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年
1029年
1029年己巳年(蛇年);契丹太平九年;北宋天聖七年;大理正治三年;興遼天慶元年;越南天成二年;日本長元二年
1、大延琳稱帝,建立興遼。
2、天聖七年(1029年)江陰軍學刻《國語韋昭注》二十一卷,宋庠《國語音》三卷。
3、天聖七年(1029年),浚縣地震,軍城陷為湖,移治浮丘山顛。
4、天聖七年(1029年),劉太后垂簾聽政,范仲淹冒死直諫,觸怒太后,被貶河中府。明道二年(1033年),江淮及京東大災,而皇室仍揮霍無度,范仲淹再次凈諫,又第二次被外貶。1029年的冬至快到了。61歲的劉太后望著宋朝的天空,愉快地籌劃起生日。她已經在宋仁宗身後垂簾聽政7年,現在,她想由天子帶著群臣來拜壽。此念一出,別人還沒說話,范仲淹就跳了出來:“不行!太後過生日,是皇帝的家事,扯上文武百官跪拜,豈不亂了後世的體統?”范仲淹越說越激動,乾脆連還政於皇帝、退居深宮的話,也說了個痛快。劉太后一生氣,就把他貶出京城。他的同僚好友紛紛趕來餞行,對他的行為讚不絕口:“此行極光。”
5、宋代設茶馬市場,以財物交換少數民族的馬匹,壯馬送到軍中,弱馬送人馬場。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山丹為西夏佔領,馬場一度廢棄。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當然懂得馬的重要,設置馬政機構尚牧監,掌管各地馬場,山丹馬場再度恢復。
6、科克:科克位於科克灣西北端的利河河口,是愛爾蘭第二大城市,科克郡的首府;1029年被北歐人佔領,后在利河岸邊建立了貿易中心。
7、府學,是一府之學,相當於省級學校。宋時,南京先為江寧府,后改建康府。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建府學。元有路學,相當於府學。
8、宋時制舉科目不多,廢置無常。早在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曾設置了制舉6科,后被廢除。天聖七年(1029)閏二月,宋仁宗下令恢複製舉6科,其中包括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文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動籌決勝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這6科是考試京朝官的。另設書判拔萃科以挑選優秀人才,同時還設高蹈邱園科、沉淪草澤科、茂材異等科等,考試貧民出身的應舉者或被各級官員推薦的人才,考試的辦法是先由具體負責的部門主持考試。合格者再由秘閣策試,通過後再由皇帝主持考試。這樣,制舉制度便恢復起來。
2、聖傅培:義大利人,一位知名的詩人,他撰寫了許多篇讚美聖母瑪利亞的詩篇。因為他特別尊崇聖母,於是開始在他的教區里實行聖母聖誕節的開始。沙爾德大堂落成,適逢教會制定聖母聖誕節,傅培特在大堂舉行隆重儀禮,慶祝這個節日。傅培擔任主教聖職22年。1029年4月10日逝世。
汾州兵變
天聖七年(1029)正月,南郊大禮后賞賜全國士兵,而汾州(今山西汾陽)廣勇軍所得賞賜的絹帛遠遠不如其他各軍,因而廣勇軍大嘩。他們逮捕了當地的行政官員,並揚言說給予士兵上等絹帛后就釋放人質。於是汾州城內處於緊張狀態,當地地方官派兵包圍了廣勇軍營房,河東路轉運使孫沖恰好到達汾州,他下令解除戒備狀態,然後大擺酒宴,誘殺了為首肇事的十六名士兵,士兵情緒漸漸穩下來。兵變之初,當地地方官將廣勇軍叛亂的消息傳到京城,宋朝廷決定答應叛軍的要求,但孫沖認為倘若士兵用叛亂的方式要挾政府,以後便不可收拾了。因而叛亂士兵並未得到所要求的上等絹帛。
大延琳之亂
