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禮
冠禮
冠禮,是華夏民族嘉禮的一種,是古代中國漢族男性的成年禮。冠禮表示男青年至一定年齡,性已經成熟,可以婚嫁,並從此作為氏族的一個成年人,參加各項活動。成年禮(也稱成丁禮)由氏族長輩依據傳統為青年人舉行一定的儀式,才能獲得承認。
傳統冠禮
華夏族的成年禮,為男子冠禮,女子笄禮。
經書記載,實行於周代。按周制,男子二十歲行冠禮,然天子諸侯為早日執掌國政,多提早行禮。傳說周文王十二歲而冠,成王十五歲而冠。古代冠禮在宗廟內舉行,日期為二月,冠前十天內,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內無吉日,則筮選下一旬的吉日。然後將吉日告知親友。及冠禮前三日,又用筮法選擇主持冠禮的大賓,並選一位“贊冠”者協助冠禮儀式。行禮時,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大賓及受冠者都穿禮服。先加緇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後授以爵弁。每次加冠畢,皆由大賓對受冠者讀祝辭。祝辭大意謂:在這美好吉祥的日子,給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飾;請放棄你少年兒童的志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儀,培養美德;祝你萬壽無疆,大福大祿。然後,受禮者拜見其母。再由大賓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稱為“伯某甫”(伯、仲、叔、季,視排行而定)。然後主人送大賓至廟門外,敬酒,同時以束帛儷皮(帛五匹、鹿皮兩張)作報酬,另外再饋贈牲肉。受冠者則改服禮帽禮服去拜見君,又執禮贄(野雉等)拜見鄉大夫等。若父親已歿,受冠者則需向父親神主祭祀,表示在父親前完成冠禮。祭后拜見伯、叔,然後饗食。此加冠、取字、拜見君長之禮,後世因時因地而有變化,民間自十五歲至二十歲舉行,各地不一。清中期以後,多移至娶婦前數日或前一日舉行。
某些地區自宋代以來,儀式簡易,不宴請賓客,僅在本家或自家範圍內進行。《儀禮·士冠禮》賈公彥疏:“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與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禮》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云:‘冠而生子,禮也。’”又《儀禮·士冠禮》:“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宋朱熹《朱子語類》卷八九:“[冠禮]是自家屋裡的私事,有甚難行?關了門,將巾冠與子弟戴,有甚難?”
“冠”,《說文解字》解為:“弁冕之總名也。”冠字有三從,從“冖”,即以布帛蒙覆;徐鍇曰:“取其在首,故從元。古亦謂冠為元服”;從“寸”,而“寸”字有兩意:《漢書·律曆志》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一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從寸”。所以,《說文》說:“冠有法制,故從寸。”
首上之服,即首服,總稱“冠”。這是廣義之“冠”。“冠”還有狹義,指首服中等級較高的一類,是古時貴族的首服。其中,又可細分為“冠、冕、弁”等類型。
冠禮與華夏禮儀
《禮記》:“冠者禮之始也。”華夏文化是禮儀的文化,而冠禮就是華夏禮儀的起點。
禮文化是華夏文化的核心,華夏禮儀分為“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五種類型,冠禮屬於嘉禮的一種,它是一個新的成人第一次踐行華夏禮儀,冠禮也是冠者理解華夏禮儀的起始,進入華夏禮儀系統的起始。《禮記·內則》把一個人的生命劃分為不同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任務。“二十而冠,始學禮”,二十歲,是學習和踐行華夏禮儀的開始,一個孩童,經過了冠禮的教育和啟示,獲得新的思想導引和行為規約,在冠禮的引導下,真正進入華夏禮儀的語境。《禮記·冠義》篇系統闡述了“冠禮是禮儀的起始”的觀念。它說:
