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財政局
政府工作部門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建議;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財稅政策的建議。
孫竹祥為曲靖市財政局局長。
(一)擬訂全市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等監督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製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擬訂地方財政體制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按分工負責地方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組織起草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的調整方案,提出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建議。擬訂財稅改革方案,提出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職責,提出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債務結構調整建議,指導和監督縣(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運行風險。
(七)按規定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編製行政事業單位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市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動。審核並匯總編製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的建議。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審核並匯總編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政府會計制度改革。
(十一)完成省財政廳、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上述職責,曲靖市財政局機關設20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辦、機要、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檔案、接待聯絡、辦公自動化、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統戰、財政年鑒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研究擬訂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監管住房公積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等收入政策;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等政府性基金,負責財源建設工作。
(三)法制稅政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其他部門擬訂的規範性文件中涉及財政的條款;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審核辦理市級國家賠償費用事項;承擔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參與研究地方稅收發展戰略,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地方稅收政策落實方案,審核規範性文件中涉及稅收政策問題的條款;負責調查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工作;按照規定辦理有關稅收減免、退返等事項;承擔財政政策研究工作;組織和管理政策性課題研究。
(四)預算科
貫徹執行中央、省的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政府性債務管理等政策規定,並擬訂本地有關管理制度、辦法;承擔省對曲靖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市對縣(市)區轉移支付方案,辦理市對省、市對縣(市)區財政結算;分析、預測、報告全市財政經濟運行情況並研究提出有關建議;參與研究全市收入分配政策;匯總編製全市及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編製市本級預算調整草案;承擔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部門預算基礎信息庫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複、調整工作;負責財政預算指標管理、政府性債務統計管理、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基層政權建設項目資金申報管理、退稅審核等有關工作。
(五)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資金調度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管理總會計核算、財政資金專戶集中會計核算、預算外專戶集中會計核算,承擔國庫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財稅庫銀聯網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擬訂行政、政法和外事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辦理駐曲武警部隊等有關經費事項。
(七)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學、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承擔《事業單位財務通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擬訂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單位)經費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八)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國土資源、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審核和執行市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糧食儲備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九)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財政支農政策、有關行業事業財務管理制度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宣傳財政農業政策,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農民補貼“一折通”平台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
承擔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負責編製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管;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等。
(十一)企業科
承擔工業、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監督執行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辦理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編審工作,研究擬訂市級財政支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負責融資擔保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企業項目推進、申報等工作。
(十二)外經金融科
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國際財經合作事項,負責管理地方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指標審批、核銷手續。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管,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經營績效評價,制定有關監管制度;研究地方金融企業有關財稅政策;按照規定管理財政貼息、補貼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中央專項借款管理;按照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負責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支持村鎮銀行等地方性金融機構發展;參與整頓和規範全市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加強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地方金融資源優化配置,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
(十三)會計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擬訂會計管理辦法,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擬訂和實施會計人才培養規劃,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核發與監管,管理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聯繫曲靖市會計學會、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和珠算協會的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科
擬訂全市財政監督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市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廉政建設有關工作等。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科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有關工作,管理政府採購網站;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擬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監督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運行;承擔審批市級政府採購有關工作;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和資金的支付;依法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依法受理縣級政府採購行政複議事項;依法調查處理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十六)績效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財政支出績效管理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制定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本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財政支出項目預算編製、執行、監督、評價過程中對市級部門上報的年度財政支出項目進行績效目標審核,根據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績效評價。
(十七)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辦法,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建立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價體系,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優化資產配置政策和配置標準,承擔市級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有關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處置、出租、出借和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
(十八)科技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有關規則和標準,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九)曲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編製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項目前期調研準備工作和項目申報工作,建立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編製上報年度項目計劃;提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立項及市級資金安排建議;審批各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初步設計;負責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計工作;監管中央、省級、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辦理上級和本級財政資金撥借;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驗收;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工作。
(二十)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的機構編製、人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擬訂教育培訓有關工作制度,組織指導財政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辦理機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有關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聯繫曲靖財經學校的工作。
機關黨委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曲靖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制定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實施辦法,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的監督管理,審核市級部門(單位)政府非稅收入年度收入預算,承擔市級政府非稅收入的核算和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統計分析工作等。
曲靖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曲靖市政府採購辦公室
負責執行政府採購政策,了解市場動態,制定招標文件,發布政府採購信息;負責市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政府採購日常工作,按照年度採購目錄,依法實施各項採購;負責組織技術專家小組對政府採購項目進行技術論證、諮詢和評標;負責招標投標及採購款項支付等具體工作。
孫竹祥為曲靖市財政局局長。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