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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諱

避諱

避諱,封建時代為了維護等級制度的尊嚴,即說話寫文章時遇到君主或尊親的名字都不直接說出或寫出,以表尊重。避免利用名字進行人身攻擊,而冒犯君主或尊親超然的地位。該詞語出自於《淮南子·要略》《顏氏家訓·風操》《蒲劍集·屈原考》等。《公羊傳·閔公元年》說:“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是古代避諱的一條總原則。

釋義


避免觸犯忌諱。

出處


《淮南子·要略》

詞語概念


君王或尊親為了顯示威嚴,規定人們說話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寫其名,而以別的字相代替。

引證解釋


1.迴避;避忌。
《淮南子·要略》:“故言道而不明終始,則不知所仿依;言終始而不明天地四時,則不知所避諱。”
張鷟遊仙窟》:“下官起,諮請曰:‘十娘有一思事,亦擬申論,猶自不敢即道,請五嫂處分。’五嫂曰:‘但道不須避諱。’”
醒世姻緣傳》第十九回:“小鴉兒也不消查考,晁大舍 也不消掩藏,唐氏 也不用避諱。”
陳登科《風雷》第一部第三二章:“既然是朋友,說話也就沒有啥的避諱。”
2.謂帝制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必須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
北齊 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稱;厲王名長,琴有修短之目。”
宋 庄季裕《雞肋編》卷下:“而唐馮宿父名子華,及出為華州刺史,乃以避諱不拜。”
蔡東藩 《清史演義》第一回:“塾師教小子道:‘書中有數字,須要曉得避諱!’”
郭沫若《蒲劍集·屈原考》:“始皇名政,別人一定要避諱。”
3.修辭學上辭格之一。
說話時遇有觸犯忌諱的事物,不直說該事該物,而用旁的話來委婉地表述。
4.指所隱晦的事。
東方朔《七諫·謬諫》“恐犯忌而干諱”。
5.在死者名前稱諱,表尊重。
韓愈柳子厚墓誌銘》“子厚諱宗元”。
6.不願說出或聽到某些會引起不愉快的字眼。
例如舊時迷信,行船的人避諱‘翻’、‘沉’等字眼。
7.迴避。
例句:都是自己人,用不著避諱。

起源


一說起源於夏商時期。錢希言在《戲瑕》中提出,避諱之俗夏商時已有之,證據是《山海經》中往往把夏后啟寫作夏后開,這就是夏人避諱的實例。但陳光堅《諱源略說》一文以為,避諱起自夏商的證據不足,《尚書》中對夏商國君的名字,都直書不諱,如《尚書·五子歌》云:“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咸貳。”太康是繼啟之後的帝王,可臣下並不避諱。《山海經》,《楚辭》中之所以避啟為開,乃是漢朝人按當時日趨嚴格的諱法,抄書時避漢景帝劉啟諱所致。
一說起源於西周。《左傳·桓公六年》說:“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禮記·檀弓下》也說:“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邁《容齋三筆·帝王諱名》提出,避諱之制始於周代,但僅在本廟中避諱。生者避諱是很不嚴格的,當時有所謂“讀書不諱”、“臨文不諱”、“不諱嫌名”等,如《詩經·》“克昌厥後”以及《詩經·噫》“駿發爾私”中的“昌”、“發”,’都沒有避諱。
一說起源於春秋時期。清代趙翼《陔余叢考·避諱》主張避諱習俗始於東周。其理由是,晉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魯獻公名具,魯武公名敖,避諱之風興起后,造成晉廢司徒的官職,宋改司空為司城,魯國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們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當時已有避諱之俗,為什麼要為他們取那樣的名字呢?陳光堅《諱源略說》也力主避諱之俗起自春秋時期。
避諱之風至唐、宋和清朝,極為盛行。

分類


《公羊傳·閔公元年》說:“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是古代避諱的一條總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便產生了避諱的方方面面:

