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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

出土文獻

出土文獻的最本質的特徵在於“出土”,從內容上看,它和傳世文獻的分類是一致的。而“時過境遷”,“出土”的特徵一旦消失,它也就成為傳世文獻的一部分。比如說《穆天子傳》、《竹書紀年》等,最早都是出土文獻,但現在從事這方面研究的,我們很少說他們是在進行出土文獻研究。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被視為出土文獻的,以後可能也就都成為一般文獻了。

定義


我們一般所說的出土文獻,是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的。廣義的出土文獻是相對於傳世文獻而言的,即考古發掘出土的(或經過鑒定、來源明確的館藏品)文字材料,都可叫做“出土文獻”。原文化部的“古文獻研究室”編輯了五輯《出土文獻研究》,其涵括的研究對象上自甲骨文、金文、戰國盟書、璽印簡牘帛書、敦煌文獻、吐魯番文書,下到明清墓誌,還有佉盧文等古民族文字等等。另外,像古籍整理規劃領導小組制定的出版規劃所列的出土文獻等,都是用的廣義的概念。王國維指出的對中國學術有重大影響的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幾項發現是甲骨文、敦煌文獻、漢晉邊塞竹簡和中國境內的外族遺文,還有內閣檔案。這其中,除了內閣檔案一般不包括在內,其他都算是出土文獻。——這是廣義的出土文獻。
狹義的概念,一般是指出土的書籍(包括典籍和公、私文書),主要是指上個世紀大量出土的簡牘、帛書和紙質文書等。廣義概念中的一些內容,有的已形成了自身的獨立的學科,像甲骨文;有的則成為其他學科的一部分,如金文,現在更多的把它作為器物——青銅器研究的一個組成部分。另外,像墓誌、碑銘,則更多的被納入傳統的金石學的範疇里。
可以看出,不論是廣義的,還是狹義的概念,都不是一個嚴格的分類學上的概念。

分類


地下出土的文獻資料一般來說是兩類東西,一類是當時的遺棄物,實際上就是垃圾,有辦公垃圾,也有生活垃圾。像遺址里出土的,如西北地區的居延漢簡敦煌漢簡、懸泉置簡牘等。以前這一類文獻主要出在北方。因為在自然狀態下,竹、木製品或絲綢很容易朽爛,俗語說:干千年,濕千年,不幹不濕只半年。西北地區氣候乾燥,遺物保存下來的機會要大一些。但最近幾年在南方的古井中也出土了大量此類簡牘,如 1996年10月在湖南長沙走馬樓出土的三國吳簡,以及2002年六七月份湖南龍山裡耶古城水井中出土的秦代竹簡。因為井口被自然封閉后,井內的情況就和墓葬內部差不多,所以竹簡方得以保存至今。還有極個別的情況,像敦煌懸泉置出土的“四時詔令五十條”原來是寫在牆上的布告,後來遺址廢棄了,房屋倒了,布告便奇迹般地保存下來。
還有一類是有意的埋藏,較多見的是古墓中的簡、帛和文書,如銀雀山漢墓竹簡、馬王堆漢墓帛書、睡虎地秦墓竹簡等。這一類文獻以湖南、湖北出土的最多。還有像山西侯馬、河南溫縣的盟書。這些盟書是古人盟誓以後埋在坑(也稱為“坎”)里的,一般和祭祀有關。另外,敦煌文書也屬這一類。
出土文獻從文字上來分,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漢字系統的文獻,即甲骨文、金文、六國古文、秦文字、隸書等漢字系統的。一類是非漢字系統的古代各民族文字的文獻,如佉盧文、粟特文、梵文、回紇文、西夏文、女真文、藏文等等。這兩類文字的載體基本上是相同的,有金、石、簡、帛、紙張等。藏文、梵文,還有用貝葉的,特殊一些。
無論是有意的埋藏,還是遺棄物,這些文字材料,對我們來講價值是一樣的,都提供了豐富的歷史信息。

特點


作為出土文物,尤其是簡牘一類的文物,其特點在於:
首先,保存情況差。這些文物在地下埋藏了一二千年,儘管情況有好有壞,一般來說都保存得不好。簡牘殘斷缺損,文字漫漶,是普遍的現象。現在我們知道保存最完整的資料要算是馬王堆帛書了(除了敦煌文獻),比起其他的發現來講,保存得太好了。但即使是這樣,到現在也還有相當數量的帛書殘片的拼對有困難。像保存較差的阜陽雙古堆漢墓竹簡,出土時已朽爛成幾厘米長的薄片,保護、整理都很困難。
第二,嚴重擾亂(這主要是指簡牘)。一種是自然擾亂。遺棄的簡牘自然不必說——本身就是雜亂的。有意埋藏的簡牘,原本多是成卷的,埋藏時間一長,也會因編繩朽斷,竹簡隨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而在棺內漂移,致使簡牘散亂。還有就是人為的擾亂,如盜墓。自古盜墓之風就長盛不衰,因為它能夠使人驟富。墓葬一旦被盜,墓中的隨葬品即便沒有被盜走,也會受到嚴重的擾亂破壞。以前的人不了解竹簡的重要性,因為那不算寶貝,不像金、銀、玉、銅器。因此,往往毀壞嚴重。像定州漢墓竹簡,就是盜墓者在墓中失火,使竹簡燒成了木炭。
