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明堂

中國伊斯蘭教戛迪林耶學派之一

靈明堂是中國伊斯蘭教蘇菲主義戛迪林耶學派支系之一。中國伊斯蘭教靈明堂始傳人馬一龍(1853~1925),字靈明,阿文尊號古土布·哈尼夫·董拉黑。回族。甘肅蘭州市人,出身於城市貧民家庭。

馬一龍自幼學習宗教知識,後讀詩書,通曉阿拉伯文和漢文,淡於名利,事母至孝。光緒四年(1878)他25歲時,先後在蘭州、廣河等地接受過新疆靜杜孜巴巴所傳喀什道堂大香道祖傳人的納格什班迪耶學理以及哈比布拉所傳的戛迪林耶、賽利姆所傳的虎非耶等派思想,但從其一生言行看,主要偏重於戛迪林耶修持。他受教后專心靜修,清貧自守,超塵脫俗。平日以乞討為生。

教義禮儀


靈堂義禮儀除《 古蘭經》、《聖訓》為宣教傳道之本外,主要有:
()替傳娶妻室(妻室離異),終專靜修。
()“禁慾清貧”、“潛修鍊”。
(3)靜修方式和“迪克爾”較隱秘,不讓外人知道。靜修時間以40天為限,多則連續到120天,強調社類阿提和妥勒格提並重:念、禮、齋、課、朝缺一不可。

教眾分佈


信眾主要分佈在甘肅、寧夏、新疆、河南、青海、陝西、山西等省。

傳教人


靈明堂的傳教人依次為馬一龍、陝子久、汪守天
靈明堂創始人馬一龍,字靈明,道號古土布哈尼弗通拉海。生於前清咸豐二年即公元一八五三年古歷十一月二十一日,世居蘭州西關海家灘,他早年喪父,和母親相依為命。因從小就聰慧睿智,所以幼時就開始在清真寺學習阿拉伯語和宗教知識,及長讀詩書,通曉阿漢兩文。在同治五年即公元一八六六年蘭州督標嘩變,省城發生了嚴重的飢荒,人們紛紛逃離蘭州,道祖馬靈明也扶母親離開蘭州去往寧定縣(現在的廣河縣),此時的道祖十三歲,在第三年時慈母歸真。道祖在母親墳旁搭了一個草棚,為母親晝夜誦經四十天。此後在蘭州榆中定西臨夏、青海等地學習宗教知識,期間曾在榆中野雞溝、廣河三甲集等地教學,夜間靜坐參悟真主之大道,生活極為儉樸。二十五歲時即一八七八年得到大香道祖麥爾乃文耶。如海寧耶的調養及嘎德忍耶機密后,晝夜潛心功修,常川不斷接續真主,去己化濁。後來信眾為他在蘭州西園置地修建了道堂。他在此同一些同道者講經傳道,信者增多。1917年甘肅督軍張廣建題贈靈明堂匾額,從此靈明堂成為西園道堂的正式稱號。
二輩道祖姓陝,名遇龍,字子久,道號穆罕默德·依迪勒斯·穆罕默德·依不熱黑麥,生於清光緒十三年九月初二,世居蘭州市新關石頭巷,生父姓張,二輩道祖出生後父母雙亡,由姑父姑母撫養成人,由此取陝為姓,給陝家姑父頂門立戶,因家庭生活困難無緣踏入校門,也無緣進入寺門學習。成家立業后,生有一女。因先天機緣,宣統二年機遇道祖后叩拜道祖門下,衷心修道,侍奉恩師數年。一九二五年農曆二月接任靈明堂教長重任后,對西園靈明堂拱北進行了大規模的維修擴建,建成了午朝門、八卦亭、大殿、過庭等建築,建築面積達一千多平方米,氣勢恢宏。然而,這座拱北已毀於”十年動亂”而不復存在,今天靈明堂八卦庭院左邊的拱門裡面是牡丹園,左邊拱門裡面新修建的八卦亭就是靈明堂第二代傳人陝子久先賢的陵墓。
三輩太爺姓汪,名守天,字春龍,道號巴給丙倆海·穆罕默德·撒里亨吉尼,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生於甘肅省東鄉自治縣唐汪川,一個穆斯林家庭。他天性聰慧,雖未進校門,但受伊斯蘭思想熏陶,一九五三年三月,他以優秀的品德、令人信服的宗教造詣和極高的威信,從先賢陝子久手中接了班,成為蘭州靈明堂第三任教長。此後在宗教改革及文化大革命等數次運動中,汪教長多次蒙冤入獄,甚至因為抄寫經文被判死緩,“文化大革命”後期才獲得平反。改革開放后,汪教長致力於靈明堂門的復建。經過20多年的奮鬥,一處具有濃郁的伊斯蘭建築特色和典型的中國古典建築風格、西北地區最大的伊斯蘭教拱北建築群,巍然矗立在卧牛嶺。整個拱北建築規模宏大,氣勢雄偉;雕樑畫棟,金碧輝煌;磚刻木鏤,美輪美奐;斗拱飛檐,結構精妙,給人以莊嚴、肅穆和無比神聖之感。
在修成了蘭州靈明堂總堂的工程后,相繼又重建了哈密靈明分堂,擴建了固原靈明分堂(原明月堂),兩地分堂拱北規模超前。另外,還籌建了紅古清真寺,張家川清真寺,河南清真寺。發展了全國各地更多的多斯達尼,與解放前相比增加了近幾百倍。