國諱

指舉國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須遵循的避諱。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稱君諱、公諱。後來擴大,諱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號、帝后謚號、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國諱案例
避諱對象避諱字案例備註
秦始皇
正月→端月
或:→(音“征”)月
子楚楚地→荊地秦始皇之父
呂后雉→野雞
漢文帝
姮娥→嫦娥
恆山→常山
漢宣帝荀子→孫卿
漢光武帝秀才→茂才
漢明帝《莊子》→《嚴子》
魏太帝孫嵩,字賓碩,止稱其字
魏武帝
操刀→捉刀
操琴→散琴
杜操,字伯度,止稱其字
魏齊王芳林園→華林園
吳武烈帝
堅→牢
甄(音“堅”)→(音“真”)
一說甄音改為避隋文帝諱
吳桓王
策曰→詔曰
智無遺策→智無遺計
吳大帝
權→柄、勢、樞
弄權→弄勢
吳太子嘉禾→嘉興
吳景帝休陽→海陽
吳末帝孟宗→孟仁元宗為末帝表字
劉子敬孟子敬→孟子度
晉文帝
王昭君→明妃
蔡昭姬→蔡文姬
晉武帝劉炎→劉邠
鄭阿春
春秋→陽秋
富春→富陽
晉簡文帝鄭后
唐太宗世民
民→人
世→代
觀世音→觀音
民部→戶部
唐代宗薯蕷→薯葯
遼興宗宗真女真→女直
宋太祖匡胤
趙匡義→趙光義
趙匡美→趙光美
宋太宗光義趙光美→趙廷美
宋仁宗蒸→炊
宋英宗薯葯→山藥
宋欽宗齊桓公→齊威公
宋高宗“夠”等五十多個字
康熙帝玄燁唐玄宗→唐明皇
主動改名或不避諱
皇帝即位后不少主動改為生僻字,是為一種為減少麻煩的方式。
清代入關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臨,為了緩和民族矛盾,曾下詔布恩,特許臣民可不避諱福字,詔曰:“不可為朕一人,致使天下之人無福。
避諱和文字獄
順治以後,有清一代竟大興駭人聽聞的文字獄,其中多有涉及避諱的奇談怪論。
康熙年間,因明大學士朱國禎生前在經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書》中曾直書清太祖努爾哈赤之名,輾轉株連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訂、校閱、寫序、署名、刻字、印刷、賣書、藏書、官員等達數百人,處死刑者七十餘人。
雍正年間,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詩經》中的“維民所止”作為試題,經人告發說題中“維止”二字是暗示將“雍正”砍頭示眾,病死獄中慘遭戮屍梟首,兒子處斬,兄侄流放。
乾隆年間,內閣學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說,以“乾三爻不象龍”為試題,題中有“乾龍”二字,龍與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斷頭台。舉人王錫侯刪改欽定的《康熙字典》,重編作《字貫》,觸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處斬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職治罪。

