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衡
曹文衡
曹文衡,字鏡玉,號薇垣,唐之龍潭人(今唐河縣龍潭鎮曹庄村人)。
目錄
據乾隆《唐縣誌》記載:其祖父曹倫,為人謙和,教子有方,鄰里俱敬之。其父曹三俊,很年輕就出任靈壽知縣。父去世,便辭官回鄉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極亦逝。因文衡有功勛,皇上累贈其祖父、父親為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御史。曹幼年就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親,母親常氏含辛菇苦撫育其成人,並陪讀於瓦燈寒窗之下,盼其成為國家棟樑。當母親逝世時,其身穿孝服打著赤腳送殯,腳被刺破鮮血直流也全然不顧。其在《哭母文》中寫道:“……母誓九死,保兒一生,母咽萬苦,兒博一鳴……”深切懷念慈母的恩情。
曹儀容魁偉,長七尺有咫(合今1.82米),豐頰廣額,美髭髯,兩目炯若晨星。萬曆乙卯科(1615年)考中舉人,萬曆丙辰科(1616年)考中進士。歷任大理寺評事、東昌知府、兗州知府、東兗兵備副使、山東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等官職。著有《漢書評》、《小史論》、《撫吳疏草》等書。清代纂修明史時,在天啟和崇禎年間的《名臣錄》中,南陽郡惟曹一人。
曹為官清廉,剛正不阿,愛國愛民,從不為我,堪稱近古時期名副其實的官吏楷模。曹任東昌知府時(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任),正值孔友德領導白蓮教農民起義,東昌很多官員主張用兵剿殺造反者,曹很生氣地說:“此豈反者耶?不過良百姓為饑寒迫耳!”遂力主安撫的方針。當收效緩慢時,曹只得派助手左良玉將孔玉德擒殺。繼而他僅帶一名老吏,冒著生命危險,赤手到義軍駐地,講明自己的指導思想,勸他們解散回家,併發誓不予追究。義軍們被曹的真誠所感動,數萬人紛紛放下武器,流著熱淚跪拜在曹的周圍。此後,東昌便安定下來了。當兗州的義軍難以平息時,巡撫、巡按聯名上秦章,請求皇上調曹去治理。曹到兗州后,仍以東昌之法,兗州也很快安定了。朝廷在考核地方官員政績時,曹名列全國第一。於是,升任曹為東兗兵備副使。曹遂上秦章,請求皇上發國庫銀十萬兩,賑濟東兗饑民。按照大明吏律規定:道級以下的地方官員是沒有資格直接上奏章的。然而皇上因曹政績卓著,破例准奏,這在明代歷史中十分罕見。
曹任江南巡撫的第二年(1629)年,江南有些府、縣連續發生嚴重的水、旱災荒。曹在加強社會治安、打擊不法奸商、嚴懲魚肉百姓的官吏、竭盡全力救災的同時,還上了一道三千多字的名叫《條請蠲災疏》的奏章,再三請求皇上對災區百姓的賦稅,分別予以減、緩、免;對每年額外加派在江南百姓身上的四十餘萬兩餉銀,永久取消;並開倉賑濟饑民等,曹在奏章中寫道:“……目擊災傷,心切痛裂……今災傷處所,田廬盪掃,妻子仳離,已盡之肉之堪重剜,無髓之骨何能再敲?!緩一時之追逼,即緩一時之死亡。予一分之寬仁,即予一分之生路……”情詞懇切,感人肺腑,皇上准奏。遂使江南災區百姓在大災之年得以安養生息。大明政權剛建立,倭寇就開始危害東南沿海地區。嘉靖中期,倭寇越發猖獗,沿海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了極為慘重的損失。雖然明軍不斷抗倭,尤其抗倭名將戚繼光、俞大猷等,於嘉靖四十年(1561年),分別率領訓練有素的戚家軍和俞家軍,經過三年浴血奮戰,將絕大多數的倭寇予以殲滅。但逃亡到遠海島嶼上的餘孽,繼續危害沿海部分地區達60年之久。曹在江南巡撫任上,審時度勢,針對倭寇餘孽和陸地匪患兩害並存的混亂局面,給皇上上了一道長達數萬言的名叫《扶吳疏草》的奏章后,先坐鎮句容(今江蘇省句容縣城),把數縣中的土匪清剿乾淨,解除了後顧之憂;繼而於崇禎三年(1630年)冬,親自領兵,不畏驚濤駭浪,冒著霜雪,遠渡重洋,直搗倭寇巢穴,將寇首天皇(倭寇頭目的綽號)、大王等,一一戮殺,使持續了二百多年的倭患得以徹底剷除。