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上部座
南傳上部座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Theravàda)。上座部佛教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和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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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
南傳佛教又稱南方佛教、南傳上座部。指傳佈於南亞的佛教。分佈在南亞地區的佛教,可大別為四類∶(1)流佈於現在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家的南方上座部佛教。(2)興起于越南,而與儒道二教混融的混成佛教。(3)過去在柬埔寨曾盛極一時的吉蔑民族所信奉的佛教。(4)爪哇、蘇門答臘、馬來半島等地所傳的南海佛教。上列四類中,第三、四類現今僅存藝術的遺跡。第二類屬中國佛教系統。第一類又稱為巴利佛教,蓋此系統大部分均依據巴利語聖典。而所謂南方佛教,主要即指此系而言。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派遣其子摩哂陀長老將印度本土佛教輸入錫蘭島,此為錫蘭佛教之開端。西元前一世紀,錫蘭佛教分裂為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三世紀時,無畏山寺派又分出南寺派。其中,大寺派被視為錫蘭佛教的正統。五世紀時,有覺音、達摩波羅等大註釋家。在其他國家方面,西元四至五世紀以後,緬甸即有佛教傳入,然採納南方上座部佛教,則始於1058年阿耨樓陀王時代。西元十二世紀以後,泰國開始接受上座部佛教。1361年,錫蘭的僧伽領袖,被迎入泰國,為泰王傳戒。至於柬埔寨、寮國之接納上座部佛教,則始自十四至十五世紀泰民族之徵略后。南方上座部之特質在於嚴守戒律,保持原始佛教傳統。在巴利文獻方面,除了完備的經律論三藏,還有數量極為龐大的註釋書、復注、綱要書、史書、文法書、詩書等。
一、僧人的法名 俗人出家,加入僧團,就意味著由於信仰而捨棄家居生活,專事修行。這樣的改變在稱謂上的反映則是放棄了在家時的姓名而採用法名。佛陀住世時,出家的儀軌相對簡單,只是佛陀本人對欲出家者說:“善來,比丘。”彼人便剃除鬚髮,著袈裟衣,得具足戒。《善見律毗婆沙》載,依此法得戒者為一千三百四十一人。這些人則稱為“善來比丘”。在僧團內,他們依然使用在家時的姓名,如舍利弗、目犍連等。在當時佛陀的大弟子中德高望重者,已開始被人們以其出生地稱呼,以表示敬重,如目犍連也被稱為“拘律陀”(古印度地名,目犍連出生地)。後來的出家眾日漸增多,且由佛的弟子們授戒,於是開始由授戒師給予法名。在《增一阿含》中有“四河入海,不復河名,四姓出家,皆為釋種”之說。在中國的東晉時期,道安首倡所有出家人皆以“釋”為姓,名則得之於授戒師。此後漢地出家佛弟子的法名均由此構成,如釋道安、釋法雲等等。在斯里蘭卡等南傳上座部佛教國家,出家人的法名由兩部分構成,第一名字為其出生地,第二名字為授戒師所賜,如:Walpola Rahula(瓦爾朴拉·羅睺羅),前者為其出生地,後者為其法名;又如:Kualalumpur Dhammajoti(吉隆坡·法光)。雖然僧人的法名是如此確定的,但這一法名不能隨便用於稱呼,其使用範圍是有限制的,主要是用於自稱。在非常莊重的場合,自稱時常冠以Bhikkhu(比丘),如:Bhikkhu Kualalumpur Dhammajoti;在非常正式的場合,如護照、文件等,則不冠以Bhikkhu,而使用法名全稱;在比較隨便的場合,則只稱法名第二部分,如:Dhammajoti。