門宦經典


《米爾薩德》、《麥克圖巴特》

產生及現狀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期的蘭州,是一個宗教信仰氛圍相對自由的西部文化都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各種宗教互動交流,和睦發展。其中,穆斯林民眾渡過同治年對回民的政治軍事壓制困難時期,進入了相對平穩的多樣發展期。蘭州城西關外回民聚居區里有一位叫馬靈明的普通阿訇在默默無聞地致力於創建新的蘇菲門宦靈明堂。馬靈明1853年出生於蘭州郊區的平民家庭,青年時期曾分別跟隨虎夫耶和嘎德林耶的阿訇學經。他婚後育有兩個女兒,但很快脫離家庭,專心宗教修行和靈明堂門宦的創立事業,最終於1915年在蘭州西郊下西園建成了道堂。時至1925年,馬靈明去世,其弟子陝子久接任二代教長,在政局動蕩和教派門宦林立的蘭州市維持了自身門宦的一片天地。1953年,二代教長的弟子汪守天接受口喚成為靈明堂第三代教長,在逐漸“左傾”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擔負起教團發展的重任。汪教長致力於靈明堂門宦的復建,幾經周折於1984年將道堂遷至蘭州市七里河區五星坪卧龍嶺山上,開始了道堂本部和各地分堂及清真寺重建。經過近30年的努力建設,靈明堂蘭州總部道堂已經是市內最大伊斯蘭宗教設施,並在全國各地擁有兩座分堂和十餘所清真寺,共有教徒約25萬人,成為規模較大的門宦組織。
靈明堂的門宦組織以蘭州五星坪總部道堂為中心,沿蘭新鐵路線向西有新疆哈密分堂,而沿隴海線向東則有寧夏固原分堂,再加分堂延伸至全國各地的清真寺,形成一個全國性宗教社會網路。蘭州總部道堂是整個門宦的組織核心,由教長汪守天率15名出家弟子及數名阿訇常住,另有其他一些道堂管理人員及全國各地前來修行服務的普通信眾,一般常住人員會達到百餘人。
道堂總部駐地是一座坐北朝南的巨大庭院,包括南北兩座串聯的院落。北面內院里有兩座稱為“八卦”的塔式拱北,是靈明堂教祖和二代教長的墓地,也是道堂的核心建築,拱北南面連接一座稱“抱廈”的廳堂。長方形的拱北院內布滿花草,照壁牆上有龍鳳呈祥磚雕,一派肅穆祥和景象。拱北內院通過三環門連接寬闊的外院,中心部位有禮拜大殿,外院東西兩邊坐落長形廂房,能在宗教活動時為兩千名信徒提供食宿。整座庭院的入口是宏大巍峨的五朝門,門前建有喚禮樓,中式建築風格與伊斯蘭文化相輝映,大氣而典雅。道堂庭院外南面建有牛羊圈舍,西面和東面峽谷坡地上是菜園,四面山坡上又造有大片林地,畜牧、農林各有專職人員看管經營,常住人員生活上實現自給自足。道堂基礎建設及宗教社會活動開支一部分依賴道堂的副業收入,其他收入則來自各地信徒的捐贈。哈密和固原分堂的庭院設計與總部道堂相似,但拱北寶塔設計為六卦,規模與總部有明顯差異,但拱北、抱廈和大殿之內部結構不變。哈密分堂位於通往西部邊陲的交通要道,固原分堂是通往中原各地的活動中心,兩個分堂都起著連接總部與各地信徒的橋樑作用。分堂的宗教事務負責人是由總部教長任命,而財政及總務管理則由鄉老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負責。分堂運營支出一般由當地信眾捐助,但在道堂基礎建設方面也會受到蘭州總部的經濟支援。
在宗教道統的維持和發展方面,靈明堂有其特定的作法。教主所繼承的道統,只傳授給經過嚴格修行考驗的優秀弟子。入道堂出家的男孩,必須要獨身一世,專心修行。這種嚴格的修行制度並不對一般信徒實行,自願修行受鼓勵,但教主出家弟子及清真寺阿訇以下人員沒有履行的義務。也就是說,教主、出家弟子及阿訇們與一般信徒所處地位不同,門宦賦予他們的權利義務也不同。前者必須通過負有嚴格修行、繼承和發展道統的使命,而後者只要能跟隨阿訇完成既定的宗教活動義務即可。通過實施這種區別對待的修行制度,靈明堂能夠在最大限度保證門宦道統延續的同時,不影響普通信徒數量的增加和一般性宗教活動舉行。

