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人
民族
越南少數民族。自稱莫爾,意為人,不同地區還有不同名稱。主要分佈在河山平、清化、永富、黃連山、山蘿、河南寧等省,其中以河山平省最為集中。屬蒙古人種南亞類型。信仰多神。崇拜圖騰。使用芒語,系屬未定,和越語在語音、辭彙和語法上十分相近。一般認為芒人和越人同一族源,都是駱越人的後裔,約自10世紀起開始分化成兩個民族。芒人主要從事農業,以生產糯稻為主,並種植棉花、竹子、桐油樹、茶油樹;普遍養牛、養蜂,織布、染布。婦女是主要勞動力。過去盛行酋長 制度,后被廢除。
芒人是越南少數民族中第二個最大的文化語言集團,住在河內西南的山區,尤以清化、山夢、義靜(中部)、永富(西南部)、黃連山(東南部)及河山平等省為多。芒人被認為是早期越南人僅存的後裔,和北方窪地的越南人不同,幾乎沒有受中國人的影響。1822、1833年和1880年代他們因反對法國統治下的越南人,曾發動數次叛亂,均未成功。芒人所操芒語,屬澳斯特羅-亞細亞語系孟-高棉語支。1960年人口約415,000.社會結構是父系制,大家庭,只有男子擁有產權。經濟以農業為基礎,種植水稻、旱稻。飼養豬、牛、水牛、雞,也狩獵以提供節日肉食。採集木材和錫蘭肉桂進行貿易。相信萬物有靈,崇拜祖先和超自然的精靈。
在中國也有芒人分佈,芒人還是中國至今尚未確定族系的民族。1985年統計中國有芒人82戶,568人,集中居住在雲南金平縣勐拉的南課新寨、平河中寨、下寨、雷公打牛四個村子的高山箐林地帶。芒人自稱“芒”、他稱“阿比”、“孟嘎”、“巴格然”、“芒地奪”等,“芒”(或“木”、“孟”)有“人”或“人民”的含義。“岔滿”是當地傣族和漢族對他們的稱呼,意為“高山上的人”。芒人個子都很矮,1.60米就算高個子。
芒人家庭中,父母的地位不相上下,對外父親是全權代表,母親則是主持家務的決策者。男女都有財產繼承權。子女成家后,一般在舅父主持下分家自立門戶,父母大多與幼子同住,但無論分居或同住的子女,都有共同贍養老人的責任。非婚子女和已婚子女具有同等地位。
米碓不能坐,舊米碓只能任其腐爛,不能當柴燒或移作他用,不同氏族的人不能共用一個米碓。綠色植物不能帶入正堂屋內。早稻由婦女先收並吃過三餐后,才能正式收割,男子也才能吃。豬、雞、狗等不能在屋前殺。婦女不準坐或睡家長的床,媳婦不能與公公和夫兄同桌吃飯。祭祀祖先的火塘不能煮肉。祖先死的地方和為碓上,不能置放紅、白布和生的豬、雞肉及其他雜物。獵獲的麂子只能在屋外煮吃,而且婦女不能吃。每人氏族都忌吃、忌用圖騰物。
芒人把一年分成13個月,1至12月每月30天,13月是喜慶豐收和“號地”、整地的時間,5至7天。以漢族的十二屬相計算日子。第十三個月,除“號地”外,避開屬豬日過年,除本氏族成員外還要宴請賓友,邊吃邊說,邊唱邊跳,通宵不息。送客時,主人家隨贈一塊重一二公斤的豬肉給客人。也過春節潑水節、六月節、十月年,但只是做一點好吃的飯菜,合家團聚一下而已。
芒人認為“靈魂不滅”,而且世界上任何物體都有“靈魂”。“靈魂”主宰著世間的一切事物,因此,特別崇敬祖先和各種自然精靈。
芒人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前社交自由,每到夜晚,小夥子們就在屋外吹一種用短竹筒作的“瑟”向姑娘傳情,若是姑娘中意,即把小夥子接入家中,邊說邊唱。通過數次交往,如雙方情投意合,男方就請媒人背15公斤米和松鼠乾巴到女方家提親。女方父母同意就收下禮物,不同意就叫媒人帶回原物。禮物收下后,商定婚期和從夫或從妻居的成婚方式。從妻居勿需聘禮,從夫居則要一定數量的米、肉、酒、銀元作彩禮。婚日,男家宴請賓客(從妻居者女方備筵),新郎由媒人陪伴到女方家迎親,進家時不得走正門,女方家以酒宴相待,雙方媒人互唱喜歌。根據子女分別隨父母姓並各為一個氏族的原則,兄弟之女與姐妹之子可以通婚,至今不家部分如此。因婚前雙方已很了解,故一般無離異。寡婦可再嫁,但不僅不能帶走夫家的財產,還要送一份“賠禮”給原夫家。如有違反同氏族不得通婚規定的,會被人視為豬狗,必須雙雙跪在豬食槽前吃豬食,向雷神和列祖列宗悔過,然後離開村寨到無人居住的老林中去隱居。
人死要用紅線系扎雙腳,以白布覆蓋全身,然後用整塊木料鏤空的圓木棺材裝殮,棺材木料不能用新砍伐的,年代越久越好。家中停柩兩天後,由後門出殯。每個家族在村寨附近都有一塊公共墳地。葬后九天內,每隔三天的頭晚上,家人都要在墓前獻祭祈禱。凶死者不能埋入公共墓地。墓地周圍廣植林木,謂之祖先樹。墓地內不準堆土挖土,不準炸石和砍伐樹木。送葬歸來,人人要洗澡凈身,家屬要剪去腦門上的一綹頭髮。
芒人服飾與傣族相近。男子舊時穿耳戴環,今已少見。男女上衣均短瘦,袖窄緊貼肌膚,無領,對襟銀扣。男子穿紐襠大管褲,婦女著筒裙,衣裙之間圍系一塊叫“泉”的布,類似其他民族的圍腰。勞動時,男女都纏裹小腿。婦女留長發,梳高髻,以獸骨作簪,扎紅頭繩,再以海貝、獸骨及各色料珠裝飾,紅布紅線鑲縫衣邊。男子亦留長發,在腦後打結,今多已剪短髮。舊時,男女均有在口部周圍紋面之習,現在少數老人中仍依稀可見。婦女喜嚼檳榔染齒。
芒人住房一般是土、木、竹建蓋的草頂樓房。樓上住人,樓下堆放柴草雜物和養牲口。住房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正中一間是堂屋,置有若干個用途不同的“火塘”,有專門祭祀祖先的,有家長議事待客的,有婦女敘談做針線的,有作飯用的。左右兩側為家人的卧室和倉庫。卧室內不鋪床,人直接睡在竹籬笆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