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教育局
信陽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信陽市教育局是信陽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下設辦公室、人事科、發規科、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和成人教育科、師訓科、體衛藝科、高教科、社管科、督導室、紀檢監察信訪室、機關黨委、老乾科等14個科室。2018年12月,組建市教育體育局。將市教育局的職責和市體育局的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教育體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市教育局、市體育局。
信陽市教育局位於信陽市,是一所教育事業的管理部門,管理市招生辦、教具中心、教研室、電教館、勤工儉學儀器設備管理站、教育電視台等二級機構6個,有信陽廣播電視大學、信陽高級中學、信陽市實驗高中、潢川幼兒師範學校、信陽工業學校、育才中學、信陽市第三實驗高中、信陽市第三實驗小學、潢師附小、中鐵五局職工子弟學校等10所直屬學校。
蘇錫凌(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畢樂武(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蘇錫凌同志主持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黨風廉政建設、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組織、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戰、計劃生育,聯繫市招辦、教具中心,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鄭祖勝(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蘇錫凌同志分管辦公室,分管財務科、信訪穩定、宣傳、電子政務、電教館,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高君行(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一科、基礎教育二科、基礎教研室、教育學會,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鄭承華(市紀委監委駐信陽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組工作,履行監督責任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
董再春(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群眾體育、全民健身基礎設施規劃工作;負責老年人體育工作;負責體育宣傳工作;分管群眾體育科、局創建辦、老年體協。
徐繼霖(黨組成員、招辦主任):主持市招辦工作,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余為寬(黨組成員):負責青少年體育、體育競賽與訓練工作,負責羊山新體育中學建設工作;分管青少年體育科(訓練競賽科)、體育中學。
羅德華(黨組成員):負責體育產業、體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羊山體育中心“三館”建設工作;負責市體育總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體育產業管理科、群眾體育辦公室、體育場、體彩信陽分中心、羊山體育中心建設指揮部。
劉澤志(黨組成員):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協助畢樂武同志開展工作。
何厚謙(二級調研員):分管發規科、督導室、職成教科、職成教研室、法安科、綜治、教育電視台、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安全及安全生產、教育脫貧攻堅,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潘中華(二級研員):分管教師教育科、體衛藝科、勤管站(學生資助中心)、校園食品衛生安全、教師資格認定、城鄉一體化建設,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胡玉琨(四級調研員):協助董再春同志分管創建工作,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陳永輝(四級調研員):原協助何厚謙同志開展工作,現借調到國家教育部工作。
李 峰(四級調研員):協助何厚謙同志開展工作。
陳驍勇(四級調研員):協助鄭祖勝同志開展工作,兼管中共信陽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教育理論研究與宣傳工作和教育教學先進經驗總結與推廣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規模、重點、結構和速度,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負責全市教育信息與統計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協同搞好城市教育附加費徵收、管理、審計等工作。
(四)負責審核全市地方高等院校、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含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的布局設置和結構調整。
(五)負責統籌管理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師範教育、電化教育等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教育的教學改革,抓好教育質量。
(六)負責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七)負責指導並抓好全市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和素質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
(八)負責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的實驗室建設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教師隊伍,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按照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行政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十一)負責全市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十二)制定市管中等教育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組織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改革;負責地方高等教育教學評估;協調指導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工作;管理教育系統科研工作;指導教育社團、基金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中小學“名師工程”、“名校長工程”、“名校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十六)管理市委授權範圍內的科級以下幹部。承擔市直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財務;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督辦查辦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密、信息、宣傳、信訪、檔案、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協調機關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方面的職責,開展本單位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政務信息使用、利用和實時更新情況;利用網路平台,推進辦公現代化,2010年年底前實現無紙化辦公。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人才、機構編製管理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規劃並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小學校長(含幼兒園園長)隊伍建設,抓好“名校長工程”;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具體承擔全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資格審查、檔案轉遞、報到、登記和就業指導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貫徹實施教育法規的文件草案;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中、初等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中等教育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制定全市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招生計劃,負責教育事業統計並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管理市本級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具體負責涉外項目建設等方面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監測,督促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貫徹落實;負責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分配和使用;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協助做好教育基金的籌集和“三稅”教育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管理教育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預算內、外各項資金的審計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總務後勤工作的改革。
(五)義務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義務教育工作;擬訂並貫徹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審定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指導義務教育教學改革;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名校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六)非義務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審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市級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指導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改革;管理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高中教育學校“名校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招生會考和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負責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八)師資培訓科
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教師的培養與培訓;負責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學歷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名師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九)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負責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全市學生的軍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法制教育安全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和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對外應訴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安全的綜合協調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2017年11月,榮獲第四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1.信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市教育局,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擔。教育督導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教育督導工作條例和法規,制定相關的實施規劃及縣區、學校的督導評估方案,負責對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教育進行督導評估,確保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落實。市教育督查室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2.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3.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的國有資產移交給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市教育局召開法制教育安全工作推進會
2013年10月16日,市教育局在龍潭賓館召開全市教育系統法制教育和校園安全工作推進會議。各縣區教體局分管領導、法制安全辦主任,各管理區教育辦分管領導,市直學校分管校長參加了會議。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鄭承華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會上,各縣區教體局就本地今年以來法制教育和校園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了彙報交流。
鄭承華在講話中指出,我市教育系統經過深入開展“六五”普法工作,建立並完善了中小學法制副校長制度,通過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大力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法制教育工作成果豐碩。校園安全管理方面,通過建立健全市、縣、校、家四級責任體系、加大校園安全管理“三防”投入、強化校園安全日常管理、強化督導檢查力度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紮實開展安全教育和穩步推進校車管理等工作,有效地維護了中小學校的安全和穩定。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要認清當前形勢,克服畏難情緒、僥倖心理,認真總結,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的突出問題,紮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
鄭承華強調,法制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天字型大小工程,任何時候都要抓嚴抓緊,絕不可掉以輕心。重點在七個方面予以深化:一是深入推進“六五”普法工作,做好省廳《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彙編》普法讀本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二是持續開展校園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對排查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三是加強學校門衛治安室建設,認真落實市教育局提出的5項硬體要求、4項軟體要求及6項制度要求;四是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標準》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五是加強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定點採購和索票索證制度;六是切實規範學校辦學行為,降低潛在的校園安全責任風險;七是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落實校車使用許可制度、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制度。
鄭承華要求,做好法制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關鍵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學生安全工作新機制,定期召開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分析研判本地校園安全工作形勢,研究解決學生安全突出問題。要健全學校與家長的聯合防控體系,做到學生安全工作“手把手對接、面對面溝通、人盯人防範”。要強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通過常態化的考核和一定的獎勵激勵機制,促進法制教育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