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

鋁粉塵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7時34分,位於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拋光二車間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當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事故發生后30日報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傷(事故報告期后,經全力搶救醫治無效陸續死亡49人,尚有95名傷員在醫院治療,病情基本穩定),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2014年8月7日,江蘇崑山爆炸涉事企業董事長總經理被刑拘。

2016年2月3日事故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7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事故背景


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
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
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坐落於崑山經濟開發區南河路189號,且為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指定供應商。創辦於1998年,註冊資本880萬美元。其核心業務是電鍍鋁合金輪轂,主要從事鋁合金表面處理,表面鍍層有:銅、鎳、鉻;對高低檔鋁合金製品均可進行電鍍加工。該企業有員工450人,佔地空間4.8萬平方米。

事故詳情


2014年8月2日7時33分37秒左右,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突然冒起一大股白色煙霧,大約10秒之後煙霧由白色轉變為青灰色,並且越來越濃烈;7時35分許,汽車輪轂拋光車間發生爆炸。7點42分左右,煙霧已經蔓延至整個廠區。隨後警方和120急救人員趕到,與一些附近的群眾一起,將受傷人員送上救護車
爆炸后廠房的屋頂被掀開了三分之二以上,廠房頂部的鋼鐵輪轂清晰可見。

傷亡情況


截至2014年8月6日14:30時,共比對了共260人傷亡人員DNA,其中有遇難人員共46人,女性居多,受傷人員共185人。DNA信息的170名傷亡人員籍貫已確定,除了江蘇本地人之外,眾多打工者來自全國各地,包括安徽、湖北、山東、河南、四川、甘肅、陝西、江西、雲南、福建、黑龍江、廣西等地。
遇難者名單
2014年8月5日,崑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崑山發布”發布了傷亡人員DNA比對信息,其中包含23名遇難者。
姓名性別籍貫姓名性別籍貫
劉蘭江蘇漣水程榮煥河南鄭州
李韻江蘇漣水張鳳雲湖北蘄春
唐菊花江蘇漣水李曉平四川南充
蔣迎梅江蘇漣水高餐河南鎮平
於秀年江蘇漣水羅吉會四川德陽
向存秀湖北利川周紅梅甘肅寧縣
卞真翠安徽肥西葛傳榮安徽蚌埠
魏萍安徽長豐吳曼河南夏邑
張勝秀安徽長豐劉里美河南夏邑
潘元華安徽長豐朱鳳英河南虞城
劉賀山東單縣王樹峰河南唐河
李小培河南魯山

事故處理


省級批示

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
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
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省長李學勇作出批示,要求省市縣迅速行動起來,千方百計救治傷員,搶救生命,並正在趕往現場。

中央批示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蘇省和有關方面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做好遇難者親屬的安撫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責任人責任,汲取血的教訓,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正值盛夏,要切實消除各種易燃易爆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深入搜救,千方百計救治受傷人員,抓緊排查隱患,防止發生次生事故,強化安全生產措施,堅決遏制此類事故再度發生。

現場處理

因爆炸會使得粉塵四處衝擊,再加上現場情況混亂,二次爆炸極易發生。事件發生后現場被封鎖。

傷員治療

傷者分兩批送往醫院,一批送往無錫,一批送往蘇州。蘇州交警發布繞行線路,請當地市民盡量讓出救援通道;遇有救護車行駛的車道請避讓;在醫院的市民請不要圍觀拍照,給救援節約時間。
截至2014年8月5日,崑山獻血人數達2536人,獻血量累計達684100毫升,獻血小板人數達60人,預約登記獻血人數達3850人,預約登記單位數達45家。

事故追責

警方控制企業負責人
2014年8月2日上午發生爆炸的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兩名企業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已被警方控制協助調查。
最高檢介入
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員趕赴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現場,與江蘇省檢察院、蘇州市檢察院、崑山市檢察院等三級檢察機關一起勘查事故現場,分析研究檢察機關介入事故調查的方案和措施,協助政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責任認定
2014年8月4日由事故調查組確定,粉塵濃度超標,遇到火源發生爆炸,崑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責任主體是中榮金屬製品公司,主要責任人是企業董事長吳基滔等。當地政府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
刑拘責任人
2014年8月7日,崑山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正式對該企業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刑事拘留。

