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農業

原始農業

在原始的自然條件下,採用簡陋的石器、棍棒等生產工具,從事簡單農事活動的農業。使用石器工具從事簡單活動的農業。系由採集、狩獵逐步過渡而來的一種近似自然狀態的農業,屬世界農業發展的最初階段。其特徵是使用簡陋的石制工具,採用粗放的刀耕火種的耕作方法,實行以簡單協作為主的集體勞動。

大約在距今12000年前,中國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階段出現了原始農業的雛形,進入原始農業的重大技術突破是馴化野生植物和動物,標誌是稻穀和陶器的出現。

簡介


原始農業系由採集、狩獵逐步過渡而來的一種近似自然狀態的農業,屬世界農業發展的最初階段。
原始農業經歷了從採集經濟向種植經濟的發展。
舊石器時代的採集、狩獵經濟也可稱為原始農業。
中國古代農業中存在的“刀耕火種”和“火耕水耨”均屬原始農業的一種耕作方法;“遷移農業”或“游耕”等也屬原始落後的農業。
現非洲的撒哈拉地區和中國西南地區的部分地方仍保留著原始農業的耕作方法,其生產發展均甚緩慢,生產力水平極低。

基本特徵


原始農業基本特徵有:
①生產工具簡單落後,以石刀、石鏟、石鋤和棍棒等為主;
②耕作方法原始粗放,採用刀耕火種;
③主要從事簡單協作的集體勞動,獲取有限的生活資料,維持低水平的共同生活需要。