其次,在畢業、授職典禮等官方場合,由他人稱呼其名,通常在名前冠以the Reverend(縮寫為the Rev.意為尊敬的),或Venerable(縮寫為Ven.也是尊敬之意),如:the Reverend Walpola Rahula。在非正式的、與某僧人較熟識的場合,出家人和在家人都可用法名的后一部分稱呼之,但不可直呼,可稱為:Venerable Dhammajoti。對於國內外有名望的大法師,或一省、一市之僧領,則多用其出生地+法師稱呼之,如:Walpola Hamuduruwo(意為法師或師傅,是斯里蘭卡對所有僧人最最常用的稱呼)、Columbo Hamuduruwo等。有時,為了表示對大法師的敬意,常常使用敬語形式Hamuduruwane(即詞尾變形)。以上是和僧人法名相關的稱呼問題,在斯里蘭卡,對僧人所使用的敬語稱謂相當多,容后專章敘述。二、對僧人的稱謂系統 佛教四眾分為兩個社會群體,即出家眾和在家眾,分別有各自的稱謂系統。出家眾稱為Samgha(僧伽、僧眾),又分為男女二部,男部由Bhikkhu(音譯為比丘,意譯為乞食男)和Samanera(意為沙彌,或十戒男)組成;女部本應由Bhikkhuni(比丘尼或說乞食女)和Samaneri(沙彌尼、十戒女)組成,但由於比丘尼傳承在斯里蘭卡已經斷絕,至今沒有二部受戒的比丘尼,只有十戒女。以上所有這些名稱一般不用於相互之間的稱謂,僧人與僧人之間、俗人對僧人稱呼時,按照長幼、身份、職業和職責有許多不同的稱呼方式。在斯里蘭卡使用最多、最普遍的稱謂形式是Hamuduruwo(意為法師或師傅),無論長幼、身份高低、是否認識,都可以這一稱謂稱呼。為了更確切地表達或表示敬意,則是在這一稱謂前加不同的定語。例如按長幼稱呼時,對於年幼的小沙彌(十幾歲),出家人、在家人一般稱之為Podi Hamuduruwo(意為小師傅)以表示尊重與親近。在僧團內部,年長的僧人或地位高的僧人或依止師對小沙彌常稱之為Podinama、Podiunnanse、Poditana、Podiatta等,這些稱呼的基本意思都是“小和尚”,有時親近師或依止師在向他人介紹徒弟時使用GolaNama,意為學僧。對於年紀稍長,或有身份的僧人,如一寺之住持,則使用Loku Hamuduruwo(大和尚、大法師)稱呼之。例如在我們所住的寺廟內,常聽到僧人或在家人以此稱呼廟裡的住持。按照在僧界僧職的高低,有Mahanayaka(大導師或大首領)和Nayaka(頭領或導師)等稱謂。前者用於稱呼某一教派的大首領或全國性佛教組織的領導,在斯里蘭卡,主要有三個教派,這些教派的首領加上其他幾個小教派和全國性組織的頭領,能稱為Mahanayaka的僧人不過十人。在使用這一稱謂時,通常稱為Nahanayaka Hamuduruwo。Nayaka一般用來稱呼地方省或區的僧領,或大寺之住持,通常稱為Nayaka Hamuduruwo,這一稱謂與Loku Hamuduruwo可以互用。另外,也可按照僧人的職業稱呼之。在南傳佛教國家,僧人可在政府、學校及其它社區部門任職,因此,根據他們各自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稱呼方式,如:Veda Hamuduruwo(從醫的法師)、Nakathbalana hamuduruwo(占星師)、Chitra-adina hamuduruwo(美術師)、Guru hamuduruwo(老師)等。不管僧人地位多高,從事何種職業,一律住在寺院中,過僧團集體生活,並在寺院中擔負一定的職責,因而,可根據僧人在僧團中的任職稱呼之。如:Bana kiyana hamuduruwo(說法師)、Pirith kiyana hamuduruwo(誦保護經師)、Kavi bana kiyana hamuduruwo(偈陀講法師)、Kruhtyadikari hamuduruwo(掌財師)等。