“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
是故古者聖王重冠。古者冠禮,筮日筮賓,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故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己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見於母,母拜之,見於兄弟,兄弟拜之,人而與為禮也。冠玄端,摯於君,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以成人見也。
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責成人禮焉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將責四者之行於人,其禮可,不重與。故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後可以為人。可以為人,而後可以治人也。故聖王重禮。故曰冠者禮之始也。”
簡單地說,舉行冠禮就是要提示行冠禮者:從此將由家庭中毫無責任的“孺子”轉變為正式跨入社會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踐孝、悌、忠、順的德行,才能成為合格的兒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輩,成為各種合格的社會角色。只有這樣,才可以稱得上是人,也才有資格去治理別人,才能繼承和發揚華夏禮儀文明。因此,冠禮就是“以成人之禮來要求人的禮儀”。換句話說,冠禮是華夏禮儀在華夏成員心中的“奠基工程”、“基礎工程”,所以,儒家將冠禮定位於“禮儀之始”,給了它極高的文化地位。
先民論冠義
以婚冠之禮親成男女。——《周禮》
冠者,禮之始也。——《禮記·冠義》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禮記·昏義》
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
婚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禮記·樂記》
男子幼,娶必冠。——《白虎通》
笄冠有成人之容。——《通典》
冠禮,人倫之所重者也。——《六藝綱目》
古者重冠禮,將以責成人之道。——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首服既加,而後人道備,故君子重之,以為禮之始矣。——《五經要義》
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論語·堯曰》
冠者表成人之容,正尊卑之序。——《通典》
衍生名詞
冠歲:男子二十歲
弱冠:剛成年
冠者:成年人
冠字:男子二十而冠,並賜以字
冠士:已行過冠禮的成年之士
冠子:已行過冠禮的男子,指二十歲成年男子
周
成人節上行“冠禮”
周公對既有的夏、殷禮樂加以損益,改變了禮樂的性質和社會功能,《周官》統心、《儀禮》履踐,外內相因、首尾是一,奠定了華夏禮樂文明的基礎。周代的文化呈現出了與殷商文化不同的特質,中國從此走出了原始信仰,走上了非宗教的人文道路。
自周公“興正禮樂”,冠禮就成為周代通行數百年的禮儀。《國語》、《左傳》、《史記》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諸侯行冠禮的記載。
“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左傳·成公二年》)
“趙文子冠。”(《國語·晉語六》)
“晉悼公冠襄公於衛。”(《史記·魯周公世家》)
“惠文君三年,王冠。”(《史記·秦本紀》)
對於帝王而言,冠禮具有特殊的意義。周代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位之王去世,嫡長子無論年長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禮則不可親政。周成王幼年繼武王之位,但周公攝政直至其成年。嬴政十三歲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歲,“冠,帶劍”,方才親政。從天子至士庶,冠禮都是“成人之資”,未行冠禮,“不可治人也”。