主要技術


耕作技術

刀耕火種是原始農業的耕作技術。這種耕作技術在近代一些民族中仍然保留下來。中國長江流域地區在唐宋以前的很長歷史時期里也都保留了這種耕作方式,稱為“畲田”。宋人范成大在《勞畲耕·並序》中提到:“畲田,峽中刀耕火種之地也。春初斫山。眾木盡蹶。至當種時,伺有雨候,則前一夕火之,藉其灰以糞,日雨作。乘熱土下種,即苗盛倍收。無雨反是。山多磽確。地力薄則一再斫燒。始可藝。春種麥、豆作餅餌以度夏。秋則粟熟矣。”薛夢符在《杜詩分類集注》卷7中對於畲田有如此的解釋,其曰:“荊楚多畲田,先縱火熂爐,候經雨下種,歷三歲,土脈竭,不可復樹藝,但生草木,復熂旁山。畲田,燒榛種田也。爾雅一歲曰菑,二歲曰新,三歲曰畲。易曰不菑畲。皆音余。余田凡三歲,不可複種,蓋取余之意也。熂音餼,燹火燒草也。爐音戶,火燒山界也。”可見,所謂“刀耕火種”就是山民在初春時期,先將山間樹木砍倒,然後在春雨來臨前的一天晚上,放火燒光,用作肥料,第二天乘土熱下種,以後不做任何田間管理就等收穫了。一般是二,三年之後,土肥就已枯竭,就不能再種植了,而不得不另行開闢。
原始的刀耕火種與之相類似,只不過工具更為簡陋一些。據考古出土的一些實物來看,原始農業使用的工具主要有石刀、石斧之類,這些都是用來砍伐樹木的。人們在進行刀耕火種的時候,首先所要面臨的就是土地的選擇。從中國南方從事刀耕火種的少數民族的情況來看,初期原始農業的土地都是選擇在林地上,草地的開發是後來的事情。據獨龍族怒族佤族老人的追述,他們的祖先在使用石斧、竹刀進行耕種時,對大規模的原始森林無能為力,當時選擇土地一般不是草地,而是選擇森林的邊沿、隙地或林木比較稀疏的林地進行砍種。這種說法在新安寨的苦聰人中得到證實。苦聰人在定居前(本世紀五十年代)剛剛由採集經濟向農業經濟過渡,鐵器雖已傳進,但數量極少,仍以木質工具為主,他們就是選擇在森林邊緣或樹林比較稀疏的地方耕種的。
為什麼人們不選擇草地而選擇林地進行耕種呢?這是因為拔除草地上植被的地上部分雖然比較容易,但沒有翻土工具的原始農人,卻難以清除其縱橫交錯的地下根莖。而且草地不能提供足夠的灰燼。這都對作物的生長極其不利。在斧斤還沒有大量使用的洪荒時代,即使是林間隙地或邊緣地帶,也有較厚的腐殖黑土,人們又可以把灌木和小樹砍倒,甚至可以把周圍的枯枝敗葉扒過來,曬乾焚燒后再作肥料。這就決定了人們是選擇林地而不是草地去作為土地。
選擇什麼樣的林地作為耕地最為適宜呢?根據中國南方從事刀耕火種少數民族的經驗,主要是依據林木的長勢和種類,而不是土壤的質地。他們對於土壤的知識相當貧乏,但卻能十分細緻地區分各種不同的林地,並且懂得因地制宜地利用它們。他們較早地注意到地形的因素,懂得選擇較平緩的、兩面稍高,中間稍低,略成槽形的,或光照較長的地段,但很少注意土壤本身的因素,而上述地段一般也是水肥比較集中、林木比較豐茂的地方。他們選擇地時也看“黑土層”的厚度,然而,所謂黑土層乃是樹林里枯草敗葉腐爛后堆積起來的疏鬆而發黑的土層,所以關鍵的仍然是林木的豐茂。
同樣,決定什麼地種什麼莊稼也是根據樹木,而不是根據土壤。如在獨龍族地區,人們把林地劃分為木林地、竹林地和竹木混合林地。在木林地中,生長“斯雷”和“斯莫”樹的,宜種蕎麥、小米和稗子,生長“爾芒”和“糾”樹的,宜種玉米,在野生核桃樹地上種芋頭生長最好,而竹木混合林又以種玉米和小米為佳。竹林地也按竹子種類分為“日久垮”、“久爪”和“格魯”等。“格魯”是一種杆子細小的竹子,不如前兩種竹林地砍燒後莊稼長得好,一般不為人們所重視。他們又發現竹林地種黃豆后竹子長得不好。根據怒族人的經驗,最適宜做耕地的是生長水冬瓜樹、“色達”樹、小板櫟樹的木地。這些樹生長迅速、枝繁葉茂,燃燒后灰燼多,並且“色達”樹和小板櫟樹的林地以種旱稻最佳,長“色達”樹、水冬瓜樹的林地,以種玉米為宜,撒種天雄米(莧菜)也好。苦聰人則認為,生長“賓尼”、“怕樓”、“洋榆木”、“愛沙泥”、“素並”、“必卡”等樹木的林地最適合種莊稼,而生長“厄努”、“木槳水”、“扎八克扎喀”等樹木的林地,莊稼長不好。由此可見,區分不同的林地和樹種,是從事刀耕火種的民族擇地的主要依據。這種經驗一直保留在傳統農業之中。《師曠占術》曰:“杏多實,不蟲者,來年秋禾善。五木者,五穀之先;欲知五穀,但視五木。擇其木盛者,來年多種之,萬不失一也。” 《雜陰陽書》則將“五穀”和“五木”一一對應起來,有所謂:禾生於棗或楊,黍生於榆,大豆生於槐,小豆生於李,麻生於楊或荊,大麥生於杏,小麥生於桃,稻生於柳或楊。
砍倒之後便是燒光和播種。這種情況在中國古史傳說中得到映證。相傳“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烈山”就是放火燒山,“柱”實際上是挖洞點種的尖頭木棒——後來發展為木耒。這正是原始農業中兩個相互連接的主要作業,不過被傳說人格化了。
刀耕火種一般不施肥,也不中耕,所以種植二三年之後就要另覓新地重新砍燒種植,農史學家稱之為“游耕”。但從新石器時代所出土的一些實物來看,中國一些地區的原始農業似乎在六七千年以前,很早就脫離了早期的刀耕火種階段。而已由“原始生荒耕作制”階段,進入了所謂“鋤耕”或耜耕”的“熟荒耕作制”的階段。
河姆渡遺址出土的大片木結構建築遺跡、大量的骨耜、成堆的稻穀稻殼,以及半坡、姜寨由幾個氏族建立的五萬多平方米面積的部落村莊遺址來看,人們已過著較長期的定居生活。人們在幾塊土地上,輪流倒換種植,不必經常流動到別處去重新開荒。這就能導致較長期的定居生活,有利於農業的發展。這時期的遺址中還出土有大量不同類型的農業生產工具,其中石鏟、石錛、石耜和骨耜都為翻土的工具,石鋤、蚌鋤和有兩翼的石耘田器用於中耕除草。石鐮、蚌鐮、骨鐮、穿孔半月形石刀等收割工具,不但提高了收割效率,而且能連桿收割,這種收割方法為飼養家畜儲備了必要的飼料。石磨棒則是穀物脫殼的工具。河姆渡還出土可能已馴化的水牛遺骨化石,據此有人甚至認為,河姆渡的先民可能已使用了牛踏田這樣的一種整田方式。
根據水稻的生長特點來推測,河姆渡人初步掌握了根據地勢高低開溝引水和做田埂等排灌技術。黃河流域很早就流傳著大禹“疏九河”,“儘力乎溝洫”和伯益發明鑿井技術的傳說。河姆渡和河北邯鄲澗溝新石器時代遺址中都曾發現有水井,水井的出現也是人們得以定居生活的重要保障。