由於寺院生活相對簡單、清凈,有利於僧人的學習與修行,因而僧團中的著名學者或學問僧層出不窮,他們或在國內外的大學中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佛教界的全國考試,獲得班的達(或譯為班智達)學位。這些法師深得僧俗各界的尊重,獲得博士學位的,一般稱為Doctor某某,如:Ven.Dr.Dhammajoti;獲得班的達學位的則稱呼Pandita hamuduruwo。據說,班的達學位甚是難考,考生不僅要熟練掌握梵、巴文,而且要能誦多部經,並擅說法佈道。每年考試通過率僅為2%。在我們所住的寺廟中,有大約60位僧人,而獲得此學位者僅一人。三、對在家眾的稱謂 斯里蘭卡是一個全民信教的社會,除了龐大的僧團之外,其餘的人構成了在家信眾,稱為Upasaka(為受三歸、持五戒的在家男居士,音譯為優婆塞,意譯為信男、近事男),和Upasika(受三歸、持五戒之在家女居士,音譯為優婆夷,意譯為信女、近事女)。這兩個名稱和比丘、比丘尼一樣,是對某一類人的統稱,因此一般不用於指稱某人。由於在家信眾的護持與供養,僧團才得以生存、壯大,因此僧徒把在家信眾稱為供養人,即:Dayaka(音譯為檀越,意譯為男施主、男供養人)和Dayika(檀越、女施主、女供養人)。這兩個名稱在使用時,一般不和姓名連用。此外,僧人對在家人,尤其是長者,經常使用敬語,留待后章再述。四、敬語的使用 在一個佛化的社會裡,僧團與在家信眾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在家信眾把護持三寶、供奉僧團看成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在人口只有一千五百多萬的斯里蘭卡,有大小寺廟5000多所。為使僧人衣食無虞,每一個寺廟所在地的信眾安排好每日一戶,輪流給僧人供齋,誠心誠意,樂此不疲,總是把最好的飯食供奉給僧團。僧人們把在家眾看成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把為在家眾排憂解難,扶危濟困,使其精神怡悅看作是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他們為每一家的婚喪嫁娶、生日慶典、店鋪開張等,盡心盡意作法事,進行法布施,更確切地說,是僧團承擔起了全社會的思想教育工作。僧俗之間的密切關係反映在稱謂上則是大量敬語的運用。這些敬語大致可分為僧人對僧人、出家人對在家人、在家人對出家人等幾類。僧人和僧人之間,除了上述所說的Nayaka,Maha nayaka,Loku hamuduruwo等表示尊敬的稱呼外,對受具足戒十年以上的比丘經常用尊稱Istaweera(意為尊者)。常和法名一起使用,例如:DhammajotiIstaweera,Rewatha Istaweera;或與另一尊稱Vahanse一起使用,例如:Istaweerayan vahanse(尊敬的上人)。出家人對在家人出於敬重,常稱之為媽媽、長者、兄弟、姐妹等,如對年紀稍長的男居士稱為Unnehe或Loku unnehe(意譯為大德、長者),對年紀稍長的女居士稱為Upasakamma(施主媽媽)。把在家眾稱為長者、媽媽、兄弟等是僧人對在家人表示親近與尊重時使用的,在家人卻不能用這樣的稱呼來稱呼出家人,因為從理念上說出家無家。在家人對出家人所使用的敬語更為複雜,除上述的尊稱外,還有Hamuduruwane:這是通過“法師”一詞的詞尾變形生成的“法師”的敬語形式。 Vahanse:這是使用最普遍的敬語形式,可以和其他稱呼一起使用,意為尊敬的。 Obavahanse:Oba是“你”的敬語式,這一稱呼相當於英語的YourHonor。 Tamunnanse也是YourHonor,這兩個稱謂形式用於對僧人說“您”時使用。 Suwameenvahanse:此詞是上流社會人士對僧人的尊稱,可譯為“最尊敬的”。因為此詞太正規,所以不是社會上的流通敬語。 Sadu:此詞是年輕人中流行的對僧人的敬語。敬語形式的多樣性,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反映了僧俗之間水乳交融的密切關係,也反映了佛化社會僧伽所處的特殊地位。