周代冠禮,士依《儀禮·士冠禮》,年二十而行,三加,初加緇布冠,象徵將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務,即擁有人治權。緇布冠為太古之制,冠禮首先加緇布冠,表示不忘本初;再加皮弁,象徵將介入兵事,擁有兵權,所以加皮弁的同時往往配劍;三加爵弁,擁有祭祀權,即為社會地位的最高層次。周代天子、諸侯、大夫等階層的冠禮另有不同,天子冠禮年齡,古籍說法不一,有十二歲、十五歲、十九歲等。儀程或為四加,《大戴禮》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袞冕。”
漢
漢代極重冠禮,《後漢書·儒林列傳》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誦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
漢代士庶冠禮,據東漢與“經神”鄭玄齊名的“學海”,經學家何休所制冠禮,參用《儀禮·士冠禮》而簡化,為一加。
魏晉
魏晉時,皇帝的冠禮在正殿舉行,並且開始以樂伴奏。從南北朝到隋唐,冠禮一度廢而不行。南北朝時,南朝宮廷還有一些皇家冠禮,中原則完全陷入五胡亂華的空前動蕩。
隋唐
隋唐恢復了漢家禮儀,唐天子、皇太子、親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種等級的冠禮。不過,實行的並不是很多。經過漢后數百年的衝擊,冠禮衰弱之勢明顯。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復行”,說當時有一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憤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導。到外廷后,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見,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宋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對大眾的強烈衝擊,主張要在全社會復興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司馬光痛心疾首地說:“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為輕薄,生子猶飲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制公服而弄之。過十歲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他認為廢除冠禮,使得人情輕薄,自幼至長不知成人之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司馬光在其《書儀》中,制訂了冠禮的儀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為了順應時變,司馬光將《儀禮·士冠禮》加以簡化,使之易於為大眾掌握。此外,還根據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襆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
宋代士大夫還在冠禮的年齡問題上發生了分歧和爭論。有人援引《左傳》中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載,主張將冠禮年齡提前到十二歲,理學家程頤堅決反對。他說,“此不可。冠所以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認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否則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之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
元
元朝蒙古入主中原,史載,“元之五禮,皆以國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諸古。”宮廷沒有冠禮,而民間仍有保存。
明
