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郭咸陽
西漢時期資產累千金的大鹽商
東郭咸陽
東郭咸陽
偏是漢武帝不慮貧窮,但求開拓,整日里召集群臣,會議斂財方法。丞相公孫弘已經病死,御史大夫李蔡,代為丞相。李蔡本庸材,濫竽充數,獨廷尉張湯,得升任御史大夫,費盡心計,定出好幾條新法,次第施行,列述如下:
(一)商民所有舟車,悉數課稅。 (二)禁民間鑄造鐵器,煮鹽釀酒,所有鹽鐵各區,及可釀酒等處,均收為官業,設官專賣。 (三)用白鹿皮為幣,每皮一方尺,緣飾藻繢,作價四十萬錢。 (四)令郡縣銷半兩錢,改鑄三銖錢,質輕值重。 (五)作均輸法,使郡國各將土產為賦,納諸朝廷。朝廷令官吏轉售別處,取得貴價,接濟國用。 (六)在長安置平準官,視貨物價賤時買入,價貴時賣出,輾轉盤剝,與民爭利。
為此種種法例,遂引進計吏三人,居中用事:
東郭咸陽,是齊地鹽商,為大農丞,管領鹽鐵;
孔僅,是南陽鐵商,為大農丞,管領鹽鐵;
東郭咸陽
秦置治粟內史。西漢沿置,為九卿之一。
景帝后元年(前143),改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再改為大司農。掌錢穀,為國家財政長官,與管理皇帝私財的少府並列。
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及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共六十五長、丞。王莽改大司農為羲和,又改為納言。東漢復原名,職掌如舊,僅將鹽鐵劃歸郡國管理。漢末以後,財政收支劃歸尚書的度支,各種理財之官,陸續出現,大司農的職權縮小。
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佈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置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東郭咸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