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寶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寶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寶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處級。市衛健委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國民健康規劃。擬訂規範性文件,執行國家、省衛生健康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編製和實施。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負責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提出全市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訂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促進醫療與旅遊、體育、食品和網際網路等行業深度融合。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生產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六)負責監督並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的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七)負責制訂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准入標準。制訂並實施全市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貫徹落實計劃生育政策,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基層衛生健康機構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和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國家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和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組織衛生健康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二)承擔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觀指導,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保健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負責在寶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與原市衛計局相比,市衛健委職能有了四大轉變。一是更加註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註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註重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與相關單位的職責分工
1.與市發改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健委負責開展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完善全市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改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全市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健委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寶雞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健委負責全市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國家國境衛生檢疫監測傳染病目錄,市衛健委與寶雞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健委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衛健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健委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健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健委、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綜合協調、督促督辦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監管的相關協調工作;協調組織政風行風熱線活動;領導機關工會負責交友幫扶、勞動競賽、勞模評選推薦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目標責任考核、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協調組織護士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技人員資格考試、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與機關黨委共同負責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銜接老科協相關工作。
(三)改革與規劃發展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開展醫改工作及相關信息監測、評估和績效考核;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協調推進機關和直屬單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加強衛生健康工作的政策研究,承擔重大衛生健康政策課題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縣(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製和實施;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醫療裝備發展應用及裝備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衛生計生信息統計中心做好信息化建設、衛生健康數據統計等工作。
(四)疾控與職業健康科。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負責寄生蟲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統籌協調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疾病監測和預警預測,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工作;負責疾病防控知識普及與相關健康教育宣傳工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定期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評估報告
(五)醫政醫管科。擬訂並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與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政策措施,負責醫療機構第三方社會評價工作,執行國家、省相關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市、縣兩級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與管理,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指導醫聯體(城市緊密型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和遠程會診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臨床實驗室管理,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醫療廣告審查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協調組織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負責醫師、護士註冊管理;指導醫療機構做好醫療廢物處置管理;負責制訂醫療事故和計劃生育手術技術鑒定管理制度,協調、指導、監督醫療事故的處理;負責優化和改善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落實重大活動及特殊任務的醫療保障;牽頭組織醫療援藏和蘇陝交流等醫療援助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繼續教育工作;牽頭協調並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六)基層衛生健康科(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標準、規劃、措施;指導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等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服務能力評價和鄉村醫生管理及補充招聘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簽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健康政策的落實;開展基層衛生健康適宜技術培訓,組織面向基層的定向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招聘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科醫生培養,加強基層衛生健康隊伍建設,參與基層衛生健康綜合改革、醫聯體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七)衛生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統籌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編製專項預案;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抓好衛生健康軍民融合雙擁工作;指導院前急救體系及綠色生命通道建設等工作。衛生應急辦公室與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八)科教與宣傳科。制訂並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級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科研基地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創佳評差工作,制訂衛生健康社會宣傳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建設和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負責媒體聯絡、輿情監測、研判和處置,開展網際網路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衛健系統內部健康教育宣傳及控煙工作;協調指導市健康教育宣傳中心負責衛生健康領域健康教育大型主題活動和整體宣傳任務,指導市衛生計生信息統計中心做好網站網路宣傳工作。
(九)綜合監督與法規科。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計劃生育的監督管理,制訂並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措施,承擔飲用水安全與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和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執行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制訂並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參與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關產品現場核備,協調落實國民營養計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地方性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一網通辦”和信用體系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處罰事項的聽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機關學法用法工作。
(十)葯政科。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執行藥品法典和基本藥物目錄;指導醫院葯事管理,推進醫院總藥師制度,開展臨床處方葯點評、抗生素使用強度監測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藥品價格和市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參與開展藥品、醫用耗材供應機制改革,組織開展中標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擬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
(十一)老齡健康科。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並實施醫養結合的制度、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協調推進老年長期護理、日間照料和老年康復、慢性病防治保健知識宣傳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和優待工作,協同推動老年人文化體育教育活動開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婦幼健康科。擬訂並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保健機構評審評價;負責幼婦公共衛生項目、優生促進工程和母親健康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生育全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影響婦女兒童健康和導致出生缺陷危險因素的干預措施;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組織指導病殘兒童的醫學鑒定工作;負責優生促進工程和母親健康工程相關工作。
(十三)人口與家庭發展科。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等方面的政策建議,擬訂完善生育、流動人口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計劃生育基層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出生人口監測預警和評估研判,承擔人口形勢、人口流動和家庭發展狀況的監測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幸福家庭創建等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愛相關政策制度;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負責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協調推進人口實名登記,指導做好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市衛生計生健康教育宣傳中心做好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工作,指導市計生協會做好與計劃生育相關聯的人口、家庭發展相關工作任務。
(十四)健康促進科。擬訂並實施全市健康促進與教育和愛國衛生工作規劃、標準、規範;牽頭負責社會層面的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及控煙工作,協同推進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城市(縣城、鎮村、單位)創建、健康城市建設和社會衛生整體評價等工作;擬訂並實施健康寶雞建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評估辦法,組織開展健康寶雞建設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脫貧攻堅期間,健康扶貧工作繼續由委健康扶貧辦公室負責,待脫貧攻堅戰結束后,再交由健康促進科牽頭負責;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財務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經濟政策研究;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資金監管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並實行項目庫管理,協調項目申報、立項、監督等工作;組織落實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管理規範,負責衛生健康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和省、市級專項資金的分配、監管和預算績效管理;擬訂全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政策並實施配置許可,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
(十六)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直屬機構和委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領導和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與人事教育科共同負責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 寶雞市中醫藥管理局
● 寶雞市醫院管理局
● 寶雞市幹部保健處
● 寶雞市衛生計生信息統計中心
● 寶雞市衛生計生健康教育宣傳中心
● 寶雞市計生協會
● 寶雞市中心醫院
● 寶雞市中醫醫院
● 寶雞市人民醫院
● 寶雞市婦幼保健院
● 寶雞市康復醫院
● 寶雞市口腔醫院
● 寶雞市衛生監督所
● 寶雞市疾控中心
● 寶雞市中心血站
● 寶雞市第三醫院

現任領導


寶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李宏發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獲得2020年陝西省五一勞動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