第三,文本本身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定本或善本,加之上述的原因,簡牘殘斷缺損,散亂失序(有的本身就是垃圾),文字漫漶,文本的完整性更加受到影響。一般以為,出土文獻未經傳刻,錯誤少,所以對用出土文獻來訂正、校勘傳世文獻的作用說得多。其實,許多古籍流傳到今天,經過後人研究、傳刻,魯魚亥豕故所難免,但在文字使用上還是規範和完善了。出土文獻沒有經過這些,雖然免去傳刻的訛誤,但本身的問題也未得到糾正。在整理馬王堆漢墓帛書的時候,文本反映出的錯誤之多,讓人不能理解。後來知道這些東西多是請人抄寫的,而且抄寫者的文化水平並不高。如張家山漢墓竹簡,很多地方都有抄寫者的姓名(寫在簡的末端),而且不是一個人抄寫的,所以書寫的風格差別很大。漏抄的、錯抄的,比比皆是(顯然未經過審校。按照我們現在出書的標準,肯定是不合格的)。所以就這個意義上來講,出土文獻不一定都優於今本。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文字的載體主要是簡牘、帛書,此類文物的科學保護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現在還沒有一個根本的解決辦法。如何有效保護,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
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出土文獻整理出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出土文獻本身存在這麼多的問題,是否它們就不重要了。恰恰相反,這些地下出土的材料太重要了。因為我們雖然有二十五史,有這麼多的傳世文獻,但是直接看到古代墨跡的機會太少了,資料也太少了。儘管考古發現一個接一個,走馬樓吳簡出土后,到現在已全部清理完畢,總數超過13萬枚,有字簡也有近10萬枚,超過以往發現的總和。再加上最近湖南里耶出土的秦代竹簡,大概總數超過20萬枚;帛書大約有15萬字。儘管如此,考古發現的幾率還是非常小的。在湖北荊州地區,秦漢墓葬集中的地方,考古人員統計過,出土竹簡的墓葬約佔已清理髮掘墓葬的幾百分之一。
當然數量是一方面,更主要的還是出土文獻內容的重要。出土文獻的每一次重大發現都會給學術界帶來重要影響。上邊提到的甲骨文、敦煌文獻、漢晉邊塞竹簡等是這樣,20世紀 70年代以來,如銀雀山漢墓竹簡、馬王堆漢墓帛書、睡虎地秦墓竹簡、吐魯番文書、居延簡、張家山漢墓竹簡、侯馬盟書、懸泉置簡牘、包山楚簡、郭店楚墓竹簡等的發現,更是這樣。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無法一一說明。
出土文獻的整理出版歷來受到國家的重視,國家古籍整理規劃項目中就有專門的“出土文獻”一類,許多出土文獻的整理項目都被列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我們從此類圖書獲得出版界的最高榮譽——“國家圖書獎”的情況,也可看出國家和社會的重視程度。國家圖書獎的評獎已舉辦了五屆,獲得國家圖書獎(包括榮譽獎和提名獎)的有《甲骨文合集》、《睡虎地秦墓竹簡》、《殷周金文集成》、《英藏敦煌文獻——漢文佛經以外部分》、《上海博物館藏敦煌文獻》、《吐魯番出土文書》(圖版本)、《漢西嶽華山廟碑》、《郭店楚墓竹簡》、《敦煌變文校注》、《敦煌文獻分類錄校》、《北京大學藏曆代金石拓本菁華》、《納西東巴古籍譯註全集》、《甘肅藏敦煌文獻》等。“出土文獻”作為國家圖書出版中很小的門類,國家給予的高度重視和榮譽是很特殊的。

價值


王國維說:“古來新學問,大都由於新發現。有孔子壁中書出,而後有漢以來古文家之學;有趙宋古器出,而後有宋以來古器物、古文字之學。”
新的發現、新的材料,對於促進古文獻研究的深入具有重要意義。殷墟甲骨文的發現,極大地推動了古文字學和殷商歷史的研究;敦煌遺書的發現,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新的顯學——敦煌學;內閣大庫元明以來書籍檔冊的發現、簡帛文獻的大量出土,也大大促進了相關領域的研究。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載有《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齊孫子兵法》八十九篇,圖四卷。兩書分屬孫武孫臏。后因《孫臏兵法》失傳,人們對《漢志》著錄產生了懷疑,有人認為孫子是一人而非兩人,也有人認為《孫子兵法》是一書而非兩書,1972 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了《孫臏兵法》殘簡,使這一有爭議的問題迎刃而解。對於《文子》、《尉繚子》、《鶡冠子》、《晏子春秋》、《六韜》等書的真偽問題,人們也多有不同看法,1973 年,河北定縣漢墓出土的《晏子春秋》、《文子》、《太公》,同年長沙馬王堆帛書出土的《鶡冠子》殘簡,都大大深化了人們的認識,並在某種程度上矯正了人們在思想方法上的一些偏差。大的發現,催生新的學問,小的發現,可深化人們對具體問題的理解,或提供新的材料、提供新的研究課題,新的資料的重要,自然是無可置疑的。王國維提出著名的“二重證據法”,主張將新發現的考古資料與傳世文獻互相驗證,從而取得考據方法的重大突破,也與新材料的發現有著密切的聯繫。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出土文獻的大量發現,將在很大程度上改寫中國學術史。