史學依據


關於靈明堂道統淵源的認識,存在著伊斯蘭神學和宗教史學兩個方面的說法,從不同角度證明該門宦在伊斯蘭神秘主義流派中的正統性及重要位置。在相關田野調查中,教務人員解釋了蘇菲道統存在的神學意義上的理由,簡述如下:聖人穆罕默德生前從真主那裡領受到了兩束光芒(nur)。一束是給人們指明伊斯蘭基本信仰“教”(sharia)的光芒,這束光芒,穆罕穆德在生前布教的過程中已經使用結束。另一束光是為了傳播伊斯蘭宗教原理的精髓“道”(tariqa)的光芒,這束光芒只秘密地撒向了人間,只有少數聖徒(wali)能夠發現、理解並吸收它。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可以跟隨一般的阿訇習得,但伊斯蘭宗教原理的精髓則只有道統的繼承者聖徒們才能傳播。因此,只有跟隨他們進行嚴格修鍊,才能逐漸學習領悟一些東西。但是,穆聖並沒有指明聖徒的存在,只有靠穆斯林在自身的宗教實踐中去發現,並跟隨其學習。因此,對教團信徒們來說,靈明堂道統淵源可以從伊斯蘭宗教神學考證中得到印證,“聖人-聖徒-信徒”之道統傳承模式絕對必要且不容置疑。
有關靈明堂蘇菲道統的宗教史學方面的研究很少,僅有的相關研究認可該門宦自身所主張的三個淵源,即“一脈三弦”(也作“一脈三顯”)說。一脈可以認為是伊斯蘭宗教傳承的整體,而三弦(三顯)則被解釋為虎夫耶的宗教傳承、嘎德林耶出家的修行制度和維護平民利益的巴布派宗教思想等三個淵源。以下,為便於讀者理解,引用馬通先生據《蘭州靈明堂拱北教史》內部資料所做整理(2000年),對三個淵源進行一個簡要說明。
第一,嘎德林耶的道統傳承。“《教史》稱:馬靈明25歲時,即光緒三年(1877年)九月九日,有一個通稱‘大香巴巴’、名叫哈比本拉西的人來到甘肅蘭州,自稱原籍是印度得海來文義人,曾在巴格達的篩海日外勒丁耶道堂求過學,學習的是嘎德林耶學說。這次到蘭州,和馬一龍邂逅相逢,談得十分投機。后在海四太爺拱北柏樹之間,授靈明以嘎德林耶古教。越三月,又在綉河沿清真寺後院水井之旁,傳至聖真脈之光,讓道統代位之席,並吩咐傳教條件,交給傳教憑據”。
第二,虎夫耶的道統傳承。“《教史》稱:馬靈明在33歲時,即清光緒十一年(公元1885年)七月二十六日,有一個自稱‘聖后賽立穆尊者’的人,自謂原籍阿拉伯,是古萊氏人,后‘移居老可勒’此次是來河州傳教的。遂經蘭州綉河沿清真寺馬六三伊瑪目之引薦,馬靈明沐浴佩香,背饋參謁,在廣河三甲集執弟子禮,又從賽立穆處受傳了虎夫耶之道,並給了傳教之憑據”。
第三,巴布派的道統傳承。“„„馬靈明在他的《遺言》(本文作《傳略》,筆者注)中十分明確地說‘無倆是巴布門首的天命。’他的遵信者馬向真阿訇在收錄的《贊無倆大道》一文中也說‘無倆無倆真無倆,真脈來自白格達(即巴格達),巴布門上有天命,伊斯蘭教不二傳。’在《無倆三字文》中又說:‘無倆道,歸真道,巴布門,在此處,有天爺,有規矩,一化三,三歸一’。從這些簡單的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馬靈明是受傳了巴布派學說”。
第一、第二條引證的內容,與靈明堂內部所傳教祖馬靈明有受教於虎夫耶和嘎德林耶的學習經歷相符,與訪談中所得情況也沒有大的出入。但是,有關巴布派道統的傳承情況,靈明堂包括現任教長在內的人員都說是教祖的口傳,並沒有確切的印證材料。這裡,我們需要稍加引證,考察其中的一些相關細節。以上第二條引述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線索,即1877年來蘭州傳教的大香巴巴有在巴格達篩海日外勒丁耶道堂修行的經歷。考慮到19世紀50-60年代之間,伊朗巴布派受到當時政府鎮壓后,領袖巴布被處死,其弟子及追隨者被流放至巴格達等地,那麼大香巴巴有可能在巴格達逗留期間與巴布弟子們接觸,從而吸收巴布派宗教傳承。如果這一點屬實,那大香巴巴就可能繼承了巴布派的宗教道統,並在蘭州傳教時將其傳授給了馬靈明。目前還沒有研究確切證實具體細節,這個推論是否可靠,還需要進一步挖掘論證。不過,在發現新的證據之前,我們可以暫且認為,靈明堂內部所傳該門宦的巴布淵源說是有歷史根據的。
以上伊斯蘭神學和宗教史學兩方面的考證顯示,靈明堂神秘主義道統與西亞中亞蘇菲教團的組織層面的淵源關係,除巴布派說的一些細節尚需挖掘印證外,其他方面應該沒有疑問。這種道統上的淵源關係體現在教祖、傳教信物、修行制度、儀式規範等許多方面,在近百年發展過程中已被信徒廣泛認同,成為該門宦宗教社會活動的制度和組織基礎。那麼,在宗教教義的意識形態層面,在靈明堂領袖人物的說教話語中,推理的具體主題是什麼,其思想根源出自何方,有無中國本土元素存在等,需進一步考證說明。

