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政府機構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簡稱“市文旅廣電局”)是負責岳陽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統籌、組織、管理、指導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於2019年1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加掛岳陽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文化、文物事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旅遊設施和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擬定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八)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岳陽文化走出去。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三)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六)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七)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文物等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協調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安全防範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61號)和《關於印發<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及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岳辦〔2019〕35號)精神,設立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以下簡稱市文旅廣電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岳陽市文物局牌子。根據其職責,市文旅廣電局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規劃政策,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行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辦重要文稿的撰寫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廣電、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學、戲曲、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
(四)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的工作,並推動相關公共服務的標準化、均等化建設。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統籌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業扶貧工作
(五)科技教育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和廣電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旅遊和廣電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廣電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旅遊和廣電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廣電事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八)資源開發與全域旅遊推進科(紅色旅遊指導科)
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九)市場管理科(加掛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管理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依法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開辦視頻點播業務(乙種)審批,港澳台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及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設立國內旅行社和經營範圍變更審批等七項行政許可事項。統一受理以上行政許可事項,組織開展現場勘驗、調研論證、評審評估,承擔審查、審批、送達、信息統計等有關工作。
(十)綜合執法監督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旅遊、廣電和文物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國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組織查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設備。
(十一)推廣傳播和交流合作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整體形象國內外宣傳推廣工作。統籌指導和組織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組織協調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文物科
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指導全市文物資源資產保護利用工作;組織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及市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組織指導並協助做好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組織協調並指導全市考古工作和建設工程中的地下文物調查、勘探及搶救性發掘工作;組織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指導不可移動文物行政執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博物館科
擬定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和業務工作;負責文物藏品調撥、借用和交換的審批工作;管理全市流散文物,指導社會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數字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文物科級保護和科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作和紅色旅遊發展工作。
(十四)傳媒機構管理科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督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響”、“戶戶通”。推進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等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十五)宣傳和播出管理科
推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督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組織推進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監管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承擔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七)財務科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設施建設。
(十八)機關黨委(紀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十九)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衛兵:主持市文旅廣電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何立夫:負責黨建、紀檢、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關工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洞庭湖博物館非遺展館建設、文化體制改革、駐村扶貧、扶貧督查方面工作。分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人事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非遺科。聯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勤:負責文物管理、博物館管理、洞庭湖博物館歷史展館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方面工作。分管文物科、博物館科。聯繫市博物館、市城區文物保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川勇:負責文化旅遊廣電市場管理;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裝備技術提升、行政審批、安全生產方面工作。分管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科技教育科。聯繫岳陽樓景區管理委員會、君山公園
黨組成員、副局長甘學紅:負責專業藝術、社會文化、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志願者企業改制、圖書館和美術館新館建設、行業扶貧方面工作。分管公共服務科、藝術科。聯繫市巴陵戲傳承研究院、市文學藝術研究所、市群眾藝術館、市圖書館、市美術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岳鋒:負責機關、辦公室、財務、保密、統計、審計、小康社會創建、機關文明創建、文明城市創建、國防教育、計劃生育意識形態、績效考核、信訪、反恐、宣傳、綜治維穩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聯繫岳陽文化藝術會展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丁建兵:負責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綜合執法監督、法律法規方面工作。分管綜合執法監督科、政策法規科。聯繫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正國:負責文化旅遊廣電產業、產業幫扶、文化旅遊廣電產業項目建設,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方面工作。分管產業發展科、推廣傳播和交流合作科。聯繫文化旅遊廣電相關產業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立:負責文化旅遊資源開發與全域旅遊、紅色旅遊指導、工會、女工、共青團雲夢資產管理方面工作;分管資源開發與全域旅遊推進科(紅色旅遊指導科)、工會。聯繫市雲夢資產管理中心。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余國榮: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傳媒機構管理科、宣傳和播出管理科。聯繫市廣播電視監管中心。

直屬機構


岳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岳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市文旅廣電局下屬執法部門,負責全市文化娛樂市場、網際網路經營服務場所、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的監管與執法。
岳陽樓景區管理委員會
負責岳陽樓景區的管理、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岳陽樓的保護以及岳陽樓文化的研究等工作。岳陽樓景區總面積45萬平方米,是AAAAA級岳陽樓-君山島景區的核心組成部分。
岳陽市君山公園
負責君山公園的管理。君山公園是AAAAA級岳陽樓-君山島景區的核心組成部分。
岳陽市博物館
負責市博物館的管理,負責全市的文物保護、考古調查發掘以及開展博物館陳列展覽、藏品保管、宣傳教育、學術研究等各項活動。
負責市圖書館的管理,對外服務窗口有:外借處、現刊閱覽室、過刊閱覽室、參考諮詢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盲人閱覽室岳陽作者文庫等。
負責全市文藝培訓、文化宣傳、群眾文化活動組織、群眾文藝創作及各類社會文化活動輔導、群眾文藝理論研究、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收集整理與保護、編輯出版綜合性文藝刊物等工作。
岳陽市美術館
負責市美術館的管理,負責美術作品展覽、收藏、藝術研究及公共教育與服務等工作。
岳陽市巴陵戲傳承研究院
加掛“岳陽市藝術劇院”牌子,是市文旅廣電局下屬的專業文藝院團,負責宣傳黨的文藝方針,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文化惠民”政策,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傳承和保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巴陵戲
岳陽市文學藝術研究所
岳陽市文學藝術研究所是專門從事藝術研究和創作的單位,主要研究藝術、岳陽地方戲劇的發展、演變及當代地方劇的創作方向,負責地方劇種劇本、音樂的收集整理和創作,組織創作人員進行學術交流、理論探索、學習觀摩及深入生活等創作活動。
岳陽市廣播電視監管中心
主要負責監測本地區廣播電視播出情況,負責本地區廣播電視播出保障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承擔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和指導,開展廣播電視收聽收看信息諮詢、技術檢測和安全測評等工作。
岳陽文化藝術會展中心
負責岳陽文化藝術會展中心的管理,負責引進高雅藝術、進行中外文化交流、舉行重要會議、培育藝術文化消費市場等社會公益職能。
岳陽市城區文物保護中心
負責岳陽中心城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和開發。利用文物古建築場所進行文物展示、舉辦陳列展覽和各類文化活動。
岳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岳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岳陽市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業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挖掘、搶救、研究、保護和整理,承擔市級以上部分保護項目的具體保護工作;具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傳承人的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資料庫建設;指導縣(市)級資料庫、資料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