處理結果


2014年12月30日,國務院對江蘇崑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複,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18名責任人已移送司法機關採取措施,對其他35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對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崑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安委會主任陳藝,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黃惠林,崑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現任張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劍,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崑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等18人採取司法措施。
對其他35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給予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記過處分。
給予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傑記大過處分。
給予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給予崑山市市長、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崑山市委常委、崑山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崑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崑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江蘇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審理宣判


案件審理

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檢察院2014年8月20日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
2015年2月10日上午10點,江蘇崑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崑山“8·2”爆炸事故責任人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進行公開審理。

案件宣判

2016年2月3日,法院認為,中榮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違法違規組織項目建設和生產,違法違規進行廠房設計與生產工藝布局,違規進行除塵系統設計、製造、安裝、改造,車間鋁粉塵集聚嚴重,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分別在中榮4號廠房除塵系統、生產工藝和布局及安全防護等事項上違反國家規定,嚴重不負責任,引發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此3名被告人均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藝作為崑山開發區管委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被告人黃惠林作為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被告人葉錫君作為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科科長、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等11人,對上級部署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等工作未認真履行落實、監督等職責,致使中榮公司爆炸的事故隱患長期未被發現和排除,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此11名被告人均構成玩忽職守罪
案件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7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事故車間除塵系統較長時間未按規定清理,鋁粉塵集聚。除塵系統風機開啟后,打磨過程產生的高溫顆粒在集塵桶上方形成粉塵雲。1號除塵器集塵桶鏽蝕破損,桶內鋁粉受潮,發生氧化放熱反應,達到粉塵雲的引燃溫度,引發除塵系統及車間的系列爆炸。因沒有泄爆裝置,爆炸產生的高溫氣體和燃燒物瞬間經除塵管道從各吸塵口噴出,導致全車間所有工位操作人員直接受到爆炸衝擊,造成群死群傷。
•管理原因
中榮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違法違規組織項目建設和生產;蘇州市、崑山市和崑山開發區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對中榮公司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長期存在安全隱患治理不力等問題失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審批把關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專項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實;江蘇省淮安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南京工業大學、江蘇萊博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和崑山菱正機電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違法違規進行建築設計、安全評價、粉塵檢測、除塵系統改造。

各方反應


中國大陸

江蘇省和蘇州市主要領導也趕赴現場指揮處置。江蘇省已經成立了以省長李學勇為組長,省委副書記、蘇州市委書記石泰峰為常務副組長,副省長史和平、張雷為副組長的崑山“8·2”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方便開展傷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8月2日下午4時30分,崑山市市長路軍就爆炸事故主持召開新聞發布會。面對大量記者,路軍當場哭泣,現場集體為遇難者默哀。

台灣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發言人馬紹章,致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表達慰問、關心之意。2014年8月3日,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通過國共兩黨聯繫渠道,代表國民黨向在爆炸事故中遇難同胞及其家屬表達哀悼和慰問,並向受傷者祈福並祝早日康復。

經驗教訓


發生如此嚴重的爆炸事故,企業責任重大。然而安全生產不能僅靠企業“自覺”,必須重視並建立長期有效的安全監管機制,讓企業生產始終處於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之下。
作為生產經營主體,企業本身具有逐利性,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很可能減少對安全生產資金和設施的投入。監管部門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規範企業經營,及時發現企業的違法生產行為並對其進行約束和處罰,也才能從源頭上降低事故發生的幾率,保證勞動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相比於追責,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才是防範安全隱患的關鍵。崑山粉塵爆炸事故實際上是敲響了警鐘--在多部門綜合管理的語境下,相關職能部門應理順權責關係,做到權責明確,一旦出了問題,可追查到部門以及具體責任人,以此倒逼監管部門把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崑山粉塵爆炸事故已進入調查處理階段,要嚴懲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責任人,更要讓失職的監管部門感受到切膚之痛,並由此建立起能夠有效約束監管者問責機制,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2014年8月2日,一場發生在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的粉塵爆炸,震動中國。其傷亡之重,1949年以來罕有其匹。事發當場奪命47人,當天死亡75人,傷185人。至2014年底,遇難者增至146人,此後死亡數字仍在上升。其震撼,更在於事發崑山,一個連續五年排名福布斯中國大陸最佳縣級城市第一,連續九年位列全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百強縣榜首,以“崑山模式”示範全國,已成為“中國製造”形象的崑山。爆炸事件以一種異常殘酷的方式,揭開了在中國經濟最為發達的長三角,曾被視為樣板的崑山發展模式的暗傷,曾經風光無比的“中國製造”“比較優勢”那光環下的陰影。