上座部巴利語三藏,即律藏、經藏和論藏。最主要的部分,編於佛滅之年便舉行的王舍城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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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譬喻》。十四、《佛陀史》,敘述二十四佛的故事。十五、《行藏》,敘述佛陀過去行十波羅密多的二十五個故事。 (三)論藏,有七部: (1)《法聚論》。 (2)《分別論》。 (3)《論事》,此書否定二百五十二個不同的論題。 (4)《人施設論》。 (5)《界論》。 (6)《雙論》。 (7)《發趣論》,主要論述二十四種緣。由范寄東據日譯本重譯為漢文,並附有覺音的註釋《殊勝義》,收在“普慧大藏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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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是傳承佛法、守護戒律、保持正念、修習禪定以及培育觀智。當然,在現今南傳上座部教區內,也有諸如祝聖水、祝護符、繋聖線之類的儀式,但那只是佛教在流傳過程中受到古婆羅門教殘餘風俗、當地民間信仰及鬼神崇拜等因素影響的產物,並不屬於嚴格意義的上座部佛教。南傳上座部佛教嚴格依照戒定慧的路線開展禪修。 1、戒 戒對於在家人是五戒、八戒、十戒 對於出家人是227戒。 2、定 總共有四十種止業處,即是:十遍、十不凈、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一想、一差別。此中的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光明遍、限定虛空遍為十遍。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為十不凈。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舍隨念、天隨念、死隨念、身隨念、入出息隨念、寂靜隨念為十隨念。慈、悲、喜、舍為四梵住。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為四無色。食厭想為一想。四界差別為一差別。 3、慧 一位禪修者從修習世間慧到出世間慧,次第成就的觀智有十六種,稱為十六觀智,即:名色識別智、緣攝受智、思惟智、生滅隨觀智、壞滅隨觀智、怖畏現起智、過患隨觀智、厭離隨觀智、欲解脫智、審察隨觀智、行舍智、隨順智、種姓智、道智、果智、省察智。其中,能夠斷除煩惱的是道智。道智生起后即證悟相應的聖果。道智與果智兩種屬於出世間慧。
