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婿日
中國傳統節日之一
子婿日是春節期間富有特色的中國傳統節日。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一,此日是岳父宴請子婿的日子。初九慶祝“天公生”剩下的食物,除了在初十吃了一天外,還剩下很多,所以娘家不必再破費,就利用這些剩下的美食招待女婿及女兒,民歌稱為“十一請子婿”。
“子婿日”又稱炮龍節、紫姑日。
廣西賓陽縣舉辦獨具特色的地方傳統節日——“炮龍節”。“炮龍”是一種舞龍,但比常見的舞龍大,身長約40米,短的有7節,長的有11節。每年農曆正月十一晚,賓陽縣都要舉辦“炮龍節”,“炮龍”所到之處,各家各戶燃放鞭炮、夾道相迎,有“炮聲不停,龍舞不止”之說,故稱“炮龍”。
子婿日
孝順子婿
「安平縣雜記」云:「初六日,婦人均往父母家歸寧,俗名做客。」,民歌云:「十二查某子返來拜。」,可見「做客」的時間並不一定,但現今的習俗卻是正月初二請子婿,應為初二做女兒的回娘家做客,而女婿陪著一道回來,接受岳家的招待,久而久之,做客和請子婿就變成同為初二那天了。
子婿看燈
為了求取新春的吉利,舊時在台灣也有若干的禁忌要遵守,例如:忌煎粿,為恐將年粿煎焦(台語的「焦」字音同赤貧之「赤」字)。忌打破碗盤,若不慎打破,則以紅紙包上碎片,新年後丟入河中,口吟「撞破瓷,錢銀一大堆」。蒸年糕時禁用白糖(白色代表喪事),改用紅糖。又忌元旦食粥。據說只要元旦吃粥,這一年中出門一定會遇到壞天氣。並忌午睡、男子午睡則田壟必垮,女子午睡則土灶必崩。但由於生活型態的改變,許多的禁忌已逐漸被人忽略了。
俗傳已嫁的女兒若在正月初一歸寧,會使娘家變窮,所以要到初二才能回娘家,台灣稱為「作客」、「返外家(娘家)」。作媳婦的一大早就要準備便當,偕同婿、子女回娘家。古時候的習俗,女子無故不得擅自歸寧,所以初二回娘家時多由娘家兄弟前來迎接。這一道手續在現代已簡化成了電話邀請。「返外家」也不得空手,多半要準備一些禮物,稱為「伴手」或「等路」。娘家兄弟有子女的,也要贈送紅包。女兒帶回的外孫,則由外家贈送雞腿,或用紅絨繩系古錢,掛在外孫的頸上,稱為「結衫帶」,這些古俗也早已被紅包所取代。
子婿日
舊時的習俗,正月出行經過橋樑,隧道時都要祭橋神,事先準備香及金紙,到橋頭焚香燒金,祈求橋神保佑出行平安。也有人僅燒香,再將金紙繫上紅絨線,放在橋頭,俗稱「壓金」。今人祭橋神則只是搖下車窗,將金紙丟在橋上,隨即呼嘯而去,早就失去了那一份恭謹之心。
台灣歌謠
初五隔開,表示新正暫告一段落。各商家已正式開張,回復正常營業。初六挹肥,表示舊時農民於此日開始下田,準備春耕。初七人日,在台灣並無慶祝人日的習俗。初九天公生,則是新年以後最隆重的祭典。初八午夜交子時后,全家老幼就要齊聚廳堂,由長者上香,向天公行三跪九叩之禮。祭祀完畢,還要燒一種特製的「天公金」,然後燃放鞭炮。由於拜天公的祭品極為豐盛,所以到了初十還「有食食」。十一日是岳父宴請子婿的日子、俗稱「子婿日」。十二日女兒歸寧。連續幾天吃多了大魚大肉,十三日就來點清淡的稀飯配芥菜。十四日開始結燈棚,新年的歡樂就在元宵燈火的高潮中劃上一個圓滿的句點。
子婿日
客家人也有一首新年謠,勾劃出了客家新年的風貌:「年到初二,食乘把膩膩;年到初三四,人客來來去;年到初五六,有酒又無肉;年到初七八,家家捧粥缽;年到初十邊,依舊同仙般;年到十五六,食了剩餘肉,耕的耕,讀的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