曹的剿倭戰略可與孔明的“思惟北征,宜先入南”的伐魏戰略相比翼。在剿倭戰役中,因戰船上裝載的給養有限,於是,曹下令官兵同吃同住,任何人不準搞侈奢浪費,違者即刻嚴懲。其更是以身作則,每頓飯只許有一個好菜,如果有兩個好菜,便拒絕用膳。將士生了病,曹像對待兒女一樣,關懷備至。因此,在作戰時,萬眾一心,英勇殺敵,並迅速獲勝。當曹帶兵凱旋歸來時,崇明百姓們歡呼雀躍,夾道迎接。他們從未見過這樣大的官親自領兵剿倭,一致讚歎說:“二百年來僅見此牙纛(古代軍隊中用象牙裝飾竿子的大旗)按部之跡,公真可謂知兵矣哉。”將士們給曹修建祠堂,豎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請著名的大書法家、大畫家、曾任南京禮部尚書的董其昌,撰文畫像,將曹當神敬之。
在明立國后的二百六十餘年中,文官能建武功者,曹當首屈一者。故於崇禎四年(1631年)升任曹為兵部右侍郎。任命剛下達,皇上又派太監特召曹速入京都,在金殿平台賜座,詢句對付關外清軍方略,曹講了十策,受到皇上稱讚,賜白金二十兩和鞍馬及綢緞衣料等。時值清軍圍困遵化,戰事吃緊,而薊遼總督一職又空缺,吏部推薦數個人選,皇上俱不準,特命太監於崇禎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二更天,將手敕(皇帝親筆寫的詔書)送到曹家中,任命曹為薊遼總督。並授尚方寶劍,行京外天子之權。當時曹已就寢,起床接詔后,即刻星夜離京都赴任。皇上下旨,鳴炮為曹送行。皇上用任命宰相那樣的莊嚴儀式對曹委以重任,這在明史中,實乃少見。曹一到任,便飲血誓師,用酒肉犒賞將士,嚴懲違犯軍法者。有一道級運糧官,自恃官場有人庇護,多次運糧誤期,曹下令將其處斬。行刑時,運糧官大聲呼喊:“我有書”,拿出了相國某(此相國是明末的高級官員,而不是宰相。因洪武帝廢除宰相后,其子孫沿襲祖制,朝廷中一直沒有設宰相)和與曹同榜舉人某的講情書信,曹看后把書信扔到地上說:“我以國家安危為重,決不能徇私情。”遂將其斬首。於是,全軍上下,人人震驚,個個奮勇。曹更是身先士卒,披堅執銳,冒著矢石,親自擂鼓,指揮戰鬥。白天拚死防守,夜晚進行偷襲,與清軍在遵化城血戰了幾進幾齣,終獲全勝。在整個戰役過程中,凡險要之處,曹必身到、足到、口到,一絲不苟檢查督導。並把判斷出的敵方軍事動向,密報皇上,讓它城明軍及早防禦。致使清軍無隙可乘,罷兵而退,東北邊境得以稍安。
天啟年間,太監魏忠賢在朝專權,楊漣、左光斗等很多大臣得罪魏而遭慘禍,曹對魏非常痛恨。曹任東兗兵備副使時,各省追隨魏的死黨都在忙著籌款為魏建祠,稱頌功德。當他們讓曹捐款時,曹分文不捐。當祠堂興工上樑時,官吏們都去慶賀,惟曹不去。當魏的檀香木雕像站立在船頭上出京向南方巡遊時,巡撫、巡按、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知州、知縣等大小官員,皆依次擺香案跪拜,惟曹不拜。曹下屬的一名老吏,跪在地上哭著勸曹說:“人大這樣做,是要招來大禍的,還是隨大溜吧!”曹將他攙扶起來,笑著給他說:“你對我的愛護我很感激,可是,你要知道,我自從開始做官,就已經把身家性命交給皇上了,我只能跪拜皇上,縱然掉腦袋,也決不去跪拜一個太監。”說罷,進入公署內對夫人呂氏訣別說:“你多保重,把孩子們照看好,魏隨時就會讓錦衣衛來謀害我,我誓死保持自己潔凈的身軀。”崇禎登基后三個月,魏忠賢畏罪自殺,為魏籌款建祠的官員皆被誅之,惟曹不附權貴,受到皇上表彰,並賜御宴,以示殊榮。
皇上還特別指示吏部說:“曹是忠臣,此忠臣當大任之。”遂升曹為陝西按察使。然而山東父老挽留曹不讓離去,經皇上應允,改任曹為山東按察使。剛上任一個月,又升任曹為江西布政使。當皇上得知江南巡撫一職空缺時,便又指使吏部說:“非曹不可”。於是,曹的江西布政使未到任,遂於崇禎元年(1628年)九月二十日就任了江南巡撫之職,併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曹一年內連升了三次官,明史中尚無他例。
