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財政局

咸陽市政府部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咸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市財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關於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擬訂和執行本市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落實。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本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劃;按照部門預算的原則,編製並組織執行全市公共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製年度決算。
(三)依法履行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能,並負責地方稅政管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核申報地方稅收的減免工作。
(四)負責全市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基本建設撥款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市財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和支援農村生產支出;負責對市級重大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管理全市工交、商貿、農業、文教、衛生、科技等事業費,管理市級機關的行政經費、市級公檢法司經費、外事經費等。
(七)負責基本建設計劃的審批;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土地、房產、設施和辦公設備等國有資產的配備、調撥、清查登記、監督檢查;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製;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監督管理國家撥給的陝北建設補助資金、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罰沒收入和其他應當上交本級財政的收入,負責罰沒財物的拍賣處理工作。
(十)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彩票發行計劃及監督彩票發行;管理世界銀行對全市貸款項目,並實施財務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全市社會保障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三)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及高級會計師職稱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五)負責對各縣市區、鄉財政收支和市級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及其執行財稅政策的情況等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十六)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七)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科

秘書科(原咸陽市財政幹部培訓中心)承擔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教育、計劃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及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綜合科

綜合科(原咸陽市煤炭綜合收費管理辦公室)提出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以及礦產等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訂非稅收入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全市和市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統一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和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情況;管理彩票發行計劃,監督彩票發行;承擔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承擔全市煤炭等資源類基金徵收和收費管理工作,並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

預算科

編製全市財政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製年度市級預算方案;匯總年度全市預決算;管理全市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定市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複市級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編製市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市對縣市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擬訂地方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市以下各級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承擔國有企業資本金收益預算和收繳工作;承辦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承擔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貫徹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承擔總預算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負責市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業務;匯總批複市級部門決算,編製市本級財政決算;統一管理市財政的銀行開戶;跟蹤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推行市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教科文科

參與分管的教育文化、科學技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旅遊、計劃生育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訂工作;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通則》實施細則;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並負責績效考核。承擔“科技三項費”的預算和監管工作;參與市級有關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立項調研工作。

行政科

負責行政、民主黨派、群團等單位的財政經費保障和部門預算工作,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通則》,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承擔分管市級行政部門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及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

政法科

承擔政法部門財政經費保障和部門預算工作;承擔政法部門財務支出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組織實施分管政法部門財政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承擔軍警補助費用的核撥和管理工作。

稅政法規科

按照財政體制規定檢查監督稅法、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審核報批地方稅收減免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的減免稅和稅源普查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全市財稅政策的建議,組織、協調和參與全市重要財政規範性文件的擬訂工作;負責調處涉及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監督檢查財稅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本局管轄的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全市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財政調研及財政宣傳工作;參與局內有關文件、報告的起草工作。

經濟建設科

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訂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對市級重大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管理全市專項儲備資金和政策性補貼的財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組織實施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工作;承擔分管市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農業科

農業科(原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科)參與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管理和分配市財政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農業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及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參與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和項目;研究擬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及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企業科

企業科負責《企業財務通則》的貫徹執行;參與全市產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管理和使用市級企業“挖、革、改”專項資金、市級國有企業發展基金;對全市企業出口產品退稅資金進行撥付;承辦市屬工交內貿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工作;監繳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收益;承擔國有企業破產、兼并、重組、改制財務管理和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省級外貿專項資金、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外商投資企業環境建設專項資金、企業財務信息統計專項補助資金的審核、申報、撥付和監督管理;承擔市級國有企業收益預算及監管工作;承擔全市企業財務信息月報、年報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社會保障科

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編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民政事業、就業保險等事業發展資金預算;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承擔分管市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承擔“民生八大工程”資金撥付、項目驗收以及工程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債務管理科

管理監督全市國債的發行、兌付、流通工作;擬訂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編製和執行外國政府貸款統借統還外債的還本付息年度決算;承擔管理全市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財務工作;監督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以及貸款計劃和償還工作,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事業資產管理科

研究擬訂市級政府採購規範性文件、制度和辦法並貫徹執行;監管市級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大型資產購置、更新報廢以及所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統計、處置和小汽車編製工作;對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社會集團消費性支出進行檢查、監督和統計;負責對全市政府採購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指導縣市區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市採購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業稅收管理處

農業稅收管理處(原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國家有關稅收政策;承擔全市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完善徵收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農村稅費綜合改革,協調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編製有關稅收計劃、決算和各種統計資料,承擔有關稅票的管理工作。

金財工程辦公室

制定全市金財工程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區域網廣域網城域網等網路平台建設、日常維護以及安全保密工作;承擔財政業務各類伺服器、交換機的管理工作;承擔財政信息網站的建設、資料更新、日常維護工作;承擔有關財政業務用計算機的監管維護、管理制度起草、落實以及相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文件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製8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1名(副縣級);農稅處處長、副處長各1名,市煤炭綜合收費管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均為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37名(含派出機構科級職數)。

其他事項


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涇渭新區管理委員會、灃渭新區管理委員會設立財政分局,為市財政局派出機構,科級建制,接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涇渭新區管理委員會、灃渭新區管理委員會和市財政局雙重領導,以區管委會管理為主,業務受市財政局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