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貸款

網路貸款

2017年11月21日,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貸公司的通知》,決定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路(網際網路)小貸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貸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2018年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深圳市互金整治辦下發了《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P2P平台儘快報送老賴信息。

2019年9月4日,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布《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

定義


網路貸款需要強大的系統支持。由於整個過程都要在網路平台上進行,所以,我們必須建設一個強大的信貸系統來支撐網貸,這個系統必須能接受貸款申請,進行對客戶的綜合分析,最終發放貸款。由於C2C平台每天發生交易數量巨大,這個強大的系統所花費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任何一個商業銀行都難以承受的,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必須進行協調溝通,讓每一個商業銀行都能參與其中,隨著這類貸款規模的擴大,最終的貸款成本會比常規貸款具有極大的成本優勢。

風險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網路平台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准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3、如果貸款經由網路平台代為發放,那麼在網路平台疏於自律,或內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存在問題


問題一:無法可依。
網路借貸的利息有時遠遠超過規定利率,一旦發生經濟糾紛,放款人是無法維護這部分利益的。
問題二:易生老賴。
因為缺乏銀行的誠信系統,還款逾期經常發生。
問題三:犯罪空間。
網路借貸中經常出現“壞賬”,有的甚至涉嫌經濟詐騙。此外,網路借貸還易成為“非法集資”的工具。

騙局特點


1、公司名頭比較大,所謂的“誠信集團”“xx貸款集團”“xx貸款集團公司”等,這類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門也不可能允許此類公司名稱註冊。
2、有的會假冒銀行或知名公司的名義,但是均沒有辦公地址,也無法提供真實的公司營業執照和個人身份證
3、廣告信息中一般只提供手機號及聯繫人,通過手機號碼查詢可看出發布者集中位於國內少數幾個省份。
4、放貸條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況,基本上是一個身份證就可以貸款。
5、當求貸者動心后,騙子們會利用各種理由要求先收取費用,比如“利息、律師費、核實費、保險費、手續費、保證金”等等。
6、當求貸者先付費后,發現騙子的手機再也撥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貸者不知道對方的公司、個人姓名,身份證,甚至連對方身處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經上當受騙。

警惕的幾點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眾所周知的問題,尤其遇上銀行信貸緊縮融資之路更是難上加難。在這種大環境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網路貸款”的名義,利用中小企業主求款心切、放鬆警惕、甚至飢不擇食的心理特點,謊稱“無須抵押、無須擔保”等,精心布局,引君入瓮,給中小企業造成巨大損失。
騙子如何精明,也總有共通之處。總結各方資料,為您整理幾個注意點,希望有所參考。
1、開設網站,打著專業公司的旗號
這類網站往往打著“貸款公司”、“投資諮詢公司”的名義,有時網站上還會出現“全國各地均有代辦處”的字樣,目的就是為了包裝自身進一步騙取中小企業主的信任。但是仔細觀察這類網站,就會發現他們一般不留座機和地址,只有手機或者QQ,即使留有地址也禁不起細查。
2、“無抵押、無擔保”、“當天放貸”
在許多的“網路貸款騙局”中,往往會出現“無抵押、無擔保”、“當天放貸”等極具誘惑性的標語。這些標語極其精準地切中了廣大急需資金的企業主及個人的要害,一般來說,項目方在尋求正規貸款途徑而遭拒的原因往往是沒有良好的抵押資產或擔保。在這類騙局中,中小企業主一旦上鉤,便被要求“因為無須擔保、無須抵押”所以貸款前要先繳納一定手續費、擔保金等,有些甚至要求事先繳納一定期限的利息。
3、假扮正規機構
有一些騙子公司高度仿照知名貸款機構網站,具有極大的欺騙性。這些冒牌網站的頁面往往和正規貸款機構網站相似,其域名和正規貸款機構網站只差一兩個字。廣大項目方在查詢時需更加細心。
4、網路轉賬騙局
在網路轉賬騙局中,行騙者會聲稱款項需要中間賬戶中轉,然後讓中小企業主在一個偽造的銀行網站或者動過手腳的網站上輸入銀行賬號及密碼,以騙取中小企業主賬號內的資金。

法律規定


關於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關於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繫、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特徵


1.這家公司的老總是否有長遠的規劃和對行業深刻的認識,對公司的發展思路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一個負責人不能對公司的發展有合理的規劃是很危險的,千萬不要告訴我給您幾千萬元您能做什麼,在任何時候您是否有能力融資,特別是公司出現資金鏈斷裂
2.網路貸款平台的實際控制人是否有穩定的業務,應有穩定的業務,每月有穩定的現金流,很多公司都是虛擬的註冊資本金,沒有穩定的現金流。
3.網路貸款平台的負責人是否有管理公司的經驗和能力,一家卓越的網路貸款平台是一家可持續發展的網路貸款平台,一定要有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和能力,很多網路貸款平台的利息很高,月息達到3-6%,請問這樣的平台能否持續的發展。