教祖遺訓


靈明堂有將教祖及各代教主有關教團宗教教義的理論思想用漢文韻文形式展示的內部慣行。雖說是敘事詩,但既不系統記述教團的歷史,也沒有固定的韻律和格式,是一種比較任意的韻文體裁,針對教團淵源及其遵循的伊斯蘭神秘主義宗教思想理念做一些極具象徵意義的闡釋。詩文中有很多生澀難懂的宗教類表達方式,概念和辭彙的意義也與通常漢字韻文大不相同,由於字裡行間引用回儒經典表達方式很多,二者的比較相對容易。故以靈明堂教祖遺訓《靈明上人略傳》(後文略為《略傳》)為文本研究對象進行比較分析,以搞清二者間的聯繫。這個《略傳》共733字寫成,除開篇扼要介紹教祖身世的42字以外,涉及靈明堂道統的淵源、伊斯蘭神秘主義有關宇宙生成和運行原理的認識、真主唯一的神學觀念、世界觀、神秘主義修行的奧秘、伊斯蘭宗教神學與儒學的關係等廣泛內容。
(1)
四大門宦都傳道,格及木傳的吾倆教;
三口為一走玄妙,鳳凰展翅游九霄;
別的一點比海深,努呢一點鬧乾坤;
艾為天,理為地,伏為人身黃金丹;
隱在海底尋不見,除非得遇明師點。
(摘自《略傳》第一部分)
這是《傳略》正文的第一個段落。前兩句主要指明門宦與一般教派格底木之間的區別,道為伊斯蘭神秘主義門宦的功修目標,而傳統教派只傳承穆聖留給世人的傳教的部分。“三口為一”指靈明堂道統一脈三弦的淵源,並將自身門宦比作吉祥鳥鳳凰,強調靈明堂道統的正統和玄妙。第四句以下則是利用阿拉伯字母的形象特徵,詮釋伊斯蘭神秘主義道統的博大深奧及跟隨明師聖徒修道的關鍵作用。用阿拉伯字母下方標註點表示深奧,用字母上部標註點表示博大,將字母艾比喻為天界宇宙,字母里比喻為大地,而伏比喻為人生之寶。這裡的論述明顯受劉智《天方字母解義》說理方式影響,既闡明了宇宙從一而生的伊斯蘭神學原理,也合理應用了中文行文中象徵比喻的作用,賦予韻文意義上較強的感染力。
(2)
命是空、性是日輪轉;
春風一動石抽芽,六月翻開臘梅花
存氣生氣氣接氣,散氣絕氣氣歸他;
知氣本身祖氣玄,先天返中天;
中天知後天,後天永活萬萬年。
(摘自《略傳》第一部分)
這一段意在闡釋伊斯蘭神秘主義理解天地宇宙運作規律的思想。第一句中“命”被比喻為宇宙空間,“性”則為自然界的宏觀運動。第二句非常關鍵,強調蘇菲神學思想中天體四季的運動觀,說明神秘主義修行的神奇作用。接下來,第三句以後引出“氣”這個關鍵詞,將其作為宇宙運作的動力核心,說明氣在理解蘇菲思想精髓中的關鍵意義。這段韻文所表達的意思非常深奧有趣,且很容易被熟知中國道家思想的人理解。據此可以說,雖然靈明堂教祖畢生接受伊斯蘭神秘主義教育,並致力推動蘇菲教團的創建和發展,他對周圍包括儒家道家等主流文化的思想精髓掌握得也很到位。當然,這種古典教養的形成可能間接來自金陵學派經典著作的研習和胡登州的經堂教育,也有可能是來自門宦內部精英幕僚的助言。這裡關於宇宙生成和運動的闡釋,與馬注《清真指南》卷三的系統說明極為相似,說其是對馬注的直接引用也不為過。馬注設定無極與命、太極與性等對稱概念解釋宇宙生成,再用土水氣火等概念描述天地自然界的具體構成,而氣則被看成是萬物運作發展的根本動力。雖說歷史上有儒學家之稱,這裡可以看出其思想也與道家有密切淵源關係。
(3)
龍署道庭,吾倆古道之一;
一脈三顯池入海,古有常在。
(摘自《傳略》第二段)