明朝迅速恢復了被破壞的華夏禮儀制度,冠禮實現了第二次復興。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從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訂了冠禮的儀文,總的來看,明代冠禮比較盛行。
清
清軍入關,華夏衣冠文化再度遭受了空前嚴重的破壞,冠禮進入了自南北朝以來第二次長時間的沉淪期。清初剃髮易服政策直接摧毀了華夏衣冠禮儀的文化土壤,衣冠髮式俱毀,成為至深的民族恥辱和傷痛。清廷頒布“十從十不從”政策,其中,“老從少不從”使清初幼兒仍可保留漢族髮式、著童子服,及至成年,還可勉強行冠禮,但行禮之日即剃髮之時,漢民族從此告別了延續幾千年的加冠禮儀。在社會整體全面文化環境下,冠禮逐漸湮滅在歷史之中。近代西風東漸、西化思潮衝擊下,冠禮被中國人徹底遺忘。到了今天,整個中國社會,早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現代
誕生於21世紀初的漢服運動和華夏復興運動發掘了冠禮這一寶貴的民族文化遺產,冠禮在沉淪360多年後將迎來其歷史上第三次復興。
縱觀冠禮歷史演變的全過程,可以發現其隨華夏文化起落沉浮的基本脈絡:周代隨華夏奠基而產生——漢代隨儒學崛起而繁盛——南北朝時期,五胡亂華,中國陷入長期的巨大動蕩,華夏文化遭受嚴重破壞,冠禮進入第一次沉淪期——隋唐一統,冠禮隨華夏文化首先在上層得到一定恢復——宋代儒學再興,冠禮實現全面復興——元代游牧民族入侵,華夏文化再遭破壞,但因元祚短促,且統治者不善文化統治,民間仍有冠禮延續——明代華夏光復,冠禮隨華夏文化實現了第二次復興——滿清入關,華夏文明嚴重倒退,冠禮陷入產生以來第二次、也是最嚴重的沉淪,冠禮幾近湮滅,華夏人文精神徹底流失、民族精神徹底異變,其危害至今難以消除——近代以來,西化思潮泛濫,冠禮徹底消失——當代,漢服運動和華夏復興運動,開啟了冠禮浴火重生、第三次復興的歷史進程。
周始、漢盛、南北淪、唐繼、宋興、元沉、明復、清滅、近亡、今而重生。隨華夏文明的起落而沉浮,經歷了兩次長期沉淪和兩次復興,正處在第三次復興的過程中,這就是漢民族傳統文化——華夏冠禮——歷史演變的基本過程。
根據《通典》、《明集禮》等禮典的記載,歷代建立了從天子至士庶,各階層不同的冠禮冠服制度:
天子冠禮冠服
大戴禮記公冠篇曰:“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袞冕。”《五禮精義》則說,天子五加袞冕。漢代,天子四加。魏則以天子至尊無加進之禮,故一加袞冕。唐、明,都是一加。
冠禮
皇太子冠禮冠服
家語以為四加。魏再加。宋一加。北齊再加。隋復三加。唐宋明都是三加。
冠禮
親王冠禮冠服
皆三加,唯劉宋一加。
冠禮
品官冠禮冠服
唐一品至五品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品以上進賢冠三梁纓青緌導,四品五品兩梁,六品以下一梁,三加冕,一品袞冕,二品鷩冕,三品毳冕,四品絺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用爵弁。宋同唐。明則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加爵弁。
士庶冠禮冠服
《儀禮·士冠禮》冠服:
冠者初服:采衣、紒。
冠者加冠前:緇纚、笄。
冠者一加:玄端。玄裳、黃裳或雜裳。緇帶、爵鞸。冠緇布冠,用缺項固定,加青組纓。用黑屨,青色絇、繶、純,邊飾半寸。
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積(素衣、素裳),用白緇布為之。素鞸、緇帶。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屨,緇絇繶純,邊飾半寸。
冠者三加:爵弁服。絲制玄衣,纁裳,緇帶,韎鞈。爵弁外玄里紅,加笄,加緇色纁邊的紘。纁屨,黑絇繶純,邊飾半寸。(詳細解釋見后)
《朱子家禮·冠禮》冠服:
《開元禮》、新舊《唐書》、《宋史》禮儀志皆不載庶人冠禮,唯《宋史》輿服志有朱子定冠禮之證。然則朱子之制亦取法前賢,其淵源待考。宋朱子重更定,後代尊之。根據《明集禮》載,明代士庶冠禮基本沿用宋朱子《家禮》之制。
童子服: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初加:緇布冠,服深衣、大帶、納履。
