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榮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柘榮縣人民政府是福建省柘榮縣的行政管理機關。
縣長:宋振
黨組成員:張滔
副調研員:鄭聖國
副調研員:張翔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縣政府文電運轉,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各部、委、辦、局發送縣政府的公文;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負責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全國、全省、全市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統籌規範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省和市派駐柘榮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和市政府辦公室報告重要情況;指導各鄉(鎮)政府值班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縣金融發展規劃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和推動地方法人機構發展;聯繫、協調省、市駐柘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金融行業管理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建立溝通合作機制。
(十)協調、配合省、市駐柘榮金融管理部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穩定;承擔縣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工作機構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各鄉(鎮)、各單位開展效能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履行職責、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能以及執行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等情況;承擔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各鄉(鎮)、各單位實施績效管理,對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見或建議;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依法依規處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行為;實施效能問責和受理不服效能問責的申訴。
(十四)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各鄉(鎮)、縣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政府採購、涉外禮品等管理工作。
(十五)按照責任分工負責縣委縣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境綠化、機關食堂等綜合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機關事務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黨政機關接待的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縣政府的公務接待、商務接待和外賓接待等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各鄉(鎮)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接待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負責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外事工作;指導和管理我縣對外民間交往。
(十八)統籌協調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報批我縣因公派遣團組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宜。在授權範圍內,協助辦理邀請外國人來柘相關事宜。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財政局關於政策性農業保 險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牽頭推進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工作辦公室)協助推進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2.與縣直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關於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監管職責分工。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的統計監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工作;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管轄的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的統計監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的具體工作。
(一)綜合股。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和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編輯和歸檔工作;負責審核部門為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代擬文件,做好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電視電話會議等的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部門、所屬機構和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假報批;做好縣政府領導下鄉調研服務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開展調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聯繫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當好參謀、搞好服務,做好縣政府領導批辦件和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縣政府黨組全面從嚴治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二)秘書股。負責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擴大)會議等的會務工作,協調安排縣政府專題會議;服務保障縣政府主要領導下基層調研活動;負責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日常活動的協調、安排和接待事務;負責縣政府工作部門、所屬機構的會議審批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實,以及行政後勤、綜治(平安)單位創建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報刊、內部資料的征訂和分發工作。
(三)文電股。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制定公文處理的有關制度,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的複核工作;負責機要文件交換和公文交換站的管理;負責公文格式、體例的把關審核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及其辦公廳、省直部門、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市直部門收文和明傳電報的登記、傳閱、立卷、歸檔、清退、銷毀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的立卷、歸檔、清退、銷毀等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印鑒的製作與頒發、銷毀, 以及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鑒的管理和使用。
(四)縣政府督查室。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指)示件的辦理,並及時反饋;負責全國、全省、全市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落實與反饋》的編輯工作;負責統籌規範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五)信息股。負責制定、實施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計劃;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組織協調、網路建設、人員培訓和調研工作;負責采編《柘榮政訊》,並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和專題報告;組織開展專題信息調研,為縣政府領導提供信息服務。
(六)信息公開股。負責協調、督促、推進全縣行政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縣政府網站組織、規劃、協調、指導;負責全縣政府網站域名、縣長信箱辦理工作;組織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績效考核;指導各鄉(鎮)、各單位電子政務工作。
(七)效能綜合股。負責縣效能辦的綜合協調和會務、文秘、檔案、信息、調研等工作;負責 12345 便民服務平台的協調、監管、督查、考核等工作,以及涉及縣直有關單位訴求件的轉辦、督辦等工作;負責研究擬定績效管理工作方案、評估標準和制度規定;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實施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管理情況過程分析監測和監督檢查;負責開展基層、企業評議機關活動;負責督促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有關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批示;監督檢查各鄉(鎮)、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心工作任務和重大決策部署、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效能情況,以及社會公眾反映強烈和侵害社會公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指導、協調行政效能工作,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機關效能建設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實施效能問責;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受理有關申訴、複查複核;負責縣機關效能建設監督員日常聯繫工作。
(八)政策法規股。收集、匯總、研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為縣政府辦公室內部重大行政決策提供法律參謀服務;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公職律師管理;負責推進縣政府辦公室依法行政工作。
(九)金融綜合股。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重大事項,協調、推動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負責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綜合信息、數據收集,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起草重要工作報告和綜合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金融人才發展相關服務工作;負責聯繫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相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地方銀行業、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全縣企業上市和再融資;指導、推動地方法人銀行業、保險業的組建、管理和規範發展,並開展監測、評價;協調縣農信聯社等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職責;協助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聯繫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機構及協會,協調配合推進全縣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發展穩定有關工作。
承擔縣金融風險防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全縣金融風險防控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縣地方金融風險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配合擬定金融分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調配合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的監管、服務工作,並開展監測、評價;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和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管,加強對相關交易場所統計監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工作。
(十)外事股。負責監督外事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組織接待來我縣訪問的重要外賓,統籌安排縣領導的外事會見活動;負責管理和協調我縣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負責協調指導境外涉及我縣和在我縣發生的涉及外國人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維護我縣公民和企業機構在海外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工作;負責授予外國公民榮譽稱號和擔任政府機構榮譽職銜的聘請報批事宜;負責協調、管理來訪的外國記者;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和指導全縣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工作;審核報批因公派遣團組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為我縣商務人員申辦 APEC商務旅行卡;在授權範圍內,協助辦理邀請外國人來柘相關事宜。
(十一)後勤保障股。負責擬定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準;負責縣直機關公務用車編製總量控制,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管理公務用車的更新、配備等相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各項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縣級大型重要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對全縣後勤系統的上下聯繫、情況溝通、信息交流等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重要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綠化美化、基建修繕、水電保障等日常維護和房產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食堂的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政府採購、涉外禮品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二)行政股。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工資發放和經費開支;負責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統計報告和績效考評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機關運行成本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
(十三)幹部股。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安排、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其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形態責任制、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及縣政府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績效管理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