媒體評論


這個工廠粉塵嚴重的問題,實際上在2010年就暴露過,當時還有工人因為粉塵造成了肺病,在場外大門拉了“造成肺病拒不負責,天理難容”的橫幅。慘案發生后大陸民間媒體指出:上班時間長(事發在周六清晨七點多),加上忽視安全生產,共同造就了這起傷亡慘重的爆炸案,同時暴露了台企一貫的苛刻、刻薄。蘇州工商局曾點名批評台企違法現象嚴重,加班時間違反勞動法規定。和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相比,台資企業對大陸法律法規重視不夠,也不太適應,造成違法現象集中,違法行為普遍高於歐美日企業。違反勞動法中對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現象較為嚴重。評論還指出了中國工人的現狀:工資低、強度大、勞動時間長,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無保障。

專項整治


2015年,崑山市安監局對全市涉爆粉塵企業開展專項整治。6月25日上午,市安監局、消防大隊、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突擊檢查了存在隱患的涉爆粉塵企業。檢查發現,被查的四家企業中三家相關生產工序都已按規停產,但仍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
日升木品崑山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木器生產的企業。在企業生產車間,檢查組專家表示,企業整個除塵器設備依舊不達標,尤其是除塵器未設置泄爆裝置,木屑倉庫未設置泄爆口,這就相當於不定時的爆炸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由於問題嚴重,市安監局副局長洪志強當場向企業相關負責人提出問題關鍵。企業負責人表示,四台除塵器設備已有三台停用,另外一台將儘快啟用移動式的布袋儲存器代替,先清除安全隱患。企業還表示,已經與江蘇省安科院開始合作,正在積極制定整改方案,下一步將對整個除塵系統進行改造。
在位於崑山開發區的戴鉑新材料(崑山)有限公司,江蘇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檢測檢驗中心的工作人員正在對該公司整改完成的兩套除塵設備進行檢測。據悉,從現場情況來看,設備已基本符合整改要求。在安監部門上年的檢查中,該企業被查出除塵器自動清灰裝置效果不達標,通風管組沒有採用金屬管道,管道與管道之間沒有跨接。發現問題后,公司立即根據市安監局的要求開展了長達9個月的整改,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方案設計、方案確認、製造安裝、第三方驗證等,已基本整改完成。企業質量部經理朱衛冬表示,安全設施整改令企業獲益匪淺,如今,企業從高層到員工都十分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安全生產是首要前提,也是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在場的開發區安環局副局長賈佳表示,檢測完成後,市安監局還將組織相關專家對企業進行複查,符合要求就能恢復生產。
崑山有恆機械有限公司、崑山藝城鋁業製造有限公司都涉及鋁製品的機加工打磨,在此次檢查中,雖然涉及粉塵這方面的打磨設備已拆除或停用,但在檢查中仍發現不少其他安全隱患。檢查中發現,有恆機械違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藝城鋁業將污水直接傾倒到雨水管網等,在場的消防、環保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將儘快督促整改。
據了解,在對涉爆粉塵企業整治過程中,市安監局按照上級整改要求和計劃,首先對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中央除塵器的企業下達停產停用設施的法律文書,再對所有涉及爆炸粉塵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針對性培訓。各個企業都在積極整改之中。下一步,對於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市安監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情節嚴重的,將堅決予以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