宋代,好以幅巾代緇布冠。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帶、系鞋。三加:襆頭,服公服、革帶、納靴、執笏。或襕衫(父親無官者),納靴。
周禮士冠禮
1.周代士冠禮的概況
《儀禮·士冠禮》篇詳細記載了周代士冠禮的儀節。古代,“四民世事,士之子恆為士也。”(《齊語》)。士冠禮是士之子年二十行冠禮的禮儀,也是“士身年二十加冠法。”值得注意的是,周代講究“天子之元子猶士,天下無生而貴者”,所以天子之子雖早冠,亦用士禮而冠。所不同者,唯四加而已。
著名禮學學者、清華大學歷史系彭林教授在其著作中介紹品讀了周代士冠禮的簡要過程。
2.周代士冠禮的冠服和禮器
《儀禮·士冠禮》冠服
(1)冠者初服:采衣、紒。采衣,大概深衣制,采緣(據深衣,太父母、父母皆在,純繢,即此意也。)一說,硃紅色緣。梳雙丫髻,用帶系起。
(2)冠者加冠前:緇纚、笄。纚黑色,寬終幅(古制布幅二尺二寸,約今50厘米),長六尺。笄長尺二寸。
(3)冠者一加:玄端。根據父親身份,用玄裳、黃裳或雜裳。緇帶、爵鞸。冠緇布冠,用缺項固定,加青組纓。用黑屨,青色絇(鞋頭裝飾,有空可串鞋帶)繶(鞋底邊飾)純(鞋口邊飾),邊飾半寸。
(4)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積(素衣、素裳),用白緇布為之。素鞸、緇帶。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屨,緇絇繶純,邊飾半寸。
(5)冠者三加:爵弁服。絲制玄衣,纁裳,緇帶,韎鞈(赤黃色蔽膝)。爵弁外玄里紅,加笄,加緇色纁邊的紘。纁屨,黑絇繶純,邊飾半寸。
主人:筮日時,戴玄冠,身穿玄衣白裳的朝服,系黑色大帶,飾白色蔽膝。身著士玄端,玄或黃或雜裳,黑色大帶,赤黑色蔽膝。
擯者:玄端
正賓:同主人。玄端服。
贊者:玄端
眾親戚:玄衣玄裳,緇帶。
《儀禮·士冠禮》禮器
·筮日:蓍草、蓍筒、蒲席、卜具
·加冠:篋、簞、蒲葦席、勺、觶、匙、篚、匴、甒等
·醴醮:鼎、豆、籩、爵等
3.《儀禮·士冠禮》儀程詳解
宋代士庶冠禮
1.宋代士庶冠禮概況
北宋,司馬光將《儀禮·士冠禮》加以簡化,制定了冠禮的儀式。儀式載於其《書儀》之中,規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他還根據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襆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
2.《朱子家禮·冠禮》冠服和禮器
《朱子家禮·冠禮》冠服:
(1)童子服: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
雙紒,即雙丫髻,也叫總角,這是最普遍的兒童髮式,一般繪作左右兩個髮髻,但也有認為是將髮髻做成兩個環,髮髻用硃紅色錦絛扎系,這叫“紒”。兒童髮式還有“鵓角”:留前發及兩側發,其餘剃去,前發下垂至額,兩側頭髮編成辮,下垂。宋代還有童子剃髮只留錢大,偏於左側,叫“偏頂”;還有留在頂前,束以彩繒,名“鵓角”。穿四衩衫,顯然這是便於活動,與童子不裘裳、不帛襦袴是相同的。童子衣一般叫采衣,該用緇布為衣,而飾以錦緣,錦一般用朱紅。一說,童子衣不加腰帶,但在兩襟有帶子系束,但明代是用帶子的。采履,但明代有用白鞋。
(2)初加:緇布冠,服深衣、大帶、納履。
宋代,好以幅巾代緇布冠。
(3)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帶、系鞋。
帽子為紗帽,或縐紗帽。《宋史·輿服志》說:士大夫嘗好帽以烏紗,衫以皂羅,角帶,系鞋,皂衫大概為直裰一類。明代用襕衫。襕衫唐代出現,以當時衣率通裁,由於古代布幅較窄,故而衣前後正中皆有縫合線,唯這類衣服於下擺處加一幅布作緣或者在膝部加一幅作裝飾,像是用一條布攔斷,故而稱為襕。襕衫多圓領。宋史上說,襕衫用白細布,腰間有襞積。明代則所謂帽子的,用巾。也有說明代用對襟衫的(類似背子的,合領或直領),但沒有圖畫為佐證,待考。鞋,說到系,可能是與深衣配套的黑履。
(4)三加:襆頭,服公服、革帶、納靴、執笏。或襕衫(父無官者),納靴。
襆頭又名折上巾,有漆、紗二種,宋明公服同之,較有稜角,展腳各長一尺二寸。公服用貯紗或紗羅絹,袖長回肘,袖寬三尺(約合今一米二)。明代公服有擺,連在後片上,然後在後邊左右有繫繩輔助固定。宋代公服下擺處也有襕。
主人:深衣
正賓、贊者:各其盛服
《朱子家禮·冠禮》儀程詳解
1.前期三日主人告於祠堂