曹任薊遼總督時,皇上派太監鄧希詔當監軍。前任總督對監軍出城迎接,設宴款待,而曹不效仿。當曹的下屬們勸其照老規矩辦時,曹面帶怒色說:“在魏忠賢那樣專橫的太監面前我就不屈服,我能懼怕他個鄧希詔嗎?!”由此鄧對曹產生怨恨。進而相互上奏章達50疏指控對方。曹參鄧犯有“五罪”、“九奸”、“十六怒”,甚感出惡氣,而鄧越發惱恨。因二人一個是皇上的內待親信,一個是皇上器重的大臣,故皇上態度含糊,不予明斷。於是,曹便賭氣請求辭官回鄉養老。多次請求后,皇上無奈,只好許可。曹遂於崇禎五年(1632年)十月辭官還鄉,離任時,除把軍餉如數交給繼任總督傅宗龍之外,還將自己的傣祿全部捐給了邊關將士。
曹回到唐縣后,居住在城關大槐樹口南邊約80米外,其後花園有一眼吃水井,被人們稱之謂曹井。當時,地方上匪患嚴重,有股匪徒攻破了某鄉寨,燒殺搶劫。唐縣知縣因收受匪之賄賂,既不剿匪救民,又不上報匪情,曹因指責知縣的瀆職行為而與其發生矛盾。曾經給運糧官講情的相國某和提升到通政司任通政使之職的那位舉人,因仇恨曹當年沒給他們面子,便乘機對曹進行報復。他們唆使知縣反咬一口,誣陷曹與匪有染。曹與知縣俱向朝廷控告對方,那位通政使只轉吳知縣的控告,而將曹的控告悉以扣壓。知縣有咎卻逃避治罪,而曹無辜竟受到誹謗,曹極其憤慨。當曹看到李自成、張獻忠領導的起義軍席捲全國,明王朝徹底崩塌。遂於崇禎十年(1637年)四月十一日揮劍自盡,卒年五十二歲(1585——1637年)曹卒之後,夫人呂氏(封淑人)相繼卒歿。
史料中未見曹納小妾,終身妻室僅顯呂氏一人而已。曹有子七人。長子鳳禎,崇禎癸酉科(1633年)舉人,曾隨父在薊遼參與軍事,其謀略無不奇中。回唐后從不自誇,深受邑里敬重。當李自成起義軍轉戰到唐縣境內時,其向寧南侯左良玉獻策,未被採納。義軍攻佔縣城后,其被捕捉,因拒絕投降而被殺。著有《霞園詩集》行世。次子鳳翀、三子鳳惠、四子鳳圖,均系清代庠生。五子避家難改姓魯,為弘光(南明福王的稱號)時將軍,在抗擊清軍時陣亡。六子鳳璽,順治庚子科(1660年)舉人。公元1673年考授知縣,改任許州學政,贈文林郎。七子鳳鳴,從事學習儒家經典。曹有孫十六人,僅鳳璽就有七子,具有清代庠生。鳳璽次子世璞,天資穎異,讀書一覽成誦。康熙癸酉科(1693年)考中舉人,康熙甲戌科(1694年)考中進士,任黃梅知縣。公元1702年任科舉校閱試卷房官,很多品學兼優的入仕者均是由他選拔的。
曹家自明至清,四世居官,都是靠奮發讀書步入仁途的,這種自強自立的優良傳統,至今仍是很可貴的。清代時,唐縣城關內,在大十字街立有都御史曹文衡、贈都御史曹倫、贈都御史曹三俊的祖孫父子中丞坊(俗稱大牌坊);在東門大街立有曹文衡的布政坊;在所署西立有曹三俊妻常氏的貞節坊;在大街立有曹鳳禎的舉人木坊等,對曹門予以旌表。古人有句名言說:“死而死則鬼之,死而生則神之。”曹文衡雖然逝世四百年了,但他的事迹與風範將永遠為人們所敬仰。
選自龔運喜《裕州記》
南陽府唐縣龍潭曹庄(今唐河縣龍潭鎮曹庄村),有一曹姓人家。當家人名叫曹倫。他為人謙和,孝友性成,素恭謹顰笑,不苟與人交,課子必以義方,有長者風,鄰里俱敬之。其子曹三俊,很年輕就出任靈壽知縣。清廉惠愛,淡泊名利,尤篤於孝。父去世,便辭官回鄉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極亦逝。曹三俊這時有一子,名文衡,字鏡玉,后號薇垣。母親常氏含辛育兒,並陪讀於瓦燈寒窗之下。工夫不負有心人,曹文衡連中萬曆乙卯科(1615年)舉人,萬曆丙辰科(1616年)進士。他博學大略,性剛方嫉惡,初授大理寺評事、出守東昌知府、再知兗州知府、東兗兵備副使。
崇禎登基后,連升曹文衡三級。從山東按察使、升至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撫。在這裡他和董其昌關係很鐵,書法是他們共同的愛好。在江南巡撫任上,曹文衡大有作為,使持續了二百多年的倭患得以徹底剷除。當地為曹文衡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其撰文畫像者,董其昌也。董其昌在碑文中寫道:“……公所居唐、鄧間,即忠武侯把膝南陽故處……公之治吳,與武侯治蜀,恩威無異。此方將士屍而祝之,社而稷之者,又寧有異也?”