遼大平九年(1029)六月,遼朝東京(今遼寧遼陽市)舍利軍詳穩大延琳囚禁了東京留守、附馬都尉蕭孝先和南陽公主,殺掉戶部使韓紹勛、戶部副使王嘉、四捷軍都指揮使蕭頗得,發動了一場叛亂。大延琳建國號為“興遼”,改年號為天慶。原來,東遼之地自從歸附遼朝後,沒有實行榷酤、鹽、曲之法,關市之徵也比較寬鬆。而馮延休、韓紹勛等人相繼執政,陸續用河北地區的法令來約束東遼之地的老百姓,政府專賣鹽、酒等,增加關稅的徵收,引起了東遼地區老百姓的普遍不滿。恰恰在此時,燕山地區連年飢荒歉收,戶部副使王嘉獻計,役使東遼地區老百姓打造船隻,強迫東遼地區諳熟水性的人漕運糧食賑濟燕山地區。由於水路艱險,船隻多覆沒海上,東遼地區老百姓更加怨氣滿腹,準備起來反抗遼朝的統治。而大延琳乘機作亂,他先與其副職王道平商討抗遼之事,但王道平趁夜逃跑到京城告密。遼聖宗下令徵調各路兵馬,進討大延琳。大延琳發動叛亂后,南北女真族百姓也追隨大延琳,加入了反抗遼朝統治者殘暴統治的行列,高麗(今朝鮮)也向興遼國進貢。由於遼朝國舅詳穩蕭匹敵的統治中心靠近東京,蕭匹敵首先率領本部兵馬佔領有利的地形,截斷了大延琳的退路。遼朝渤海太保夏行美領兵鎮守渤海地區,大延琳本來想爭取夏行美加入反遼組織,但夏行美堅決不答應,他殺掉了保州(今遼寧丹東)城內的八百餘名渤海籍士兵,大延琳領兵來攻保州,夏行美堅守保州城,因而又斷絕了大延琳東去之路,大延琳只好改攻瀋州(今遼寧瀋陽),但久攻不克,大延琳不得不退守東京城。諸路遼軍到達后,迅速包圍了東京。同年十月,遼聖宗任命南京留守蕭孝穆為都統、蕭匹敵為副都統、蕭蒲奴為都監,征討渤海地區。大延琳固守東京,不敢與遼軍直接交鋒。蕭孝穆等人在距離東京五里之處安營紮寨,四面修築城堡,建起崗樓,將東京城圍得水泄不通。大延琳困守東京,外援無法進入,城中也無法出來,東京成為一座孤城。至大平十年(1030)八月,叛將楊詳世秘密投降遼朝,趁夜打開東京城南門,遼軍蜂擁而入,大延琳被活捉,渤海之亂被平息。十一月,蕭孝穆凱旋班師,興遼國至此滅亡。遼聖宗任用蕭孝穆為東京留守以防止渤海人民的反抗鬥爭。蕭孝穆上任后,招撫流民,為政寬簡,使東遼地區逐漸安定下來。
折杖法頒行
從宋初制訂折杖法后,折杖的長短寬窄都有具體的規定,但折杖的重量卻未作任何限制。因而各地官吏可以任意規定折杖的重量。天聖七年(1029)八月,臣僚們上奏宋仁宗,要求改變這一情況,於是宋仁宗下詔規定各地所用折杖,其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兩,同時折杖上必須刻有官府的印章,並督促各級官員經常檢查折杖是否符合要求。
曹利用被逐
劉太后臨朝稱制期間,一些宦官和外戚趁機攬權,干預朝政。樞密使曹利用以先朝舊臣自居,對外戚等不屑一顧。凡是內宮劉太後下達旨意,曹利用總是不予滿足,因而劉太后左右近臣對他懷恨在心。有些宦官甚至還對劉太後進讒言說:我們雖然得到了太後有恩賜,但屢次被曹利用駁回。劉太后因此懷疑曹利用營私舞弊。恰恰在此時,曹利用的侄子曹訥任趙州(今河北趙縣)兵馬都監,趙州老百姓趙崇德到京城告狀,指控曹訥貪贓枉法。天聖七年(1029)正月,劉太后命令宦官羅崇勛前往趙州審理此案。羅崇勛對曹利用耿耿於懷,於是陪同龍圖閣待制王博文、監察御史崔暨在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審判曹訥,羅崇勛有意羅織罪名,欲置曹利用於死地,後來由於宰相張士遜和王曾多方援救,曹利用被貶知隨州(今湖北隨州)。
魯宗道卒
劉太后垂簾聽政后,經常不把小皇帝宋仁宗放在眼裡,她獨攬大權,為所欲為。參知政事魯宗道總是直言相勸,迫使劉太后讓步。當時樞密使曹利用專權,魯宗道多次在宋仁宗面前給他難堪。許多依靠皇親國戚爬上高官位置的人都十分懼怕魯宗道,被時人稱為“魚頭參政”。魯宗道擔任七年參知政事職務,一身正氣,自己從未出現過營私舞弊、貪贓枉法之事,是一位幹練勤政的清官。天聖七年(1029)二月去世。
阿遇掠奪麟州