佛入滅后的三個月,印度 Magadha 的國王Ajatashatru 舉辦了結集。地點是在 Raj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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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的Cave of the Seven Leaves (七葉窟)。領導僧侶為大阿拉漢 Maha Kassapa (大迦葉尊者),Ananda (阿難尊者),和 Upali (優波離尊者) MahaKassapa 從僧團中選取了五百阿拉漢來重述佛陀所說過的話。由在佛陀身邊最久的 Ananda(阿難尊者) 重述經藏 (Suttas),和持戒第一的 Upali (優波離尊者)重述律藏 (Vinaya)。他們完成了重述之後,阿拉漢們便開始檢查字義是否有誤,然後再一起重述並檢查每個字和每個段落。每一位阿拉漢都如此的念著和檢查著,並將每個字記入腦海中。只有當一段話被所有的阿拉漢檢查和驗證后,才會被大會採納。這還包括了每段話佛是在哪裡、什麼時候、什麼情況、和對誰說的等等。
佛入滅后的一百年,(在印度) 由於 Vajjian (瓦基族)的比庫不尊守戒律,如向俗人到寺院修行慚悔時 (Uposatha) 乞求錢財,他們甚至乞求一分錢到一毛錢,而這些都是違反比庫紀律的行為。這些行為被僧團中的 Yasa 比庫看到,他總共指出了十項被違反的紀律∶ · 帶著鹽和裝鹽的東西並需要時使用 · 午後進食 · 在同一天到第二個村莊進食,破壞了進食的紀律 (食量過多) · 在同一教區里卻在不同的地方參加了超過一次的伍波薩他(巴利語uposatha的音譯。誦戒) · 向大眾取得不該有的法令 (權力) · 把習慣性的行為當作是首先的 · 在飯後用乳漿 · 喝還沒發酵的發酵果汁 · 坐在沒有邊幅的布上 · 接受金銀 而這些 Vajjian (瓦基族)比庫反對 Yasa 的指責,並要求他向那些他禁止聽從瓦基族比庫們的人們道歉。Yasa 保護著自己的觀點,並取得了人們的支持。這使得瓦基族的比庫們更加憤怒並逐 Yasa 出了僧團。Yasa 於是到了 Kausambi 並送信報告給在西方Avanti 和南方的比庫們。 Yasa 到了 Ahoganga Hill 找尋大阿拉漢 Sambhuta Sanavasi並告訴他事情的嚴重性和請示他該如何處置。在同一時間,西方有六十位阿拉漢和八十位從 Avanti 和南方來的阿拉漢們聚在 Ahoganga Hill。他們選出了 Revata of Sahajati 作代表來處理Vajjian 比庫們的問題,而 Revata 建議到問題的當地去解決。於是七百位阿拉漢在 Vesali(韋沙離城)舉行了結集。當時是 Kalasoka 國王的時代。明確的地點是在韋沙離城的 Valikarama,時間是 Kalasoka 國王的第十一年。阿拉漢 Sabbakami 是大會的主持人,在大會之後,他們宣布了瓦基族比庫們的行為是違反紀律且不被允許的。根據 Dipavamsa 的記載,瓦基族的比庫們反對了大會的決定,並舉行了他們自己的結集,稱為 Mahasangiti (大眾部結集)。在此之後,瓦基族的僧侶們離開了長老部 (Theravada),並組織了他們自己的團體,稱為Mahasanga (大眾部僧團),他們稱自己為 Mahasanghikas (大眾部僧團)。於是此時整個佛教僧團便分為兩派,一派為原始佛教的長老部或稱作上座部 (Theravada),一派為新起的大眾部 (Mahasanghikas)。此次結集同樣以第一次大會的方式重述和比對經典。