馴養技術

由於狩獵的需要,最先馴養的動物可能是狗。七、八千年前長江、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已發現有豬骨和狗骨。長江流域的遺址中除豬骨外,還有水牛骨胳。到四、五千年前,家畜飼養進一步發展,狗、豬、牛、羊的數量增加了。山東章丘龍山鎮城子崖遺址出土有大批零整獸骨,其中有馬骨。陝西陝縣廟底溝和遼寧大連市羊頭窪遺址都發現雞骨,說明馬和雞也在新石器時代晚期成了飼養的家畜、家禽。後世所稱的“六畜”此時都已被人們馴養了。游牧民族生活的地區,考古發現較多的是牛、羊、馬的骨骼,豬骨比較少見。養豬業的異常發展,是與中國農業中種植業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飼養豬的國家之一。裴李崗遺址已出土有豬骨。河姆渡遺址出土的一隻小陶豬。考古發掘的許多新石器時代遺址表明,凡是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氏族部落,都飼養以豬為主的家畜。

歷史意義


在農業和畜牧業沒有發明以前,由採集和漁獵活動而得到的野生動植物是人們食物和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仰賴於自然的恩賜。只有農業出現后,人們才改變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從能夠從一小塊土地上獲得的食物,和在較大土地上採集狩獵獲得的一樣多。人在農業生產實踐中應用了有關生物繁殖的知識,才能依靠自己的活動來增殖天然產品,找到了較穩定可靠的衣食來源。從此人們在自然界就取得了一些主動。所以,農業出現后很快成為我國古代社會的基本生產部門。由於農業的逐步發展,人們可以生產出除滿足生產者本身所需之外的剩餘糧食,這時城市出現,農業和畜牧業、手工業分工,特別是腦力勞動得以從體力勞動中分化出來的物質基礎。
農業的出現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它是文明的基礎。