古禮筮日,主人是冠者的祖父,自為繼高祖的宗子,若不是宗子,則必須由繼高祖的宗子主之。如果宗子已不在,則命其次宗子主之。若冠者的父親自主之,告禮、見祠堂、章祝版,與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之某親之子某,年漸長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其首,謹以……”后同。若宗子已孤而自冠,則自為主人,祝版前同,但云:“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首,謹以……”后同)
2.戒賓
古禮筮賓,正賓。當天(前期三天),主人著深衣到正賓家,出見如日常儀節,飲茶畢,主人起,說:“某有子某,若某之某親有子某,將加冠於其首,願吾子之教之也。”(宋代冠禮禮辭與周禮士冠禮禮辭意思大致相同,見前文註釋,下同)。正賓對曰:“某不敏,恐不能供事以病吾子。敢辭”。主人曰:“願吾子之終教之也。”正賓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從。”如果主人家離正賓家很遠,則書寫初請之辭為書信,遣子弟送達。正賓辭,使者再請,正賓乃許,正賓回復書信曰:“吾子有命,某敢不從。”如果是宗子自行冠禮,則戒辭為“某將加冠於首”,后同。
3.前一日宿賓
行禮前一日再次恭請正賓。遣子弟以書致辭說:“來日某將加冠於子某,若某親某子某之首。吾子將蒞之,敢宿。某上某人。”正賓答書曰:“某敢不夙興,某上某人。”如果是宗子自冠,也相應修改致辭。
4.陳設
設盥洗、帨巾於廳,如祠堂的布置。以帟幕(帷幄)圍成房於廳東北。如果廳無兩階,則畫出階形。
5.厥明夙興陳冠服
主人有官者公服、帶、靴、笏,無官者襕衫、帶、靴,通用皂衫、深衣、大帶、履、櫛、掠,都用桌子陳設於東房中東部,以北為上首。酒注、盞盤亦以桌子陳於冠服北面。襆頭、帽子、冠並巾,各以一盤盛之,用帕蒙上,以桌子陳於西階下。一位執事守在旁邊,如果冠者是長子,則布席於阼階上之東稍偏北的地方,西向;眾子則階上之西,南向。宗子自冠則如長子之席,阼階上之東稍偏南的地方)
6.主人以下序立
主人及以下,著盛服就位。主人在阼階下,稍偏東的地方,面向西。子弟親戚童僕在其後面,排成行,面向西,以北為上。從子弟親戚習禮者中選一人為儐,站在大門外,面向西。將冠者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在東房中,面向南。
7.賓至,主人迎入升堂
正賓自己選擇其子弟親戚習禮者為贊者。正賓、贊者都盛服至大門外,面向東。贊者在正賓右側,稍退後一點的地方。儐者入,通報主人,主人出門,面向西,向正賓行再拜之禮。賓答拜主人。主人向贊者行揖禮,贊者報揖主人。然後主賓一揖入門。正賓、贊者跟隨主人入門,揖讓到階下,又揖讓一次,登階。主人由阼階,先登階,在阼階上偏東的地方站立,面向西。正賓由西階后登階,在西階上偏西的地方站立,面向東。贊者先盥洗、拭手,由西階登階,立於房中,面向西。擯者在東序布筵席,稍偏北,面向西。將冠者出房,面向南。
8.賓揖將冠者,就席,為加冠巾。冠者適房,服深衣納履出
正賓向將冠者行揖禮。將冠者出房立於席右,面向席。贊者取櫛掠,置於席左,興,立於將冠者之左。正賓揖將冠者,即席跪。贊者即席,如正賓向跪,進為之櫛,合紒,施掠。賓下階,主人也下階,賓盥洗,主人揖賓,登階複位。執事者以冠巾盤進,賓下一級台階,接過冠笄,執之,正容,到將冠者前,向將冠者祝曰:“吉月令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維祺,以介畢福。”然後跪,為冠者戴上冠。贊者以巾跪進,賓接過,加之,興,複位,揖冠者。冠者到東房中,脫去四(衣旁加癸)衫,換上深衣,加大帶,納履,出房,正容,南向,立良久。
9.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帶,系鞋
賓揖冠者。冠者即席,跪。執事者以帽子盤進,賓下兩台階接過,執帽到冠者前,祝之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謹爾威儀,淑順爾德,眉壽永年,享受胡福。”跪下,加之,興,複位,揖冠者。冠者到東房中,脫去深衣,換上皂衫革帶,系鞋,出房站立。
10.三加襆頭,公服革帶,納靴執笏。若襕衫,納靴
禮儀如再加,惟執事者以襆頭盤進,賓降三級台階接受,祝辭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耇無疆,受天之慶。”贊者為冠者取下帽,賓加襆頭。執事者接過帽,撤櫛,入於房。
11.乃醮
