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局麻藥及抗心律失常葯
品份:鹽酸卡
化稱:-(二氯二甲苯基)--(二乙氨基)乙醯胺鹽酸鹽合
化構式:
分子量:288.82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1) 5ml:0.1g; (2) 10ml:0.2g
1.麻醉用
(1)成人常用量:
①表面麻醉:2%〜4%溶液一次不超過100mg。注射給葯時一次量不超過4.5mg/kg(不用腎上腺素)或每7mg/kg (用1:200000濃度的腎上腺素)。
②骶管阻滯用於分娩鎮痛:用1.0%溶液,以200mg為限。
③硬脊膜外阻滯:胸腰段用1.5%〜2.0%溶液,250〜300mg。
④浸潤麻醉或靜注區域阻滯:用0.25%〜0.5%溶液,50〜300mg。
⑤外周神經阻滯:臂叢(單側)用1.5%溶液,250〜300mg;牙科用2%溶液,20〜 100mg;肋間神經(每支)用1%溶液,30mg, 300mg為限;宮頸旁浸潤用0.5%〜1.0%溶 液,左右側各100mg;椎旁脊神經阻滯(每支)用1.0%溶液,30〜50mg,300mg為限;陰部神經用0.5%〜1.0%溶液,左右側各100mg。
⑥交感神經節阻滯:頸星狀神經用1.0%溶液,50mg;腰麻用1.0%溶液,50〜100mg。
⑦一次限量,不加腎上腺素為200mg (4mg/kg),加腎上腺素為300〜350mg (6mg/ kg);靜注區域阻滯,極量4mg/kg;治療用靜注,第一次初量1〜2mg/kg,極量4mg/kg,成人靜滴每分鐘以1mg為限;反覆多次給葯,間隔時間不得短於45〜60分鐘。
(2)小兒常用量
隨個體而異,一次給葯總量不得超過4.0〜4.5mg/kg,常用0.25〜0.5%溶液,特殊情況 才用1.0%溶液。
2.抗心律失常
(1)常用量:①靜脈注射1〜1.5mg/kg體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負荷量靜注2 〜3分鐘,必要時每5分鐘后重複靜脈注射1〜2次,但1小時之內的總量不得超過300mg。②靜 脈滴注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藥液滴注或用輸液泵給葯。在用負荷量后可繼 續以每分鐘1〜4mg速度靜滴維持,或以每分鐘0·015〜0.03mg/kg體重速度靜脈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減少、肝或腎功能障礙時應減少用量,以每分鐘0.5〜1 mg 靜滴。即可用本品0.1%溶液靜脈滴注,每小時不超過100mg。
(2)極量:靜脈注射1小時內最大負荷量4.5mg/kg體重(或300mg)。最大維持量為每分鐘4mg。
(1)對局部麻醉藥過敏者禁用;
(1)非靜脈給葯時,應防止誤入血管,並注意局麻藥中毒癥狀的診治。
(2)用藥期間應注意檢査血壓、監測心電圖,並備有搶救設備;心電圖P-R間期延長或QRS波增寬,出現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者應立即停葯。
本品可透過胎盤,且與胎兒蛋白結合高於成人,孕婦用藥后可導致胎兒心動過緩或過速,亦可導致新生兒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應慎用。
新生兒用藥可引起中毒,早產兒較正常兒半衰期長(3.16小時:1.8小時),故新生兒及早產兒慎用。
老年人用藥應根據需要及耐受程度調整劑量,>70歲患者劑量應減半。
(1)與西米替丁以及與β受體阻斷劑如:普萘洛爾、美托洛爾、納多洛爾合用,利多卡因經肝臟代謝受抑制,利多卡因血濃度增加,可發生心臟和神經系統不良反應,應調整利多卡因劑量,並應心電圖監護及監測利多卡因血葯濃度。
超量可引起驚厥和心臟驟停。
本品為醯胺類局麻藥。血液吸收后或靜脈給葯,對中樞神經系統有明顯的興奮和抑制雙相作用,且可無先驅的興奮,血葯濃度較低時,出現鎮痛和思睡、痛閾提高;隨著劑量加大,作用或毒性增強,亞中毒血葯濃度時有抗驚厥作用;當血葯濃度超過5ug/ml可發生驚厥。本 品在低劑量時,可促進心肌細胞內K外流,降低心肌的自律性,而具有抗室性心律失常作用;在治療劑量時,對心肌細胞的電活動、房室傳導和心肌的收縮無明顯影響;血葯濃度進一步升高,可引起心臟傳導速度減慢,房室傳導阻滯,抑制心肌收縮力和使心排血量下降。
本品注射后,組織分佈快而廣,能透過血-腦屏障和胎盤。本品麻醉強度大、起效快、彌 散力強,藥物從局部消除約需2小時,加腎上腺素可延長其作用時間。大部分先經肝微粒酶降 解為仍有局麻作用的脫乙基中間代謝物單乙基甘氨醯胺二甲苯,毒性增高,再經醯胺酶水解,經尿排出,約用量的10%以原形排出,少量出現在膽汁中。
密閉保存。
注射用聚乙烯安瓿,每瓶5ml、10ml。
24個月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YBH151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