(4)
吾倆是巴部門首,答應地應答的;
龍的地天龍鎮的海,馬聖人吾倆道義。
(摘自《略傳》第二部分)
前一段強調靈明堂在伊斯蘭神秘主義門宦中的正統地位。句子比較短小,但寓意深遠,中國文化元素比較突出。前一段將自身道統比喻為龍,而池與海都是龍可以活動的場域,這種個別與整體關係的密切聯繫很容易被中國民眾理解。同時,龍在中國古典文化中是地位和正義的象徵,而靈明堂從道祖到三代教主都以龍為號,可以感受到教祖對教團自我定位時所用表述方式的文化特點。後面一段強調道統來自巴布派,這裡的吾倆應該是指巴布派傳人。這兩段雖然沒有回儒思想的明顯痕迹,但龍的比喻展示了突出的中國文化元素。
(5)
海里顯陽,天地光元;
空中明月,性命合一;
渾同智能,誠參不即不離。
(摘自《略傳》第二部分)
這一段意義比較隱秘,不太容易理解。海里出現的太陽,空中的月亮等兩句可以認為是指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運動的規律,強調任何事物及相關知識都出自獨一無二的真主。最後一句則強調通過神秘主義修行領悟內中道理,達到大智大能的精神狀態。從字面上看,這一段目的在於強調修行和頓悟的重要性,但幾乎所有用語都在劉智《天方性理》卷一和卷二中出現過。筆者認為,說這一段是對劉智相關論述的直接引用也不為過,二者修行認識之間的共性不言而喻。
(6)
道本一元,理貫色妙;
證察唯心唯物,聖超萬有,靈光巋然。
(摘自《略傳》第二部分)
這一段第一句意在突出神秘主義道統在伊斯蘭教整體中的合理地位,說明蘇菲道統使伊斯蘭神學思想體系更加豐富多彩,善變而統一。第二句強調道統思想可以貫通所有物質與精神世界,真正得道的聖徒則超然萬物,成為變幻的靈光歸於獨一無二的真主。這段話寓意於靈明堂門宦的正統性及其教義和宗教慣行的重要意義,但從其用語特點及所表述思想的淵源上講,與劉智《天方性理》中許多論述都有密切類似性,而其根源則可追溯到12世紀伊伯利亞半島早期蘇菲神學家伊本·阿拉比有關真主、道統及功修之關係的論斷。當然,“一元”、“巋然”等用語在王岱輿、馬注等回儒學者的著作中也頻繁出現,這也說明靈明堂蘇菲思想與這些學者宗教神學思想之間的密切聯繫。
(7)
精化氣,氣化神,神歸討嘿德;
儒道一以貫之。
(摘自《略傳》第三部分)
這是《傳略》的最後一段,也是最畫龍點睛的一段。第一句意思是說,神秘主義道統的所有主張及功干都會凝聚為宗教生活的精髓,進而化作推動萬物發展的氣,氣再轉化為更高層次的精神,最後精神歸至獨一無二的真主。如果說第一句強調了達到天人合一之蘇菲修道的最高目標,那麼第二句則點明了實現這種目標的具體途徑和方法:中西合璧,通過回儒的伊斯蘭神學思想與中亞西亞的蘇菲道統相結合途徑,去追求並實現宗教修行的最終目的。當然,這裡言及的儒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儒學,而是滲透儒學思想養分的金陵學派回儒學者的思想體系;道也不是單純意義上的伊斯蘭神秘主義修行路徑,而是吸收了中國古典思想元素的蘇菲道統。以上七段引用已經從一個側面顯示,靈明堂神秘主義神學思想的重要淵源之一是17世紀以後興起的金陵學派,二者之間存在難以分割的繼承關係。

