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行為

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

自殺行為分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自殺行為是指有意識,自願地直接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廣義的自殺行為是指包括故意自傷行為和吸毒酗酒等自我毀滅的“慢性自殺”行為。人們通常說的自殺行為常常指狹義的自殺行為,即直接結束自己的生命。

分類


自殺的分類:自殺觀念,自殺未遂,自殺死亡。
定義:有意自行採取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稱自殺。一般將自殺分為:自殺意念:有尋死的願望,但沒有採取任何實際行動;自殺未遂:有意採取毀滅自我的行動,但並未導致死亡;自殺死亡:有意採取毀滅自我的行為,並導致了死亡。

流行病學


自殺是現代社會日益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也是常見的精神衛生問題。自殺死亡佔總死亡人數的 0.9%左右,世界上平均每天有1 000人自殺死亡。世界各國主要以死亡統計數字來推斷自殺死亡率。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資料,1996年53 個國家年齡標化后的平均自殺死亡率是15. 1 --10 萬,其中男性為24.0/10 萬,女性為6.8/10萬。據39個國家的統計資料,1970 年到1996 年自殺死亡率相對穩定,變化不大。自殺死亡率最高的國家是匈牙利,每年達30/10萬以上,最低的是冰島、西班牙和希臘等國,每10 萬人口每年少於5人。在經濟發達的國家中,美國的自殺死亡率較低,20 世紀平均是12.5/10 萬,但大蕭條時期為17.4/10 萬,占死因的第8 位。自殺未遂的發生率遠高於自殺死亡,約為每年100/10 萬-----300/10萬。
據1982 年我國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資料,中國城鄉自殺死亡率為8.5/10萬。據1996年調查報道,我國城鄉自殺死亡率分別為8/10 萬----12/10萬和20/10萬--- 30/10萬,農村明顯高於城市,在世界上所有國家中居中上位置。
自殺的方法以服毒(葯)占首位,約佔70%-90%,其他方法包括自縊、溺水、跳樓、製造交通事故、刀傷、槍擊、自焚等。在自殺死亡者中,採用暴力性手段者較多,而自殺未遂者相反。

相關因素


一般特徵

1. 年齡自殺罕見於兒童,發生率隨年齡增加而增加,在白人男性中73 歲左右為自殺死亡高峰期,白人女性則為50 歲左右,隨後有所下降。非白人男女性自殺死亡高峰年齡要靠前。自殺未遂的高發年齡低於自殺死亡者,以20-30歲為高峰。有資料表明,青少年自殺率增加了3 倍,成為青少年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2性別自殺死亡率男女比為3:1,自殺未遂男女比為1:2-1:3。我國男女自殺率接近。男性常採用暴力自殺方式,如刀、槍等,而女性多採用服毒方式。
3 既往自殺未遂史 既往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再發生自殺的可能性是普通人群的64倍,至少有10%的自殺未遂者最後死於自殺。
4 其他特點白種人,離婚、分居和喪偶者,獨居者,失業者的自殺率較高。專業人員中尤其以男性醫生的自殺率較高。

心理學因素

1 自殺者的個性心理特徵 自殺者有無獨特的個性尚無定論。有些學者提出,有以下個性特徵者自殺的可能性較大:
(1)對社會特別是周圍人群抱有敵意;
(2)猶豫不決,優柔寡斷,缺乏決斷力;
(3) 認識範圍狹窄,常採用非此即彼或以偏概全的思維模式來分析處理問題,遇挫折或困難時過高估計困難;
(4) 社會交往少,從思想和感情上把自己與社會隔離開來;% 行為具有衝動性;
(5)情緒不穩,神經質
2 自殺動機 一般將自殺動機分為兩類:
人際動機,自殺者試圖通過自殺行為,促使他人如配偶、家庭成員等改變行動或態度,多見於年青女性,以自殺未遂多見;
個人內心動機,主要是表達內心的慾望或需求不能滿足,自殺成功的可能性較大。

社會文化因素

1 精神應激 許多精神應激事件如失戀、失業、競爭失敗、政治迫害等都可能成為自殺的直接原因或誘因,其特點是這些事件使自殺者失去了不願失去的或無法得到所需要的,而且事件帶來的壓力已超出了個體的承受能力。此時就有可能以自殺來擺脫無法承受的痛苦。
2 社會支持 缺少社會支持可增加自殺的可能性。
3 社會關係 社會隔離、社會解體、轉型、童年期不良家庭環境都可能導致自殺率上升。
4 宗教文化信仰天主教猶太教教規禁止自殺,自殺率低於新教徒和無神論者。文化信仰也對自殺有一定影響,如日本“武士道”精神鼓勵自殺,認為剖腹自殺是一種勇敢行為,而增加自殺的可能性。

