建設、財務工作 |
李先廣 | MPA教育中心副主任 | 分管MPA招生、教學、管理等工作 |
行政管理
本科,學制四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和現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複合型人才。
實踐課程:社會調查、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實習、畢業論文等。
就業去向:畢業生可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還可到水務、水政及水利監察部門從事各種管理工作。
勞動與社會保障
本科,學制四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通曉中外勞動和社會保障理論與實務,專業基礎知識紮實,業務知識面寬,能從事勞動就業、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與商業性保險運作與管理,並具有理論研究能力和教學能力的複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公共管理、金融學、管理學原理(公共管理學)、公共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社會保障概論、公共政策學、風險管理、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學、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等。
實踐課程:勞動與社會保障實習、勞動與社會保障專題調查、畢業論文等。
就業去向:畢業生可到政府部門、政策研究部門、企事業單位從事保險、勞動人事管理與社會保障等工作,還可到水務、水政及水利監察部門從事各種保險、勞動人事管理與社會保障等工作。
法學
本科,學制四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複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實踐環節:見習、法律諮詢、社會調查、專題討論、模擬審判、典型案例分析、實習、畢業論文寫作等。
就業去向:畢業生可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還可到水務、水政及水利監察部門從事各種法律實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