阿遇是西夏觀察使,與兒子素來不合,於是他的兒子偷偷帶著僕人歸順宋朝,投奔麟州(今陝西神木北)。天聖七年(1029)五月,阿遇率領所屬軍隊大肆掠奪麟州境內的宋朝民戶。宋朝麟州地方官強烈要求阿遇歸還所掠奪的宋朝民戶,後來雙方商定:宋方交出他的兒子,阿遇將所奪民戶歸還宋朝。宋朝地方官鑒於阿遇掠奪不巳,被迫釋放了阿遇之子,但阿遇竟然違背雙方協議,拒不交出被掠奪的宋朝民戶。麟州地方政府派遣驍將張岊出使西夏,索還民戶。張岊義正辭嚴,阿遇無言以對,其後阿遇宴請張岊,席間阿遇用佩刀挑起一塊羊肉遞給張岊,張岊毫不畏懼,用嘴咬住了阿遇刀上的羊肉,這一下鎮服了阿遇,迫使阿遇釋放了所掠奪的宋朝民戶。
王曾罷相
劉太后垂簾聽政后,一些阿諛奉承的官僚紛紛為劉太後上尊號,劉太后也樂意接受這一桂冠。這些官僚準備在天安殿舉行上尊號的儀式,但宰相王曾堅決反對。其後到長寧節給劉太后祝壽時,王曾又將祝壽儀式安排在別的大殿,來能使劉太后滿意,加之劉太后的左右近臣、貴戚請謁不止,王曾又儘力阻止,由此觸怒了劉太后。恰恰在此時,玉清昭應宮發生火災,三千餘間大殿被焚毀一空。王曾兼任玉清昭應宮使,劉太后借口他治宮不嚴,導致火災,於天聖七年(1029)六月被罷相,出知兗州(今山東兗州)。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
春,正月,癸卯,樞密使曹利用罷,以侍中判鄧州。
初,太后臨朝,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為禍福,而利用以勛舊自居,不恤也。凡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怨。太后亦嚴憚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前,或以指爪擊帶鞓,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帝時,何敢爾邪!”太后頷之。利用奏抑內降恩,雖屢卻,亦有不得已從之者。人揣知其然,或紿太后曰:“蒙恩得內降,輒不從。今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之而驗,太后始疑其私,頗銜怒。
內侍羅崇勛得罪,太后使利用召崇勛戒敕之。利用去崇勛冠幘,詬斥良久,崇勛恨之。會從子汭為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德崇詣闕告汭不法事;奏上,崇勛請往案之,遂罷利用樞密而窮治汭罪。汭坐被酒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丙辰,貶利用為左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
是月,遼主至自中京。
二月,庚申朔,參知政事魯宗道卒。宗道疾劇,帝臨問,賜白金三千兩。既卒,太后臨奠,贈兵部尚書。宗道剛正疾惡,遇事敢言,不為小謹。初,太常議謚曰剛簡,復改為隸簡,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雲。
甲子,詔:“文臣歷邊任有材勇,武臣之子有節義者,與換官,三路任使。”
丙寅,張士遜罷。士遜以曹利用薦,得宰相,利用長樞密,憑寵自恣,士遜居其間,未嘗有是非之言,時人目之為“和鼓”。及曹汭獄起,羅崇勛因譖利用,帝以問執政,眾顧望,未有對者。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為之,利用大臣,宜不知狀。”太后怒,將罷士遜,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寧府,解通犀帶賜之。后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以呂夷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始,王曾薦夷簡可相,久不用。士遜將免,曾因對言:“太后不相夷簡,以臣度聖意,不欲其班樞密使張耆上爾。耆一赤腳健兒,豈容妨賢至此!”太后曰:“吾無此意,行用之矣。”於是卒相夷簡。
