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律機構

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前身為江西省人民法院贛西南分院,成立於1950年4月。1951年7月改稱為贛州分院,1954年6月改為贛南分院,1955年2月改稱為江西省贛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64年6月改稱為贛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12月國務院批准贛州撤地設市,1999年7月1日改稱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機構人員


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與賠償委員會合署辦公)、審監庭、執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技術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監察室等機構,下轄瑞金興國章貢區贛縣上猶崇義南康大余信豐、龍南、全南定南安遠尋烏於都會昌石城寧都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19個基層法院,基層法院共派出66個人民法庭。市中級法院現有中央政法編製147名,在職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41名,本科學歷以上的佔62.3%,碩士研究生佔7.2%。

主要職責


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監督和指導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對贛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審判第一審、第二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依法決定國家賠償;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申訴、申請再審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管轄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轄和審理管轄爭議的案件;依法執行和協調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委託執行的案件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適用法律、執行政策的疑難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開展司法統計工作,參與地方綜合治理;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法制宣傳和隊伍建設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同市機構編製主管部門管理全市法院的機構編製工作;指導全市法院的財務、裝備、技術、鑒定等工作,並負責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領導下級人民法院的監察工作;承辦其他應由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機構設置


1、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司法公務;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來信;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理。
2、政治部
協同各縣(市、區)黨委管理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負責院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和協管下級人民法院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政治部的綜合工作。承辦市中院法官職務的任免和法官考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官等級評定、變動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實施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工作;負責組織爭先創優、表彰獎勵、教育培訓、法官管理調研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立案庭
對市中院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立案,依法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不予審理等程序審上訴案件審理;民事申請再審審查及民事和刑事申訴複查工作;訴訟費用收費退費管理、減免審查辦理工作;信訪接待、信訪救助審查辦理;案件排期工作;訴訟服務中心及12368訴訟服務熱線管理工作。.
4、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國防利益罪的第一、二審案件。
5、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貪污賄賂、瀆職罪的第一、二審案件。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涉外刑事案件,涉邪教刑事案件。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有關房地產案件、農村承包合同案件;依法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的案件和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審批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主要審理下列合同糾紛案件:
(1)各類涉及不動產的合同糾紛案件。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合資、合作、合夥開發房地產、集資建房、聯戶建房等合同糾紛案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國有土地租賃、臨時用地合同糾紛案件,房屋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商品房預售、預售商品房轉讓、商品房包銷等合同糾紛案件,房地產轉讓、房地產項目轉讓、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以及房地產諮詢、價格評估、經紀等涉及不動產的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2)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分包、轉包合同等糾紛案件,工程款結算、工程質量、拖欠工程款等糾紛案件。
(3)物業權益糾紛案件。
(4)農村土地、山林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案件,涉及農村土地、林地、林木權屬糾紛案件。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國內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等案件;依法審理申請撤銷國內仲裁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審批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主要審理下列合同糾紛案件:(1)企業破產案件和其他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2)涉及票據、證券糾紛、股東權糾紛、損害公司權益糾紛案件。包括儲蓄存款、信用卡、信用證、期貨交易、信託債權轉股權、彩票獎券糾紛、股東不履行對公司義務、董事、監事、經理損害公司利益等糾紛案件。(3)合同主體雙方或一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他合同糾紛案件,但涉及以不動產為合同標的的案件除外。
8、金融審判庭
集中審理金融訴訟民商事案件,即:訴訟一方為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融資擔保業等金融機構的民商事案件;對基層法院金融訴訟案件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與金融監管機構、金融行業協會的聯繫交流,搭建金融司法信息互通平台;總結金融訴訟審判工作,分析、研判本地金融形勢。
依法審判下列案件:
(1)二審關於婚姻家庭類案件,包括離婚、撫養、婚約財產、繼承糾紛;
(2)勞動爭議,包括確認勞動關係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追索勞務報酬、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等;
(3)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包括人身侵權損害糾紛(除交通肇事損害賠償)及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人身侵權損害糾紛主要有打架鬥毆致人損害、提供勞務過程中致人損害、醫療事故致人損害、未成年人傷害事故、觸電致人損害及其他;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主要含生產、生活及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對人民法庭建設指導。
10、民事審判第四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知識產權案件;審查處理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識產權申請再審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侵權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審批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主要審理下列合同糾紛案件:
(1)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合同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2)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3)保險合同糾紛案件。
11、行政審判庭(國家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行政抗訴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依法辦理國家賠償案件;審理行政複查案件;承擔國家賠償委員會日常工作。
審查處理經市中院立案庭審查認為應當按審判監督程序審理民事、刑事再審案件;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再審案件;審查處理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案件;負責複查和再審對本院作出生效裁判行政案件的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
13、執行局
執行市中院第一審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市中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對全市法院執行工作實施統一管理和協調;組織、協調、監督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協調處理法院之間以及與其他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案件。
14、研究室
負責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開展總結審判經驗的調研及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事項;負責組織、研究、匯總對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負責司法統計;負責宏觀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有關審判工作規範性、綜合性文件的起草;負責全市法院的新聞報道、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法院法官協會的工作。
15、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培訓和警銜呈報審核工作;組織和參與對死刑罪犯的執行;參與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的執行事項;負責警衛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值班及保衛。
16、司法技術處
規劃、指導、協調下級人民法院司法技術工作;負責全市法院計算機網路、通信網路等專門性技術工作;承擔全市法院審判案件涉及的司法鑒定工作;接受有關單位委託依法作出司法鑒定。
17、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負責、指導市中院和下級人民法院的計劃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法院專項物資裝備的計劃、管理及分配工作;指導、監督下級人民法院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中院職工的工資和福利發放工作;負責日常對外接待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市中院機關及其下屬單位黨建、群團工作。
19、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負責全市法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全市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受理全市法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負責處理審判委員會日常事務,承擔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審判經驗總結等審判管理職責。
21、法官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法院幹警的培訓工作。
22、市中級法院駐蓉江新區工作室
負責蓉江新區轄區範圍內各類審判執行案件和有關司法工作的協調。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7月,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入選中央政法委第二屆“四個一百”優秀政法新媒體賬號評選微信公眾號榜單。
2020年12月15日,被確定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021年6月,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黨支部被江西省委授予“江西省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現任領導


姓名職位
傅偉剛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謝定強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朱政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黃忠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劉新生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溫志峰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中級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謝軍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呂綱翔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