擯者在堂中間偏西處設醮席,面向南。贊者酌酒於東房中,出房,立於冠者之左。賓揖冠者,冠者就席右,面向南。正賓取酒到席前面向北念祝辭曰:“旨酒既清,嘉薦令芳,拜受祭之,以定爾祥,承天之休,壽考不忘。”冠者向正賓再拜,直身,面向南,接酒盞。賓複位,面向東答拜。冠者在,跪祭酒,直身,就席末,跪,飲酒,興,把盞遞給贊者,面向南,再拜。賓向東,答拜。冠者拜贊者。贊者在賓左稍後處,面向東答拜。
12.賓字冠者
賓從西階下階,面向東。主人從阼階下階,面向西。冠者從西階下階,立偏東處,面向南。賓字冠者,致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於嘏,永受保之,曰伯某父。”(或仲叔季)。冠者對曰:“某雖不敏,敢不夙夜祗來。”賓也可以另外作祝辭。
13.出就次
賓請求告退。主人邀請禮賓,賓答應,至更衣處等候。
14.主人以冠者見於祠堂
主人立於祠堂香桌之前,告辭曰:“某之子某,若某親某之子某,今日冠畢,敢見。”冠者進立於兩階間,再拜。
15.冠者見於尊長
冠者的父母在堂中面向南而坐,諸叔父兄在東序,諸叔父面向南,諸兄面向西,諸婦女在西序,諸叔母姑面向南,諸姊嫂面向東。冠者面向北向父母行拜禮,父母受禮,扶起。同居如有尊者,則父母帶冠者到其房室拜之,尊長受禮,扶起冠者。回到東西序,向每列親友再拜,親友皆答拜。
16.乃禮賓
主人以酒饌禮賓及贊者。以幣(帛)酬謝,拜謝。幣多少隨宜,賓和贊者有所差別。
17.冠者遂出見於鄉先生及父之執友 冠者出,拜見鄉先生和父親的執友,行拜禮。先生、執友皆答拜。若對冠者有教誨之辭,冠者則以答正賓之辭同樣應對(“某雖不敏,敢不夙夜祗來”),然後再行拜禮,先生、執友不再答拜。
1.《禮記·曲禮》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先民以男子20歲、女子16歲為成人的年齡門檻。冠禮基本上在此時舉行。
2.行冠禮的年齡也會因不同地方而別。福建省多數地方都以十六歲行冠禮,俗稱“做十六歲”,不分男女。據《霞浦縣誌·禮俗》記載:“霞俗,於十六歲時行之。以道士代巫祝,不於祖廟,而以家堂建壇保安,仿古大祝祈福澤求永貞之意,俗稱‘做十六歲過關’”。
3.禮俗當因時而變,18歲成人已是現代人的共識,學校組織的十八歲“成人儀式”,可謂是新式冠禮。“18歲成人”不僅符合時代特點和法律要求,也結合了當代青年人身體發育成長的規律,因此我們建議:舉行冠禮的時間,最好在行禮者18歲生日前後。當然,一些已過18歲的年輕同胞,出於對民族文化的熱愛和對冠禮的實踐願望,雖然已參加過學校組織的“成人儀式”,但也可以參加冠禮活動。不過,宜在20歲之前而不宜過晚。
冠禮的日期,古人是通過“筮日”即用占筮的方式加以確定。此當棄之不用。我們建議,具體日期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1.單獨舉禮時,定在成人者生日(公曆農曆皆可)或對其有重要意義的日子。(各家庭根據具體情況酌定)考慮到成人者基本為有上學時間安排的中學生,我們建議,舉禮日可向學校請假一天(或半天),而學校也應該給假一日以方便孩子們在家舉行冠禮。(期待這能成為一種傳統)
古時冠禮在“家廟”之中進行,並且在正堂東邊還需搭建設施,稱為“東房”。考慮到現實情況,我們建議,單獨舉禮時,可在家庭及附近的開闊地帶。集體舉禮時,可在學校廣場、學校大廳、公共文化場所(尤以文廟等處為佳)等地。尤其是單獨舉禮時,因為現實居住條件的制約,應該靈活處理。如果有單獨的庭院的,可在家裡的庭院中進行。如果是住高層樓房的,在家居面積很大的條件下,可以把客廳專門騰空,做適當的布置后舉行。否則,居住面積不大的話,還是最好到小區廣場、草坪等比較開闊的地點舉行。當然,也可以暫借一些公共文化場所的廳堂等進行。為了其神聖性,必須是一個相對安靜的場合。
古時行冠禮有所謂“階”的講究,有司(捧冠的人,也稱執事)依次排開,正賓在為冠者“三加”時需要依次走下不同的“階”。曾有實踐者,在院落地面上劃出房子及階型,我們認為其實可以不必過於拘泥。只要掌握大致的方位講究,有司依次托盤捧冠站好就可以了。
參照古禮要求,結合時代實際,我們建議組織以下人員參加冠禮(當然,也未必需要過於拘泥,可根據實際情況酌定)。這是單獨舉禮時的人員,若是集體冠禮,可酌情增加規模。
1.冠者1人(就是舉行成人儀式的成年者本人)
2.主人2人(按照古代的宗族制度,必須由宗子等男性宗親長輩擔任,一方面嚴格的宗族制度在今天並沒有普遍流傳;另外,主人只限定於男性宗親,本身具有一定歷史觀念的局限,所以,當今作為主人的,冠者的父母雙親比較合適。)
3.正賓1人(就是為冠者擔任加冠的德高望重的那個人)