拱北


蘭州靈明堂
蘭州靈明堂
拱北原址在蘭州市七里河區下西園,始建於清朝末年。
1985年在五星坪開工新建,佔地3萬餘平方米。建築面積約9100平方米。主要建築有:牌坊門、五朝門、禮拜大殿、東西四合院及廂房、三華門、抱廈(誦經廳)、馬靈明先賢八卦亭、陝子久先賢八卦亭和后照壁等均為典型的中國傳統宮殿式仿古建築。其中禮拜大殿高30米,長50米,周圍的木雕和磚雕非常精美。整個拱北殿宇高聳,雕樑畫棟,廊柱環列,氣勢恢宏,是目前全國最壯觀的拱北之一。這裡還建有牡丹園、果園、菜園等,堂內外遍栽松、柏、桃、李、杏等樹木,花草遍地,綠樹成蔭,又背靠南山,峰巒環繞,是一個絕佳的旅遊勝地。
拱北是阿拉伯語Gubba的音譯,意思是圓拱形建築,以突出阿拉伯民族建築特徵。而在我們中國,拱北則成了陵墓的專用代名詞,是專為某教派或門宦傳人歸真(即去世)后修建的陵墓。拱北同時附建有清真寺,一方面便於紀念已故先賢,另一方面進行《古蘭經》、《聖訓》學習和傳教等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