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簡稱“朵甘都司”,是中國明朝對四川省西部、雲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區東部和青海省西南部的最高軍政管轄機構。

正文


明朝治藏歷史是指從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於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關,於北京建立清朝前這段時期內與藏區的關係史。
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明朝對藏政策主要形式為洪武年間在藏內設置羈縻性質的都司、衛所等軍政機構,封授當地僧俗首領擔任官員,永樂正德以冊封僧俗首領為主,受冊封者定期朝貢。

歷史背景


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稱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員持詔諭前往西藏,著令各部歸順明朝。詔書說到朱元璋“命將率師,悉平海內。臣民推戴為天下主,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爾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國一統,恐尚未聞,故茲詔示”。同年,明太祖還派遣陝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員許允德前往藏地進行第二次詔諭,“令各族酋長舉故官,至京授職”。
1370年,明朝軍隊攻取洮、岷等州(洮州岷州),並進克元朝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脫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遂降明。元順帝病歿,在此情勢下原先忠於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領陸續歸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襲封主鎮西武靖王卜納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奧魯赤的五世孫)攜帶元朝頒發的印信,率吐蕃諸部首領到南京向明朝納款,表示歸順。明朝收繳了元朝授予他們的印信,分別授予他們為河州衛指揮同知、靖南衛指揮同知,並准予其子孫世襲。
明朝在確定藏族地區的都指揮使司、衛、所的行政體制后,陸續委任藏族首領擔任都指揮使司和衛所的官職。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貢、嘉瑪等故元萬戶府首領為烏思藏的行都指揮使或都指揮僉事等職,對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內鄔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則稱為寨官。後來在了解帕竹政權的情況后,明朝就開始任命帕竹政權的主要宗本為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的官員,並且進一步在內鄔宗和仁蚌宗這兩個最大的宗設立了行都指揮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區封授的指揮使、都指揮使僉事、千戶、百戶等官職都准予世襲,但是重要官職的襲職要經過皇帝的批准,並換髮敕書和印信。
明朝在藏行政規劃
都指揮使司烏思藏、朵甘
明史對治
藏而
設置
的行
政規
划的
記載
指揮使司隴答
宣尉使司朵甘、董卜韓胡、長河西魚通寧遠
招討司朵甘思、朵甘隴答、朵甘丹、朵甘倉溏、朵甘川、磨兒勘
萬戶府沙兒可、乃竹、羅思端、別思麻
千戶所朵甘思、所剌宗、所孛里加、所長河西、所多八三孫、所加八、所兆日、納竹、倫答、果由、沙里可哈忽的、孛里加思、撒里土兒、參卜郎、剌錯牙、泄里壩、潤則魯孫
嘉靖時,蒙古人入侵青海地區,史稱韃靼土默特部或西海蒙古部。萬曆以後,明朝對邊疆控制日益鬆弛,蒙古人攻佔了整個青海草原,朵甘都司遂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