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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厥證

熱厥證

熱厥證,是陽氣獨亢、熱邪深入而致陽氣鬱結,不能通達於四肢所致的病症。臨床表現為四肢雖冷,而胸腹捫之灼手,或見揚手擲腳,惡寒口渴,煩躁不寧,甚或神昏譫語,小便赤澀,目合而赤脈灌睛,脈沉滑實有力,舌黃苔燥,或舌焦黑甚起刺等症,一般用白虎湯達熱出表,使之熱去厥回。

簡介


中醫學中“厥”的含義有二:一為昏厥,指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一為厥逆,亦稱厥冷,系四肢清冷不溫,即肢厥。《傷寒論》第337條云:“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厥逆又分寒厥熱厥。《 素問·厥論》首先提出“熱厥”一詞,“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張仲景論及了外感病陽明實熱內結致厥。

辨證要點


傷寒是泛指感受外邪。一二日至四五日說明病程的大概日數,不能看作固定日期。雖為約略之詞,然則已發病數日可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后必厥"是論述熱厥的發病特徵及其機理。熱厥的形成,主要是熱邪深伏,陽氣內郁,以致陰陽之氣不相順接,陽氣不能外達四肢而出現手足厥冷。因此肢厥的同時,必有其他里熱證象的存在。本條僅以發熱為例,用作辨證的依據,故曰:"厥者必發熱"。也就是四肢雖厥而身體卻發熱。進一步提出"前熱者后必厥",則論證厥與熱的因果關係,說明熱厥的證候特點是發熱在前,手足厥冷在後,厥由熱所引起,故為真熱假寒之證。
"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是言肢厥有輕重之分,熱郁有甚微之別,熱邪伏郁愈重,則四肢厥冷愈甚,熱郁較輕則四肢厥冷亦輕。因而可從四肢厥冷程度的微甚推斷里熱的輕重。
"厥應下之",是申言熱厥治療大法,下之應包括清泄、清解等法再內,而不是專指攻下之法。熱厥因陽明腑實所致者,治宜攻下;因無形邪熱內郁者,治宜清泄。若非熱厥,則不在此例。熱邪深伏又無表證,故不可發汗,如果誤發其汗,勢必劫奪津液,傷津助熱,熱邪更熾,火熱上炎,則可發生口傷爛赤等變證。本條敘述簡略,對於熱厥的診斷,除肢厥與發熱外,臨床尚須結合口燥、二便苔黃脈象等表現加以分析判斷。

臨床特徵


胃脘部痞塞,滿悶不舒,但按之柔軟,不拒按,無外形脹急。胸中煩熱口乾且苦,小便短赤。舌質紅,苔薄黃,脈數,寸關部之脈浮盛。

病體淵源


中醫病機:熱厥證多由傷寒之那在表而誤用下法,使熱邪傳入;或不因誤治,表病傳里;或由於素體陽盛,過食辛辣厚味,聚而生熱;致使無形之邪熱聚於心下,氣機痞塞不通而成。病變部位在胃脘,屬於陽熱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