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照食品安全
輻照食品安全
我國在1984年至1994年共批 准了18種輻照食品,1996年又正式頒布了“輻照食品衛生管理辦法”,1997年公布了“輻照食品類別衛生標準”,進一步鼓勵對進口食物、食品原料以及國內的六大類食品進行輻照處理。目前應用的主要範圍 是:輻照大蒜(抑制發芽),其次是脫水蔬菜、調味品、小包裝食品等(殺蟲滅菌)。
有關輻照食品安全性、衛生狀況和管理標識的爭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人們對食源性疾病至為關注。食物中的微生物如沙門氏菌、利斯特菌、大腸桿菌等對輻照較敏感,10kGy以下的劑量就可以除盡。輻照殺死了致病菌且不會帶來食品的安全性問題。根據各國30多年的研究結果,FA0/WHO/IAEA組織的聯合專家委員會於1980年10月份宣布,吸收劑量在10kGy以下的任何輻照食品都是安全的,無需做毒理學試驗。
輻照食品營養成分檢測表明,低劑量輻照處理不會導致食品營養品質的明顯損失,食品中的蛋白質,糖和脂肪保持相對穩定,而必需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礦物質和微量元素也不會有太大損失。輻照食品營養衛生和輻射化學的研究結果表明,食品經輻照后,輻射降解產物的種類和有毒物質含量與常規烹調方法產生的無本質區別。輻照電離作用可直接造成生物學效應,實踐證明它能抑止被照食品采後生長(蘑菇)、防止發芽(馬鈴薯)、殺蟲滅菌、鈍化酶的活性(一切食品),從而達到延長食品的保鮮期或長期貯藏的目的。
可以認為,食品輻照處理在化學組成上所引起的變化對人體健康無害,也不會改變食品中微生物菌落的總平衡,亦不會導致食品中營養成分的大量損失。但是高劑量輻照處理所產生的營養成分及其輻照副產物的產生問題仍未被人類所探測到。因而,檢測技術仍有待於更進一步改進和提高。
根據通用標籤要求,FDA認為有必要把輻照食品已被輻照告知消費者,因為輻照與其它加工一樣,會影響食品的特性。對加工跡象不明顯的產品,例如食品整體已被輻照,FDA要求在輻照食品上加貼帶有輻照標識的標籤,並注有“經輻照加工”或“經輻照處理”字樣。如果在未經輻照的食品中加入了經過輻照的成分,則不要求在零售包裝上加貼特殊標籤,因為這種食品很明顯是經過加工的。但對於不是在零售市場上的,並有可能被進一步加工的食品,則要求加貼特殊標籤以確保該食品不被多次輻照。此外,FDA鼓勵生產廠在標籤上加一些真實性陳述,例如採用輻照處理此食品的目的等。
目前,全世界已有42個國家和地區批准輻照農產品和食品240多種,每年輻照食品市場銷售的總量達20×104噸。輻照食品種類也逐年增加,截止到2005年,我國輻照食品種類已達七大類56個品種,主要有:①穀物、豆類及其製品輻照殺蟲;②乾果、果脯類輻照殺蟲殺菌;③熟畜禽肉類食品輻照保鮮;④冷凍包裝畜禽肉類輻照保鮮;⑤脫水蔬菜、調味品、香辛料類和茶的輻照殺菌;⑥水果、蔬菜類輻照保鮮;⑦魚、貝類水產品類輻照殺菌等。
表1我國部分食品輻照的目的類別品種目的吸收劑量(kGy)
8.0kGy---冷凍分割肉類豬、牛、羊、雞殺沙門氏菌及腐敗菌
10kGy--速食麵體湯料速食麵固體湯料殺菌、防霉、延長保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