家諱

家諱,是家族內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須在言行、作文章時避開以此為名的事物。它其實是國諱的一種延伸,同國諱一樣是封建等級、倫理觀念的體現。又稱私諱。
淮南王劉安父名長,他主持編寫的《淮南子·齊俗訓》中引《老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時,改為“高下相傾,短修相形”。
南齊謝超宗的父親叫鳳。有一次他去拜訪王僧虔,然後又去看他的兒子王慈。王慈正在練毛筆字。當時王氏子都以書法見稱於世。謝靈超看到王慈練字,隨口問道:“你的書法和虔公比怎麼樣啊?”王慈因為他觸犯了家諱,毫不客氣地回敬道:“我和父親相比,猶如以雞比鳳”。謝超宗因此狼狽而退。
晉朝有個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為剛飲過葯忌冷酒,因此叫僕人去“溫酒”,誰知桓玄聽后突然大哭起來,原來他的父親叫桓溫,一聽“溫”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討了個沒趣,只好匆匆告辭。
今天的人,恐怕沒有誰因為聽到與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國古代,這種事情卻屢見不鮮,這樣的人也因此會獲得別人的尊敬呢?
這種方式也會成為排擠異已、打擊仇敵的一種手段。南朝梁時的殷均,因恬靜好學,官至國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興公主,但永興公主很不喜歡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牆壁上寫上他父親的名字,而在古代,這樣的人也是層出不窮的,並以此為榮。
袁德師因為父親名高,便不吃糕這種食物;徐積父因為父親名石,從來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過不可的石橋,便讓人背著他跑過去;北宋呂希純因為父親名公著,便不斷著作郎;劉溫搜因為父親名岳,便終身不聽音樂,不到嵩月、華山等五嶽遊玩;韋冀的父親名樂,由於樂是個多音字,即可讀作音樂的樂,又可讀作快樂的樂,因此韋冀一生中不僅不聽音樂,不游高山大岳,不飲酒做樂,甚至不參加可以使之“快樂”的活動,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號稱“詩鬼”的李賀了,就因為他父親名叫晉肅,“進”與“晉”音同而犯家諱,便不能參加進士考試,縱然他才華橫溢,也終無用武之地,終生不得志,27歲便鬱鬱寡歡而死。韓愈因此憤而作《諱辯》,質問道:“父親叫晉肅,兒子就不能考進士;那如果父親叫仁,兒子豈不是不能作人了嗎?”但他的這篇文章,卻遭到了士大夫們的攻擊詆毀。
家諱並不全是避父親的諱,也包含避母親的諱,唐代大詩人杜甫被稱為詩聖,一生共寫了近三千首詩,各種題材十分廣泛,但據說因其母親名叫海棠,所以他雖寓居海棠頗負盛名的四川多年,卻從未寫過海棠詩。
子輩需要避長輩的諱,奴僕也要避開所有主子的諱。北齊的熊安,一次去見和士開、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為自己的名字和他們犯講諱,於是將自己的姓,名的第一個字都改了,自稱為觫觫生。為了討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觸霉頭了。
《紅樓夢》中這樣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兒原名紅玉,因為犯了寶玉的諱,只好改為小紅,薛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厲害。她在家時,不許人口中帶出“金桂”兩字來,凡人有不留心,誤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罰才罷。一日她與香菱說話,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諱,金桂的丫環便說:“你可要死!你怎麼叫起姑娘的名字來?”
凡避諱者,都須找一個意義相同的字來代替。司馬遷的父親諱談,《史記》中因此無一“談”字,連趙談都改成了趙同,廢棄了編著書字應求完備的宗旨。宋代大文學家蘇東坡因為諱“申序”,向來不為別人作序,如果必須作這類文字,則改為“敘”,后覺不妥,又改為“引”。這種辦法雖然勉強可行,但已經明顯地妨礙了文字的準確性。如避諱“長”字及同“長”相同的音,琴的長短還可勉強稱為“修短”,而腎腸則不能改為“腎修”了。因此那時的人們在避諱問題上真是費盡了心思。
中國民間流行著這樣一個巧媳婦的故事:有一個巧媳婦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張九、李九,一個提著一壺酒,一個拿著韭菜來請他喝酒。因為王九不在家,請這個兒媳婦代為傳話。等王九回來,兒媳婦對他說:“張三三,李四五,一個提著連盅數,一個拿著馬蓮菜,來請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個巧媳婦,倒也拐彎抹角地把話傳清楚了。若是遇上一個笨點的媳婦,結果會怎樣?傳說一個女人的丈夫親屬中有叫羊、狼、河、蘆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訴丈夫在河的對岸的蘆葦叢中有狼在竊羊時說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邊的索索者當中,一隻嗥號者正在拖走一隻咩咩者。”這恐怕是避家諱的極致了。
家諱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唐律》中規定:凡是官職名稱或府號犯了父祖的諱,不得“冒榮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長安縣任職;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職。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職,一經查出后削去官職,並判一年的刑罰,無怪乎古時的人對諱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國諱,家諱中寄寓著對長輩們的親敬、崇仰與懷念之情,帶有更多的自發生。

內諱

實際上也是家諱,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諱,如《宋書·謝弘微傳》:“從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無後,以弘微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於世。”內諱也就是“婦諱”,《禮記·曲禮上》載:“婦諱不出門。”

聖諱

即“為賢者諱”,亦即對封建社會所推崇的聖人賢者的名諱。聖諱並不像國諱、家諱那樣嚴格、那樣廣泛。在封建時代,既有朝廷規定的聖人諱,又有人們自發的為聖賢避諱。聖諱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黃帝、周公等。漢以後皇帝之名有時也稱聖諱。
有關朝廷所規定的聖人諱,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這時所說的聖人的範圍大大擴大。它包括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宋代帝王賜封的“至聖先師”孔子以及亞聖孟子,甚至還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諱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稱的宋徽宗,迷戀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諱之列。
宋大觀四年,為避孔子諱,朝廷規定改瑕丘縣為瑕縣,龔丘縣為龔縣。甚至,連孔子的母親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諱之列。從宋代一直到清代,從皇帝表平民百姓,從和面到口頭,無不對這個“丘”字避而遠之。寫起來或缺一筆成“”,或寫作“某”,或用硃筆圈之。讀起來或讀為“區”,或讀作“休”,不一而足。從宋代起,姓丘的就因為犯了孔子的諱而被迫多掛了一個耳朵,寫作“邱”,一直到五四運動以後,在“打倒孔家店”的呼聲中,一些姓“邱”的學者才憤憤不平地把這個掛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間也有自發地對聖賢避諱的現象。
宋人鄭誠非常敬仰詩聖孟浩然,有一次他經過郢州浩然亭時,感慨地說:“對賢者怎麼能夠直呼其名呢?”於是把浩然亭改為孟亭。