對即將成年的男孩子,必須強調其作為男性的社會角色,正賓必須符合德高望重的要求,才可作為及冠者的人生嚮導和社會楷模。其威嚴的祖父、父親等男性長輩應該是最合適的人選;儒家文化里有尊師重教的傳統,所以,請德高望重的師長擔此責任也是不貳之選。)
4.贊者1人(就是協助正賓加冠的助手,也協助冠者梳發、更衣等,可選擇師長、兄姊、好友等適當人選)
5.有司3人(即為冠者托盤準備所加之冠的人,可選擇好友、兄弟姐妹等適當人選)
6.客人若干(可邀請師長親友等若干人觀禮)
宜遵循古制,以周制、漢制、唐制、明製為宜,綜合各種因素考慮,我們建議以明製為標準範本。建議準備以下漢服以行冠禮:
童子服:即未行禮之前換上的漢服。叫做采衣。這種衣服以緇布為衣,而飾以錦邊,錦一般用硃紅色。穿采履。可以暫穿普通的布鞋。正式舉禮之前,孩子脫去平常的衣服沐浴后換上童子服。
“初加”所用:幅巾、深衣、大帶、納履。考慮到漢式鞋子復興的實際,在整個冠禮過程中,可以一直穿布鞋而不必更換。準備一件直裾深衣,一條普通大帶。
“再加”所用:帽子、襕衫、革帶、系鞋。
“三加”所用:襆頭、公服、革帶、納靴。
考慮到現實情況和同胞的各種實際困難,我們可以暫時不必拘泥於那麼多,我們設計了最簡化版本的冠禮所需服飾清單(簡化版冠笄之禮的具體操作詳見第五部分)
中衣1件(代替童子服),比較好的深衣1件(舉禮過程中可不更換),自製軟裹襆頭1個或可系帶的小巾1個(因為沒有那麼多冠可加了,所以奉冠的有司可撤減為一人),布鞋1雙。
衣服的擺放方位:公服、襕衫、深衣,分別疊好、衣領朝東,由北向南依次置於席上,席置於場地東側。
將要加的冠,由三位有司捧在盤裡,立於場地西側,面朝南,從東到西排開,依次是:襆頭、帽、巾。
除冠者外,其它包括主人在內的參禮人員,有漢服最好,沒有也可以著日常服裝,但應注意莊重和整潔。忌披頭散髮、穿脫鞋、短褲等裝束。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應穿APEC會議裝、中山裝、旗袍等衣服。
基本同笄禮,故略。
1.正規揖禮:左手壓右手(女子右手壓左手),手藏在袖子里,舉手加額,鞠躬九十度,然後起身,同時手隨著再次齊眉,然後手放下。
2.正規拜禮:直立,舉手加額如揖禮,鞠躬九十度,然後直身(這段叫鞠躬),同時手隨著再次齊眉。然後雙膝同時著地,緩緩下拜,手掌著地,額頭貼手掌上(這叫拜),然後直起上身,同時手隨著齊眉(這叫興),然後根據禮節,平身或再拜……平身時,兩手齊眉,起身,直立後手放下。
先民姓氏文化中的表“字”風俗,這也是冠禮中很重要的儀式程序之一。
姓、名、字、號,是漢民族文化中完整的姓名結構,先民中許多歷史名人都有神采飛揚的“字”與“號”。2000年以來一些專家學者呼籲,恢復國人取字的風俗,並從歷史、社會、文化等各個層面論述了其積極價值。我們建議,舉行冠禮的家庭,不妨嘗試給孩子取一個意蘊雋永、有勵志作用的格調高雅的“字”,至少,它會給孩子們的一生帶來更加豐富的人生體驗,有百益而無一害。
具體的起法,研究傳統姓名文化的人士皆指出,表“字”重在激勵人生,重在鞭策與鼓勵之情。取字者,在傳統冠禮的設計中,多被賦予了德高望重的主賓,我們建議,冠者父母親若有意給孩子取字,不妨先行和正賓商議,傾聽其意見后加以確定,然後在正式舉禮時由主賓親自授予冠者,此程序古禮稱為“字冠者”。
古時行冠禮及其它儀禮,提前沐浴齋戒大都是不可或缺的環節。清爽和衛生固然是講究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藉此表達對文化傳統的敬意、塑造儀式的神聖性和莊重感。試想,形容邋遢蓬頭垢面的孩子,即使穿上美麗的成人禮服,也沒有多少莊重和神聖可言。冠禮前的沐浴,原則上,每個參禮及觀禮者都應做好,尤其是冠者、主人、正賓、贊者、有司等主禮人員,重點是冠者和正賓。冠者沐浴更衣,可表達對成長的期待、對神聖儀禮的敬畏,正賓神清氣爽舉止得當,可體現對主人盛情邀請的尊敬和感謝、對冠者成年莊嚴時刻的尊重。尤其是作為冠者的孩子,都是青春活潑的少年,常喜運動,愛出汗,更要悉心沐浴更衣,做到乾淨、得體。依據傳統,舉禮時冠者需要著襪正坐於席上,預先搞好衛生,也可以避免可能產生的不雅及尷尬。
基本同笄禮,惟有所加元服不同,分別為:襆頭、帽、巾。程序略。
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冠禮讚辭,一種是冠者誓詞。可以參考海內外公祭黃帝孔子等所寫禮辭,結合舉禮學校特點,由教師和學生自行撰寫。格式上宜採用詩經式的四言詩文。
《儀禮·士冠禮》:“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