丁卯,以夏竦、薛奎參知政事,陳堯佐為樞密副使。奎入謝,帝諭奎曰:“先帝常以卿為可任,今用卿,先帝意也。”
癸酉,貶曹利用為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置。利用又坐私貨景靈宮錢貶,命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兩官,沒聽賜第,籍其資,黜親屬十餘人。宦者多惡利用,行至襄陽驛,懷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繯而絕,以暴卒聞。利用性悍梗少通,力裁僥倖,而其親舊或有緣恩以進者,故及於禍。然在朝廷,忠藎有守,始終不為柔屈,死非其罪,人多冤之。
乙酉,以河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
癸巳,募民入粟以賑河北水災。
閏月,戊申,禁京城創造寺觀。時都人厭土木之勞,及詔下,咸喜。
壬子,詔曰:“朕開數路以詳延天下之士,而制舉獨久置不設,意吾豪傑或以故見遺也。其復置此科。”於是稍增損舊名,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墳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決勝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凡六,以待京朝官之被舉及應選者。又置書判拔萃科,以待選人之應書者。又置高蹈丘園科,沉淪草澤科,茂才異等科,以待布衣之被舉及應書者。又置武舉,以待方略智勇之士。其法,皆先上藝業於有司,有司較之,然後試秘閣,中格,然後天子親策之;若武舉,則仍閱其騎射焉。
癸酉,置理檢使,以御史中丞為之。其登聞檢院匭函改為檢匣,如指陳軍國大事,時政得失,並投檢匣,令畫時進入,常事五日一進。其稱冤濫枉屈而檢院、鼓院不為進者,並許指理檢使審問以聞。
時上封者言:“自至道三年廢理檢院,而朝廷得失,天下冤枉,浸不能自達。”帝讀唐史,見匭函故事,與近臣言之,夏竦因請復置使領,帝從其議。
乙卯,始命御史中丞王曙兼理檢使。
三月,乙丑,詔:“吏受賕自今毋用廕。”時三司吏毋士安坐受賕,法應徒,而用祖廕以贖論,特決杖勒停,而降是詔。
辛巳,詔以遼饑民流過界河,令所過給米,分送唐、鄧等州,以閑田處之。
癸未,詔:“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闕失,在外者實封以聞。”
時群牧判官夏縣司馬池因轉對,言:“唐制,門下省,詔書出有不便者,得以封還。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詔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內侍皇甫繼明等三人給事太后合,兼領估馬,自言估馬有羨利,迄千官。事下群牧司,閱實,無羨利。繼明方用事,自製置使以下,皆欲附會為奏,池獨不可,吏拜曰:“中貴人不可忤也。”池不聽,繼明等怒甚。會除開封府推官,敕至合門,為繼明黨所沮罷,乃以屯田員外郎出知耀州。
甲申,上封者言天下茶鹽課虧,請更議其法。帝以問三司使寇?咸,?咸曰:“議者未知其要爾。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給於商旅,若官盡其利,則商旅不行,而邊民困於饋運矣。法豈可數更!”帝然之,因謂輔臣曰:“茶鹽,民所食,而強設法以禁之,致犯法者眾。但緣經費尚廣,未能弛之,又安可數更其法也?”
