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務局

佛山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

佛山市商務局是佛山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商務和口岸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優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四)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負責鹽業行業管理的相關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六)制定並組織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管理,根據授權審核和管理部分商品進出口許可證。
(七)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劃,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擬訂本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本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本市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
(十)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參與協調我市各類經濟開發區的管理。
(十二)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粵港、粵澳及對台經貿工作;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口岸建設和對外開放規劃相關工作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指導轄區內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四)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負責組織和協調擬定局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局年度工作計劃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處理和協調局日常公務、政務工作;負責組織或協調局黨組會、局務會和全局綜合性的會議。
三、負責督辦領導批示、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及人大、政協各類建議提案。
四、負責統籌局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五、負責局機關財務預算、核算和內部審計、資產管理,協調各科開展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市級商務發展財政扶持專項資金的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跟蹤商務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情況。
七、負責局機要保密、檔案、密碼管理、公文流轉、印章管理工作,承擔局發文電格式審核、繕印以及電子文檔發送。
八、負責局的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接待、信訪、綜治維穩、禁毒等相關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信息化、政務網站建設、辦公自動化系統運行及辦公設備的維護更新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科
一、負責局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局幹部人事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局黨組的組織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負責局機構編製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局機關績效考核的綜合性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公費醫療、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局機關扶貧開發、計劃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五、負責局因公出國(境)報批的綜合協調和出訪人員的政審工作。
六、負責局黨的組織、宣傳、教育工作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秘書工作,統籌開展局掃黃打非工作。
七、配合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做好局紀檢工作,監督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市紀委重大決策、部署。
八、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黨員幹部定期開展黨紀、政紀、法紀教育,促進勤政廉政工作落實。
九、協助局黨組抓好機關作風建設和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監督檢查黨員作風情況,配合推進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執行。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商務改革發展科
一、研究提出全市商務工作發展戰略,擬定全市商務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劃
二、圍繞局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務以及局主要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牽頭貫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銜接我市商務領域重大政策。
四、組織起草局領導重要講話文稿和綜合性材料。
五、負責對全市商務經濟發展形勢進行跟蹤研究,牽頭組織本局綜合性課題研究,為局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參與商務領域重要產業調研活動。
六、負責收集、分析、整理、報送全市商務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簡報。
七、牽頭負責涉及我局職能的對接國家自貿區工作。
八、參與指導協調我市各類開發區管理、統計工作。
九、負責編寫商務發展報告、年鑒和地方志。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對外貿易科(佛山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一、負責制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定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監測、統計和分析全市對外貿易宏觀運行、機電產品進出口以及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情況。
三、推動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組織和協調本市企業參加國際展覽會、經貿洽談會等各類外貿促進活動。
四、協調非機電產品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商品的管理工作;落實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及管理辦法;根據授權負責部分商品進出口許可證審核和發證工作;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
五、承擔外貿科技創新、品牌建設以及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有關協調、管理工作;承擔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培育的日常工作;指導各區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資格備案。
六、貫徹落實各級外貿財政資金扶持政策,組織實施企業外貿扶持資金申報工作。
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業科
一、牽頭擬訂商貿服務、服務貿易、會展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
三、擬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四、承擔商貿服務業管理、發展相關工作。
五、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六)國內貿易與市場監管科
一、深化內貿流通體制改革,推進內貿流通業態和流通組織形式現代化,優化內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指導內貿流通相關行業營銷工作,提出促進內貿流通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國內貿易市場建設規劃,提出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提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工作實施建議。
三、負責擬定全市開拓國內市場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企業參與各類國內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
四、統籌開展全市促消費工作,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國內市場商貿運行統計和監測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五、指導和組織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實施和社區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擬定拓寬農產品加工、銷售渠道、改善農村商業設施、拉動農村消費等相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村連鎖經營工作,建立現代流通網路體系。
