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簡稱“朵甘都司”,是中國明朝對四川省西部、雲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區東部和青海省西南部的最高軍政管轄機構。
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朵甘都指揮使司
1370年,明朝軍隊攻取洮、岷等州(洮州、岷州),並進克元朝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脫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遂降明。元順帝病歿,在此情勢下原先忠於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領陸續歸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襲封主鎮西武靖王卜納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奧魯赤的五世孫)攜帶元朝頒發的印信,率吐蕃諸部首領到南京向明朝納款,表示歸順。明朝收繳了元朝授予他們的印信,分別授予他們為河州衛指揮同知、靖南衛指揮同知,並准予其子孫世襲。
明朝在確定藏族地區的都指揮使司、衛、所的行政體制后,陸續委任藏族首領擔任都指揮使司和衛所的官職。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貢、嘉瑪等故元萬戶府首領為烏思藏的行都指揮使或都指揮僉事等職,對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內鄔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則稱為寨官。後來在了解帕竹政權的情況后,明朝就開始任命帕竹政權的主要宗本為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的官員,並且進一步在內鄔宗和仁蚌宗這兩個最大的宗設立了行都指揮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區封授的指揮使、都指揮使僉事、千戶、百戶等官職都准予世襲,但是重要官職的襲職要經過皇帝的批准,並換髮敕書和印信。
明朝在藏行政規劃 | ||
都指揮使司 | 烏思藏、朵甘 | 明史對治 藏而 設置 的行 政規 划的 記載 |
指揮使司 | 隴答 | |
宣尉使司 | 朵甘、董卜韓胡、長河西魚通寧遠 | |
招討司 | 朵甘思、朵甘隴答、朵甘丹、朵甘倉溏、朵甘川、磨兒勘 | |
萬戶府 | 沙兒可、乃竹、羅思端、別思麻 | |
千戶所 | 朵甘思、所剌宗、所孛里加、所長河西、所多八三孫、所加八、所兆日、納竹、倫答、果由、沙里可哈忽的、孛里加思、撒里土兒、參卜郎、剌錯牙、泄里壩、潤則魯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