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望顏
曾望顏
清道光二年(1822)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遷御史。道光十五年(1835),條奏整飭科場凡14事,皆被朝廷採納。遷給事中,再遷光祿寺少卿。道光帝以“望顏遇事敢言”,曾給予褒勉,調太常寺少卿。十六年(1836)升順天府尹,為治理京畿出力頗多。二十年(1840)出任福建布政使。時鴉片戰爭爆發,他奏請朝廷封關禁海、斷絕與外國的貿易往來,受到林則徐的駁斥。
曾望顏
曾望顏
二十三年(1843)戶部銀庫虧帑事發,曾奉命回京以御史身份查處。在查清虧空數額后,他未事張揚,著管庫官員分攤償還,既追回了銀庫虧欠,又保住了戶部屬吏的面子,受到僚友們的好評。咸豐三年(1853),曾以五品京堂候補,補通政使司參議。咸豐六年(1856)復授順天府尹。未幾,即同年臘月二十六日(1857年1月21日),擢陝西巡撫。由五品參議、府尹一躍晉陞為總攬一省軍事、財政、吏治、刑獄的地方政府最高長官,曾望顏對朝廷感激不已,決心恪盡職守,以報皇恩。當時,清廷正全力征討太平天國和捻軍等農民起義武裝,巨額的軍費全由北方各省分攤,陝西乃“財賦之邦”,每年負擔的各種軍賦餉銀高達數百萬兩。然而曾到任時,藩庫空虛,並無存銀。為了完成朝廷徵調餉銀的指令,曾除加重田賦、推行捐輸外,又仿照外省徵收厘金的辦法,於咸豐八年二月(1858年3月)在省城西安設立厘金總局,分坐厘和行厘兩種,向坐賈和行商徵收厘金。一年下來,僅厘金和捐輸兩項,就能收銀百萬兩以上,按時足額完成了京餉和協餉的解送,受到朝廷的讚揚。
曾望顏
曾望顏
此後,曾還在咸豐八年六月(1858年7月)、十二月(1859年1月),遵照清廷諭示,先後對不按章抽厘、縱容門丁差役借端勒索民財的興平知縣王弼和經管糧倉任意盤剝、私賣圖利的榆林府照磨鄧用元,以及榆林知府何鯤等均嚴行審訊,並按律予以懲辦。咸豐九年十月初四(1859年10月29日),曾調署四川總督,與川、滇、黔農民起義軍作戰經年,“諸路雖有斬獲,而滇匪勢日熾”(《清史稿·曾望顏傳》),清廷下詔斥其無能“制賊”;接著又被人蔘劾,謂其“任性妄為”、“縱子干預”、“不能約束子弟仆隸”,於咸豐十年(1860)被解職。兩年之後,同治帝登基,召曾回京,以四品京堂候補。同治四年(1865),
又被召入京授內閣侍讀學士。后以年老辭官歸粵,同治九年(1870年)卒於城南里第,年八十有一。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曾望顏自福建解職返鄉,倡議並捐資重建了香山鐵城西山仁壽寺(今石岐西山寺)。除重建碑文及“西山第一峰”山門外,他還為該寺題寫了楹聯:山小豈無雲出岫,台高還有樹參天。曾望顏曾在此處攻讀詩書,而後入仕,雖數經沉浮,終不改雄心,此聯即為其明志之作。
曾望顏一生剛正嚴毅,鐵骨錚錚,知而無不為,時稱為“曾鐵面”。時任戶部尚書英和、吏部侍郎湯金釗為之評曰:“此必能自立,不肯苟徇流俗者”。道光十五年(1835年),曾望顏所上奏的整飭科場十四條為道光帝所採納,而得任光祿寺少卿、太常寺少卿等職。其任京卿時,“遇事敢言、指陳曉暢”,而深得道光等帝所器重;而身處地方,則是赤心向公,勵精圖治,更是為地方百姓所擁戴。
咸豐六年十二月(1856年),曾望顏被任命為陝西巡撫,以救弊補偏為急務。至咸豐九年(1859年)轉署四川總督,其在陝兩年,整頓戎政,實行保甲,修築寨堡,擒治流匪,社會民生得以穩定;又以“漢、回皆國家赤子,只分曲直,何分彼此治之”,化解漢、回訴訟紛爭,並斬殺漢人巨惡,回人皆謂:“自林文忠后僅見此人,我雖與漢人世仇,但曾撫軍在,不可生事負恩德”,民族關係遂逐漸平和。及至光緒六年(1880年),甘陝總督左宗棠以曾望顏在陝兩年政績卓著、陝民感慕而奏准在國史館為其立傳,並建立專祠,以供後人仰止。