生物學因素

1 軀體疾病 尤其是患有難治癒的軀體疾病(如癌症慢性腎衰竭艾滋病等)或患有軀體疾病的老年人自殺的危險性增加。有報道,在自殺死亡者中患有各種軀體疾病者佔25%-75%。軀體疾病患者的自殺
可能與下述因素有關:
(1) 因疾病導致的長期功能受限
(2)疾病引起的難以忍受的慢性疼痛及疾病伴發的抑鬱情緒。
2 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是與自殺死亡有關的最常見原因之一,以抑鬱症精神活性物質濫用最常見。在自殺未遂者中,精神障礙的診斷率比在自殺死亡者中要低得多,常常與一些心理情緒問題有關。
(1)抑鬱症 抑鬱症的終身自殺危險性約為15%。自殺常發生在抗抑鬱治療前或治療初期,多數重症抑鬱患者還未來得及使用抗抑鬱葯就已自殺身亡。另外,有自殺傾向的抑鬱症患者多年長、單身、獨居,並有較多的自殺未遂史。
(2)酒精、物質濫用 酒精濫用者的自殺危險性僅次於抑鬱症,尤其是下列情況危險性更高:
A 飲酒時間長,伴有抑鬱和既往有自傷、自殘史的老年人;
B飲酒導致軀體疾病、婚姻解體、職業困難,甚至違法犯罪者。海洛因依賴者的自殺率比一般人群高20倍,尤其是年輕女性,使用靜脈注射,伴反社會人格心境障礙者自殺危險性更大。
(3)人格障礙 自殺者中1/2-1/3 原有人格障礙,且他們多年輕且來自於破裂家庭。酒精和藥物濫用、社會隔離可增加其自殺的危險性。
(4)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患者終身自殺危險性約為10%,占自殺總數的3% 左右。其中有自知力的年輕患者或伴有抑鬱癥狀時自殺危險性更高。自殺多發生於疾病早期和病情複發時。
3 神經生化改變 大量的研究發現,自殺未遂者腦脊液5 -HT 的代謝產物5-HIAA 降低;死後屍檢研究也發現,自殺死亡者的腦幹和前額葉皮質5 -HT和5-HIAA均有減低,突觸前和突觸后5 -HT 結合點有明顯改變。以上提示自殺行為與中樞5 -HT功能下降有關。這與攻擊行為的生化研究結果類似,提示自殺行為和攻擊行為可能有共同的生物學基礎。
4 遺傳因素 家系調查、雙生子和寄養子研究表明,自殺行為存在遺傳傾向。分子遺傳學研究提示,自殺行為與色胺酸羥化酶(TPH)基因的多態性有關。進一步分析發現,TPH的L等位基因可增加攻擊性酒精依賴者的自殺危險性。其機制可能是TPH 的L等位基因降低了TPH 酶活性,減少了5 -HT的合成,造成中樞5 -HT低轉運狀態,而使得腦脊液中5-HIAA水平下降。

自殺的預防


自殺預防的重點應是自殺高危人群,如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礙患者。影響自殺的因素多種多樣,預防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普及精神衛生知識
藉助媒體和公眾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精神衛生知識與預防自殺的知識,對中小學生講授各種生活技能,提高分析和解決問題、應付挫折、表達思維和情感的能力。建立社區心理諮詢和心理保健網路,使人們了解自殺,懂得識別基本的自殺危險信號,使有心理障礙或處於心理危機的個體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專業化幫助與診療。
減少自殺工具的可獲得性
農藥、滅鼠藥和精神藥物的方便獲得為有自殺意念者創造了更多的自殺機會。加強這類有毒物質的管理監控,可減少自殺危險性,降低自殺率。措施包括生產低毒農藥,特製農藥瓶蓋;精神藥物專賣,嚴格掌握精神藥物的適應證和處方量,精神病人的藥品由家屬保管等。
建立預防自殺的專門機構
建立自殺危機干預中心和免費預防自殺熱線電話,與醫療急救中心聯合,對處於心理危機者提供及時的支持和救助,可減少自殺危險性。
培訓醫務人員和心理諮詢工作者
自殺者常先求助於初級衛生保健機構或綜合性醫院,然而其中的大多數醫務人員缺乏有關自殺的基本知識。對接觸自殺患者最多的醫務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以點帶面,推廣普及,對預防自殺可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殺的處理


精神障礙患者是自殺的主要高危人群,當確定患者存在自殺危險性時,要及時制定系統治療方案。以下重點介紹精神障礙患者自殺的處理原則。

選擇治療場所

在精神障礙患者自殺的處理過程中,第一步是治療場所的選擇,即採用門診還是住院治療。這主要決定於患者的自殺意願是否強烈,病情的嚴重程度,社會支持情況。如自殺意願不是很強烈,病情也基本得到控制,身邊有可依靠的親屬照顧,社會支持系統良好,可選擇門診治療。否則應採取住院治療方式,如患者拒絕治療,可按相關規定採取強制性住院治療。

門診治療

一旦決定門診治療,最好向患者和患者家屬提供一個隨時能接通的電話號碼,當患者感到沮喪苦悶或有自殺企圖時能隨時尋求醫生的幫助和指導。要求家屬定期陪同患者就診,由醫生動態評估患者的自殺危險性。幫助患者獲取家人、親友、同事的重視和支持,告之必要的自殺危險信號的識別和自殺預防的有關知識。精神藥物治療強調最大安全有效劑量,選擇毒副作用小的精神藥物,限制每次的處方量,藥品由家屬專人保管。

住院治療

(1)制定系統治療方案# 精神障礙急性發作期,急起的情緒危機狀態等,均應住院治療或住留觀室觀察。根據不同的病情特徵,由醫生制定系統的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計劃。當患者自殺意願強烈,同時伴有抑鬱、妄想等精神癥狀時,可考慮電抽搐治療或靜脈給予精神藥物,以儘快控制患者的自殺衝動。
(2)增強安全防範措施# 對住院病人,病房內應儘可能消除能引起自殺的隱患(刀、剪、繩索等)。嚴格住院探視、請假出院制度。醫護人員對自殺高危個體應重點巡視,定期評估患者的自殺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