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火上炎證,中醫病證名。指火熱熾盛,內擾於肝,氣火上逆,以頭痛、煩躁、耳鳴、脅痛等及火熱癥狀為主要表現的實熱證候。
肝火上炎上擾清竅則頭暈脹痛;
肝開竅於目,火性炎上則
面紅目赤腫痛;膽附於肝入耳,肝熱移膽則耳鳴,肝火內擾,肝失條達,
心神不寧則急躁易怒,心煩不眠或
多夢;肝火郁於經絡則脅肋灼熱疼痛;
熱盛傷津則口苦咽干,
便秘,尿短黃;
肝火灼傷脈絡,血熱妄行則
衄血。本證為肝之實熱證,故舌紅苔黃,脈弦數。
頭暈脹痛,痛如刀劈,面紅目赤,
口苦口乾,急躁易怒,耳鳴如潮,甚或突發耳聾,
失眠,惡夢紛紜,或脅肋灼痛,
吐血、衄血,小便短黃,
大便秘結,舌紅苔黃,脈弦數。
2.
耳針:取肝區、膽區、
內耳區、皮質區,每次2~3穴,中等刺激。
3.放血:取
太沖、關沖、中沖等穴,點刺出血,每日1次。
1.調情志,慎起居,保持心情舒暢,避免精神刺激。
2.環境宜清靜,光線不宜過強。
3.吐血時要卧床休息,並給予靜脈輸液等支持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