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專利工作和科技成果應用的工作部門,內設2室9處,下屬6個職能單位。行政編製52名,機關工勤人員數量4名。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入原長春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牽頭擬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科技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擬訂全市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四)參與擬訂科技園區和重大科技產業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製全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擬訂全市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建議;負責國家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和歸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及其使用監督;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國家和省級計劃項目地方配套資金的籌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七)組織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促進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際科技合作、科技興貿計劃項目的申報、審核與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全市科技出國團組的組織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市級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擬訂全市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組織實施專利轉化和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文件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製、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離退休幹部等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和局內重大調查研究的綜合工作;研究起草有關政策、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負責局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局的信息綜合工作及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年鑒、大事記、文件彙編工作;負責局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科普工作;圍繞全市重點任務,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軟科學領域發展規劃和計劃。
計劃財務處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市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劃的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承擔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技評估管理、科技統計管理、科技計劃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信息庫建設;負責全市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專項資金和各項科技發展資金等經費預、決算的編製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計劃;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國際合作處
組織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促進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際科技合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之間的科技合作計劃、科技合作協議;負責與港澳台地區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國際科技合作和科技興貿規劃、計劃項目管理;歸口管理全市的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全市非教育系統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出國科技團組的審核;負責聯繫駐長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指導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
擬訂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領域各類科技計劃;負責各項計劃的跟蹤管理和調度;負責百億增值工程計劃和應用技術計劃的匯總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火炬計劃和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組織初審認定省高新技術企業;負責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及區外高新技術企業的統計工作;推動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
農業科技處
擬訂市農業科技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農業領域各類科技計劃;負責市農業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及農業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開發與示範;負責科技培訓等農村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國家、省級星火計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等專項的申報及實施工作;組織長春地區參加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社會事業發展處
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的各類科技計劃;指導涉及人口與健康、公共安全、資源環境、醫療衛生、新能源與節能、城市發展等涉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和科技服務業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生物醫藥、中藥現代化研究開發及產業化等科技工作。
科技成果推廣處
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風險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登記、獎勵、技術保密、技術出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編製和組織實施年度市科技創業風險投資促進百戶企業快速發展工程計劃;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承辦科技成果獎勵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人才工作。
知識產權保護協調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承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協調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承擔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專利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擬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專利轉化和產業化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各類專利糾紛;依法查處冒充專利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市專利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專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專利統計工作。
孫國慶:局 長 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科技成果推廣處及局屬企事業單位。
孟樊軍:副局長 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農業科技處、社會事業發展處。
楊喜春:副局長 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條件財務處、國際合作處,聯繫科技成果推廣處、長春市國際科技合作協會及局屬企事業單位。
周衍廣:副局長 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委、知識產權保護協調處(行政審批辦公室)、專利管理處。
張加才:副局長 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發展計劃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聯繫長春產學研促進會。
長春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位於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樓四樓,面積150平方米;中心現有人員6人,下設三個部門:財務部、綜合部、業務部。中心於2003年4月經長春市政府批准成立,隸屬長春市科技局。現與長春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合屬辦公,同時承擔政府科技引導計劃(新星創業計劃,每年政府投入500萬元扶持科技人員創業)。中心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以觀念創新為先導,以體制創新為保證,以機制創新為動力,努力架設企業與科技、企業與政府、企業與市場、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橋樑,推動科技與經濟的結合,促進長春市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中心從長春實際出發,將政府定位與市場定位相融合,按照“組織網路化、功能社會化、服務產業化”要求,採取“系統集成”方式,組建,逐步探索出一條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服務之路;為企業提供發展戰略與規劃服務;為企業提供信息、諮詢、診斷服務;為企業提供人才培訓服務;為企業導入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研究中小企業發展態勢,向政府提出決策建議;承擔政府委託的專項事務等。
長春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對技術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技術市場經營、服務和中介機構的備案,核發科技企業認定證書;
3、技術服務人工費的審批;
4、技術市場經營與管理人員的培訓;
5、技術市場的統計和分析;
6、民營科技企業科技成果的鑒定、登記、獎勵及推廣的申報;
7、技術市場經營者、管理者的表彰和獎勵;
8、技術出口的申報;
9、查處技術市場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10、技術市場的其他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及職責:
1、技術市場:負責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2、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處理,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件起草和信息調研,文書檔案管理和宣傳、保密工作;負責各部門工作的綜合協調、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財務管理、固定資產保管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5、專利代理部:材料受理、整理、專利申報。
6、信息工程部:承接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網路工程建設;承接企業網頁製作及ASP動態網站建設等;開展計算機及信息工程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為客戶開發工資、人事、銷售等管理軟體;提供遠程數據聯機檢索、動態信息發布等;計算機輔助設計與製造(CAD/CAM)的演示、推廣與培訓;開發SQL大型資料庫系統。
7、企業發展部:為政府和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投資項目源;提供面向中小企業的開放性測試中心及中試基地;籌辦各類專業展銷會和專業會議。
8、公關培訓部:開展行業人才調查,為企業制定技能培訓計劃,建立“職業培訓中心”;ISO9000質量認證體系與質量認證諮詢;提供各類人才培訓服務,提高社會從業人員的素質及技能。
9、專家顧問部:聘請政府各部門領導、各行業協會資深人士以及各大學、科研院所知名專家,按行業類別建立專家庫,組織專家為企業提供技術培訓,開展諮詢與診斷服務;提供行業政策諮詢,專業法規指導以及政策協調方面的業務。提供各類人才培訓服務;組織專家座談會,舉辦國內外科學技術講座;為政府的科技工作出謀劃策,為政府制訂高質量的政策提供建議;舉辦難題招標活動,提高產品、技術、經營管理及市場狀況等諮詢服務;負責成員單位的管理及服務工作。
長春市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法律、法規;擬定專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與專利有關的的科技、經濟貿易政策。
二、制訂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市各部門、區、縣(市)專利工作,指導全市大專院、科研單位和企業的專利工作。
五、管理專利技術交易和各類專利合同的登記、鑒證;負責專利廣告的出證。
六、管理專利文獻,為社會提供專利信息。
七、管理和發放長春市專利擇優支持費。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長春市科技檔案室
長春市科技檔案室成立於1986年,負責科技檔案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檔案室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制訂了《長春市科技檔案管理辦法》,經科技局簽發,下發局各處室及有關科研單位。《辦法》明確了科技檔案工作的內容、歸檔範圍,對如何立卷、歸檔和管理進行了規定。檔案室對長春市科技成果鑒定、登記材料,項目驗收,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等業務材料進行及時整理歸檔。
長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是全額公益型事業單位,隸屬長春市科學技術局。信息所同時承擔長春市科技評估中心工作職能。現有職工28人,內設機構為辦公室、技術轉移評估部(科技檔案)、資源管理部、情報研究室、技術支持部、網站采編部等部門。主要從事長春市科技局電子政務建設及長春市科技資源網路平台建設、科技評估、科技統計、檢索查新、科技檔案管理、信息研究、技術轉移等工作。
長春市科技評估中心成立於2000年8月,是經長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報批,長春市編製委員會批准,依託長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組建的事業單位。
長春長春市科技評估中心
長春長春市科技評估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對長春市科技戰略、政策、規劃、項目、成果等科技活動進行綜合評估工作。是專門從事科技評估的權威機構。中心現有專業人員 27人。中心已與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和部分省市科技評估機構建立了廣泛的聯繫與合作,已經形成了一支具有較高水平、素質和專業化的科技評估隊伍和專家網路。能夠高效、高質量地完成委託方的評估任務,尤其擅長從事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