泰州鹽課虧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詔殿中丞張奎往案之。還奏:“三司發鈔稽緩,非諸州罪。”因言:“鹽法所以足軍費,非仁政所宜行。若不得已,令商人轉貿流通,獨關市收其征,則上下皆利,孰與設重禁壅閼之為民病!”有詔,悉除所負。奎,臨濮人,全義七世孫也。
丙戌,遣官祈晴。帝因謂輔臣曰:“昨令視四郊,而麥已損腐,民何望焉!此必政事未當天心也。古者大辟,外州三覆奏,京師五覆奏,蓋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審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然舍是無以召和氣。”夏,四月,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賦租。京師自三月朔雨不止,前赦一夕而霽。
辛卯,南平王李公蘊卒。其子德政遣人來告,以為交趾郡王。
五月,己未朔,詔禮部貢舉。
庚午,上封者言:“近邊內地州郡,多是儒臣知州,邊事武略,安肯留意!慾望自今選有武勇謀略內殿崇班以上三二十人,於河北、河東、陝西及西川、廣南,不以遠近,但路居衝要處充知州,得替日,具本處民間利害或邊事十件奏聞。或朝廷要人驅使,詢之於朝,則曰某人曾在某處,知某處事宜,則是先試之以近邊之事,后委之以臨邊之任,或為州郡之防,或為偏裨之將,不乏人矣。”樞密院請令武臣合門祗候以上知州軍,代還日,分件言事。
遼主清暑永安山。
六月,戊子朔,遼以長沙郡王色嘉努為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為匡義軍節度使,中山郡王查噶為保定軍節度使,進封潞王。
壬辰,置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與轉運使分部案巡,位諸州同判上;別給印,分巡即用之;仍詔磨勘及一年者遷一官。議者以為自罷諸路提點刑獄,而益、梓、廣南止一轉運使,不能周知民事故也。
丁未,大雷雨,玉清昭應宮災。宮凡三千六百十一楹,獨長生崇壽殿存。翼日,太后對輔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宮,一夕延燔殆盡,猶幸一二小殿存爾。”樞密副使范雍,度太後有再興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盡也!”太后詰其故,雍曰:“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為灰燼,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呂夷簡亦助雍言,夷簡又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
太廟齋郎蘇舜欽,詣登聞鼓院上疏曰:“今歲自春徂夏,霖雨陰晦,未嘗少止,農田被災者幾於十九,臣以為任用失人,賞罰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歸咎於刑獄之濫,肆赦天下以為禳救,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斷決滯獄以平水旱,不聞用赦。故赦下之後,陰霾及今。前志曰:‘積陰生陽,陽生則災見焉。’乘夏之氣,發泄於玉清宮,震雨雜下,烈焰四起,樓觀萬疊,數刻而盡,非慢於火備,乃天之垂戒也。陛下當降服減膳,避正寢,責躬罪己,下哀痛之詔,罷非業之作,拯失職之民,庶幾可變災為佑。浹日之間,未聞為此,而將計工役以圖修復。都下之人,聞者駭惑,咸謂章聖皇帝勤儉十餘年,天下富庶,及作斯宮,海內虛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數遭水旱,雖征賦咸入而百姓睏乏。若大興土木,則費用不知紀極,財力耗於內,百姓勞於下,內耗下勞,何以為國?今為陛下計,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給而徵稅寬減,則可以謝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賢君見變,修道除凶;亂世無象,天下譴告。今幸天見之變,是陛下修己之日,豈可忽哉!”舜欽時年二十一,易簡之孫,耆之子也。
甲寅,王曾罷。始,太后受冊,將御天安殿,曾執以為不可。及長寧節上壽,止供張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悅。會玉清昭應宮災,累表待罪,乃出知青州。
以玉清昭應宮災,知宮李知損編管陳州;御史台鞫火起,得知損嘗與其徒茹葷聚飲宮中故也。
初,太后怒守衛者不謹,悉下御史獄。欲誅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魯桓、僖宮災,孔子以為桓、僖親盡當毀者也。遼東高廟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以為高廟不當居陵旁,故災。魏崇華殿災,高堂隆以台榭宮室為戒,宜罷之勿治,帝不聽,明年復災。今所建宮,非應經義,災變之來,若有警者。願除其地,罷諸禱祠,以應天變。”而右司諫范諷亦言:“此實天災,不當置獄窮治。”監察御史張錫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貽天怒。”言者既眾,帝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衛者罪。
議者尚疑將復修宮,諷又言:“山木已盡,人力已竭,雖復修,必不成。臣知朝廷亦不為此,其如疑天下何!願明告四方,使戶知之。”秋,七月,己巳,下詔以不復修宮之意諭天下。改長生崇壽殿為萬壽觀。
乙酉,罷諸宮觀使並輔臣所領諸宮觀使名,從呂夷簡、張耆、夏竦之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