曹文衡繼升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等官職。著有《漢書評》、《小史論》、《撫吳疏草》等書。
吳阿衡小曹文衡三歲,因為同鄉,又是上下級關係,倆人關係很好。
董其昌(1555-1636),字玄宰,號思白、香光居士,松江華亭(今上海馬橋)人,明代書畫家。萬曆十七年進士,任過資政大夫、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掌事南京禮部尚書、翰林院實錄副總裁、經筵講官侍坐。董其昌擅畫山水。書法有南董北王之贊。同在京都,與曹文衡、王鐸為好友。
少司曹公墓誌銘
吳阿衡之父吳弘道之墓誌銘,東兗兵備副使曹文衡書丹。
公諱文衡,字薇恆。其先世為金陵(今南京)人,八世祖張銘,祖母曹氏徒於唐,銘生旺,旺生英,英生欽,欽生倫,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倫生三俊,知靈壽縣,贈都察院右都御史,三俊生公,公豐頜廣顙,長七尺有咫,兩目霍霍如閃電,二十而有文學聲,出試補諸生高等,萬曆歲誤中壬子副車,乙卯舉於鄉,丙辰登進士,拜大理寺評事,逾年丁太夫人常氏憂,嘔血骨立,歷三年,如一日,服闋(守喪期滿除服),補東昌太守,尋轉兗州,時白蓮教盜起,公且勦且撫,不旬日而討平之。捷聞,除東兗道,會歲飢,公請帑金十萬賑,濟東兗無何,而有屠城掠野(殺人搶奪)者出沒海島,公守御多方,台省疏薦不己一歲三遷遂進,公江南巡撫,時黃山劇賊與崇明寇相繼為亂。公曰:一負山,一據海,攻之不可,從之不可。爰擇鄉道而入之,精騎走谷中,而山賊授首,輕舟浮海上,而水寇歸誠。蘇松一帶獲有寧,宇誰之力也。事上天子,召封平台,賜坐賜鞍馬銀幣,有差加陞兵部侍郎。己而東事孔棘(意指東方高麗附近防務緊迫),上諭中外臣誰堪勝任者,惶恐不知所對,上曰:朕知非曹文衡不可,遂手勑吏部,賜珠賞便宜行事,故事惟置相用手勑,蓋異數也。比至鎮上書數萬言,具載薊遼疏草,一時咸慶得人獨密雲,監軍中使相持交章(相互參奏),公乞歸,尋罷免,受代之日,自正餉外及自俸余,悉數以還之朝廷,公亦何負餘明哉!而鐲鏤之劍卒兆沼吳之慘,天下事尚可為歟!公卒於崇禎丁丑四月十一日,淑人呂氏相繼歿葬於順治之癸巳。
子六人:
鳳禎,癸酉舉人,聘吏科都給事劉安行女物,故無嗣;
曹三俊記載
鳳?(缺字,羽惠),邑庠生,聘泌陽溫處道焦覲祖女,生子慰先;鳳圖,邑庠生,聘常氏;
鳳翊,未聘。
銘曰:立名以為行,行成名弗毀也。踐形以為性,性盡形弗虧也!而未能永於身,則猶有得於子也!嗚
呼!百世之後知,不知皆無與也!
明季北略 卷十·曹文衡守唐縣
作者:計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