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物志校注

長物志校注

明末文震亨(啟美)所著《長物志校注》,於1984年由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由陳植(養材)校注、楊超伯校訂、陳從周作序。卷首保留沈春澤原序,卷後有伍紹棠原跋。另有附一:《文震亨生平事迹有關資料》;附二:《明末文震亨氏的造園學說》(陳植撰);附三:《長物志校注引用參考書目》。該校注本為陳植註釋《園冶》之後的又一部力作,陳從周稱陳植氏“治學之謹嚴,用力之勤篤,足為楷模”。

圖書簡介


【作 者】: 文震亨/ 陳植
【出版社】: 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出版年】: 1984年版
【頁 數】: 456
【定 價】: 2.45
【裝 幀】: 精裝、平裝
【統一書號】: 17196-024

作者簡介


文震亨

文震亨(明)
文震亨(明)
字啟美(1585—1645),明末南直隸蘇州府長洲人。生於官宦書香門第。曾祖文徵明,官翰林院侍詔,書畫大家,與沈周唐寅仇英齊名;祖父文彭,官國子監博士,以書畫、篆刻名重一時;父文元發,官至衛輝同知;兄文震孟,以殿試第一(狀元)授修撰,官至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宰相)。文震亨於明天啟元年(1621)以諸生卒業於南京國子監,五年舉恩貢,崇禎十年選授隴州判,以琴、書之名達禁中而改授武英閣中書舍人。曾聲援東林黨人而幾被累罪,因兄為之奔走而得倖免。在北京中書舍人任上,因黃道周觸怒崇禎下獄事,受牽連被累入獄,一兩年後獲釋復職。1644年3月崇禎自縊,明亡后,於1645年6月清兵攻陷蘇州之際,避地陽澄湖畔,聞剃髮令而投湖自盡,雖獲救治,卻終於絕食六日、嘔血而亡。

陳 植

陳植先生
陳植先生
字養材(1899—1989),我國著名的造園學家、林學家。曾留學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於1922年畢業回國。歷任 金陵、中央、雲南、中山等大學林學系教授;河南大學農學院院長等。解放后,先後任南昌大學、華中蓰學院、南京林學院教授,專攻造園學、造林學及其歷史遺產,均有專著及論文發表,奠定了造園學的基礎,在研究中國造園史方面成就尤著,在國內外影響深遠。
陳植先生髮表的主要著作:《都市與公園論》、《觀賞樹木學》、《造園學概論》、《園冶註釋》、《中國歷代名園記選注》、《長物志校注》及《陳植造園文集》等。