憲諱

指對上司官員的名諱。因下屬官員對上司長官稱“大憲”、“憲台”,而對他們的名字要避諱,所以稱憲諱。如晉羊祜死後,荊州人為避祜之嫌名,“戶”改為“門”。

個人諱

顧名思義,就是對自己名字的避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些官僚自恃權勢,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諱,這叫自諱其名。這些舊時官員,他們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級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為專制帝王及上級諱名諱恥。另一方面,對其下屬、對百姓,他們又改換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氣凌人,讓人為他避諱。
吳大臣滕牧丁固二人。滕牧本名密,避丁密,改名牧;丁密避牧,改名為固。二人互相避諱改名,也是一特例。
宋時有州官田登,自諱其名,州境之內皆呼燈為火;上元放燈,吏人書榜揭於市曰:“本州島依例放火三日。”時人譏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南宋的錢良臣也有諱其名,他的小兒子頗聰慧,凡經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讀時均改為“爸爸”。一天讀《孟子》,“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遂將其改讀為“今之所謂爸爸,古之所謂民賊也。”原想尊敬,反成辱罵了。
還有一位老兄姓趙名宗漢,他把“漢”字據為已有,規定下屬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漢”字,都要改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羅漢,他兒子正在跟老師學習《漢書》,僕人向他稟報時說:“夫人請和尚來家供奉十八羅兵士,公子請老師,在教《兵士書》”。
這種自諱其名,其實只是自抬身份罷了。
另一種個人諱是上級長官或有權有勢者並沒有要求,但一些下級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們的權勢或為拍馬屁,而避其名諱。
五代時的馮道,歷朝為相。一天他的門客給他講老子的《道德經》,可書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話中竟有三處犯諱。為了避諱,門客靈機一動,將這句話改為“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令人啼笑皆非。
這種個人諱,在舊社會中並沒有得到禮法的承認,而且這些官吏的權勢也有限,並不像皇帝那樣至高無上。所以國諱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這種個人諱的屁股還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權勢、敢於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間,有一個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諱其名。州屬某邑的一位縣令一日來稟報,說某事已經三次申報州府,未見施行。因為話里出現了一個“申”字,於是徐知府暴跳如雷,大聲喝斥說:“作為縣令,你難道不知道上級知州的名字嗎?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誰知這位縣令是一位不畏權勢的人,他馬上大聲回答說:“如果這事申報州夜而不予答覆,我再日報監司,如果仍不見批複,我再申報戶部,申報尚書台,申報中書省,申來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罷休”。他不管犯不犯諱,雄赳赳地說了一連串的“申”字,這才揚長而去。這位知州雖然氣得不得了,但也無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時代那種等級森嚴的社會,“為尊者諱”的緊箍咒緊緊鉗住了人們的思想,像這位縣令的人畢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為犯了這些有權有勢的人的名諱,而受到了處罰。
宋代的楊萬里任監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為他唱“賀新郎”詞。其中有“萬里雲帆何日到”,楊萬里聽后馬上插話說:“萬里昨日到”。這使當地太守感到很狼狽,便下令將這位歌妓送往監獄。當時像這位歌妓一樣命運的人一定數不勝數的。

影響評價


避諱起於周,定於秦漢,盛於唐宋,極於有清,在其兩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不斷突破古制,形成了完備而嚴苛的避諱制度。
避諱源於古老的語言禁忌,但最終演化為維護封建政治架構的工具。它不僅體現了封建社會等級制度的性質,而且給人的思想造成了極大的戕害。隨著封建社會的滅亡,避諱制度也理所當然地成了歷史的陳跡,但它所體現的封建等級觀念至今仍有一定的影響,它所代表的“人、名合一”的迷信思想也仍有一定的市場,這與現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