一、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可以互補互證
文獻流傳,歷時愈久,愈易失真。以今日所見古代文獻而言,文字訛誤,文句顛倒,篇章脫漏增益,記事殊異,乃至於隨意增竄改作,不勝枚舉。出土文獻長期埋藏,因而得以保持較為原始的面貌。有些文獻經歷了幾千年(如甲骨文、金文等),少者亦有數百年,其可貴性不言而喻。
傳世文獻的長處,則主要體現在以下一些方面。
傳世文獻經過了長期的自然選擇。既要讀書,主觀上總是希望有一個好的本子。因此,傳世文獻得以流傳,必有其原因,有其長處。
更為重要的是,傳世文獻往往經過整理選擇。古人很早就已經開始進行文獻整理工作。《國語·魯語下》曰:“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漢書·禮樂志》曰:“王官失業,《雅》、《頌》相錯,孔子論而定之,故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據《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對於六藝,都有整理之功。西漢末年,劉向劉歆父子主持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規模巨大的文獻整理工作。這次文獻整理不僅涉及面廣,而且非常細緻、深入。
《藝文志》總序曰:“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詩》分為四,《易》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餚亂……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於是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秘府。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刪其要,以備篇籍。”《藝文志》最後概括說:“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班固自註:“入三家五十篇,省兵十家。”
這說明,西漢古籍整理,是得到國家支持、由著名學者、專家主持的一項系統工程,它使絕大多數西漢文獻以前的文獻都經過了認真的校理。
劉向、劉歆校書時,條件相當優越。一是去古未遠,可以見到大量古書,其中有不少是古文,甚至有一定數量的出土文獻。二是用以校勘的資料亦相當豐富。如:
《戰國策書錄》:“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其中“有國別者八”。《管子書錄》:“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四十一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晏子書錄》:“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校尉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臣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為八百三十八章。除復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鄧析子書錄》:“中鄧析書四篇,臣敘書一篇,凡中外書五篇。以相校除復重,為一篇。”《孫卿書書錄》:“所校讎中孫卿書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復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當時每校一書,都參考了不同版本,多者在十本以上。
劉向父子整理古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文字、篇章進行校勘。
劉向《戰國策書錄》稱:“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字者多。”《晏子書錄》稱:“中書以夭為芳,又為備,先為牛,章為長,如此類者多。”《列子書錄》稱:“或字誤以盡為進,以賢為形,如此者眾。”又稱:“中書多,外書少。章亂布在諸篇中。”《漢書·藝文志》曰:“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又曰:“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又曰:“(《論語》)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
(二)是彙編與輯佚。