《長物志》簡介


《長物志》(明)文震亨著,成書於1621年,共12卷。收入《四庫全書》。作者文震亨(1585年-1645年),字啟美,江蘇蘇州人。明代大書畫家文徵明的曾孫,天啟間選為貢生,任中書舍人,書畫咸有家風。平時遊園、詠園、畫園,也在居家自造園林。《長物志》一書完成於崇禎七年,全書十二卷,直接有關園藝的有室廬、花木、水石、禽魚、蔬果五志,另外七志書畫、几榻、器具、衣飾、舟車、位置、香茗亦與園林有間接的關係。相比於《園冶》,《長物志》更多地注重於對園林的玩賞,與《園冶》更多地注重於園林的技術性問題正可互為補充。此外,《園冶》因為是立足於江南的造園實踐,而江南花卉繁茂,水源充沛,所以計成對此措意不多;《長物志》則主要是針對北方的造園實踐,而北方草木珍稀,水源猶缺,所以,文震亨對此的重視尤見匠心。
目錄
1. 卷一 室廬
2. 卷二 花木
《長物志校注》
《長物志校注》
3. 卷三 水石
4. 卷四 禽魚
5. 卷五 書畫
6. 卷六 几榻
7. 卷七 器具
8. 卷八 衣飾
9. 卷九 舟車
10. 卷十 位置
11. 卷十一 蔬果
12. 卷十二 香茗
《長物志》,十二卷。明末文震亨撰。為中國古代造園名著之一,是對歷代造園及作者造園實踐的總結。書名“長物”一詞,取“身外余物”之意,采自《世說》王恭故事。
該書有多種版本流傳。主要有:
一、明末木版。全書各卷均注雁門文震亨編、東海徐成瑞校。卷首有序雲:“友弟吳興沈春澤書於余英草閣”,三冊,未註明版本年代。
二、清版。(1)乾隆年間手抄本,見於《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版;(2)《硯雲甲乙編》版。無序、跋,清末上海申報館鉛印本;(3)咸豐三年(1853)南海伍氏刊本,《粵雅堂叢書》版,沈春澤序,無跋;(4)《娛意錄叢書》版。不分卷。清代潘志萬輯,清代桐西書屋綠柳精抄本。
三、民國版。(1)《古今說部叢書》版,無序、跋、民國四年再版,中國圖書公司和記印行本;(2)《說庫》版,無序、跋,民國四年上海文明書局石印本;(3)《叢書集成》版,沈春澤序,民國二十五年商務印書館鉛印版;(4)《美術叢書》版,沈春澤序,伍紹棠跋,民國十七年神州國光社本;(5)《申報館叢書》本。
文震亨受惠於家學,一生著述甚豐。計有《琴譜》、《開讀傳信》、《載贄》(五卷)、《金門集》、《清瑤外傳》、《武夷賸語》、《一葉集》、《岱宗瑣錄》、《文生小草》、《香草詩選》(五卷)、《新集》(十卷)以及《長物志》(十二卷)等,未刊刻者還有《陶詩注》、《前車野語》等。據《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另有明天啟二年(1622)文氏水嬉堂刻本《秣陵竹枝》(一卷)、《清溪新詠》(一卷)。其園林藝術修養時流露於詩文記游之作,集中表現在《長物志》、《怡老園記》、《香草垞志》三著之中,以《長物志》為代表。其造園香草垞,是對馮氏廢園的改築,設主要園林景點嬋娟堂、綉鋏堂、籠鵝閣、眾香廊、斜月廊、嘯台、玉局齋、喬柯、奇石、方池、曲沼、鶴棲、鹿砦與魚床等,在親身造園實踐基礎上,對中國園林藝術頗有研究。據明人顧苓《塔影園集》雲:“所居香草垞,水木清華,房櫳窈窕,闤闠中稱名勝地。曾於西郊構碧浪園,南都置水嬉堂,皆位置清潔,人在畫圖。”
《長物志》所記,反映出文震亨的造園觀。全書十二卷,除卷五“書畫”、卷七“器具”、卷八“衣飾”、卷九“舟車”、卷一一“蔬果”、卷一二“香茗”與園藝一般並無直接關涉之外,其餘各卷對種種園事記述頗詳。
卷一,“室廬”。認為以居山水間者為上,村居次之,郊居又次之。倘不得已而暫居於囂市,須設靜廬以隔市囂,必門庭雅潔、室廬清靚。亭台具曠士之懷,齋閣有幽人之致。又當種佳木怪竹、陳金石圖書。令居之者忘老,寓之者忘歸,游之者忘倦。這集中表現出作者關於園居的審美理想。接著,這一卷對室廬的門、階、窗、欄干、照壁、堂以及山齋、丈室、佛堂、橋、茶寮、琴室、浴室、街徑、庭除、樓閣、等建築形製作出具體規定與解說。
卷二,“花木”。闡述園林花木種植之藝。提出“草木不可繁雜,隨處植之,取其四時不斷,皆入圖畫”的種花植樹之則。進而對牡丹、芍藥、玉蘭海棠、山茶、桃、李、杏、梅、瑞香(睡香)、薔薇木香玫瑰紫荊棣棠、薇花、石榴、芙蓉、薝蔔(梔子)、茉莉、素馨、夜合、杜鵑、松、木槿、桂、柳、黃楊、槐榆、梧桐、椿、銀杏、烏臼、竹、菊、蘭、葵花罌粟萱花玉簪、金錢、藕花、水仙、鳳仙、秋色(雞冠花)、芭蕉以及瓶花、盆玩等,一一作出記述,述其形態、生長習性、在園景之中所具的審美品格與作用,寫出作者對這些奇花佳木的人格比擬思想。
卷三,“水石”。記敘園林水石藝術、疊山理水之趣。認為“石令人古,水令人遠。園林水石,最不可無。要須迴環峭拔,安插得宜。一峰則太華千尋,一勺則江湖萬里”。表現出作者對園林水石審美的真知灼見。繼而分述園中廣池、小池、瀑布、鑿井、天泉、地泉、流水、丹泉、品石、靈璧石英石太湖石、堯峰石、崑山石、錦川石、將軍石、羊肚石、土瑪瑙、大理石與永石等形態、審美屬性與園藝情趣。
卷四,“禽魚”。指出凡佳園不可無禽魚之樂。“語鳥拂閣以低飛,游魚排荇而徑度,幽人會心,輒令竟日忘倦”,意在“得其性情”。從而對種種珍禽佳鱗依次作出記述,計有:鶴、鸂鵣(待考)、鸚鵡、百舌畫眉、鸜鵒、朱魚、藍魚、白魚等諸多觀賞魚類。並記養魚之趣,擇水缸之法,觀魚之樂。
卷六,“几榻”。志述園林建築的傢具陳設。要求几榻之制,“必古雅可愛,又坐卧依憑,無不便適”。依次闡述作者對種種傢具(榻、短榻、幾、禪椅、天然幾、書桌、壁桌、方桌、台幾、椅、杌、凳、交床、櫥、架、佛廚、佛桌、床、箱、屏與腳凳)及其陳列的審美見解。
卷十,“位置”。一是指園林建築室內各種傢具等的陳設位置,要求對坐幾、坐具、椅、榻、屏、架以及懸畫、置爐、置瓶諸法作出妥善安排。二是就園林建築與整座園林的位置關係,提出看法。諸如卧室、亭榭、敞室、佛堂等經營位置,要在“得宜”,遵循所謂“位置之法,繁簡不同,寒暑各異,高堂廣榭,曲房奧室,各有所宜”原則。
《長物志》的思想內容、文字表述的特色有三:
(1)論園林建築、花木栽培、水石形制、禽魚觀賞、經營位置等園林藝術, 一再強調清雅、自然之旨,體現出封建文士典型的園林審美情趣與審美理想。
(2)對園事種種之記述不厭其詳,而理論旨歸點到即止,這部作為一個園林實踐者所撰的著作,既具有一定的園藝理論色彩,又因書中所記多屬實證,故可依書所記,指導築園實踐,具有可操作的意義。
(3)前述本書書畫、器具、衣飾、舟車、蔬果與香茗諸卷內容,依今人園林藝術觀念,似與園事無直接關涉,可暫列於外。然按中國古人之見,所謂園林,首先是一種集建築、花樹、山水、禽魚、傢具以及書畫、器具、衣飾、品茗等多種因素的生活環境與生活方式。所以,書畫、器具、衣飾等項內容列入全書,在文震亨看來,卻並不是多餘的。也並不能說明,本書體例有什麼累贅、支離之缺陷。
自從1984年陳植的《長物志校注》之後,中國居然就沒再出過一版能放上書架的《長物志》。所以也難怪,84版《長物志》現在居然賣出了古書的價。------ 滕雲 201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