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撲嗎啡
中樞性催吐葯
阿撲嗎啡(apomorphine)是一種白色至淡灰色粉末的化學品,別名阿朴嗎啡;去水嗎啡;縮水嗎啡;Apomorphinum,分子式C17H17NO2,分子量267.32200,熔點為195ºC(decomposes),沸點為473.4ºCat760mmHg。
英文別名:5,7,4'-trihydroxyflavone;
apigenol;
Versuline;
Versulin;
CHAMOMILE;
APOMORPHINE;
2’,2’-Dicyclohexyl-2’-hydroxy-2-ethylpyridine;
4',5,7-trihydroxyflavone;
4H-Dibenzo[de,g]quinoline-10,11-diol,5,6,6a,7-tetrahydro-6-methyl-,(R)-;
apigenine;
Pelargidenone;
apormorphine;
神經系統藥物>抗帕金森病葯>作用於多巴胺能受體的藥物
阿朴嗎阿朴嗎啡是一種強效DA-受體激動劑。早在19世紀晚期,就開始用於催吐和治療多種精神病,1951年試用於治療帕金森病,20世紀70年代進一步證實其治療帕金森病的作用,然而,因其會引起嚴重的噁心、嘔吐以及其他副作用而限制了它的臨床應用。多潘立酮能減輕或者消除阿朴嗎啡的許多不良反應,它的問世促進了阿朴嗎啡在臨床上的應用。阿朴嗎啡在15min或更短時間內可逆轉帕金森病的癥狀。皮下注射后,可改善癥狀60~90min。阿撲嗎啡系嗎啡衍生物,是一種部分合成的強效中樞性催吐葯,其結構與多巴胺相似,能直接刺激延腦的催吐化學感受區,反射性興奮嘔吐中樞,產生強烈的催吐作用。運用可增加阿撲嗎啡的催吐作用。此外,阿撲嗎啡尚保留有嗎啡的某些藥理性質,如有輕微的鎮痛作用和呼吸抑制作用。
1.皮下注射:用於催吐時,用藥后成人於5~10min起效,小兒於1~2min起效,作用時間可持續60min;用於帕金森病時,5~25min起效,在5~30min內血葯濃度達到峰值,單次給葯作用時間可持續29~90min,多次給葯作用時間可持續40min~2.5h,生物利用度約為100%;
2.舌下給葯:25~30min起效,平均達峰時間為61.1min,作用時間可持續61~128min,生物利用度為6%~18%;
3.經鼻給葯:5~15min起效,達峰時間為4~9min,作用時可持續26~90min,生物利用度約為1%;
4.直腸給葯:14~60min起效,達峰時間為16~128min,作用時間可持續156min,生物利用度為15%~40%;
5.靜脈滴註:作用時間可持續25~45min;
6.口服給葯:阿撲嗎啡口服吸收差,生物利用度為1.7%。口服劑量必須是腸道外用藥劑量的10~20倍才能獲得相同的臨床療效。阿撲嗎啡體內總蛋白結合率大於99.9,分佈容積1.4~1.9L/kg,穩態表觀分佈容積為1.6L/kg,半衰期為41~45min。在肝臟代謝,其代謝產物為無活性的葡萄糖醛酸結合物和無活性的硫酸鹽,總體清除率為每分鐘40~75ml/kg,主要以代謝物形式隨尿排泄,是否可經乳汁排泄尚存在爭議。
1.心力衰竭或有心衰先兆者。
2.腐蝕性中毒者。
3.張口反射抑制患者。
4.醉酒狀態明顯者。
5.阿片、巴比妥類或其他中樞神經抑製藥所導致的麻痹狀態。
6.有癲癇發作先兆者。
7.休克前期。
8.士的寧中毒者(因阿撲嗎啡可加重士的寧中毒的程度)。
9.已有昏迷或嚴重呼吸抑制者。
10.開放型肺結核。
11.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患者。
12.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變者。
1.(1)兒童(因兒童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2)老年衰弱患者,因老年衰弱患者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3)過度疲勞的患者;(4)有噁心和嘔吐傾向的患者。