貸款形式


網路貸款也分為b2c和p2p模式。
b2c模式
b2c的b一般指銀行,有些網站也提供貸款公司的產品。一般的網路b2c貸款都依託網路貸款平台完成貸前工作,根據規則不同,有些還需要申請人去銀行線下辦理。b2c模式受地域限制,因為其業務主體都是有地域限制的機構,覆蓋面還有待拓展。
P2P模式
網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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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被人看好的原因在於P2P大多生存於網際網路,移動端,而移動網際網路最直接的優點則是“便捷、高效、不受地域限制”等等,由此看來這種不受地域限制的閃電借款模式更為大家看好和周知,未來中國移動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發展空間巨大,因為“三四線城市小額信貸需求旺盛,潛在市場容量高於一二線城市;三四線城市信用卡額度低,幾乎沒有其他消費金融形態;個人信用記錄缺失多,未來可釋放極大信用價值。”閃電借款模式在三四線城市將會超越傳統模式。
在P2P模式之中,消費貸款未來主要集中在80、90後身上,他們有旺盛的消費信貸需求,仍將是助推網際網路金融消費信貸高速發展的主動力。
與傳統金融理財服務相比,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借款主體則以企業借款為主,其借款人為更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的企業。相比個人而言,企業信息容易核實,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還款來源更穩定;同時,相對於P2P平台的信用貸款形式而言P2C模式則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

前景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際網路正在逐步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未來人們的生活習慣也將為之改變。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各個行業也正在針對網際網路的普及發生轉變。最典型的如,零售。
網上貸款也正在成為一種趨勢,藉助網際網路的優勢,可以足不出戶的完成貸款申請的各項步驟,包括了解各類貸款的申請條件,準備申請材料,一直到遞交貸款申請,都可以在網際網路上高效的完成。與之相應的,一批P2P網貸模式的公司的興起,也為網上貸款的普及與推廣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現狀


目前來看,網路貸款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能力還很有限,其自身在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不過,基於電子商務而興起的網路貸款正帶來信貸理念和模式的變化,將為構建我國多層次融資平台提供可能,而多層次融資平台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
日前,央行發布的2012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將"穩增長"放到了更為突出的位置。報告指出,下一階段將把握好"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穩增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這與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的表述明顯有所不同。諸多跡象表明,未來,保證經濟平穩是宏觀經濟的主流,這對金融市場,特別是網路借貸市場無疑是個利好消息。
而近年來,中小企業借貸困難的問題也越發引發全社會的關注。雖然國家進一步放寬了借貸市場,但借貸市場依然吃緊,中小企業在獲得信貸上仍有困難。上半年年度調查顯示,隨著宏觀經濟趨於平穩,企業借款能力繼續改善,企業客觀融資需求在擴大。
同時銀行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積極性雖有提升,但實際融資缺口依然存在,銀行貸款投放存在一定的難度,其原因除企業自身資質與銀行貸款條件存在一定差距之外,還在於企業由於市場不景氣,無力或者不願承擔過高的融資成本。僅以溫州為例,在過去的半年裡,不良貸款率比年初上升1.33個百分點不良貸款餘額較年初翻了一倍多。市場急需要開闢更多的借貸融資渠道
網路借貸市場的蓬勃發展,一方面幫助中小企業及個人解決創業、資金周轉等問題,以應對短時期的資金困境。另一方面為個人投資者創造了新型投資環境。從全局來看,網路借貸資日漸成為一種新型的借貸方式,勢必為未來金融行業市場的發展提供更大的動力。但我們也必須保持一個平常心。須知網路借貸平台的興起、繁榮,是需要借貸雙方共同維護的。當前網路平台的監管體系依舊欠缺,應該儘快完善,以避免競爭中出現風險激增的情況。畢竟借貸行業不是短期的暴利行業,還是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

監管扶持


缺乏法律依據

從網路借貸平台的業務性質來看,可以將其歸類為網路版的民間借貸中介。由於截至2012年,中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個人對個人貸款法律條文,有關民間借貸中介的法律法規也是空白,對網路借貸平台等民間借貸中介的合法性無法得到確認,因此,網路借貸平台的活動始終處於法律的邊緣,缺乏對其進行監管的依據,各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或銀監會派出機構都無法對其實施有效監管。所以,儘快出台《網路借貸管理辦法》應該是當務之急。

完善相關制度

作為民間借貸與網路的結合體,網路借貸是未來微型金融的發展趨勢,對於國內為數不多的網路借貸平台,在允許先試先行的基礎上,應鼓勵其不斷完善,並將網站信用數據跟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對接。同時,將其納入金融監測和管理的範疇十分必要。