曾望顏以清正廉明自持,“勤於官事,校簿書恆至夜分,服飾一如秀才時”。其數次被貶,乃因“性過剛,故不合時宜”。其中年後作有一聯“立腳怕隨流俗轉,留心學到古人難”流傳至今,實為其從政數十年之最佳寫照。
道光年間,是中國及其民眾由封閉狹隘逐漸走向豁然自由的關鍵性年代。在那個年代,中華數千年的本土文化與西方外來的科技文明進行了最直接最全面的碰撞和交鋒,新或舊、取或舍、破或立乃至放或禁,都成為爭論的焦點。在這些爭論中,曾望顏站在了保守的一邊,一肩擔道義,一手著文章,為維護中華本土文化及統治的相對純粹而勉力相爭。
道光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1838年5月15日),吏科給事中陶士霖上《奏請敕將囤販吸食鴉片之犯議加重典以除積弊而保民生折》一摺奏請查禁鴉片,認為“非議以重刑不能挽此積重之習”,“將囤販、吸食鴉片各條例從重議加罪名”。這是鴉片嚴禁論的首發者。至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初十日,鴻臚寺卿黃爵滋向道光帝呈進了著名的《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折》,陳述鴉片的流毒禍害,反對弛禁,主張嚴禁,並“重治吸食”。道光帝當天即諭令盛京、吉林、黑龍江將軍及全國各省督撫,對黃爵滋所奏“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具奏”,從而展開了一場全國性的禁煙大討論,也把鴉片戰爭前的全國禁煙運動推向了最高潮。道光十九年五月初五日(1839年6月15日),道光皇帝批准頒布了由軍機大臣、大學士敬敏等會議草擬的《嚴禁鴉片章程》,嚴禁鴉片從此成為清政府的最高決策,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
可以說,將嚴禁鴉片以最高決策的形式規定下來,全國範圍內高壓遏制鴉片的流毒,不失為清朝統治者的一種英明手段。但是,如果因為嚴禁鴉片而閉關絕市,則是一種因噎廢食的做法。因此,在鴉片嚴禁派內部又出現了閉關禁海絕市和保護合法貿易之間的爭論,其中最突出者為曾望顏和林則徐的“御前之爭”。
林則徐(1785-1850),字少穆,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嘉慶十六年(1811年)中進士,選庶吉士,三年後散館授職編修,在長達數十年的宦海生涯中,他做過浙江道員,江蘇巡撫等官。他關心社群民生,刻苦自恃,銳志興利除弊,一時賢名滿天下。
由《香山明清檔案輯錄》有關史料可知,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840年1月15日),曾望顏呈上了關於奏請封關禁海並將澳夷互市貨物定以限制的條陳,提出“制夷要策首在封關”,且“封關之後海禁宜嚴”,“除口內往來船隻不禁外,其餘大小民船,概令不準出海,即素以捕魚為生者,亦止許在附近海內捕取”,所有對外貿易均應斷絕,“無論何國,不準通商”。清廷將此奏摺下發廣東大吏議奏。道光二十年三月二十六日(1840年4月27日),林則徐聯同廣東巡撫怡良、水師提督關天培等人上了著名的《複議曾望顏條陳封關禁海事宜折》,奏駁曾望卿的主張:首先要區別對待對外貿易,不宜“概斷各國貿易”,應“以夷治夷”,“使其相間相睽,以彼此之離心,各輸忱而內向。”其次,“惟是大海茫茫,四通八達,鴉片斷與不斷,轉不在乎關之封與不封。”最後,禁絕出海也是不明智的,“緣廣東民人,以海面為生者,尤倍於陸地,故有‘漁七耕三’之說,又有‘三山六海’之謠,若一概不準其出洋,其勢即不可以終日。”在這本奏摺上,林則徐嚴禁鴉片並保護合法貿易的思想表露無遺,對曾望顏封關禁海這一主張進行了毫無保留的批駁。然而,隨著虎門銷煙后中英關係的日趨緊張,道光帝最終下令完全斷絕了中英貿易,而後鴉片戰爭接踵而來,中國再次坐失扭轉局勢繼而奮起之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