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致癌物
化學致癌物
化學致癌物:指凡能引起動物和人類腫瘤、增加其發病率或死亡率的化合物。例如,黃麴黴毒素、苯並芘及苯等。目前知道的有上千種。
化學致癌物
按化學結構可分為:
⑤氨基偶氮類,如用二甲基氨基偶氮苯(即奶油黃,可將人工奶油染成黃色的染料)摻入飼料中長期餵養大白鼠,可引起肝癌;
⑦氯乙烯,目前應用最廣的一種塑料聚氯乙烯,是由氯乙烯單體聚合而成。大鼠長期吸入氯乙烯氣體后,可誘發肺、皮膚及骨等處的腫瘤。通過塑料工廠工人流行病學調查已證實氯乙烯能引起肝血管肉瘤,潛伏期一般在15年以上;
⑧某些金屬,如鉻、鎳、砷等也可致癌。
化學致癌物引起人體腫瘤的作用機制很複雜。少數致癌物質進入人體后可以直接誘發腫瘤,這種物質稱為直接致癌物。大多數化學致癌物進入人體后,需要經過體內代謝活化或生物轉化,成為具有致癌活性的最終致癌物,才能引起腫瘤發生,這種物質稱為間接致癌物。在體內參與此類化合物代謝的主要為P450酶系。
最終致癌物通常為親電分子,可與DNA、RNA、蛋白質等生物大分子中的親核基團發生作用,引起鹼基顛換、缺失,DNA交聯、斷裂,染色體畸變等。化學致癌物還可抑制甲基化酶,引起細胞中胞嘧啶的甲基化水平降低,還有可能激活某些癌基因,使細胞癌變。
直接或間接導致DNA發生突變的致癌物稱為基因毒性致癌物(genotoxic carcinogen),上述提到的化學致癌物均屬於此類。但是乳腺癌、前列腺癌和子宮膜癌的致癌物是有激素活性的甾體類化合物,它們並不損傷基因,但能促進細胞分裂,稱為非基因毒性致癌物(non-genotoxic carcinogen),如雌二醇可引起卵巢癌和乳腺癌。由此可見並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是誘變劑,當然也並非所有的誘變劑都是致癌的,譬如某也鹼基類似物能引起微生物變異,但不引起實驗動物的癌症。
化學致癌物危險評價包括兩方面:
一是定性的,即該化學物能否致癌。
二是定量的,即進行劑量反應關係分析,以推算可接受的危險度的劑量,或人體實際可能接觸劑量下的危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