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是位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領導人的一個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規定,副委員長、秘書長協助委員長負責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工作。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副委員長受委員長的委託,可以代行委員長的部分職權。在委員長因健康狀況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時候,由常委會在副委員長中推選一人代理委員長的職務,直到委員長恢復健康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委員長為止。
副委員長每屆任期為五年,1982年後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若干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若干人構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應當有適當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副委員長受委員長的委託,可以代行委員長的部分職權。在委員長因健康狀況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時候,由常委會在副委員長中推選一人代理委員長的職務,直到委員長恢復健康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委員長為止。
副委員長每屆任期為五年,1982年後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54年至1959年 |
委員長 | 劉少奇 |
副委員長(14人)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59年至1964年 |
委員長 | 朱德 |
副委員長(16人) | 林伯渠、李濟深、羅榮桓、沈鈞儒、郭沫若、黃炎培、彭真、李維漢、陳叔通、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65年至1975年 |
委員長 | 朱德 |
副委員長(18人) | 楊明軒、程潛、賽福鼎·艾則孜、林楓、劉寧一、張治中、阿沛·阿旺晉美、周建人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75年至1978年 |
委員長 | 朱德 |
副委員長(23人) |
名稱 | 名單 |
任期 | 1978年至1983年 |
委員長 | 葉劍英 |
副委員長(30人) | 宋慶齡(女)、聶榮臻、劉伯承、烏蘭夫、吳德、韋國清、陳雲、郭沫若、譚震林、李井泉、張鼎丞 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朱學范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83年至1988年 |
委員長 | 彭真 |
副委員長(21人) | 阿沛·阿旺晉美、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賽福鼎·艾則孜、周谷城、嚴濟慈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93年至1998年 |
委員長 | 喬石 |
副委員長(19人)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1998年至2003年 |
委員長 | 李鵬 |
副委員長(19人) | 田紀雲、謝非、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2003年至2008年 |
委員長 | 吳邦國 |
副委員長(15人) |
名稱 | 名單 |
任 期 | 2008年-2013年 |
委員長 | 吳邦國 |
副委員長(13人) | 其中非中共黨員5人:(按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的名單為序) 王兆國:中共第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 路甬祥:院士,中國科學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烏雲其木格(女,蒙古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 韓啟德:院士,中國共產黨黨員、九三學社中央主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醫學部主任,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會長,中國人民爭取和平與裁軍協會會長 華建敏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會長 陳至立(女):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全國婦聯主席 周鐵農:民革中央主席,中國國際交流協會會長 李建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兼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中央綜治委副主任 司馬義·鐵力瓦爾地(維吾爾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 蔣樹聲:民盟中央主席 陳昌智:民建中央主席 嚴雋琪(女):民進中央主席,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院長,中國人民爭取和平與裁軍協會副會長 桑國衛:院士,農工黨中央主席,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研究員、中國藥學會理事長,中國科學院院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