《戰國策書錄》稱:“所校中戰國策書、中書余卷,錯亂相糅莒,有國別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晏子書錄》稱:“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漢書·藝文志》曰:“孔安國者,孔子后也,悉得其書,以考(《尚書》)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又曰:“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又曰:“《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三)是辨偽與存疑。
《晏子書錄》稱:“又有復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複列為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之言,疑後世辨士所為者,故亦不敢遺失,復以為一篇。”《列子書錄》稱:“《穆王》、《湯問》二篇,迂誕恢詭,非君子之言也。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楊子》之篇唯貴放逸,二義乖違,不似一家之書。”《漢書·藝文志》載:“《太公》二百三十七篇。”班固自註:“呂望為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為太公術者所增加也。”(班氏之注,亦當本於劉向《別錄》、劉歆《七略》)“《文子》九篇。”註:“老子弟子,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似依託者也。”“《力牧》二十二篇。”註:“六國時所作,托之力牧。力牧,黃帝相。”“孔甲《盤盂》二十六篇。”註:“黃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大禹》三十七篇。”註:“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神農》二十篇。”註:“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托之神農。”“《伊尹說》二十七篇。”註:“其語淺薄,似依託也。”“《鬻子說》十九篇。”註:“後世所加。”“《師曠》六篇。”註:“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托之。”“《務成子》十一篇。”註:“稱堯問,非古語。”“《天乙》三篇。”註:“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黃帝說》四十篇。”註:“迂誕依託。”
可以想見,這些經過認真校理的古籍必定不會是一無可取的。另一方面,出土文獻本身也有各種複雜的情況,不一定十全十美。所以,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本質上應該是互補互證,不能絕對地劃分高下優劣。
二、出土文獻需作具體分析
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大批帛書。其中的一種,後來被定名為《戰國從橫家書》,帛書共二十七章,中有十一章內容見於《戰國策》和《史記》。帛書最引人注目的特點是其中有關蘇秦的資料較為集中,且與《史記》、《戰國策》的記載大相徑庭。一些學者根據帛書的相關資料,對《史記》、《國策》的可信性提出了質疑。
唐蘭先生說:“(司馬遷)沒有見到關於蘇秦的第一手史料,因而把公元前三世紀初的蘇秦事迹,推到前四世紀末;把張儀、蘇秦的時序改為蘇秦、張儀;五國伐秦錯成了六國合縱,還推早了四十五年(前228年-前333)。時序既差,事迹中既有弄錯的,又有假造的,他的《蘇秦傳》就等於後世的傳奇小說了。”
楊寬先生說:“今本《戰國策》中,既有比較原始的蘇秦數據,也有出於後人偽造虛構的東西,可說真偽參半。而《史記·蘇秦列傳》所輯錄的,幾乎全是後人杜撰的長篇說辭。因為司馬遷誤信這些遊說辭為真,誤認為蘇秦是和張儀同時對立的人物,反而把有關蘇秦的原始資料拋棄了,或指把這些資料中的‘蘇秦’改成‘蘇代’或‘蘇厲’。因此戰國中期有許多重要歷史事件和蘇秦活動有關的,真相就模糊不清。”
馬雍先生說:“《史記》中有關蘇秦的記載錯誤百出,其材料來源多出偽造,可憑信者十無一二。尤其嚴重的錯誤是以為蘇秦死於燕王噲之時(公元前320-314),早於昭王之立(公元前311)。今本《戰國策》中關於蘇秦的紀錄較《史記》為多,但亦真偽參半,又往往將蘇秦和蘇代兄弟二人弄得混淆不清。”
眾多學者在這一問題上眾口一詞,除了問題本身的複雜性以外,對帛書過於相信可能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其實,司馬遷和劉向都曾見到過與帛書相類似的數據。《蘇秦列傳》贊語說:“世言蘇秦多異,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由此可見,司馬遷所看到的後人假託附會的“蘇秦數據”不在少數。《戰國策》中也有若干署名蘇秦的篇章時間較后。如:《齊策二·秦攻趙長平》,《齊策三·楚王死》、《孟嘗君將入秦》,《齊策四·蘇秦自燕至齊》、《蘇秦謂齊王》,《趙策一·蘇秦說李兌》、《趙收天下》,《韓策三·韓人攻宋》,《燕策一·奉陽君李兌甚不取於蘇秦》。