佛入滅后的第 234 年,結集是在印度 Asoka (阿育王)國王時代的 Patiliputta 舉行的。由 Asoka(阿育王)國王信奉了佛教,許多異教徒被吸引加入了佛教來取得 Asoka (阿育王)的支持。雖然他們加入了佛教,但他們仍然堅持著自己的思想,更把他們自己的思想說成是佛陀的思想。原始佛教的僧侶於是和他們分開了,並拒絕和他們一起參加誦戒。於是在Patiliputta 約有七年沒有誦戒。當地佛教內部的異教徒數量已大大超越了正統僧侶的數量,於是 Asoka 便請求正統僧侶們來和異教徒作誦戒,但是被正統僧侶們拒絕了。 Asoka(阿育王)為此事感到非常的困擾,於是他送了使者到 Ahoganga Hill 去請阿拉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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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結集發生於公元前 29 年,是在國王 Vattagamani 時代的 Tambapanni (Sri Lanka斯里蘭卡) 舉行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已沒有許多僧侶能像當時的阿拉漢 Mahinda 一樣的將全部的經典記入腦中,配合當時文字的開發,於是當時便決定要將經典以文字記下以保存至後世。 Vattagamani 支持了這個想法,於是便舉行了第四次結集,目的是將經典以文字記載。在有文字以前一直是以口述的方式,這難免另人起疑。但在歷史上經典的正確性的由來是這樣的,在當時的 Sri Lanka斯里蘭卡 發生許多內亂,此時有許多僧侶回到南印度去避難,直到內亂結束后,他們才回到 Sri Lanka 斯里蘭卡和其他僧侶比對經典,發現所有重述的經典一字無誤,於是便認證了在他們腦海里的經典是準確無誤的。這套口述和記憶的傳統從佛入滅后便從未改過,每天僧侶們都會互相重述和比對經典的正確,若有偏差,便會請示長老正確的字句。所以經典會保存在無數的僧侶記憶里,他們每天都會互相重述和比對來確保經典的正確性。為了確保在未來經典的正確,他們決定將經典用文字寫下。大阿拉漢Maharakkhita和五百位阿拉漢以第一次大會的方式重述和比對經典,並將其寫在葉子上(貝葉經)。地點是在一個叫做 Aloka lena 的山洞。大會圓滿的結束,且經典被正確的寫下和小心的保存。從這之後,葉片書傳播和出現在緬甸、泰國、柬埔寨、和寮國等地。
第五次結集發生在公元 1871,在緬甸國王 Mindon(敏東)的時代,地點在Mandalay(曼德勒),目的是要重述、驗證、和比對經典,來確保一切無誤。由三位阿拉漢主領,分別為Mahathera Jagarabhivamsa、Narindabhidaja、和Mahathera Sumangalasami。其中還有 2,400 位僧侶。整個結集花了五個月的時間,方式也和第一次結集一樣的嚴謹。這次結集 Mindo 將所有的經文撰寫在 729 塊大理石上,並將它建成了佛塔,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書”。每片大理石有 5 inch 高,5.5 feet 長,和 3.5 feet 寬。佛塔名為 Kuthodaw Pagoda (緬甸固都陶佛塔)∶[Largest Books](世界最大的書)
第六次結集發生在西元 1954 年,地點在緬甸仰光,由緬甸政府贊助。由緬甸首相烏努U Nu 率領建造了 Maha Passana Guha (大山洞),造型很像在印度第一結集的 Sattapanni Cave (Cave of the Seven Leaves)。山洞完成後,大會聚集於 5 月 17 日,西元 1954 年。就像之前的結集一樣,這次結集的目的是重述和驗證經典。由八個不同國家來的 2,500 位長老僧侶們,同時聚集於此。這八個國家為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印度、斯里蘭卡、越南、和尼泊爾。由近代的緬甸大阿拉漢Mahasi Sayadaw(馬哈希西亞多)負責經典的問證,和由Bhandata Vicittasarabhivamsa 回答所有的問證。