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倫理思想
先秦倫理思想
這一時期是中國倫理思想的產生和奠基時期。奴隸主貴族,尤其是後來出現的地主階級和小生產的各種思想代表,圍繞著如何對待宗法等級制度等問題,提出了各種倫理學的概念、範疇、命題和理論,對道德本源、道德規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探討。
形成和發展公元前21世紀,中國已進入了以氏族宗法等級製為特點的奴隸制社會。為了維護奴隸制的宗法關係,奴隸主貴族逐步認識到道德的重要作用。殷代甲骨文中已有“德”字出現,其中包含有道德和品質的含義。《尚書·盤庚篇》中也記載了商王盤庚關於“式敷民德”、“施實德於民”的講話。西周初期的統治者,總結了夏、商興亡的歷史教訓,提出了“以德受命”、“以德配天”的思想,為自己的統治製造理論根據。在周公姬旦的許多談話、命令里都貫串著倫理思想。他認為,“德”是由天所命的,商朝滅亡是因為“惟天不畀,不明厥德”,而周代興起也是因為“上帝”和“皇天”給他們以德。他總結了一套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為主要內容的道德規範,認為這是由上帝賜予民眾的行為規範。他還特彆強調統治者本人要恭敬畏懼,無逸節性,作出道德榜樣,以便上行下效,保持西周統治秩序的穩定。
隨著中國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轉變,封建地主階級和勞動人民的倫理思想也在批判和改造奴隸主貴族倫理思想的鬥爭中發展起來,推動了中國古代倫理思想的發展和繁榮。孔子始創的儒家倫理思想,既集奴隸主階級倫理思想之大成,又開創了以後地主階級倫理思想的先河。孔子不僅在道德的起源和本質、道德修養和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較前人更為系統的理論,而且建立了一套以“仁”為核心的道德規範體系。孔子的後繼者孟子、荀子以及<大學>、<中庸>等書的作者,繼承和發展了孔子的儒家倫理思想,使之更符合封建地主階級長遠的和根本的利益。
比孔子稍晚的墨子代表平民和小生產者的利益,批判和改造了儒家宣揚的“親親”等道德觀念。他所首倡的墨家倫理思想,提倡不分親疏尊卑的“兼愛”原則,並以利人作為道德評價的標準,要求人們“交相利”,希望“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墨子還主張“合其志功而觀焉”,即從動機和效果兩個方面評價人們的道德行為。墨家的倫理思想具有一定的功利主義傾向,削弱和淡化了宗法等級關係,具有進步意義。但墨子“尊天”“明鬼”等思想,帶有某種迷信色彩。後期墨家擺脫了墨子的迷信觀念,用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分析一些道德問題,繼承發展了墨子的兼愛和重視功利的傳統,提倡“損己而益所為”的犧牲精神。這些思想在中國倫理思想史上放射著異彩。
道家倫理思想也是先秦時期影響較大的倫理思想之一。道家倫理思想中,以楊朱為代表的利己主義倫理思想,主張“貴己”、“重生”。稷下學宮中的一些倫理思想,也屬於道家的範圍,它們一方面主張禁攻寢兵,情慾寡淺;另一方面又重視仁、義、禮、樂。道家倫理思想中最有代表性、影響最大的是老子、莊子。他們激烈地抨擊儒家所主張的仁義道德,認為“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他們主張取消道德之“名”,人們應該回復到最理想的道德境界,即渾沌蒙昧狀態。莊子提倡齊物我,齊是非,齊生死,由相對主義導致道德虛無主義。
法家是與儒、墨、道諸家對立的又一學派,它的倫理思想在先秦佔有特殊的地位。法家的前驅管仲及其後學認為,人類普遍具有趨利避害、樂欲憂惡的本性,對人民要進行禮義教化。他們主張禮、法並用,維護封建等級制度。法家的主要代表商鞅和韓非認為人性都是利己的,這種本性無法改變,也無須改變。他們主張“不務德而務法”,把孝悌等道德規範看成是危害國家的“虱”。法家倫理思想反映了地主階級激進派的利益,他們強調法治,否定道德作用的思想,雖然在一定時期內打擊了宗法制度,具有進步意義,然而從倫理思想的發展的總趨勢上看,卻是一種倒退。
先秦思想家們所探討的倫理問題以及在中國倫理思想發展史上的貢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認識並重視道德的社會作用。春秋時期,人們已經區分了“天道”與“人道”,認識到在人之道中,最重要的就是道德。鄭國的子產說:“德,國家之基也”(《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晉國大夫伯宗認為:“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左傳·宣公十五年》)。儒家則把道德看作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墨家也強調“天下莫貴於義”,主張用道德說教的方法匡時救民。
②從不同方面尋找道德的來源。春秋時期的多數思想家仍然相通道德起源於天命。但也有人認為,善惡同智愚、美醜一樣,決定於地和水。特別是有人看到了道德與社會經濟狀況的關係,晉國的韓獻子說:“國饒,則民驕佚”(《左傳·成公六年》),申叔時認為“民生厚而德正”。管仲則明確肯定了社會經濟水平對道德的制約作用。
戰國時期,對道德本源問題的討論繼續深入。道家將其所提出的自然無為的“道”,看作是道德的根源,否定道德決定於天命的看法。儒家的孟子認為,道德來自於人的本性,而人性本身是善的;荀子則認為人性本惡,為了改變惡的本性而產生了道德。這兩種觀點看起來相反,其實都是以抽象的人性作為道德的本源。孟子承認惡是後天沾染的,荀子則認為善是後天學習得來的,分別從不同側面肯定了客觀環境對道德的影響。
③注重道德原則和規範的提煉。在先秦倫理思想中,已孕育著漢代以後中國封建統治者所推崇的忠、孝、仁、愛、信、義等道德規範。但不同的倫理思想派別和思想家,對這些規範所強調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一般說來,比較保守的思想家強調孝親,竭力維護以血緣關係為特徵的宗法制度;進步思想家們則比較重視“忠”,要求人們忠於新興的地主階級的國家。
④開始了義利之辯的探討。先秦時期的許多思想家都譴責那些顧利不顧義的行為,但是他們並不諱言利,只是主張重義輕利,晏嬰指出:“利不可強,思義為愈”(《春秋左傳注·昭公十年》)。對待人慾,他們既不主張縱慾,也不主張禁慾,而是要求統治者“與眾同欲”。但也有一些思想家主張重利輕義,甚至主張為利棄義。一般說來,儒家重義,墨家重利,並把“中萬民之利”作為評價人們行為的標準,法家講利而不講義,道家既否定利又否定義。
⑤強調道德修養和道德教育。這是中國傳統倫理思想的特色,在先秦時期,突出地表現在儒家倫理思想中。孔子提出了一系列道德修養和道德教育的原則和方法,孟子和荀子從不同角度加以發展,並使之系統化。孟子強調向內用功夫,要求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動性,以恢復、保持和擴充先天的善性;荀子提倡“注錯習俗”,強調後天的“積靡”,最後達到“化性起偽”;《大學》一書用“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原則,綜合了孟荀的方法。儒家強調道德修養和道德教育,其目的在於為封建地主階級培養“聖賢”,即樹立封建地主階級的道德榜樣和維護者。
先秦倫理思想是中國古代倫理思想的一個高峰,它不僅為後來中國封建社會倫理思想的統一和發展打下了基礎,而且對當時和漢代以後中國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