蘇秦合縱在前,張儀連橫在後,有蘇秦聯合六國,而後有張儀散縱連橫,這是戰國縱橫最基本的事實。《史記》、《國策》對此都有極其明確的記載。《蘇秦列傳》載蘇秦之死在燕王噲(公元前320-前314年)時,《張儀列傳》、《六國年表》載張儀之死在魏哀王時(具體時間為公元前309年)。劉向《戰國策書錄》稱:“當此之時,秦國最雄,諸侯方弱。蘇秦結之,時六國為一,以儐背秦。秦人恐懼,不敢窺兵於關中……及蘇秦死後,張儀連橫,諸侯聽之,西向事秦。”
司馬遷作《六國年表》,主要依據《秦記》,表中涉及蘇秦、張儀事迹,有明確編年的資料就多達八條。太史公“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有諸侯史記作參考。漢初,戰國權變之論著多在,亦為司馬遷所得見。劉向親自校勘諸子之書,而《漢書·藝文志》載“從橫十二家,百七篇”,其中有“《蘇子》三十一篇”,註:“名秦,有《列傳》。”“《張子》十篇”,註:“名儀,有《列傳》。”依據如此豐富的資料,當不難審定蘇秦、張儀的先後次序:很難想象這些縱橫家著作都會數典忘祖,連蘇、張活動最基本的事實都搞不清楚。
戰國從橫遊說之風盛極一時,縱橫之士於縱橫捭闔之時,往往採擷舊事,加以整理潤色,或參以己意,斟酌益損,以為遊說之資。此類資料經過輾轉傳抄,極易產生歧異。加上帛書多孤立成章,且一概沒有署名,更增加了產生訛誤或者偽托的可能性。蘇秦、蘇代、蘇厲活動時間雖然先後不同,但他們的活動範圍和宗旨卻驚人地相似。蘇秦先在燕,后至齊,蘇代、蘇厲先奔齊,后適燕,主要活動地點都在燕、齊兩國。蘇秦的活動宗旨有二:一是主張六國合縱抗秦,二是在處理燕、齊兩國關係時,他又明顯偏向於為燕國著想而謀齊。蘇代、蘇厲在這兩點上都與蘇秦如出一轍。這就使得兄弟三人的事迹特別容易混淆。

作用


出土文獻校釋、補正與引證傳世文獻
現在學界普遍存在一種過於貶低傳世文獻價值的現象,即當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存在差異時,過於相信出土文獻,欲以出土文獻取代傳世文獻。
到底應當如何看待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的作用?帶著這個問題,記者專訪了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研究院閻春新副教授。
不能否定傳世文獻的價值
中國社會科學網記者:如何看待出土文獻的真偽?
閻春新:對出土文獻來說,它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具體到某一種的出土資料,需作個案分析,不可一概而論。出土文獻中,有的是第一手資料,如甲骨文、金文及其它銘文,其可信程度無可懷疑。但也有一些是經過輾轉傳抄的,對於這類材料,就需要作具體分析。
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批帛書,其中一部類似於今本《戰國策》,整理后定名為《戰國縱橫家書》。該書共27篇,其中11篇內容和文字與今本《戰國策》和《史記》大體相同。唐蘭、楊寬、馬雍等相關學者根據帛書的相關資料,對《史記》、《國策》的可信性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史記》中的《蘇秦傳》錯誤百出,真偽參半。其它學者也有許多人持類似的觀點。眾多學者在這一問題上眾口一詞,除了問題本身的複雜性以外,如《史記》的各種版本及其流變等,對出土文獻長沙帛書過於相信,可能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對出土文獻的過分相信,導致的另一個後果就是對傳世文獻的過於懷疑。這種疑古精神可以上溯到先秦時期。當時子貢說:“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這是說商紂王不會像古史中所描繪的那樣殘暴,是後人把天下的惡行都歸之於其一身的緣故;孟子的盡信《書》不如無《書》,以人之理性闡發傳世文獻的史跡記載,固然非常具有詮釋意蘊,但過於相信主體的主觀思維,會嚴重貶低、破壞原始文獻的史料價值,而加以無端指斥。
晉代《竹書紀年》的出土,更引起了當時人們對傳世文獻尤其是儒家經典文獻的懷疑和重新認識,重啟疑古之風。至近代,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學派”,對歷史文獻持一味的懷疑態度,認為對於東周以後的史料“寧可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這種全盤否定傳世文獻價值的態度,也是不可取的。
中國社會科學網: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有什麼樣的價值?