此後,經典便以七個國家的文字寫出 (除了印度以外 )。整個過程花了兩年的時間,其中包括了種種的比對、驗證、和考察,總算於佛入滅后的 2,500 年的五月,公元1956 年完成。這次經典的集成被公認為有史以來最正確和無誤的經典。且被認證為佛陀的正法經典。第六次結集時馬哈希尊者扮演為摩訶迦葉尊者的角色,而三藏法師明昆尊者扮演為阿難尊者的角色,一問一答的方式一一結集了五尼迦耶(經藏五部)及以外五部注等....全以背誦的方式結集完全三藏。當時共同參與者來自泰國、寮國、錫蘭、柬埔寨等...,上座部佛教五大國家的高僧長老,以外場外開放隨喜參與者來自諸國的記者,宗教研究者等....結集一開始馬哈希尊者向諸位長老言:諸位高僧,諸位尊者,諸位善知識,隨聞佛子(馬哈希尊者自稱)宣說...之後問起諸經,律及阿毗達摩等...,每一經結集后馬哈希尊者向大眾說:每問問題尊者三藏法師明昆尊者一一回答,或分別回答之故,佛陀的正法至今為止仍有清凈無缺。
雲南傣族等少數民族佛教,屬巴利語系,亦即南傳的上座部佛教,它和北傳的小乘佛教在教義、學說上都有不同的發展而各具特色。中國漢文大藏經中關於北傳小乘的經律、論三藏都有比較完備的譯本。高僧法顯曾到師子國(今斯里蘭卡)抄寫經律,但所攜回譯出的《雜阿含經》原本是否為巴利語已不可考。南朝齊永明七年(489)譯出的《善見律毗婆沙》和梁天監十四年(515)譯出的《解脫道論》則出於南傳。中國律宗奉行的法藏部《四分律》也和南傳同一系統。律宗解釋律義即常引《善見律毗婆沙》之說。中國出家尼眾的得戒最初也由師子國比丘尼鐵薩羅等十餘人前來傳授。故漢地戒律與南傳有很深淵源。在教義方面也有很多共同的內容。在南傳三藏中《小部》的《本行藏》即集錄各種波羅蜜行的事亦,承認佛道不與聲聞道共,為大乘理論之先河。尤其主張“心性本凈,為客塵染”的思想,也符合南天竺一乘宗的“含生同一真性,客塵障故”的初期禪宗根本思想。近代研究發現,達摩的壁觀,可能與南傳定學從地遍處入手應用地色曼茶羅有關。由此可見,南傳巴利語系佛教與漢傳大乘佛教具有深厚錯綜的關係。南傳巴利語繫上座部佛教有史料可征的約在7世紀中由緬甸傳入中國雲南傣族地區。最初未立塔寺,經典亦只口耳相傳。約在11世紀前後,因戰事波及,人員逃散,佛教也隨之消失。戰事平息后,佛教由勐潤(今泰國清邊一帶)經緬甸景棟傳西雙版納,並隨之傳入泰潤文書寫的佛經。這就是現在傣族地區的潤派佛教。此外,另有緬甸擺庄派佛教傳入德宏州等地。至南宋景炎二年(1277)傣文創製后始有刻寫貝葉經文。明隆慶三年(1569),緬甸金蓮公主嫁與第十九代宣慰使刀應勐時,緬甸國王派僧團攜三藏典籍及佛像隨來傳教。最初在景洪地區興建大批塔寺,不低度緬僧雙將佛教傳至德宏、耿馬、孟連等地,爾後上座部佛教就盛行於這些地區的傣族中。經典內容和南傳巴利語系三藏相同,但編次稍有差別。三藏典籍有巴利語的傣語譯音本及註釋本和部分重要經典的傣語譯本,還有大量的傣族、布朗族的著述,除經典註釋外,還有天文、歷算、醫藥、歷史、詩歌、傳說及佛經故事等。現在雲南地區上座部佛教按其名稱可分為潤、擺庄、多列、左抵四派、又可細分為八個支派。傣族男童達到入學年齡必須出家為僧,在寺院中學習文化知識,接近成年時再還俗。個別被認為優秀的,可繼續留寺深造,並按僧階逐步升為正式僧侶。僧階大體可分帕(沙彌)、都(比丘)、祜巴(都統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僧伽羅闍(僧王、僧主長老,這一僧階長期來虛職無人)、帕召祜(闡教長老)、松迪(僧正長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等八級。或在帕之前增帕諾(行童)一級,在都之後增都龍(僧都)一級則為十級。自五級以上晉陞十分嚴格,最後兩級在整個西雙版納地區只分別授與傣族和布朗族各一個,成為地區最高宗教領袖。