建立風險池

建立“風險池”后,浙江、杭州的小企業通過網路銀行貸款后,若發生信貸損失,不良貸款率介於1%至3%之間,其不良貸款餘額將由“風險池”補償,通過“風險池”的槓桿放大效應,政府資金補貼效果可以放大30倍。

興起原因


需求決定了供給。
每個人難免會遇到暫時性的資金周轉不靈,例如醫療費用、教育費用、工作培訓費用等等,雖然資金缺口不大,但在短時期內就是無法拿出這筆錢。在網路借貸中介平台出現以前,個人通常可以通過向朋友借款、向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難題。
問題:一方面,向朋友借錢面臨很多的問題,如影響雙方關係、泄露個人隱私;另一方面,銀行貸款流程繁瑣、辦理時間長。借貸雙方都需要一種方便、快捷而且平等的借貸方式。進入網路時代以後,在網路安全性逐漸提高的情況下,網路借貸中介的出現成為必然。
借貸自由,流程簡單、快捷。
網路借貸中介平台為借貸雙方提供從信息發布、資料審核到轉賬借款、利率計算、按期還款的“一站式”服務。網友只需註冊成為網路個人借貸平台的會員,在一系列身份驗證后,就可以在網站上發帖借錢。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明、生活照片、勞動合同固定電話賬單、手機詳單、工資卡最近3個月的銀行流水、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件都可以成為信用評價的依據,根據提供的證明獲得相應的借款額度。相比於銀行貸款複雜的手續,這種交易就像網上購物一樣自由,對放貸者和借款人而言都比較方便。
新的理財途徑。
相對於股市、不動產、黃金等其他投資品種來說,網路借貸中介平台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條件和平均年收益率10%~20%,最高可達近30%的豐厚投資收益,無疑具有相當的誘惑力;而且,投資的門檻低,並無資金上的限額要求,這就對那些手上資金不多而又想投資的個人來說很有吸引力。
並且,貸款者個人就可以成為“銀行”,既能夠親自挑選借款人,還能獲得較靈活、比銀行高的利息;同時對於貸款人來說,可以將自己出借的資金進行拆分,一筆資金分散后可以同時以小額的方式借給不同借款人,既能幫助更多的人,也能降低風險。無論在投資回報率、投資門檻、投資自由度方面,這種通過網路個人借貸平台實行的借貸都有相當的優勢。

平台發展趨勢


如今的小企業主又可以選擇其他何種投資方式呢?毋庸置疑的是,保本是這類人群首要考量的,在保本基礎上,再結合流動性、收益性才能找到合適的投資途徑。而這些條件,在一些具有保本能力的P2P平台有望實現。
我們知道,P2P平台是個人對個人借貸的銜接渠道,在這裡,有資金需求的企業主會發布借款申請,而有閑置資金的個人投資者可在衡量對方企業經營水平、償貸能力等后提供借款。
人們在接觸P2P平台時,往往首先會被其較高的收益率所吸引,的確,某些融資項目可以帶給投資者超過10%的收益率,相比一般銀行理財產品要高出不少。不過,我們認為企業主投資最應該關注的是資金的安全性。
要保證在P2P平台上操作的資金安全性,應考慮資金的流轉是否直接,即P2P平台本身是否能接觸到資金,若可以,就有可能發生資金被中途攔截、轉移的風險。
此外,從安全形度出發,借款人本身是否有抵押物、是否獲得了第三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平台本身是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等都該納入考量範圍,若全部具備,則說明投資的風險性較低。

優缺點


一、網貸的優點
1.年複合收益高
普通銀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財產品、信託投資等,也一般在10%以下,與網貸產品動輒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沒法相比的。
2.操作簡單
網貸的一切認證、記賬、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過網路完成,借貸雙方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借貸目的,而且一般額度都不高,無抵押。對借貸雙方都是很便利的。
3.開拓思維
網貸促進了實業和金融的互動,也改變了貸款公司的觀察視野、思維脈絡、信貸文化發展戰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貸局面。
二、網貸的缺點
1.無抵押、高利率、風險高
與傳統貸款方式相比,網貸完全是無抵押貸款。並且,央行一再明確:年複合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增加了網貸的高風險性(一般是銀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網貸平台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貸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於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貸款平台創建者有些目的也並不單純,攜款逃的案例屢有發生。
3.缺乏有效監管手段
由於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指導網貸。對於網貸,監管層主要是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但隨著網貸的盛行,相信有關措施會及時得到制定和實施。

防控風險


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託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為有效防控網際網路貸款業務風險,辦法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規範。
一是明確網際網路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槓桿率快速上升風險。
二是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商業銀行應當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並通過風險監測預警模型進行監測和評估。
三是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