閻春新:出土文獻對促進傳世文獻研究的深入,具有重要意義。新的發現、新的材料,往往會促進後者相關領域研究的拓展,同時深化人們對相關問題的認識,並在某種程度上,矯正人們在思想方法上的一些偏差。而傳世文獻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得以流傳,往往是經過整理和選擇的,必有其長處。然而,文獻流傳,歷時愈久愈易失其真。以今日之所見古代文獻而言,字詞訛誤,文句顛倒,段落、篇章脫漏增益,記事殊異,乃至於隨意增竄改作,已逐漸失去了它的初始價值。而出土文獻因長期埋藏,故得以保持較為原始的面貌。它們的大量面世,激烈的衝擊著傳世文獻。
不過,總起來講,我們認為,以出土文獻校勘、補正傳世文獻而非橫加置疑甚或取代後者的相關記載,應受到當前學界的認可贊同和廣泛使用。概括來說,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有三個方面的作用:校讀傳世文獻之文本;補充傳世文獻之不足;印證、支撐傳世文獻或糾正傳世文獻之謬誤。
出土文獻校讀傳世文獻之文本
中國社會科學網: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的校對作用體現在哪裡?
閻春新:傳世文獻在流傳過程中,經過整理選擇和輾轉抄寫,其中的字詞、文句早已與原文獻大相徑庭,也出現不少的錯誤。出土文獻與之相對照,可以用來校傳世文獻中的一些錯誤。
以馬王堆《老子》(乙本)為例,其中的一些篇目,跟《管子》里的不少文句可以相互對照;上博簡第四支簡《景公瘧》所載晏子之言,可以在《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春秋·外篇》等傳世古書中找到相對應的語句。
還可以用來闡明傳世文獻中某些詞語的意義,或者糾正某些詞語書寫上的錯誤。如:《漢書》古本所收司馬遷的《報任安書》云:“李陵既生降,隤其家聲,而仆又茸以蠶室,重為天下觀笑。 ”而《文選》卷四一《報任少卿書》“茸”字作“佴”。可見,《漢書》古本作“佴”。 “佴”字和“恥”字都從“耳”聲,馬王堆帛書和銀雀山竹書都有以“佴”為“恥”的例子,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報任安書》的“佴”字也應該讀為“恥”,“茸以蠶室”就是“受宮刑之恥”。
1973年河北省文物管理處和定縣博物館在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所得漢墓竹簡《論語》,是目前發現最早的《論語》抄本。經整理,可知有《論語》簡620枚,殘簡居多。通過比較,不僅簡本各篇的分章與今本多有不同,而且在文字上同今本的差異也有七百多處,這就為今本《論語》的全部釋文,提供了可註釋和校勘的新證據。定州漢墓竹簡《論語》成為研究《論語》的新材料,啟發了新的研究方法,有助於我們釐清《論語》研究中諸多聚訟紛紜的問題。通過根據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中謬誤的校勘,使文獻的記載更加貼近歷史事件,使歷史面貌得以更好的恢復。通過研究這些恢復后的文獻,可以極大地促進研究者的工作,使研究工作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出土文獻對推動傳世文獻的字形、字義研究具有重要價值。傳世文獻在傳抄、印刷中流傳,已逐漸失去了字形構造上的初始價值,這在與出土文獻的對讀中能得到有益彌補,而且不時還能帶來認識上的新收穫。在傳世文獻中一些字、詞的走樣,會使關鍵性語句的意義產生變化,進而導致對一種思想的理解發生變化,更有甚者還會致使相關史實的重新考量。所以出土文獻在字形、字義研究上能非常有力地推動傳世文獻的研究。
出土文獻彌補傳世文獻之不足
中國社會科學網:出土文獻的面世,自然對傳世文獻是一種補充,請您談談這個問題。