中國神話


神農氏

種植業和畜牧業的發生,是從馴化野生動植物開始的。人類在長期的採集漁獵生活中,積累了相當豐富的有關植物和動物的知識。這些知識正是原始人類得以馴化植物和動物的先決條件。一旦由於環境變化引起開闢新的食物來源的需要,原始種植業和畜牧業就會應運而生。
中國古史中“神農氏”,正是原始種植業和畜牧業發生時的人物。
傳說神農氏之前存在包犧氏,“包犧氏沒,神農氏作”;“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說明當時正處在漁獵階段,沒有農業的發生,可是到了後來,民人眾而禽獸少,食物短缺,於是出了神農氏。神農氏“因天之時,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農作。”成為農業的始祖。
中國農業從其產生之始,就是以種植業為中心的。首要的問題是野生植物的馴化。在長期的採集生活中,對各種野生植物的利用價值和栽培方法進行了廣泛的試驗,逐漸選育出適合人類需要的栽培植物來。從“嘗百草”到“播五穀”和“種粟”,就是這一過程的生動反映;而所謂“神農嘗百草,一日遇七十毒”,則反映了這個過程的艱難和充滿風險。
為了使農業經濟得以確立,要有相應的工具的創造,反映在傳說中就是神農氏創製斤斧耒耜,“以墾草莽”。同時又要解決穀物熟食的方法和工具,反映在傳說中就是神農氏從“釋米加燒石上而食之”到“作陶”的歷史過程。
由此可見,所謂“神農氏”的傳說,是中國農業從發生到確立的一整個歷史時代的反映。

伏羲氏

聞―多在《神話與詩/伏羲考》中論證指出,說伏羲、盤古均為葫蘆的擬人化。伏羲氏本名最大可能是“匏析氏”,就是“匏析成瓢”的意思。在陶器發明之前,尋找合適的專用取水用具是先民們急於解決的大問題。先民可能會嘗試著用各種瓜皮取水,在一代又一代的嘗試過程中,逐漸認識到葫蘆最適合用做取水用具,又逐漸形成制瓢技術。制瓢技術解決了先民喝水的大問題,是一項足以與石器和火的發明相提並論的技術進步。伏羲氏其實是葫蘆時代的象徵。
傳說伏羲發明農業。農業也就是種植業。在伏羲氏時代,隨著葫蘆用途的日見其多,以及人們對葫蘆的知識積累,出於某種原因先人們開始了葫蘆的種植。葫蘆以種子繁殖,容易栽培。葫蘆籽顆粒大,容易引起先民們的注意,因此也容易讓先民們觀察葫蘆籽發芽生長的情況,相對於顆粒很小的谷、豆、麥、稻等糧食作物的種子來說,要容易觀察得多。因此積累種植知識。當然,在這裡葫蘆的種植主要是收穫用做器物的東西,不是食物,還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業,但它畢竟是種植業的開始,為糧食作物的種植奠定了技術和知識基礎。