阿育王即位之初佛教傳入錫蘭(今斯里蘭卡)。阿育王之弟摩哂陀使當時的錫蘭王和諸貴族成為最初的信徒。桑奇大塔即建於此時。之後200年,佛教因南印度泰米爾人的入侵而備受打擊。南傳佛教在錫蘭島上始終經歷著與印度教、大乘佛教和密教的鬥爭。4世紀時錫蘭大乘佛教勢力大張,到8世紀密教盛行。密教大師金剛智、不空都在錫蘭活動過。9~13世紀末,錫蘭又因南印度泰米爾人入侵而戰亂頻仍,佛教雖得存續,但破壞甚大。縱觀南傳佛教在錫蘭的發展史,有3次因可靠的戒法系統瀕於中斷而不得不由東南亞其他國家的僧伽回傳。緬甸阿律奴陀和達瑪悉提二王都曾向錫蘭派遣比丘,到18世紀,泰國之阿瑜陀朝廷第三次遣傳戒比丘至錫蘭。近代史上,錫蘭飽受殖民主義欺凌(1505~1658年葡萄牙統治;1602~ 1796年荷蘭統治;1796~1947年英國統治),佛教隨著社會凋敝而衰落。錫蘭佛教分3派:暹羅派,只吸收上等種姓;阿摩羅普羅派,流行於下等種姓;羅曼那派,從暹羅派分出。錫蘭南傳佛教已經吸收了大量印度教的和地方信仰中的鬼神。宗教信仰中雖有菩薩觀念,但更強調信徒作為佛弟子的修行;崇拜佛像、舍利是有功德的;允許將佛經當作護咒使用。斯里蘭卡(錫蘭)佛教還具有民族主義的特點。
在東南亞各國,佛教和印度教都曾將印度文明帶到這一地區,促進了當地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公元前2世紀,印度與東南亞的海上商路便已開闢。5世紀時,從扶南來中國的使臣便攜有經像。依據傳說,公元前3世紀,佛教傳法使便到了金地國——指從下緬甸到馬來半島以至蘇門答臘島的廣大地區。最初接受佛教的是居住在今天中泰和下緬甸錫唐河流域的孟人。他們然後將南傳佛教傳遞給了高棉人和緬人。驃人3世紀時的首都室利差?羅便是南傳佛教的中心。直到9世紀驃國(位今緬甸)陷落,根本說一切有部和大乘思想傳入。此時期的上緬甸則流行阿利僧密教。阿律奴陀(1044~1077)最終將緬甸統一到南傳佛教信仰上。之後的300年間,僧伽因為戒法系統的權威性爭論不休。稱為前宗的僧伽自命戒系可上溯阿育王時代;稱后宗的為車波多一支,因在錫蘭大寺受戒而要求有正統地位。兩宗爭論最後以達摩悉提王(1472~1492)確認后宗合法才告結束。緬甸佛教派別今有:善法派、瑞琴派和門派。
9世紀之前,泰人移居到了湄南河流域。12~13世紀,他們逐步接受了大寺系的僧伽羅南傳佛教。13世紀時清邁與素可泰都建立了泰人的國家。14世紀,清邁從素可泰接受了巴利語佛教傳統,並在16世紀成為南傳佛教的學術中心。三界王時(1442~1487),玉佛成為國家主權的象徵。14世紀中,阿瑜陀崛起了另一泰人國家。它在1431年征服了吳哥的高棉人,並從後者接過了婆羅門教的宮廷儀式和神王觀念。這一混合傳統保持到拉瑪一世(1782~1809)的曼谷王朝。1769年阿瑜陀被緬甸軍攻陷,曼谷王國成為以泰族為主的國家。上座部佛教是它的統治思想。
11~12世紀時,寮國尚有大乘佛教。由於高棉人的影響,大乘佛教和南傳佛教同時流行於該國。到14世紀,南傳佛教取得獨霸地位。1356年,法昂王因妻子的要求從柬埔寨延請了傳法比丘。柬埔寨的南傳佛教 扶南(位今柬埔寨)在5世紀時流行大乘佛教與印度教。這一傳統延續到6世紀時的真臘和9世紀時的吳哥王朝。真臘和吳哥的國都遺址顯示濕婆、毗斯奴及大乘佛教都曾有過強大影響。12、13世紀之交的闍耶跋摩七世是吳哥強盛時代的英主。隨吳哥征服孟族國家,南傳佛教很快在高棉人中流行起來。1431年吳哥陷落於阿瑜陀泰人時,已完全皈依了南傳佛教
越南是東南亞唯一大乘佛教和南傳佛教并行的國家。南傳佛教主要在與柬埔寨接壤的南方。大乘佛教主要是禪與凈土。先後從中國傳入的禪法分3家:滅喜派(6世紀)、無言通(9世紀)和草堂派(11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