閻春新:雖然傳世文獻浩如煙海,但仍有許多出土文獻是傳世文獻中原本沒有的,又或者一些文獻的書名在傳世文獻中有所記載,但文獻的內容卻沒有流傳下來,使得傳世文獻的記載不可能是歷史的全部,它對歷史事件或對歷史時期的記載是有所遺漏和缺略的。隨著出土文獻的出土,這類文獻才第一次展示在讀者面前,使許多佚失多年的文獻得以重新問世。將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相對照,可以補足這些遺漏和缺略,有利於研究者貼近歷史真相,更有利於後人真實地了解歷史。
1899年以來出土的甲骨文,屬於商代中晚期文字,是當時史官保留的重要文獻。雖然每片甲骨文比較簡單,但涉及的範圍卻相當廣泛,包括國家爭戰、狩獵、畜牧、農業生產、祭祀等等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豐富的甲骨文的出土,使我們當代的研究者見到了孔子、司馬遷等古代史學家所沒有見到過的可靠材料,擴大了史料範圍,為研究者提供了研究商代社會經濟生活、政治結構、內外戰爭、帝王世系以及風土民俗等等歷史的大量的珍貴資料,使我們對商代以及上古時代的歷史研究取得了眾多突破性的進展,這是單純依靠傳世文獻所無法取得的。
1972年4月銀雀山漢墓簡出土,其中有《孫子》、《六韜》、《尉繚子》、《墨子》等傳世文獻,同時還有《孫臏兵法》一書。孫子》和《孫臏兵法》的同時出土就證明了孫武和孫臏確為二人,《史記》的記載是正確的;《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的確也是並存的兩本書。《孫臏兵法》的重新面世,結束了學術界的長期爭論,而且還為研究先秦思想提供了新的重要資料,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出土文獻為我們提供了以往時代沒有的、全新的研究對象,擴大了史料的範圍,彌補傳世文獻史料之不足,使研究者可以更準確地把握歷史事件、歷史思想的發展脈絡。
印證傳世文獻或糾正傳世文獻之謬誤
中國社會科學網: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的印證和糾正功能,體現在哪些方面?
閻春新:從整體考察,不言而喻,出土文獻對傳世文獻有著雙重的印證與糾謬功能。就前者而言,出土文獻印證甚或支撐著某些傳世文獻的真實性,至少部分史料的可行性。一方面,某些早期簡、帛書籍的樣子,傳世文獻有簡略的記載,而出土文獻則使今人看到了簡、帛書籍的實物,印證了其相關的說法。又如,最近清華簡的部分材料,印證了儒家文獻如《尚書》的記載;另一方面,新出土的文獻,又為一些被辨偽學派打入學術冷宮的所謂“偽書”,平反、正位。疑古學風在宋代興起后,不少傳世的先秦子書被懷疑為後人的偽書,如今本《晏子春秋》、《六韜》、《尉繚子》都有人懷疑不是先秦之書,而是漢以後的偽作。七十年代漢墓出土的古書抄本,更為好幾種這樣的傳世文獻恢復了名譽。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出土文獻可以為一些因刻意辨偽而生造的“偽書”正名,這對於理解古籍的真偽有很大的幫助。
就後者而言,傳世文獻大多是經過長期輾轉抄寫與時代流變而累成或增削加工的。抄寫本身就容易造成眾多的訛誤,文句顛倒,篇章脫漏,而且抄寫者往往會加入一些自己的觀點,有時也會根據它所處時代的價值標準來對傳世文獻進行增竄改作,這樣就改變了文獻本來的面貌;而出土文獻則更接近於真實的歷史,它所依據的材料往往會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最為關鍵的就在於,出土文獻在埋入地下以後,基本再也沒有被人改動過,保持著文獻書寫時較為原始的狀態,可以說是同種文獻中較原始的版本,這顯然能糾正傳世文獻因主客觀原因所造成的記載的部分失實與訛誤,文獻的本來面貌也就可以儘可能多地得以恢復。
因此,出土文獻對於傳世文獻有著極為重要的補充、輔助作用。通過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相互關照,綜合運用古文字學、社會學與哲學等跨學科的多維度研究視角與方法,以文獻學與史料為依據的歷史學,必然會取得突破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