中國遺址


越來越多的考古學證據表明,中國是世界農業的起源中心之一。
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農業遺址已經發現了成千上萬,分佈在從嶺南到漠北,從東海之濱到青藏高原的廣闊大地上,尤以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最為密集。
黃河流域迄今最早的農業遺址,屬於主要分佈在河南中部的裴李崗文化和分佈在河北中南部的磁山文化,距今較有七、八千年之久。種植業已是當地居民最重要的生活資料來源。出土的農具配套成龍,從砍伐林木、清理場地和加工木器用的石斧,鬆土或翻土用的石鏟,收割用的石鐮,到加工穀物用的石磨盤、石磨棒,一應俱全,製作精緻。主要作物是俗稱穀子的粟,如河北武安磁山遺址發現了大量窖藏的粟。採獵業是當時僅次於種植業的生產部門。人們使用弓箭、魚鏢、網罟等工具進行漁獵,並採集朴樹籽胡桃等作為食物的重要補充。養畜業也有一定發展,飼養的禽畜有豬、狗和雞,可能還有黃牛。與這種以種植業為主的綜合經濟相適應,人們過著相對定居生活,其標誌就是農業聚落遺址的出現。
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年代相當、經濟面貌相似的,還有分佈在隴東和關中的大地灣文化(或稱老官台文化)和分佈在陝南漢水上游的李家村文化等。甘肅秦安大地灣遺址還發現了迄今最早的、距今七千餘年的栽培黍遺存。人們把上述諸文化統稱為“前仰韶文化”。黃河流域的農業文化就是在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繼之而來的是著名的仰韶文化,約距今七千年至五千年。它以關中、豫西、晉南一帶為中心,東至河南東部和河北,南達漢江中下游,北到河套地區,西及渭河上游和洮河流域,都發現了它的遺址。仰韶文化農業生產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突出標誌之一是出現了面積達幾萬、十幾萬以至上百萬平方米的大型村落遺址。主要作物仍為粟黍,亦種大麻,晚期有水稻,此外還發現了蔬菜種子的遺存。農業工具除石斧、石鏟、石鋤外,木耒和骨鏟等獲得較廣泛的應用,收穫主要用石刀、陶刀,在穀物加工方面,石磨盤逐步被杵臼所代替。養畜業較前發達,主要牲畜仍是豬和狗,同時飼養少量的山羊、綿羊和黃牛。出現了牲畜欄圈和夜宿場。採獵活動仍較頻繁。
仰韶文化之後是距今五千到四千年的龍山文化,它分佈於西起陝西、東到海濱,北達遼東半島,南到江蘇北部的廣大地區。由於原始共同體的分化和走向瓦解,龍山文化村落的規模比仰韶文化縮小,但農業生產工具有明顯的改進。石鏟更為扁薄寬大,趨於規範化,便於安柄使用的有肩石鏟和穿孔石鏟普遍出現,雙齒木耒也被廣泛使用。半月形石刀、石鐮、蚌鐮等收穫農具的品種更全、數量更多。作物種類與仰韶文化大體相同,但粟黍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用C13測定原始人的食譜表明,粟黍類在食物中的比重,仰韶文化時期為50%,龍山文化時期為70%。適於儲藏糧食的口小底大的袋形窖穴顯著增多;有些遺址還出土了倉廩的模型。畜牧業有突出的發展;家畜仍以豬為主,新增加了水牛,馬也可能已被馴化。後世所謂“六畜”,這時已大體具備。又出現牲畜欄圈和夜宿場之類的設施。與此同時,採獵雖然仍是人們獲取生活資料的手段之一,但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已明顯下降。在黃河上游的甘肅、青海、寧夏等省,在中原地區農業文化的影響下,出現了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它們是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地方性變體,時代較晚,經濟面貌貧基本相同,經營以粟黍為主的旱地農業。馬家窯文化的居民已經開始養羊。到了齊家文化,雖然仍以養豬為主,但已形成適於放牧的羊群,畜牧業比同時期的中原地區發達。
在山東和江蘇北部,與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龍山文化約略相當而稍晚,有自成體系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東龍山文化。這裡的居民也過著定居農業生活,種粟,養畜,並從事採獵。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後,這裡的原始農業發展迅速,躍居全國首位。農業工具以磨製精緻、扁而薄的石鏟、鹿角製成的鶴嘴鋤和骨鏟最有特色。家畜除豬、狗、羊、雞外,有北方罕見的水牛,普遍用豬頭隨葬。山東龍山文化比之大汶口文化農業又有所發展,並表現出與中原龍山文化的許多共同性,反映了黃河流域各地區原始農業文化的融合。
