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財政局
政府機關
荊門市財政局,是荊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先進單位”稱號。
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區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二)起草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監督相關制度的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複市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照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起草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參與稅制改革方案、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和擬訂工作。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和執行全市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的舉借、使用、管理和監督償還,指導縣(市、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統一管理政府外債,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項目相關工作。
(八)牽頭編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全市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圍繞全市發展戰略,服務產業發展,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按有關規定管理產業發展資金(基金)。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市級會計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推進全市註冊會計師行業政治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農村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市政府採購制度,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票據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市級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級和縣(市、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有關地方金融企業出資人職責和國有資產管理等職能。
(一)辦公室(行財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報送、新聞宣傳、保密安全、應急用車、信訪維穩、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財稅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組織擬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三)法規稅政科。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市政府和其他部門規範性文件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的合規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普法工作。承擔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參與稅制改革方案、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和擬訂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減免和退稅的審核上報。參與企業稅收優惠資格認定審核上報。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規劃的建議。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市級預算調整事宜。承擔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基金預算的編製、審核等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保障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負責組織市級預決算信息公開。研究提出市級政府性債務政策的建議,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監控管理機制。
(五)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市場監管、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公務開支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務開支標準及定額。負責市級“三公”經費監管。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財經紀律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統一著裝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會議定點場所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科。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定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七)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交通、住建、城管、應急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管理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擬訂有關建設資金的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財政投資的政策和項目安排。
(八)社會保障科。承擔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地方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低保優撫、衛生健康、殘疾人保障等項目資金,並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審核並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九)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產業發展科。承擔軍民融合、工業、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產業發展相關資金(基金)。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並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取。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一)農業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農、專項扶貧等方面的相關政策建議。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牽頭負責財政扶貧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十二)農村科(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擬訂鄉鎮財政管理政策,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和農村財務有關工作。承擔鄉鎮財源建設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參與村級“三資”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減輕農民負擔及惠農政策落實監管等工作。
(十三)金融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承擔地方金融工作局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的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組織開展相關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執行普惠金融相關政策。負責市、區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四)預算績效管理科。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有關政策、制度、辦法、標準和規程。組織實施市級重大支出政策績效、預算部門重大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提出重點支出和重大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
(十五)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荊門市財政局局長: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