2.只有在不宜洗胃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催吐劑。
3.用藥期間可出現血清催乳素濃度降低。
4.在應用阿撲嗎啡時應監測患者的心血管功能。
1.(1)阿撲嗎啡既可刺激又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可出現持續的嘔吐、呼吸抑制、呼吸急促、急性循環衰竭、昏迷甚至死亡;(2)治療劑量內可出現如下不良反應: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噁心、嘔吐、面色蒼白、直立性低血壓、多汗、運動徐緩、震顫不安、欣快,其他自主神經功能失調表現也較常見,持續時間5~10min;警覺性改變癥狀(如打呵欠、鎮靜、嗜睡等)持續時間10~20min的;精神癥狀(如頭暈目眩、憂鬱、疲倦等),持續時間45~60min。其中嗜睡很常見,但是一些患者也可出現欣快感、煩躁不安和震顫;(3)另有報道,應用阿撲嗎啡可出現頭痛、嚴重的意識模糊、幻視、急性精神病以及嚴重的運動障礙。
2.血液系統:可出現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4.消化系統:因阿撲嗎啡能直接刺激延腦的催吐化學感受區而致噁心和嘔吐,用量過大可引起持續性嘔吐,而持續性嘔吐可致代謝紊亂。此外,阿撲嗎啡還可引起口腔炎和味覺失常等。
5.泌尿生殖系統:(1)口服阿撲嗎啡治療帕金森病時,大劑量(高達每天1.4g)會導致可逆的、劑量依賴的尿毒症和氮質血症;(2)阿撲嗎啡還可引起陰莖勃起,此作用被認為是刺激中樞D2型多巴胺受體的結果。
6.呼吸系統:阿撲嗎啡治療劑量可導致呼吸急促和呼吸抑制。
7.皮膚:有報道許多接受連續皮下注射阿撲嗎啡治療的患者都出現了包括瘙癢、紅色皮下結節等的皮膚局部反應,這種小結節的活檢顯示錶皮下水腫、輕微的真皮血管周圍炎和伴嗜酸粒細胞伸入皮下脂肪的斑塊狀炎症。也有報道出現接觸性皮炎者。
8.鼻部:阿撲嗎啡氣霧劑經鼻吸入給葯時,可出現一過性的鼻塞或燒灼感。
9.耐藥性:有報道長期用藥時,患者可對阿撲嗎啡的作用產生耐受。
阿撲嗎啡每次0.5~2mg,皮下注射,作用維持1~2h。極量每次5mg。
與其它藥物的相互作用
1.阿撲嗎啡的化學結構與多巴胺相似,與左旋多巴合用時可提高抗震顫麻痹作用。
2.恩他卡朋為一種兒茶酚-氧位-甲基轉移酶(COMT)抑製劑,而阿撲嗎啡已知由兒茶酚-O-甲基轉移酶(COMT)代謝,兩者合用時可使發生心動過速、高血壓和心律失常的風險增加,故聯用時應謹慎,並應監測心率和血壓。
3.托卡朋也是一種兒茶酚-氧位-甲基轉移酶(COMT)抑製劑,它可以影響依賴此途徑代謝的藥物的代謝。但托卡朋對阿撲嗎啡的葯動學的直接影響還不明確。在獲得進一步資料之前,對接受託卡朋治療的患者應用阿撲嗎啡時應考慮降低劑量。
4.納洛酮可對抗阿撲嗎啡的催吐作用及其對中樞神經系統與呼吸系統等的抑制作用。
5.如先期服用止吐葯,可降低阿撲嗎啡的催吐效應。
6.口服避孕藥可減弱阿撲嗎啡的鎮痛作用。
7.阿撲嗎啡與抑制中樞神經的吩噻嗪類鎮吐葯合用時,可導致嚴重的呼吸和循環抑制,產生不良反應或延長睡眠,故兩者不能合用。
8.半夏可抑制阿撲嗎啡的催吐作用。半夏中毒時時不宜應用阿撲嗎啡催吐,以避免加重中毒反應。
9連翹可拮抗阿撲嗎啡的催吐作用(因連翹可抑制延腦催吐感受區)。
10.荷包地不容根塊中的荷包牡丹鹼(商品名“痛可定”),可拮抗阿撲嗎啡的催吐作用。
阿撲嗎啡為強力催吐劑,催吐劇烈。注射后5~15min生效,先噁心,繼為腦缺血,面色蒼白,嘔吐。由於阿撲嗎啡有引起虛脫的危險,故僅用於誤食毒物以及不能施行洗胃的患者,促使毒物由胃排出。阿撲嗎啡為強效DA-受體激動劑。起初開始用於催吐和治療多種精神病。後來臨床應用治療震顫麻痹有一定作用,但因不良反應太多,臨床上限制阿撲嗎啡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