長江下游的新石器時代遺址,與中原仰韶文化約略相當的是河姆渡文化和馬家浜文化。當時已有頗為發達的稻作農業。屬於該時期的栽培稻遺存已多有發現,尤以距今七千年左右的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和桐鄉羅家角遺址,出土的稻穀時代最早和最為豐富。這裡的稻穀是以粳稻為主的秈粳混合物;與稻穀同出的有用鹿骨和水牛肩胛骨加工成的骨耜,構成該文化的一大特色,估計是綁上木柄後用於挖溝或翻土的。這一時期人們已懂得飼養豬、狗和水牛。漁獵也很發達。人們已能划船到較遠的水面去捕魚了。採集物中有菱角等水生植物。
公元前3300—2200年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原始水田農業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出現了數量不少的用於水田耕作的石犁鏵和用於開溝的斜把破土器。水稻仍是主要的農作物,但作物種類有所增加。家畜仍是豬、狗和水牛。養蠶栽桑成為新興的生產項目。採獵在社會經濟中的比重隨著農牧經濟的發展而下降。
在長江中游的湖北、湖南和四川中部等地,分佈著大溪文化和屈家嶺文化,時代相當於中原的仰韶文化晚期和龍山文化早期。這裡的居民也以種稻為主,稻種則多為粳稻。石質農具比較多,顯示出不同於長江下游的特色。當地居民也從事畜牧和採獵。近年來,長江中游地區的早期稻作遺存不斷有新的發現。例如,在距今九千年的湖南澧縣彭頭山遺址中,發現了保存在陶片和紅燒土中的炭化稻穀;與彭頭山文化時代相近、經濟面貌相似的湖北城背溪文化等也發現了早期稻作遺存。同屬長江水系的陝南漢中盆地的李家村和何家灣遺址,也有距今七八千年的稻作遺存出土。最近,在湖南道縣玉蟾岩遺址,又出土了距今一萬年左右的栽培稻遺存。由於這一系列的新發現,長江中游原始農業的發生和發展,已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這一地區包括廣東、廣西、福建、江西、台灣、海南、雲南、貴州、西藏等省。該區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多發現在洞穴里,並往往疊壓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層上。時代則距今一萬年上下。這些遺址,一般都有大量採獵工具和採獵遺物,採集和漁獵無疑是當地居民的重要生計,而農作物種子和後世所習見的大型翻土農具迄今未見出土。但這些遺址多有原始陶片的發現,說明與農業定居生活緊密聯繫的制陶業已經出現,這些遺址又出土了一些可在農業的初始階段使用工具,如安裝在點種棒(木耒的雛形)上的“重石”、可用於清理農作場地的磨光的石斧、可用於挖土點種的骨蚌器等。有些遺址(如廣西桂林甑皮岩遺址)還出土了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家豬的遺骨。所有這些,都表明這裡的原始農業無疑已經發生。近年在江西省萬年仙人洞和吊桶環遺址出去了距今一萬年前的栽培稻遺存,更加證明了這一地區農業歷史的悠久。
中國南方地區農業雖然發生得很早,但後來的發展卻很不平衡,出現了不同的經濟類型。沿江沿海多貝丘遺址,這裡的種植業雖已發生,但在相當長時期內保留著以捕撈採集為主要生產部門的經濟特點。河流兩岸的台地(岡地)遺址,則發展了以種植業為主的綜合經濟,經濟面貌與長江中下游有不少相似之處。不遲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稻穀已成為這一地區主要的糧食作物,部分遺址原始農業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
西南地區的雲南、貴州和西藏,原始農業文化顯得更為多樣和具有地方特色。至遲距今四千年前,定居農業村落已經出現。
東北地區、內蒙古、新疆等省區,是中國後來牧區的主要分佈地。但在新石器時代,該地區的遺址分別呈現以種植業為主、以漁獵為主和以畜牧為主等不同類型的經濟面貌。其中,以種植業為主經濟類型的遺址最多,尤以東北大平原的中南部分佈最為密集。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遼河上游的前紅山文化、紅山文化和富河文化,一直延伸到河北的北部,內蒙古赤峰的興隆窪農業遺址,距今已有將近八千年歷史。河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遺址,經濟文化面貌與中原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十分相似。在距今七千年左右的瀋陽新樂文化中,出土了栽培黍的遺存。以漁獵為主的經濟類型,以距今六千年的黑龍江密山新開流遺址最為典型。大興安嶺東側的松嫩平原和西側的呼倫貝爾草原,也有分佈散漫的以漁獵為主的原始遺存。蒙新高原的典型沙漠草原區,也零星分佈一些以細石器為主要文化內涵的遺存,很可能也是原始人遊獵的遺跡。在這一地區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只有個別的遺址能確定為以畜牧業為主經濟類型的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