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工作,實施商務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指導、協調和推進流通業品牌建設工作。
七、依法對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汽車流通政策,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負責老舊汽車更新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推動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八、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等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商品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應急物資和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
十、牽頭開展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協調煙草、鹽業專賣和市供銷社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外商投資科
一、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持續優化全市外商投資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二、制訂年度外商投資任務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三、承擔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外商投資運行情況,建立數據定期通報制度。
四、加強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建立全市利用外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重點外資項目落地、營商環境建設等問題。
五、落實國家、省有關穩外資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我市特色的外資政策措施,組織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六、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做好初始、變更及年度信息報告,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履行信息報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貫徹落實加工貿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加工貿易數據統計、加工貿易企業跟蹤服務,指導推動加工貿易發展和轉型升級工作。
八、依照許可權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和來料加工企業申辦自貨自運粵港澳直通廠車的許可工作。
九、開展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申請(初審)、外資研發中心採購設備免退稅資格審核認定等政務服務事項。
十、組織企業參與海絲博覽會、加工貿易博覽會等經貿活動。
十一、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按章程開展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服務。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佛山市投資促進局
一、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政策。
二、負責聯繫國內外投資者、各類工商組織及中介機構,整理、落實招商引資目標客戶信息。
三、負責組織策劃招商項目洽談、考察工作。
四、指導和協助各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五、負責重點項目引進的協調和後續服務工作。
六、負責市級招商中介服務機構及境外代表處的聘請和管理。
七、負責外籍專員的管理和業績考核,指導外籍專員開展項目洽談和引進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公平貿易科(政策法規科)
一、指導和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貿易救濟調查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知識產權壁壘及其他貿易壁壘
二、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與產業損害調查相關工作,建立公平貿易、產業損害的預警機制和應對貿易摩擦協調聯動機制,維護產業安全。
三、參與實施貿易救濟措施,跟蹤和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並提出建議。
四、協調我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和自由貿易區工作。
五、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本局職能的貿易糾紛和知識產權工作。
六、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文件、合同(協議)和章程的合法性;統籌有關立法徵求意見稿的辦復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依法行政;承擔本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八、組織推進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和“網上辦事大廳”建設。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口岸管理科
一、負責擬定口岸建設發展規劃及口岸發展趨勢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口岸的開設、關閉及調整審查上報;承擔口岸開放的啟用驗收和協調服務工作。
三、審核口岸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規模;負責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和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四、負責口岸運行數據綜合統計分析。
五、組織推進口岸查驗方法、監管模式改革創新。統籌推進地方電子口岸建設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六、負責保稅監管區(場所)建設發展的協調服務工作。
七、負責口岸業務培訓,牽頭組織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動。
八、協同有關部門提出口岸專項資金使用意見。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對外投資與經濟協作科(市政府經濟協作辦公室)
一、負責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性商務重要外事活動。
二、研究分析對外投資合作(含市域以外,下同)發展趨勢,進行動態監測,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外投資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四、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的統計分析工作。
五、收集和發布有關經濟合作交流信息,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
六、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區域經貿合作、協作工作。
七、承擔粵港、粵澳和對台經貿相關工作。
八、協調解決有關國內經貿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電子商務科
一、制定全市電子商務、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我市電子商務工作。
二、負責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三、負責促進電子商務推廣、應用和創新;促進電子商務交易、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
四、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產業鏈建設,扶持電子商務企業發展。
五、負責電子商務發展資金的管理實施,包括資金的申報、審核、發放等工作。
六、承擔電子商務的統計、監測和分析。
七、指導和統籌全市電子商務園區和發展載體建設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燦:局長
黃永全,現任佛山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市商務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正處級)。負責佛山市紀委監委駐市商務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童全慶,現任佛山市商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人事科、商務改革發展科(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辦公室)、公平貿易科(政策法規科)、電子商務科,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李竟灤,現任佛山市商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國內貿易與市場監管科、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